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 第 88 页/共 103 页

三月戊戌,诏: 『应旧系石刻人,除第三等许到阙外,余并不得到阙下。其前降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指挥更不施行。』勘会除第二等张士良今年二月十六日奉御宝批,为系哲宗皇帝随龙人,持许任便居住外,曾任宰臣执政等官: 第一等 司马光 吕公著 吕大防 刘 挚 梁 焘 王岩叟 苏 辙 李清臣 第二等: 文彦博 章 惇 范纯仁 王 珪 韩忠彦 曾 布 王 存 郑 雍 傅尧俞 赵 瞻 韩 维 孙 固 范百禄 胡宗愈 范纯礼 刘奉世 安 焘 第三等: 张商英 蒋之奇 黄 履 陆 佃 曾任待制以上官 第一等: 苏 轼 刘安世 范祖禹 孙 升 曾 肇 邹 浩 朱光庭 第二等: 姚 勔 赵君锡 马 默 孔武仲 孔文仲 吴安持 钱 勰 李之纯 孙 觉 鲜于侁 赵彦若 赵 卨 王钦臣 李 周 王 汾 韩 川 顾 临 贾 易 吕希纯 王 觌 范纯粹 吕 陶 王 古 丰 稷 张 问 杨 畏 谢文瓘 岑象求 上官均 叶 涛 杨康国 朱师服 第三等: 陈次升 周 鼎 徐 勣 路昌衡 董敦逸 郭知章 龚 原 朱 绂 叶祖洽 余官 第一等: 孔平仲 任伯雨 尹 材 陈 瓘 范柔中 邓考甫 封觉民 张庭坚 龚 夬 汤 馘 马 涓 第二等: 黄庭坚 欧阳棐 刘唐老 秦 观 王 巩 吕希哲 杜 纯 吴安诗 张保源 司马康 张 耒 宋保国 黄 隐 毕仲游 常安民 余 度 郑 侠 晁补之 常 立 程 颐 唐义问 余 卞 李格非 孙 谔 陈 郛 朱光裔 苏 嘉 王 回 李希绩 欧阳中立 吕 俦 叶 伸 李茂直 吴处厚 李积中 商 倚 陈 祐 虞 防 李 祉 李 深 李之仪 范正平 曹 盖 杨 琳 赵 昞 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佐 李 新 衡 钧 衮公适 冯百药 周 谊 孙 琮 王 察 汪 衍 赵 峋 胡端修 李 杰 李 贲 赵令畴 郭孰中 石 芳 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 吴安逊 周永徽 高 渐 张 夙 鲜于绰 吕谅卿 王 贯 朱 统 吴 明 梁安国 王 古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 王 箴 鹿敏求 江公望 曾 纡 高士育 邓忠臣 种师极 钱景祥 周 綍 何大正 吕彦祖 梁 宽 沈 千 曹兴宗 罗鼎臣 刘 勃 王 拯 黄安期 陈师锡 于 肇 黄 迁 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梅君俞 寇宗颜 张 居 李 修 逢纯熙 南遵裕 黄 才 曹 盥 侯固道 周遵道 林 肤 葛 辉 宋寿岳 王公彦 王 交 张 溥 许安修 刘吉甫 湖 潜 董 祥 杨瑰宝 倪直孺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 梁俊民 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叶世英 谢 潜 陈 唐 刘经国 扈 充 张 恕 陈 并 洪 刍 周 锷 萧 利 赵 越 滕 友 江 洵 方 适 李昭玘 陈 察 高茂华 杨彦璋 廖正一 李夷行 彭 醇 梁士龙 第三等: 韩 治 都 贶 秦希甫 许端卿 向 级 钟正甫 内臣 第一等: 张茂则 梁惟简 陈 衍 王化基 第二等: 梁如新 裴彦臣 李 倬 谭 康 窦 钺 王 道 赵 约 黄卿从 冯 说 曾 焘 苏舜民 杨 偁 梁 弼 陈 恂 张 珠 李 偁 阎守勤 王 绂 李 穆 蔡克明 邓世昌 郑居简 王化臣 第三等: 张 祐 武臣 第一等: 郭子旂 马 谂 王长民 第二等: 王 履 任 濬 李 永 张 巽 李 备 王献可 胡 田 赵希德 王庭臣 吉师雄 钱 盛 吴休复 高士权 李 遇 潘 滋 李 珫 崔昌符 李嘉亮 刘延肇 李 基 第三等: 姚 雄 二月十六日诏,当考。二月十四日,除高阳副总管。 四月丁丑,臣僚言: 『伏睹知江宁府徐勣、知虔州郭知章、新知漳州陈次升、知福州朱绂,是四人者,皆元佑奸党,诋诬宗庙,附会邪党。今任以牧守,尚典方面,岂能奉行法令,体朝廷继述之意哉?舆论纷然,咸以谓典刑若此,恐非所以明是非、示好恶于天下。若行放罢,予以宫祠,尚为优幸。』诏朝请大夫、知江宁徐勣提举崇福宫,朝奉大夫、知虔州郭知章提举鸿庆宫,朝奉大夫、新知漳州陈次升提举明道宫,朝散大夫、知福州朱绂提举洞霄宫。   七月壬辰,诏:『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到阙者已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集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仍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一、系旧籍人子弟,曾任监司以上职事而身无显罪者,令本部特与升一等资任差注。一、系旧籍人子弟,不许注授在京差遣,其余亲属,不得注在京应奏官司差遣。一、应旧系石刻人,并不许到阙。』先是,臣僚上言:『自正月十四日降指挥,后来系籍人亲属并上书邪等人稍辐凑阙下,守候差遣,或就吏部注拟在京官司。当时朝廷应天以实,内修政事,理固当然。窃恐浸久,有害绍述,宜略为防限,以示好恶。』故有是诏。   十一月癸丑,臣僚上言:『伏睹崇宁五年七月三日敕:「应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许到阙者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籍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陛下恢至仁之德,开自新之路,不忍终弃,复列仕途,兹诚尧、舜之用心也。又虑浸久,有害绍述,故略为防限,以示好恶。然到阙而见讫赴部,初无日限。臣愚伏望圣慈特降睿旨[6],应系旧籍人子弟许到阙者,若到阙三日,即令投下文字,朝见讫,三日即令赴部。所有集注、直差、朝辞、出门,自从旧条,则异趣之徒,不得倚法之脱略,而害绍述之圣政。若乃上书邪等人公肆狂妄,非上之所建立,所谓躬自蹈之,殆与系籍子弟连坐者异矣。是宜得罪,重于子弟。陛下纵以仁心,矜贷此曹,亦当固为防限。臣愚以为宜于七月三日敕内添入「上书邪等」,庶几继志述事,明示四海,仁心义政,并用不废。天下幸甚!』从之。 大观二年三月戊辰,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检会今年正月一日赦书,元祐之初,奸臣乘间得罪放废,言念岁月之久,屡更赦宥,怀奸睥睨,报怨不已,公肆诬诋,罪在宗庙,朕不敢贷。其尚及贬所,或情轻法重,例被放弃,或非身自犯,因人得罪,止缘贪冒,附会朋比,或志匪诬谤,言有近似,或缘辨理,语涉讥讪,或止因职事,偶涉更改。凡此之类,可据元贬责罪犯审量其情,分轻重等第,取情理轻者与落罪籍,特与甄叙差遣。今将元编类册内,依详赦文,先次看详到孙固、陆佃、王存、蒋之奇、赵瞻、安焘、顾临、张问、朱师服、钱勰、王钦臣、杨畏、李之纯、王纷、马默、周鼎、向级、李昭玘、欧阳棐、陈察、梁士能、杨彦章、李贲、钟正甫、许端卿、赵彦若、贾易、姚勔、吕希绩、欧阳中立、叶伸、陈郛、朱光裔、苏嘉、吴俦、常立、李茂直、司马康、都贶、邓忠臣、廖正一、吕希哲、秦希甫、张耒、杜纯四十五人。』诏除孙固、安焘、贾易外,余并出籍。寻又看详到叶祖洽、郭知章、上官均、朱绂、种师极、钱景祥等六人。诏并出籍。 诏旨六月十九日可考。初草王珪、孙固出籍在四月十三日,今不取。《实录》并不载党人出籍事,甚无谓也。 六月戊戌,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7]:『除节次看详中纳孙固等六十人外,今依赦看详到韩维、杨康国、赵卨、鲜于侁、龚原、董敦逸、吕希纯、岑象求、孔武仲、叶涛、唐义问、余卞、宋保国、李深、陈祐、商倚、李之仪、范正平、李祉、韩治、曾纡、黄隐、马谂、王履、任濬、赵希德、郭子旂、刘延肇、钱盛、吴休复、崔昌符、李遇、李珫、吉师雄、赵希夷、王庭臣、高士权、李永、王献可、李嘉亮、姚雄、潘滋、高茂华、滕友、张溥、梅君俞、杨瑰宝、林肤、彭醇、吕彦祖、陈唐、曹盥、王守、曹兴宗、高公应、黄才、江公望、黄安期、梁俊民、王贯、张集、鹿敏求、李贲、高士育、逢纯熙、赵令畴、倪直孺、沈千、宋寿岳、侯顾、赵越、周锷、萧利、高遵裕、刘渭、杨琳、邓允中、董祥、王交、杨朏、于肇、刘勃、许尧辅、谢潜、张夙、何大正、张裕、洪刍、鲜于绰、李积中、冯百药、衮公适、李新、许安修等九十五人。』诏并出籍。 诏旨故事三月二十八日可考。《实录》无党籍事。   戊申,三省检会大观二年正月一日赦书内一项,应元祐党人,不以存亡及在籍,可特与叙官。勘会前任宰臣执政官见存人韩忠彦、苏辙、安焘。   安焘此月十四日已卒,三省检会盖在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