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 第 95 页/共 116 页

求次日月行度术曰:加度十三、分二千二百三十二,分满日度法从度,宿次除之,迳斗去其分。   求弦望日所在度术曰:加合朔度七、大分二千三百一十八、小分五千二百九十八、微分一,微分满四从小分,小分满章月从大分,大分满日度法从大度,命如上,则上弦日所在度。又加得望、下弦、月合朔。   斗二十六度   牛八度    女十二度    虚十度。   危十七度    室十六度    壁九度   北方玄武七宿:九十八度一千四百七十七分   奎十六度    娄十二度    胃十四度    昴十一度   毕十六度    觜二度     参九度   西方白虎七宿:八十度   井三十三度   鬼四度    柳十五度    星七度   张十八度    翼十八度    轸十七度   南方朱鸟七宿:一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度    亢九度     氐一十五度    房五度   心五度     尾十八度     箕十一度   东方仓龙七宿:七十五度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六千六十分度之一千四百七十七。通分,得二百二十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七,名曰周天分。   五行没灭易卦气候上朔术第六   推五行用事日:水、火、木、金、土各王七十三日、小余二百九十五、小分九、微分三,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立即其用事。始求土者,置立春大小余及分,以木王七十三日、小余二百九十五、小分九、微分三加之,微分满五从小分一,小分满气法二十四从小余一,小余满蔀法从大余一,大余满六十去之,命以纪,得季春土王日。又加土王十八日、小余一千五百八十八、小分二十、微分二,满从命如上,即得立夏日。求次如法。又一法求土王用事日:各置四立大小余及分,各减大余十八、小余一千五百八十八、小分二十、微分二,命以纪,算外,即四立土王日。若大余不足减者,加六十而后减之;小余不足减者,减取大余一,加蔀法乃减之。   推没灭 术曰:因冬至积没有小余者,加积一,以没分乘之,如没法而一,为积日,不尽为没余。以六旬去积日,余为没日,命以纪,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没日。   求次没 术曰:加没日六十九、没余二万七百六十四、,没余满没法三万一千七百七从没日一,没日满六十去之,命以纪,算外,即次没月。一岁常有五没或六没,小余尽者为灭日。又,以冬至去朔日加没日,冬至小余满部法从没日,命日起天正十一月,如历月大小除之,不足,除者入月算,命以朔,算外,即冬至后没日。求次没:加没没日六十九,没余三千九百五十九、没分二万四千六百九十七,分满没法从没余,满部法从没日,命起前没月,历月大小除之,即后没日及余。   推四正卦 术曰:因冬至大小余,即《坎卦》用事日;春分,即《震卦》用事日;夏至,即《离卦》用事日;秋分,即《兗卦》用事日。   求《中孚卦》:加冬至小余五千五百三十、小分九、微分一,微分满五从小分,小分满气法从小余,小余满部法从大余,命以纪,算外,即《中孚卦》用事日。其《解》加《震》,《咸》加《离》,《贲》加《兗》,亦如《中孚》加《坎》。   求次卦:加《坎》大余六、小余五百二十九、小分十四、微分四,微分满五从小分,小分满气法从小余,小余满部法从大余,命以纪,算外,即《复卦》用事日。《大壮》加《震》,《妒》加《离》,《观》加《兗》,如《中孚》加《坎》。   十一月,《未济》、《蹇》、《颐》、《中孚》、《复》;十二月,《屯》、《谦》、《睽》、《升》、《临》;正月,《小过》、《蒙》、《益》、《渐》、《泰》;二月,《需》、《随》、《晋》、《解》、《大壮》;三月,《讼》、《豫》《蛊》、《革》、《史》;四月,《旅》、《师》、《比》、《小畜》、《乾》;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始》;六月,《鼎》、《丰》、《涣》、《履》、《遁》;七月,《恆》、《节》、《同人》、《损》、《否》;八月,《巽》、《萃》、《大畜》、《贲》、《观》;九月,《归妹》、《无妄》、《明夷》、《困》、《剥》;十月,《艮》、《既济》、《噬嗑》、《大过》、《坤》。   四正为方伯,《中孚》为三公,《复》为天子,《屯》为诸侯,《谦》为大夫,《睽》为九卿》,《升》还从三公,周而复始。九三应上九,清净微温阳风;九三应上六,绛赤决温阴雨。六三应上六,白浊微寒阴雨;六三应上九,曲尘决寒阳风。诸卦上有阳爻者,阳风;上有阴爻者,阴雨。   推七十二候 术曰:因冬至大小余,即虎始交日,加大余五、小余四百四十一、小分八、微分一,微分满三从小分,小分满气法从小余,小余满部从大余,命以纪,算外,所候日。   冬至    虎始交    芸始生    荔挺出   小寒    蚯蚓结    麋角解    水泉动   大寒    雁北向    鹊始巢    雉始雊   立春    鸡始乳    东风解冻   蛰虫始振   雨水    鱼上冰    獭祭鱼    鸿雁来   惊蛰    始雨水    桃始华    仓庚鸣   春分    鹰化鸠    玄鸟至    雷始发声   清明    电始见    蛰虫咸动   蛰虫启户   谷雨    桐始花    田鼠为鴽   虹始见   立夏    萍始生    戴胜降於桑  蝼蝈鸣   小满    蚯蚓出    王瓜生    苦菜秀   芒种    靡草死    小暑至    螳螂生   夏至    鵙始鸣   反舌无声   鹿角解   小暑    蝉始鸣    半夏生    木槿荣   大暑    温风至    蟋蟀居壁   鹰乃学习   立秋    腐草化萤   土润溽暑   凉风至   处暑    白露降    寒蝉鸣    鹰祭鸟   白露    天地始肃   暴风至    鸿雁来   秋分    玄鸟归    群鸟养羞   雷始收声   寒露    蛰虫附户   杀气浸盛   阳气始衰   霜降    水始涸    鸿雁来宾   雀入大水化为蛤   立冬    菊有黄华   豺祭兽    水始冰   小雪    地始冻    雉入大水化为蜃 虹藏不见   大雪    冰益壮    地始坼    鹖旦不鸣   术曰:因冬至虎始交后,五日一候。   推上朔法:置放纪年减一,加八,以六律乘之,以六千去之,余为大余,以甲子算外,上朔日。   推五星六通术第七   上元壬子以来至《春秋》隐公元年己未,积十六万六千五百七,算外;至今大魏熙平二年,岁次丁酉,积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五,算外。   木精曰岁星,其数二百四十一万六千六百六十。   火精曰荧惑星,其数四百七十二万五千八百四十八。   土精曰镇星,其数三百二十九万一千二十一。   金精曰太白,其数三百五十三万八千一百三十一   水精曰辰星,其数七十万二千一百八十二   推五星:置上元来尽所求年,减一,以周天二百二十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乘之,名为六通之实。以部法除之,所得为冬至积日,不尽为小余。以旬六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命以甲子,算外,即冬至日。以章岁五百五除冬至小余,所得命子,算外,即律气加时。   五星各以其数为法,除六通实,所得为积合,不尽为合余。以合余减法,余为入岁度分,以日度约之,所得即所求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晨夕合度算及余。其金、水,以一合日数及合余减合度算及余,得一者为夕见,无所得为晨见。若度余不足减,减合度算一,加日度法乃减之。命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满宿者,算外,即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晨夕合度及余。   求星合月及日:置冬至朔日数减一,以加合度算,以冬至小余加度余,度余满日度法去之,加度一,合度算变成合日算,余为日余。命起天正十一月,如历月大小除之,不满月者,算外,星合月及日,有闰计之。   求后合月及日,以合终日数及余如前入月算及余,余满日度从日,历月大小除之,起前合月,算外,即后合月及日。其金、水,以一合日数及余,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求后合度:以行星度及余加前合度算及余,余满日度从度,命起前合度,宿次除之,不满宿者,算外,即后合度及余。迳斗去其分一千四百七十七。   岁星:合终日数三百九十八,合终日余四千七百八十,行星三十三度,度余三千三百三,周虚一千二百八十。   岁星:晨与日合,在日后伏,十六日、余二千三百九十,行星二度、余四千六百八十一半。去日十三度半,晨见东方,顺,疾,日行五十七分之十一,五十七日行十一度。顺,迟,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而留。不行,二十七日而旋。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度日退十二度。复留二十七日。复顺,迟,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复疾,日行十一分,五十七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迟,十六日、日余二千三百九十,行星二度、余四干千六百八十一半,与日合。凡一见三百六十六日,行星二十八度;在日前后伏三十二日、余四千七百八十,行星五度,度余三千三百三,复终于晨见。   荧惑:合终日数七百七十九,合终日余五千一十八,周虚九百五十二,行星四十九度,度余二千一百五十四。   荧惑:晨与日合,在日后伏,七十一日、余五千五百八十四,行星五十五度、余四千八百四十五半。去日十六度,晨见东方,顺,迟,日行二十三分之十四,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二度。顺,迟,日行二十三分之十二,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留。不行,十一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度。复留十一日。复顺,疾,日行十四分,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七十一日、余五千五百八十四,行星五十五度、度余四千八百四十五半,而与日合。凡一见六百三十六日,行星三百三度;在日前后伏一百四十三日、余五千一百八,行星一百一十一度、余三千六百四十一,过周四十九度、度余二千一百五十四,复终于晨见。   镇星:合终日数三百七十八日、余三百四十一,行星十二度、余四千九百二十四,周虚五千七百一十九。   镇星:晨与日合,在日后伏,十八日、日余一百七十半,行星二度、余二千四百六十二,去日十五度半,晨见东方。顺,日行十二分之一,八十四日七度而留。不行,三十六日而旋。逆,日行十七分之一,一百二日退六度。复留三十六日。复顺,日行十二分之一,八十四日行七度,在日前,伏西方。顺,十八日、日余一百七十半,行星二度、余二千四百六十二,而与日合。凡见三百四十二日,行星八度;在日前后,伏三十六日、日余三百四十一,行星四度、度余四千九百二十四,复终于晨见。   太白,金:再合终日数五百八十三日、日余五千一百五十一,周虚九百九,行星二百九十一度、亦曰一合日数。  度余五千六百五半。亦曰一合日余。   太白:晨与日合,在日后伏,六日,退四度,去日十度,晨见东方。逆,日行三分之二,九日退六度。留,不行八日。顺,迟,日行十五分之十一,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顺,疾,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二,九十一日行一百五度。大疾,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三,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二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四十一日、余五千六百五半,行星五十一度、度余五千六百五半,而与日合。凡见东方二百四十四日,行星二百四十度,在日后伏,四十一日、余五千六百五半,行星五十一度、余五千六百五半,而与日合。见西方亦如之。  夕与日合,在前,伏四十一日、余五千六百五半,行星五十一度、余五千六百五半,去日十度,夕见西方。顺,疾,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三,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二度。顺,迟,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二,九十一日行一百五度。顺,迟,日行十五分之十一,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而留。不行,八日而旋。逆,日行三分之二,九日退六度,在日前,夕伏西方。六日退四度,而与日合。凡再见四百八十日,行星四百八十度;在日前后,伏八十三日、余五千一百五十一,行星一百三度、度余五千一百五十一,过周二百一十八度、度余三千六百七十四,复终于晨见。   水星:辰星再合终日数一百一十五、余五千二百八十二,行星五十七度、亦日一合日数。  余五千六百七十一,亦曰一合日余。  周虚七百七十八。   辰星:与日合,在日后,伏十一日,退六度,去日十七度,晨见东方而留。不行,四日。顺,迟,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顺,疾,日行一度、三分之一,十八日行二十四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十七日、余五千六百七十一,行星四十四度、余五千六百六十一,而与日合。凡见东方二十九日,行星二十二度,在日后,伏二十八日、余五千六百七十一,行星三十四度、余五千六百七十一,而与日合。见西方亦然。   辰星:夕与日合,在日前,伏十七日、余五千六百七十一,行星三十四度、余五千六百七十一,去日十七度,夕见西方。顺,疾,日行一度、三分之一,十八日行二十四度。顺,迟,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而留四日,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十一日退六度,而晨与日合。凡再见五十八日,行星四十六度;在日前后,伏五十七日、余五千二百八十二,行星六十九度、余五千二百八十二,复终于晨见。   斗一至牛五,星纪,丑。    牛五至危五,玄枵,子。   危五至壁三,陬訾,亥。    壁三至娄八,降娄,戌。   娄八至毕二,大梁,酉。    毕二至井五,实沈,申。   井五至鬼三,鹑首,未。    鬼三至张七,鹑火,午。   张七至轸一,鹑尾,巳。    轸一至亢三,寿星,辰。   亢三至心四,大火,卯。    心四至斗一,析木,寅。 志第九 律历三下   孝静世,《壬子历》气朔稍违,荧惑失次,四星出伏,历亦乖舛。兴和元年十月 ,齐献武王入鄴,复命李业兴,令其改下,立《甲子元历》。事讫,尚书左仆射司马子如、右仆射隆之等表曰:   自天地剖判,日月运行,刚柔相摩,寒暑交谢,分之以气序 ,纪之以星辰,弦望有盈缺,明晦有修短。古先哲王则之成化,迎日推策,各有司存,以天下之至王,尽生民之能事,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及卯金受命,年历屡改,当涂启运,日官变业,分路扬镳,异门驰骛,回互靡定,交错不等。岂是人情浅深,苟相违异?盖亦天道盈缩,欲止不能。   正光之历既行于世,发元壬子,置差令朔。测影清台,悬炭之期或爽;候气重室,布灰之应少差。伏惟陛下当璧膺符 ,大横协兆,乘机虎变,抚运龙飞,苞括九隅,牢笼万宇,四海来王,百灵受职。大丞相、渤海王降神挺生,固天纵德,负图作宰,知机成务,拨乱反正,决江疏河,效显勤王,勋彰济世。功成治定,礼乐惟新,以履端归余,术数未尽,乃命兼散骑常侍执读臣李业兴,大丞相府东阁祭酒、夷安县开国公臣王春,大丞相府户曹参军臣和贵兴等,委其刊正。但回舍有疾徐,推步有疏密,不可以一方知,难得以一途揆。大丞相主簿臣孙搴,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臣晔,前给事黄门侍郎臣季景,渤海王世子开府谘议参军事、定州大中正臣崔暹,业兴息国子学生、屯留县开国子臣子述等,并令参预,定其是非。   臣等职司其忧,犹恐未尽。窃以蒙戎为饰,必藉众腋之华;轮奂成宇,宁止一枝之用。必集名胜,更共修理。左光禄大夫臣卢道约 ,大司农卿、彭城侯臣李谐,左光禄大夫、东雍州大中正臣裴献伯,散骑常侍、西兗州大中正臣温子升,太尉府长史臣陆操,尚书右丞、城阳县开国子臣卢元明,中书侍郎臣李同轨,前中书侍郎臣邢子明,中书侍郎臣宇文忠之,前司空府长史、建康伯臣元仲悛,大丞相法曹参军臣杜弼,尚书左中兵郎中、定阳伯臣李溥济,尚书起部郎中臣辛术,尚书祠部郎中臣元长和,前青州骠骑府司马、安定子臣胡世荣,太史令、卢乡县开国男臣赵洪庆,太史令臣胡法通,应诏左右臣张喆,员外司马督臣曹魏祖,太史丞郭庆,太史博士臣胡仲和等,或器标民誉,或术兼世业,并能显微阐幽,表同录异,详考古今,共成此历。甲为日始,子实天正,命历置元,宜从此起。运属兴和,以年号为目,岂独太初表于汉代,景初冠于魏历而已。谨以封呈,乞付有司,依术施用。   诏以新历示齐献武王田曹参军信都芳,芳关通历术,驳业兴曰:“今年十二月二十日,新历岁星在营室十二度,顺 ,疾;天上岁星在营室十一度。今月二十日,新历镇星在角十一度,留;天上镇星在亢四度,留。今月二十日,新历太白在斗二十五度,晨见,逆行;天上太白在斗二十一度,逆行。便为差殊。”   业兴封曰:   岁星行天,伺候以来八九余年,恆不及二度。今新历加二度。至于夕伏晨见,纤毫无爽。今日仰看,如觉二度,及其出没,还应如术。镇星,自造《壬子》元以来,岁常不及,故加《壬子》阙  度,亦知犹不及五度,适欲并加,恐出没顿校十度、十日,将来永用,不合处多。在白之行,顿疾顿迟,取其会归而已。近十二月二十日,晨见东方,新旧二历推之,分寸不异。行星三日,顿校四度。如此之事,无年不有,至其伏见,还依术法。   又芳唯嫌十二月二十日星有前却。业兴推步已来,三十余载,上算千载之日月星辰有见经史者,兴凉州赵匪攵、刘义隆廷尉卿何承天、刘骏、南徐州从事史祖冲之参校,业兴《甲子元历》长于三历一倍。考洛京已来四十余岁,五星出没,岁星、镇星、太白,业兴历首尾恆中,及有差处,不过一日二日、一度两度;三历之失,动校十日十度。荧惑一星,伏见体自无常,或不应度。祖冲之历多《甲子历》十日六度,何承天历不及三十日二十九度;今历还与《壬子》同,不有加增。辰星一星,没多见少,及其见时,与历无舛,今此亦依《壬子》元不改。太白、辰星,唯起夕合为异。业兴以天道高远,测步难积,五行伏留,推考不易,人目仰窥,未能尽密,但取其见伏大归,略其中间小谬,如此历便可行。若专据所见之验,不取出没之效,则历数之道其几废矣。夫造历者,节之与朔贯穿于千年之间,闰余斗分推之于毫厘之内。必使盈缩得衰,间限数合,周日小分不殊锱铢,阳历阴历纤芥无爽,损益之数验之交会,日所居度考之月蚀,上推下减,先定众条,然后历元可求,犹甲子难值。又虽值甲子,复有差分,如此踳驳,参错不等。今历发元甲子,七率同遵,合璧连珠,其言不失。法理分明,情谓为可。如芳所言,信亦不谬。但一合之里星度不验者,至若合终必还。依术,镇星前年十二月二十日见差五度,今日差三度;太白前差四度,今全无差。以此准之,见伏之验,寻效可知,将来永用,大体无失。   芳又云,以去年十二月中算新历,其镇星以十二月二十日在角十一度留,天上在亢四度留,是新历差天五度;太白、岁星并各有差。校于《壬子》旧历,镇星差天五度,太白岁星亦各有差,是旧历差天为多,新历差天为少。凡造历者,皆须积年累日,依法候天,知其疏密,然后审其近者,用作历术。不可一月两月之间,能正是非。若如荧惑行天七百七十九日,一迟、一疾、一留、一逆、一顺、一伏、一见之法,七头一终;太白行天五百八十三日,晨夕之法,七头一终;岁星行天三百九十八日,七头一终;镇星行天三百七十八日,七头一终;辰星行天一百一十五日,晨夕之法,七头一终。造历者必须测知七头,然后作术。得七头者造历为近,不得头者其历甚疏,皆非一二日能知是非。自五帝三代以来及秦、汉、魏、晋,造历者皆积年久测,术乃可观。其仓卒造者,当时或近,不可久行。若三四年作者,初虽近天,多载恐失。今《甲子》新历,业兴潜构积年,虽有少差,校于《壬子元历》,近天者多。若久而验天,十年二十年间,比《壬子元历》,三星行天,其差为密。   献武王上言之,诏付外施行。   上元甲子以来至春秋鲁隐公元年,岁在己未,积二十九万二千七百三十六,算上。   甲子之岁入甲戌纪已来,积十二万四千一百三十六,算上。   上元甲子以来,至大魏兴和二年岁在庚申,积二十九万三千九百九十七,算上。   甲子之岁入甲戌纪至今庚申,积十二万五千三百九十七,算上。   元法,一百一万一千六百。三统之数。   统法,三十三万七千二百。二纪之数。   纪法,十六万八千六百。千部成纪,日数至十。   部法,一万六千八百六十。三十乘章岁,得日月余皆尽之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