后汉纪 - 第 43 页/共 62 页

春正月,沛国盗贼戴异自称上皇帝〔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太上皇”。疑袁纪“上”上脱“太”字。   辛酉,太常胡广为司徒〔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五月”。按五月己丑朔,无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纪上脱“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讹,恐当以二月为是。   三月辛巳〔一〕,京师夜有火光,转相惊噪。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癸巳” 。按是月庚寅朔,无辛巳,袁纪误。   平原人襄揩诣阙上书曰〔一〕:“臣闻天不言者,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往年五月,荧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闰月太白犯房心;于占天子凶。三月洛阳城中 夜无故云火光,人声正喧,于占皆不出三年,天子当之。春夏已来,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当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来,诛寇氏、孙氏、邓氏〔二〕,其从 坐者非一。李云之死,天下知其冤也。自汉兴已来,未有谏主被诛,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能以一妻享十子之祚,今陛下宫女千人,不如文王之一妻者,明刑重 而无德也。臣闻布谷闻于孟夏,蟋蟀吟于始秋,物有微而至信,人有贱而必忠〔三〕。臣虽极贱,思效愚诚,愿赐清闲,极尽所言。” 〔一〕 范书“襄揩”作“襄楷”。又姓解卷三曰:“鲁公子襄中之后。后汉有襄楷。”则袁纪作“揩”误。 〔二〕 范书尚有梁氏,袁纪脱。寇氏,寇荣;孙氏,孙寿;邓氏,邓万世也。 〔三〕 李贤曰:“布谷,一名戴纴,一名戴胜。蟋蟀,促织也。春秋考异邮曰:‘孟夏戴胜降,立秋促织鸣。’言虽微物,不失信也。”   上即诏尚书召问,揩曰:“臣闻古者本无宦官,孝武末,春秋高,数游后宫,始置之耳〔一〕。后稍见任,至孝顺帝时,遂昌炽也。案天市内,宦者四星 不在太微中,而在市中,明宦者但当侍,不得预内〔二〕。今乃处古常伯之位,决谋于中,倾动内外,恐非天意也。”天子以揩章及对下有司,尚书奏:“自古有宦 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汉初张泽为大谒者佐绛侯〔三〕,孝文使赵谈参乘而子孙昌盛〔四〕。今揩不陈损益,而务析言破律,违背经义,伪讬神灵。”于是论揩司 寇。 〔一〕 典出汉书萧望之传之萧望之语。 〔二〕 陈璞曰:“‘侍’下疑脱‘ 内’字,‘预内’当作‘预外’。范书无此。”按汉时宦者擅权,皆决谋于中,而操纵尚书、朝臣来左右政局。其下所言“决谋于中”,即“预内”之意。陈说非。 〔三〕 张泽为宦者令。绛侯周勃诛诸吕,欲迎代王入宫。时东牟侯兴居与太仆滕公入清宫,顾麾左右执戟者释兵去,有数人不肯去兵,泽谕告,遂去兵。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范书“绛侯”下有“诛诸吕”三字,袁纪恐脱之。 〔四〕 文帝使宦者赵谈参乘,袁盎谏曰:“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于是文帝笑,下赵谈,谈泣下车。事见史记袁盎传。尚书承宦者旨,强辞夺理,阿谀逢迎,于此可窥知矣。   戊寅,特进窦武为大将军〔一〕。武移病洛阳都亭,固让至于数十。诏公车勿复通章,武惶恐不得已就职。在公肃而不猛,其所交友若陈仲举、李元礼等,皆为之论议,而访政事焉。妻子恶衣食车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内外僮仆莫敢违法者。 〔一〕 通鉴从范书,系此事于灵帝建宁元年正月。又三月庚寅朔,无戊寅,当系四月事。   六月庚午,祀老子濯龙中,用夜郊而乐〔一〕。 〔一〕 东观记曰:“帝好音乐,善琴笙。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银器,彩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饰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也。”又范书系此事于七月,而东观记作永康元年事。   鲜卑、乌〔桓〕(孙)寇边〔一〕,匈奴中郎将张奂击降之。 〔一〕 据范书改。   自是宦者专权在位,子弟亲属及苟进之士,连结依附,以取荣宠,乘势肆意,陵暴天下。于是善人君子惧人伦亏废,发愤忘难。   初,阳翟令张舆,黄门张让弟也,多杀无辜,赃余千金。李膺初为河南尹,收舆考杀之。尚书诘膺曰: “尹视事无几,而多杀伐乎?”膺对曰:“昔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今臣列官已积二旬,私惧留稽为愆,反获速疾之讥。肤受之愬〔一〕,以关 圣听,自知罪死,期不旋踵。然臣愚计,乞留五月〔二〕,克殄元恶,然后退就汤镬,始生之愿也。”〔三〕上不省,论输左校。顷之,起家为司隶校尉,振纲直 绳,多所摧戮。 〔一〕 语出论语颜渊。疏曰:“愬,亦谮也。皮肤受尘垢,秽其外,不能入内也。以喻谮毁之言,但在外萋斐,构成其过恶,非其人内实有罪。 ” 〔二〕 范书作“五日”。 〔三〕 范书此对乃膺任司隶时所言,且作帝然其对,自此诸黄门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与袁纪迥异。   河东太守单安、河内太守徐盛,中常侍单超、徐璜之弟也。凭宠干纪,渎货害政。沛国朱宇尝为司隶校尉,奏安、盛曰:“此等皆宫竖昆叔,刀锯之余, 横蒙恩私,剖符三河,不能思展命力,以答天地,敢张豺狼之口,吞噬百姓之命,罪深亹重,人鬼同疾。臣衔命操斤,翦其凶丑,辄考核赃罪,事皆伏上。”诏安、 盛廷尉治罪。   汝南人范滂,字孟博〔一〕。郡召为功曹,即褰衣就车,急痛于时也。进善退恶,风教肃然。郎中不便者,咸共疾之,所举者谓之朋党。后为太尉黄琼所 辟,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受诏使冀州,百姓闻滂名,其有赃污未发者,皆解印绶去。滂举刺史、二千石二十余人,罪恶者皆权豪之党也。尚书诘滂曰:“所 举无乃猥多,恐有冤疑,其更详核,勿拘于前。”滂对曰: “臣之所举,自非饕秽奸罪,岂以污臣简札。臣以会日促迫〔二〕,故先举所闻,其未审者,方当参实,以除凶类。臣闻农勤于除草,故谷稼丰茂〔三〕。忠臣务在 除奸,故令德道长。”滂睹时方艰难,知其志不行,乃投刺而去。于是中人耻惧,怀谋害正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汝南征羌人 ”,注引谢承书作“汝南细阳人”。惠栋曰:“刘孝标案:张璠汉纪云:滂,汝南伊阳人。案汝南无伊阳,或细阳之误也。” 〔二〕 胡三省曰:“会日,谓三府掾属会于朝堂之日也。” 〔三〕 隐公六年左传曰:“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   山阳人张俭,字元节。以正直知〔名〕〔一〕,州举秀才,刺史非其人,谢病不起。太守翟超临郡,请为东部督邮,俭解巾应之。俭举劾中常侍侯览前后 请夺民田三百余顷;第舍十六区,皆高楼四周,连阁洞殿,驰道周旋,类于宫省;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十余丈,以准陵庙;破人家居,发掘冢墓,及虏掠良人妻、 妇女,皆应没入。俭比上书,为览所遮截,卒不得上。俭行〔部〕(步)至平陵〔二〕,逢览母乘轩,道从盈衢。俭官属呵,不避路。俭按剑怒曰:“何等女子干督 〔邮〕〔三〕,此非贼邪!”使吏卒收览母,杀之,追擒览家属、宾客,死者百余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园宅,井堙木刊,鸡犬器物,悉无余类〔四〕。 〔一〕 据钮永建校补。 〔二〕 据通鉴引袁纪改。 〔三〕 据通鉴引袁纪补。 〔四〕 范书党锢传曰:“俭举劾览及其母罪恶,请诛之。览遏绝章表,并不得通。”周寿昌曰:“据后苑康传云:俭杀常侍侯览母,案其宗党宾客云云。是 不待请而行诛矣。以常侍权势熏灼,俭位止督邮,擅命诛杀,并案及宗党宾客,俭自亦有罪矣,恐于情事不合。当以俭传所言为是。又侯览传,览于建宁二年丧母, 还家大起茔冢,督邮张俭因举奏览贪侈奢纵云云。又奏览母生时,交通宾客,干乱郡国,复不得御,览遂诬俭为钩党。是览母已前死,俭于其母死后劾之,特请诛览 耳。俭得亡命,而览传乃云夷灭之。三传互相抵牾,当是蔚宗录旧史及各家传成书,未及审耳。” 按范书乃因诸书互异,是非难定,仿史迁史法,各仍其旧以存疑,非未及互审耳也。又袁宏毕竟是文人作史,失于审慎,俭追杀览母及宾客,乃传闻而非史实也。   览素佞行,称冤于上曰:“母及亲属无罪,横为俭所残害,皆大将军窦武、前太尉〔掾〕范滂所讽〔一〕。”上以俭郡吏,不先请奏,擅杀无辜,征付廷 尉。诏收俭,俭乃亡命逃窜,吏捕之急。俭与鲁国孔褒有旧,后事发觉,俭走至东莱李笃家。督邮毛钦操兵至笃家,〔二〕引钦就席〔三〕,曰:“明廷何为枉驾自 屈? ”钦曰:“张俭负罪入君门,是以来耳。”笃曰:“俭负罪亡命,笃岂得藏之?若审在此,此人名士,明廷宁宜执之?”钦因起抚笃背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 下为仁义,奈何独专美邪?”笃曰:“今欲分之,明廷载半去矣。”钦叹息而去。笃道俭经北海戏子然家,送入渔阳,出塞得免。其所经历子然之徒皆伏诛,俭亲属 内外,并皆灭尽。于佞幸内憾,媚上思报矣。 〔一〕 滂曾应太尉黄琼辟,为府掾,故补“掾”字。 〔二〕 范书作“外黄令毛钦”。胡三省曰:“考两汉志,外黄县属陈留郡,黄县属东莱郡。毛钦盖为黄县令,‘外’字衍。”惠栋以为毛钦为外黄人, “令”字衍,乃督邮也。今按汉代地方属吏,除三辅外,一般不得任用外郡人,惠说非。袁纪所称“明廷”与“明府”同义,恐当以胡说为是。 〔三〕 “引钦”上疑脱“笃”字。   初,河内张成,道术士也,知当大赦,使女杀人。李膺之为司隶〔一〕,收成杀之。是秋,览等教成弟子牢顺上书曰〔二〕:“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 〔翔〕(蕃)〔三〕、汝南范滂、颍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迫胁公卿,自相荐举。三桓专鲁,六卿分晋,政在大夫,春秋所讥〔四〕。” 〔一〕 范书党锢传作“为河南尹” ,非。又张成所使杀人者,范书作“子”,是。 〔二〕 范书党锢传作“牢脩”,续汉五行志作“牢川”。通鉴从范书。然按续志,“川” 当是“顺”之滥缺。又范书“脩”或本作“循”,循顺音义皆同,形近而讹。恐当以袁纪为是。 〔三〕 按范书党锢传,为御史中丞者,陈翔也。陈蕃乃太尉,阅下文可知。据以正。 〔四〕 论语季氏曰:“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九月,诏收膺等三百余人〔一〕,其逋逃不获者,悬千金以购之,使者相望于道,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党人之议始于此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遂收执膺等,其辞所连及陈寔二百余人”。   上使中常侍王甫治党事,太尉陈蕃曰〔一〕:“ 所考者,皆忧国患时,当官不挠,是何罪而乃尔邪?” 不肯署名。上不从,遂皆下狱。狱吏曰:“诸人入狱者,当祭皋陶酒〔二〕。”范滂曰:“皋陶,古之直臣。如滂无罪,乃理滂于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 闻之,皆不祭。膺等皆三木囊头〔三〕,伏于阶下。〔范滂〕(王甫)次在后,因越前对问,〔王甫〕曰〔四〕:“合党连群,必有盟誓,其所图谋,皆何等邪?悉 以情对。”滂曰:“窃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五〕欲使善善齐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反以为党。”王甫曰:“卿辈皆 相拔举,迭为唇齿,其不合则见排摈,非党而何?”滂乃仰天曰:“古之修善,自求多福。今之修善,乃陷大戮。死之日,愿赐一畚,薄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于 皇天,下不媿于伯夷、叔齐。”甫为之改容,即解桎梏,去囊头。 〔一〕 按范书陈蕃该年七月免,不当预此事。又通鉴考异曰:“按蕃免后有太尉周景。盖袁纪误也。” 〔二〕 惠栋曰:“挚虞集记云:‘ 故事:祀皋陶于廷尉。’” 〔三〕 李贤曰:“三木,项及手足皆有械,更以物蒙覆其头也。司马迁曰:魏其,大将也,衣赭,关三木也。” 〔四〕 皆据范书改补。 〔五〕 见论语季氏篇。   尚书霍谞以为党事无验,表谏赦之,皆归田里。滂发京师,道路迎者数千人。滂谓友人殷仲子、黄子敬曰〔一〕:“今子相随,是重吾祸也。”遂逃归乡里焉。 〔一〕 殷陶,字仲子;黄穆,字子敬。   陈留人夏馥,字子治。安贫乐道,不求当世。郡内多豪族,奢而薄德,未尝过门。躬耕泽畔,以经书自娱。由是为豪势所非,而馥志业逾固,为海内所 称。诸府交辟,天子玄纁征,皆不就。尝奔丧经洛阳,历太学门。诸生曰:“此太学门也。”馥曰:“东野生希游帝王之庭。”径去不复顾。公卿闻而追之,不得而 见也。   党事之兴,馥名在捕中。馥乃髡髭发,易姓名,匿迹远窜,为人佣赁。馥弟静驾车马,载绢饷之。于滏阳县客舍见馥〔一〕,颜色毁瘁,不能复识也,闻 其声乃觉之,起向之拜。馥避之,不与言。夜至馥所,呼静语曰:“吾疾恶邪佞,不与交通,以此获罪。所以不耻饥寒者,求全身也,奈何载祸相饷也!”明旦,各 遂别去,以获免。 〔一〕 范书本传作“涅阳”,注曰:“涅阳,县,属南阳郡。”按馥亡命林虑山中,不当至南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阳。案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市中,为得其实。”惠说是,范书误。   于是袁闳筑室于庭〔一〕,日于室中东向拜母,去前后门户。及母丧,亦不制服位。如此十五年〔二〕,卒以寿终。 〔一〕 范书本传曰:“以母老不宜远遁,乃筑土室,四周于庭,不为户,自牖纳饮食而已。” 〔二〕 范书作“潜身十八年”。   是时太学生三万余人,皆推先陈蕃、李膺,被服其行。由是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上议执政,下议卿士。范滂、岑晊之徒,仰其风而扇之。于是天下翕然, 以臧否为谈,名行善恶,讬以谣言曰:“不畏彊御陈仲举,天下模楷李元礼。”公卿以下皆畏,莫不侧席。又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之目〔一〕,犹古之八元、 八凯也。陈蕃为三君之冠,王畅、李膺为八俊之首。海内诸为名节志义者,皆附其风。膺等虽免废,名逾盛,希之者唯恐不及。涉其流者,时虽免黜,未及家,公府 州郡争礼命之。申屠蟠尝游太学,退而告人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二〕,列国之王,争为拥彗先驱〔三〕,卒有坑儒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于梁、砀之 间,居三年而滂及难。 〔一〕 按袁纪恐脱“八厨”之目。三君者,窦武、刘淑、陈蕃也。八俊者,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寓也。八顾者,郭泰、宗慈、 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也。八及者,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也。又以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 王章为八厨。 〔二〕 见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亦见汉书异姓诸侯王表。师古曰:“ 处士谓不官于朝而居家者也。” 〔三〕 史记孟子荀卿传曰:驺衍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索隐曰:“按:彗,帚也。谓为之埽地,以衣袂拥帚而郤行,恐尘埃之及长者,所以为敬也。”     袁宏曰:夫人生合天地之道,感于事〔而〕动,性之用也。〔一〕故动用万方,参差百品,莫不顺乎道,本乎情性者也。是以为道者清净无为,少思 少欲,冲其心而守之,虽爵以万乘,养以天下,不荣也。为德者言而不华,默而有信,推诚而行之,不媿于鬼神,而况于天下乎!为仁者博施兼爱,崇善济物,得其 志而中心倾之,然忘己以为千载一时也。为义者洁轨迹,崇名教,遇其节而明之,虽杀身糜躯,犹未悔也。故因其所弘则谓之风,节其所讬则谓之流。自风而观,则 同异之趣可得而见;以流而寻,则好恶之心于是乎区别。是以古先哲王,必节顺群风而导物,为流之涂而各使自尽其业。故能班叙万物之才以成务,经纶王略,直道 而行者也。 〔一〕 按礼记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陈璞曰:“疑脱‘而’字。”是。故补。     中古陵迟,斯道替矣。上之才不能以至公御物,率以所好求物。下之人不能博通为善,必以合时为贵,故一方通而群方塞矣。夫好恶通塞,万物之情 也;背异倾同,世俗之心也。中智且犹不免,而况常人乎?故欲进之心,斐然向风,相与矫性违真,以徇一时之好,故所去不必同而不敢暴,则风俗迁矣。     春秋之时,礼乐征伐,霸者迭兴,以义相持。故道德仁义之风,往往不绝,虽文辞音制,渐相祖习,然宪章轨仪,先王之余也。战国纵横,彊弱相 陵,臣主侧席,忧在危亡,无不旷日持久,以延名业之士,而折节吐诚,以招救溺之宾。故有开一说而飨执珪,起徒步而登卿相〔一〕,而游说之风盛矣。 〔一〕 指苏秦、张仪、范睢、蔡泽之徒。     高祖之兴,草创大伦,解赭衣而为将相〔一〕,舍介胄而居庙堂〔二〕,皆风云豪杰,屈起壮夫,非有师友渊深,可得而观,徒以气勇武功彰于天 下,而任侠之风盛矣。逮乎元、成、明、章之间,尊师稽古,宾礼儒术。故人重其学,各见是其业,徒守一家之说,以争异同之辨,而守文之风盛矣。自兹以降,主 失其权,阉竖当朝,佞邪在位,忠义之士,发愤忘难,以明邪正之道,而肆直之风盛矣。 〔一〕 英布、季布、夏侯婴、张苍之属。 〔二〕 周勃、王陵、樊哙、灌婴之类。     夫排忧患,释疑虑,论形势,测虚实,则游说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犹尚谲诈,明去就,间君臣,疏骨肉,使天下之人专俟利害,弊亦大矣。轻货财, 重信义,忧人之急,济人之险,则任侠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竖私惠,要名誉,感意气,雠睚眦,使天下之人,轻犯叙之权,弊亦大矣。执诚说,修规矩,责名实,殊 等分,则守文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立同异,结朋党,信偏学,诬道理,使天下之人奔走争竞,弊亦大矣。崇君亲,党忠贤,洁名行,厉风俗,则肆直之风有益于时 矣。然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使天下之人,自置于必死之地,弊亦大矣。     古之为政,必置三公以论道德,树六卿以议庶事,百官箴规讽谏,闾阎讲肆,以修明业。于是观行于乡闾,察议于亲邻,举礼于朝廷,考绩于所莅。 使言足以宣彼我,而不至于辩也;义足以通物心,而不至于为佞也;学足以通古今,而不至于为文也;直足以明正顺,而不至于为狂也。野不议朝,处不谈务,少不 论长,贱不辩贵,先王之教也。传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一〕“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二〕此之谓矣。苟失斯道,庶人干政,权移于下,物竞所能, 人轻其死,所以乱也。至乃夏馥毁形以免死,袁闳灭礼以自全,岂不哀哉! 〔一〕 见论语泰伯。 〔二〕 见论语季氏。   时诸黄门无功而侯者,大将军窦武上表曰:“陛下即位以来,梁、孙、邓、亳贵戚专势〔一〕,侵逼公卿,略驱吏民,恶孰罪深,或诛灭。相续以常侍黄 门,窃弄王命,欺罔竞行,谤讟争入。如忠臣李固、杜乔在朝,必竭忠奉之节,觉其奸萌,因造妖言,陷之祸门。陛下不察,加以大戮,冤感皇天,痛入后土,贤愚 悲悼,大小伤摧。固等既没,宦党受封,快凶慝之心,张豺狼之口,天下咸言:‘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封公侯。’谣言之作,正为于此。陛下违汉旧典,谓必 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专政,臣恐有胡亥之难,在于不久,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臣实怀愚,不惮瞽言,使身死名着,碎体粪土,荐肉狐 鼠,犹生之年,虽尊官厚禄,不以易之也。谨冒死陈得失之要,凡七十余条,伏惟陛下深思臣言,束骸候诛。”武数进忠言,辞旨恳恻,李膺等被赦,由武申救之 也。 〔一〕 范书窦武传作“梁、孙、寇、邓”。注曰:“梁冀、孙寿、寇荣、邓万代,见桓纪也。”按邓万代即邓万世,贤避唐讳而改。万世乃亳后之从父,据 范书之说,则既列邓氏,下不必再有亳氏,似当以作“寇”为是。然寇氏未尝以贵戚专势,反被诸贵戚排斥诬陷,以至族灭,故不当与梁、孙同伍。又前已考邓香非 邓禹之后,则与邓万世同姓不不同宗,若邓万世之为亳后从父,何尝不是梁冀必以亳后冒姓梁之故伎重演呢?而亳氏又何尝不想冒认邓禹之后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呢? 故武之表一则作邓,一则作亳,以相区别。当以袁纪为是。 元康元年〔一〕(丁未、一六七) 〔一〕 “元康”系“永康”之误。   春正月,西羌寇三辅。夫余夷王寇玄菟。   夏四月,中郎将张奂以南单于车儿不能治国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绀为单于。诏曰:“春秋大居正〔一〕,车儿一心同向化,何罪而黜?其遣还廷摄部落。 ” 〔一〕 隐公三年公羊传曰:“故君子大居正。”疏曰:“君子之人,大其适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六月甲寅,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一〕。 〔一〕 范书系五月日食后,不如袁纪之细密也。   颍川荀爽对策曰〔一〕:“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二〕。汉之谥,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故汉制使天下皆讲孝经,选〔吏〕能〔三〕,举孝廉,皆 以孝为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终三年丧,恐非所以为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胤嗣数乏,本枝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孝文劳谦自约,行过 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四〕。此谓夷惠激俗,适身而已,不可贯之万世,为后嗣德者也。虽古今损益,未能谅阴,可存其礼,以示天下。又公卿二千石皆辅主 宣化,政之本也。而使不赴父母之丧,人义替矣。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五〕上使不为,民或为之,是以加罚;假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向其 化也,又何诛焉?假使大臣皆不行三年之丧,何以责之?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六〕。可如旧礼,以美风俗。 〔一〕 范书本传作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与此稍异。 〔二〕 范书本传爽言此语闻之于师。按裴注引虞翻别传曰:“颍川荀谞号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谞,爽之别名也。范书儒林传曰荀爽作易传,自是费氏兴。则此语当出自费氏易也。 〔三〕 据范书改。 〔四〕 王先谦引王补之说曰:“汉文遗诏,并无以日易月之语,此爽误会诏意也。诏云: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已下,谓已葬,其 葬前固有服,不尽于三十六日。且古丧服二十七月,不闻三十六月,何谓以日易之乎?蔡邕上封事云:孝文皇帝制丧服三十六日。此尚可通,以葬前无改也。朱子答 余正甫书:汉文葬后三易服,三十六日而除。读汉书最审。” 〔五〕 见襄公二十一年左传,乃臧武仲之语。 〔六〕 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一〕。故夫妇之始,王教之端也。孔子曰:‘天尊地卑,干坤定矣。’〔二〕书 曰‘ 厘降二女于妫汭’〔三〕,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妇道于虞氏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侯,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诸侯也〔四〕。今汉承秦 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失阳唱之义,以卑临尊,违干坤之道。今诚改尚主之制,称尊卑之性,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是以万物各得其叙矣。”书奏,即弃去 之〔五〕。 〔一〕 出易序卦。原文“有父子” 下接“然后有君臣”,下接“有君臣,然后有上下”。范书亦然,袁纪恐脱之。 〔二〕 见易系辞。 〔三〕 出尚书尧典。 〔四〕 见庄公元年公羊传。又惠栋引京房易传所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