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第 22 页/共 247 页

晨次疾末四十二日五十度二五四十八度三六一度一六   晨疾初四十九日六十一度五十八度七一一度二三五   晨疾末五十二日六十五度五零六十三度零四一度二五五   晨伏三十九日四十九度五零四十七度六四一度二六五   △水星   合应三十零万三二一二。置中积,加辛巳合应七十零万零四三七,得三亿七千六百九十零万零二一二,满水星周率去之。   历应二百零三万九七一一。置中积,加辛巳历应二百零五万五一六一,得三亿七千八百二十五万四九三六,满水星历率去之。   周率一百一十五万八七六。   历率三百六十五万二五七五。   度率一万。   晨伏夕见一十六度半。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段目段日平度限度初行率   合伏一十七日七五三十四度二五二十九度零八二度一五五八   夕疾一十五日二十一度三八一十八度一六一度七零三四   夕迟一十二日一十度一二八度五九一度一四七二   夕留二日   夕退伏一十一日一八八七度八一二二度一零八   合退伏一十一日一八八七度八一二二度一零八一度零三四六   晨留二日   晨迟一十二日一十度一二八度五九   晨疾一十五日二十一度三八一十八度一六一度一四七二   晨伏一十七日七五三十四度二五二十九度零八一度七零三四   推五星前后合 置中积,加合应,满周率去之,余为前合。再置周率,以前合减之,于为后合。如满岁周去之,即其年无后合分。   推五星中积日中星度置各星后合,既为合伏下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累加段日,为各段中积。皆满岁周去之。以各段下平度,累加各段下平度,满岁周去。退则减之,不及减,加岁周减之。次复累加之,为各段中星。   推五星盈缩历 置中积,加历应及生合,满历率去之,余以度率而一为度。在历中已下为盈,已上减去历中为缩。置各星合伏下盈缩历,以段下限度累加之之满历中去之,盈交缩,缩交盈,即各段盈缩历。   推五星盈缩差 置各段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余。以其下损益分见立成。乘之,以历策而一,所得益加损减其盈缩积分,即盈缩差。金星倍之,水星三之。   推定积日 置各段中积,以其段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满岁周去之,如中积不及减者,加岁周减之。本段原无差者,借前段差加之,则金水二星,亦只用所得盈缩差,不用三之倍之。   推加时定日置定积日,以岁前天正冬至分加之,满纪法去之,余命甲子算外,即为定日。视定积日会满岁周去者,用本年冬至,会加岁周减者,用岁前冬至。   推所入月日 置合伏下定积,以加天正闰馀满朔策除之,为月数。起岁前十一月,其不满朔策者,即入月已来日分也。视其月定朔甲子,与加时定日甲子相去即合伏日,累加相距日,满各月大小去之,即各段所入月日。   推定星 置各段中星,依推定积日法,以盈缩差加减之。   推加时定星 置定星,以岁前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之,满周岁天去之。若定积日会加岁周者,用岁前黄道日度。遇减岁周者,用本年黄道目度,如原无中星度,段下亦无定星星及加时定星度分。   推加减定分 置定日小余,以其段初行率乘之,满万为分,所得诸段为减分,退段为加分。   推夜半定星及宿次 置加时定星,以加减定分加减之,为夜半定星。以黄道积度钤减之,为夜半宿次。其留段即用时定星,为夜半一星。   推日度率 置各段定日,与次段定日相减为日率。次段不及减,加纪法减之。置各段夜半-定星,与次段夜半定星相减为度涨。次段不及减,加周天减之。凡近留之段,皆用留段加时定星,与本段夜半定星相减。如星度逆者,以后段减前段,即各得度率。   推平行分 置度率,以日率除之,即得。   推凡差及增减总差日差 以本段前后之平行分相减,为本段凡差。凡五星之伏段及近留之迟段及退段,皆无凡差。倍凡差,退一位为增减差。倍增减差为总差。置总差,以日率减一日除之为日差。初日行分多,为减差。末日行分多,为加差。   推初日行分末日行分 以增减差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视本段平行分与次段平行分相较,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   推抚心差诸段为增减差总差日差 合伏者,置次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次段日差。为末日行分。晨伏、夕伏者,置前段本段之前。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亦前段日差。为二伏初日行分。置伏段呼得初末日行分,皆与本段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又以增差加 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视合伏末日行全较平行分,少则加,多则减,为初日行分。晨伏、夕伏初日行分较平行分,亦少加多减,为末日行分。木、火之晨迟末,土之晨迟,金之夕迟末,水之夕迟,皆置其前末日行分,锐其日差减之,即前段日差。馀为初日行分。木、火之夕迟初,土之夕迟,金之晨初,水之晨迟,皆置其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后段日差。馀为末日行分。木、火、土之夕伏,金、水之晨伏,皆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内加其前段日差之半,为钛段初日行分,皆与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木、火之晨退、夕退,置其平行分,退一位、六因之,为增减差。晨退减为初,加为末。夕退加为初,减为末。晨加夕减,二段相比较。金之夕退伏合伏,置其平行分,退一位,三因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为增减差。金之夕退,置其平分,退一位,三在之折半。水之夕退伏合退伏,以平行分折半,各为增减差。金之夕退,置其后段禄日行分,减日差,后段日差。为末日行分。金之晨退,置其前段末日行分,减日差,前段日差。为初日行分。皆与平行分相减,馀为增减差。凡增减差,倍之为总差,以相距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其初末日行分有其一者,以增减差加减,更求其一,如伏段法,馀依前后平行分相较增减之。金、火之夕迟末,晨迟初,置其段平行分,以相距日率下不伦分乘之,不伦分之秒,与平行之分对。即为增减差。置平行分,夕者以增减差,加为初日行分,减为末日行分。晨者反是。   不伦分 金、火星之夕迟末,与晨迟初,其增减差,多於平行分者,为不伦分也。   十七日八十八秒八八五   十六日八十八秒二三一   十五日八十七秒四九六   十四日八十六秒七六一   推五星每日细行,置各段夜半宿次,以初日行分顺加退减之,为次日宿次。又以日差加减其初日行分,为每日行分,亦顺加退减於次日宿次,满黄道宿次去之,至次段宿次而止,为每日夜半宿次。   推五星顺逆交宫时刻 视逐日五星细行,与黄道十二宫界宿次同名,其度分又相近者以相减。视其馀分,在本日行分以下者,为交宫在本日也。顺行者,以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减宫界度分。退行者,以宫界度分减本日夜半星行宿次度分。扣以日周乘之为实,以本日行分为法,法除实,得数,依发敛加时法,得交宫时刻。   推五星伏见凡取伏见,伏者要在已下,见者要在已上。晨见晨伏者,置其日太阳行度,内减各星行度。夕见夕伏者,置其日各星行度,内减太阳行度。即为其日晨昏伏见度。置本日伏见度,与次日伏见度相减,馀四而一,即得晨昏伏见分。视本日伏见度较次日伏见度为多者减,少者加。晨者,置本日伏见度,以伏见分加减之,为晨伏见度。夕者,三因伏见分,置伏见度加减之,为夕伏见度。视在各星伏见度上下取之。   △步四馀   紫气周日一万零二百二十七日一七九二。   紫气度率二十八日,日行三分五七一四二九。   紫气至后策八千一百九十四万九六二三。   月孛周日三千二百三十一日九六八四。   月孛度率八日八四八四九二,日行十一分三零一三六一。   月孛至后策一千二百二十万四六五九。   罗计周日六千七百九十三日四四三二。   罗计度率一十八日五九九一零七七六,日行五分三七六六零二。   罗至后策五千三百三十三万六二一七。   计都至后策一千九百三十六万九零零一。   推四馀至后策 置中积,加各馀至后策,满周日去之,即得。   推四馀周后策 以至后策,减立成内各宿初末度积日,即得。   推四馀入各宿次初末度积日 置各馀周后策,加入其年冬至分,满纪法去之,即各馀末度积日。紫气、月孛为各宿初,罗喉、计都为各宿末。气孛顺行,罗计逆行。   推四馀初末度积日所入月日 置各馀周后策,加入天正闰馀满期策减之,起十一月至不满朔策,即所入月也。其初末度积日即满纪法去者。命甲子算外,为日辰小馀,以发敛求之为时刻。视定朔某甲女,即知入月已来日也。   推四馀每日行度 置各馀初末度积日,气孛以度率日累加之,至末度加其宿零日及分,即次宿之初度。罗计先加其宿零日及分,后以度率日累加之,即次宿之末度。徊以其大馀,命甲子算外为日辰。其交次宿,以小馀以敛为时刻。   推四馀交宫 以至后策减各宿交宫积日,馀为入某宫积中天正闰馀,满朔策去之,起十一月至不满朔策,即所入月。又置入宫积日,加冬至分,满纪法去之,为日辰,小馀以敛为时刻。视定朔甲子,即知交宫及时刻。   ▲紫气宿次日分立成入箕初度。   以下表格略   至后策少者用前氐下积日,多者用后氐下积日。 志第十三历七   ▲回回历法一   《回回历法》,西域默狄纳国王马哈麻所作。其地北极高二十四度半,经度偏西一百零七度,约在云南之西八千馀昊。其历元用隋开皇己未,即其建国之年也。洪武初,得其书於元都。十五年秋,太祖谓西域推测天象最精,其五星纬度又中国所无。命翰林李翀、吴伯宗同回回大师马沙亦黑等译其书。其法不用闰月,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十二宫,宫有闰日,凡百二十八年而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一十十月有闰日。凡有闰闰凡百二十八年而而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十二月,月有闰日。凡三十年月闰十一日,历千九百四十一年,宫月日辰再会。此其立法之大概也。   按西域历术见於史者,在唐有《九执历》,元有札马鲁丁之《万年历》。《九执因》最疏,《万年历》行之未久。唯《回回历》设科,隶钦天监,与《大统》参用二百七十馀年。虽於交食之有无深浅,时有出入,然胜於《九执》、《万年》远矣。但其书多脱误。盗盖其人之隶籍台官者,类以土盘布算,仍用其本国之书。而明之习其术者,如唐顺之、陈壤、袁黄辈之所论著又自成一家言。以故 翻译之本不行於世,其残缺宜也。今为博访专门之裔,考究其原书,以补其脱落,正其讹舛,为《回回历尖》,著於篇。   积年 起西域阿喇必年,隋开皇己未。下至洪武甲子,七百八十六年。   用数 天周度三百六十。每度六十分,每分六十秒,微纤以下俱准此。宫十二。每宫三十度。目周分一千四百四十,时二十四,每时六十分。刻九十六。每刻十五分。宫度起白羊,节气首春分,命时起午正。午初四刻属前日。   七曜数 日一,月二,火三,水四,木五,金六,土七。以七曜纪不用甲子。   宫数 白羊初,金牛一,阴阳二,世蟹三,狮子四,变女五,天秤六,天蝎七,人马八,磨羯九,实宝瓶十,变鱼十一。   宫日 白羊戌宫三十一日。金牛酉宫三十一日。阴阳申宫三十一日。巨蟹未宫三十二日。狮子午宫三十一日。娈女巳宫三十一日。天秤辰宫三十一日。天蝎卯宫三十日。人马寅宫二十九日。磨羯丑宫二十九日。宝瓶子宫三十日。变鱼亥宫三十日。已上十二宫,所谓不动之月,凡三百六十五日,乃岁周之日也。若遇宫分有闰之年,於变鱼宫加一日,凡三百六十六日。   月分大小 单月大,变月小。凡十二月,所谓动之月也。月大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凡三百五十四日,乃十二月之日也。遇月分有闰之处,於第十二月内增一日,凡三百五十五日。   太阳五星最高行度隋己未测定。太阳二宫二十九度二十一分。 土星八宫十四度四十八分。木星六宫初度八分。火星四宫十五度四分。金星二宫十七度六分。水星七宫六度十七分。   求宫分闰日无之馀日。置西域岁前积年,减一,以一百五十九乘之,一百二十八年内,闰三十一日故以总数乘。内加一十五,闰应。以一百二十八屡减之,馀不满之数,若在九十七已上,闰限。其年宫分有闰日,已下无闰日。於除得之数内加五,宫分立成起火三,故须加五。满七去之,馀即所求年白羊宫一日七曜。有闰加一日,后同。   求月分闰日朔之馀日。置西域岁前积年,减一,以一百三十一年乘之,总数乘。内加一百九十四,闰应。以三十为法屡减之,馀在十九已上,闰限。其年月分有闰闰已下则无。於除得之数,满七去之,馀即所求年第一月一日七曜。   加次法 置积日,全积并宫闰所得数。减月闰内加三百三十一日,己未春正前日。以三百五十四一年数除之,馀数内减去所加三百三十一,又减二十三,足成一年日数。又减二十四,洪武甲子加次。又减一,改应所损之一日。为实距年己未至今得数。又法:以气积宫闰并通闰为气积内减月闰,置十一,以距年乘之,外加十四,以三十除之,得月闰数。以三百五十四除之,馀减洪武加次二十四,又减补日二十三,又减改应损日一,得数如前。求通闰,置十一日,以距年乘之。求宫闰前见。   ▲太阳行度   求最高总度 置西域岁前积年,入总年零年月分日期立成内,各取前年前月前日最高行度并之。如求十年,则取九年之类。盖立成中行度,俱本年本月日足数也。如十年竟求十年,则逾数矣。月日义同。后仿此。   求最高行度 置求到最高总度,加测定太阳最高行度,二宫二十九度二十一分。即年求年白羊宫最高行度。如求次宫,累加五秒零六微。求次月,加四秒五十六微。   求中心行度日平行度。置积年入总年零年月日立成内,各取日中心行度并之,取法同前。内减一分四秒,即所求白羊宫第一日中心行度。求各宫月日,按每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累加之。内减一分四秒,或云西域中国里差,非是,盖系己未年之末日度应也。   求自行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减其宫最高行度,即得。即入盈缩历度也。   求加减差。即盈缩差。以自行宫度为引数,入太阳加减立成内,照引数宫度取加减差。是名未定差。其度下小馀,用比例法,以本加减差,与后度加减差相减,馀数通为秒,如一分通为六十秒。与引数小馀亦通秒相乘,得数为纤,秒乘秒,得纤。以六十收之,为微、为秒、为分。如数多,先以六十收之为微,又以六十收之为秒,又以六十收之为分。视前所得未定加减差数较,少於后数者后度加减差加之,多於后数者减之,是为加减定差分。如无小馀,竟用未定差为定差。后准此。   求经度黄道度。 置其日中心行度,以加减定差分加减之,视定差引数自行宫度,在初宫至五宫为减差,六宫至十一宫为加差。即得。   求七曜 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年零年月日下七曜数并之,累去七数,馀即所求白羊宫一日七曜。如求次宫者,内加各宫七曜数。如求逐日,累加一数,满七去之。求太阴、五星、罗计七曜并准此。   ▲太阴行度   求中心行度 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零年月日下中心行度并之,得数,内减一十四分,己未应转。即所求年白羊宫一日中心行度。如求逐日,累加日行度。十三度一零三五。   求加倍相离度月体在小轮行度,合朔后,与日相离。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年零年月日下加倍相离度并之,内减二十六分,即所求白羊宫一日度也。如逐日,累加倍离日行度。二十四度二二五三二二,半之,即小轮心离太阳数。   求本轮行度即月转度。置积年入立成内,取总零年月日下本轮行度并之,内减一四分,即所求白羊宫一日度也。如求各日,累加本轮日行度。十三度三分五四。   求第一加减差又名倍离差。以加倍相离宫度为引数,入太阴第一加减立成内,取加减差。未定差。又与下差相减,余乘引数小余,得数为秒,分乘分以六十收之为分,用加减未定差,后差多加少减,同太阳。得第一分差。   求本轮行度 置其日本轮行度,以第一差分加减之。视倍离度,前六宫加,后六宫减。   求第二加减差 以本轮行定度度为引数,入太阴第二加减立成内,取未定差,依比例法,同前。求得零数加减之为第二加减差分。视引数,六宫已前为减差,后为加差。   求比数分 以们离宫度,入第一加减立成内,取比数分。如们离零分在三十分已上者,取下度比敷分。   求远近度 以本轮行定宫度为引敷,入阴第二加减立成内,取远近度分。其引数零分,亦依比例法取之。   求凡差定差 置比敷分,以远近度通分乘之,以六十约之为分,即凡差。以凡差加入第二加减差,即为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