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 第 36 页/共 175 页
求定朔夜半入交 恆视经朔望夜半所入,定朔望大馀。有进退者,亦加减交日。否则,因经为定,各得所求。求次定朔夜半入交:因前定朔夜半所入,大月加交差日二,月小加日一,馀皆二千三百九十四、秒八千六百七十八。求次日:累加一百,数除如前,各其夜半所入交泛日及馀秒。
求朔望入交常日 各以其日入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其入交泛,馀满大衍通法从日,即为入交常及馀秒。
求朔望入交定日 各置其日入转朓朒定数,以交率乘之,如交数而一。所得以朓减朒加入交常,馀数如前,即为入交定日及馀秒。
求月交入阴阳历 恆视其朔望入交定日及馀秒,如中日及馀秒已下者,为月入阳历,已上者,以中日及馀秒去之,馀为月入阴历。
求四象六爻每度加减分及月去黄道定数 以其爻加减率与后爻加减率相减,为前差。又以后爻率与次后爻率相减,为后差。二差相减,为中差。置所在爻并后爻加减率,半中差以加而半之,十五而一,为爻末率,国为后爻初率。每以本爻初末率相减,为爻差。十五而一,为度差。半之,以加减初率,少象减之,老象加之。为定初率。每次度差累加减之,少象以差减,老象以差加。各得每度加减定分。乃修积其分,满百二十为度,各为每度月去黄道度数及分。其四象,初爻无初率,上爻无末率,皆倍本爻加减率,十五而一。所得各以初末率减之,皆互得其率。馀依术算,各得所求。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阴阳度数 各置其日夜半入转日及馀秒,馀以其日夜半入交定日及馀秒减之也,其秒母不等,当循率相通,然后减之,如不足减,即转终日及一馀秒,然后减之。馀为定交初日夜半入转日及馀秒。乃以定交初日夜半入馀与其日夜半入馀,各乘其日转定分,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满转法为度,不满为分。各以加其日转积度及分,乃相减,其馀即为其夜半月行入阴阳度数及分也。转求次日,但以其日转定分加之,满转法为度,即得。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四象度数 置其日夜半入阴阳度数及分,以一象之度九十除之。若以小象除之,则兼除差度一、度分一百六、大分十三、小分十四,讫,然以次象除之。所得以少阳、老阳、少阴、老阴为次,命起少阳算外,即其日夜半所入象度数及分也。先以三十乘阴阳度分,十九而一,为度分。乘又除,为小分。然以象度及分除之。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六爻度数 置其日夜半所入象度数及分,以一爻之度一十五除之。所得命起其象初爻算外,即以其日夜半所入爻度数及分也。其月行入少象初爻之内,皆为沾近黄道度。当朔望则有亏蚀。求入蚀限:其入交定日及馀秒,如望差已下交限已上者,为入蚀限。望入蚀限,则月蚀;朔入蚀限,月在阴历则日蚀。入限,如望差已下,为交后。交限已上者,以减中日及馀,为交前。置交前后定日及馀秒通之,为去交前后定分。置去交定分,以十一乘之,如二千六百四十三除之,为去交度数。不尽,以大衍通法乘之,复除为馀。大抵去交十三度以上,虽入蚀限,为涉交数微,光影相接,或不见蚀。
求月蚀分 其去交定分七百七十九已下者,皆蚀既。已上者,以交定分减望差,馀以一百八十三约之。尽半已下,为半弱;已上,为半强。命以十五为限,得月蚀之大分。
求月蚀所起 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其蚀十二分已上者,皆起于正东,复于正西。此皆据南方正午而论之,若蚀于馀方者,各随方面所在,准此取正,而定其蚀起复也。
求月蚀用刻 置月蚀之大分。五已下,因增三。十已下,因增四。十已上,因增五。其去交定分五百二十已下,又增半。二百六十已下,又增半。各为泛用刻率。
求每日差积定数 以所入气并后气增损差,倍六爻乘之,综两气辰数除之,为气末率。又列二气增损差,皆倍六爻乘之,各如辰数而一。少减多,馀为气差。加减末率,冬至后以差减,夏至后以差加。为初率。倍气差,亦倍六爻乘之,复综两气辰数以除之,为日差。半之,以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冬至后以差加,夏至后以差减。为每日增损差。乃循积之,随所入气日加减气下差积,各其日定数。其二至之前一气,皆后无同差,不可相并,各因前末为初率。以气差冬至前减,夏至前加,为末率。馀依算术,各得所求也。
阴历:
蚀差:一千二百七十五。
蚀限:二千五百二十四。
或限:三千六百五十九。
阳历:
蚀限:一百三十五。
或限:九百七十四。
求蚀差及诸限定数 各置其差、限,以蚀朔所入气日下差积,阴历减之,阳历加之,各为蚀定差及定限。
求阴历阳历的蚀或蚀 其阴历去交定分满蚀定差已上,为阴历蚀。不满者,虽在阴历,皆类同阳历蚀也。其去交定分满蚀定限已下者,其蚀的见。或限以下者,其蚀或见或不见。
求日蚀分 阴历蚀者,置去交定分,以蚀定差减之,馀一百四已下者,皆蚀既。已上者,以一百四减之,其馀以一百四十三约之,其入或限者,以一百五十二约之。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强,以减十五,馀为日蚀之大分。其同阳历蚀者,但去交定分,少于蚀定差六十已下者,皆蚀既。六十已上者,置去交定分,以阳历蚀定限加之,以九十约之。其阳历蚀者,直置去交定分,亦以九十约之。其入或限者,以一百四十三约之。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强,命以十五为限,亦得日蚀之大分。
求日蚀所起 月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月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其蚀十二分已上,皆起正西,复于正东。此亦据南方正午而论之。
求日蚀用刻 置所蚀之大分,皆因增二。其阴历去交定分多于蚀定差七十已上者,又增三十五;已下者,又增半。其同阳历去交定分少于蚀定差二十已下者,又增半;四十已下者,又增半少。各为泛月刻半率。
求日月蚀甚所在辰 置去交定分,以交率乘之,二十乘交数除之,所得为差。其月道与黄道同名者,以差加朔望定小馀;异名,以差减朔望定小馀,置馀定馀。如求发敛加时术入之,即蚀甚所在辰刻及分也。其望甚辰月当冲蚀。
求亏初复末 置日月蚀泛用刻率,副之,以乘其日入转损益率,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应朒者,依其损益;应朓者,损加益减其副,为定用刻数。半之,以减蚀甚辰刻,为亏初;以加蚀甚辰刻,为复末。其月蚀求入更筹者,置月蚀定用刻数,以其日每更差刻除,为更数;不尽,以每筹差刻除,为筹数。综之为定用更筹。乃累计日入至蚀甚辰刻置之,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减之,馀以更筹差刻除之。所得命以初更筹外,即蚀甚筹。半定用更筹减之,为亏初;以加之,为复末。按天竺僧俱摩罗所传断日蚀法,其蚀朔日度躔于郁车宫者,的蚀。诸断不得其蚀,据日所在之宫,有火星在前三后一之宫并伏在日下,并不蚀。若五星总出,并水见,又水在阴历,及三星已上同聚一宿,亦不蚀。凡星与日别宫或别宿则易断,若同宿则难断。更有诸断,理多烦碎,略陈梗概,不复具详者。其天竺所云十二宫,则中国之十二次也。曰郁车宫者,即中国降娄之次也。十二次宿度,首尾具载“历仪分野”卷中也。
求九服所在蚀差 先测所在冬、夏至及春分定日中晷长短、阳城每日中晷常数,校取同者,各因其日蚀差,即为所在冬、夏至及春秋分定日蚀差。
求九服所在每气蚀差 以夏至差减春分差,以春分差减冬至差,各为率。并二率半之,六而一,为夏率。二率相减,六一为差。置总差,六而一,为气。半气差,以加夏率,又以总差减之,为冬率。冬率即是冬至之率也。每以气差加之各气,为每气定率。乃循其率,以减冬至蚀差,各得每气初日蚀差。求每日,如阳城求之,若戴日之北,当计其所在,皆反之,即得。
大衍步五星术第七
岁星
终率:一百二十一万二千三百七十九;秒,十八。
终日:三百九十八;馀,二千六百五十九;秒,六。
变差算:空;馀,三十四;秒,十四。
象算:九十一;馀,二百三十八;秒,五十七十二。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六;秒,四十六十二。
镇星
终率:一百一十四万九千三百九十九;秒,九十八。
终日:三百七十八;馀,二百七十九;秒,九十八。
变差算:空;馀,二十二;秒,九十二。
象算:九十二;馀,二百三十七;秒,八十七。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六;秒,三十一。
太白
终率:一百七十七万五千三十;秒,十二。
终日:五百八十三;馀,二千七百一十一;秒,十二。
中合日:二百九十一;馀,二千八百七十五;秒,六。
变差算:空;馀,三十;秒,五十三。
象算:九十二;馀,二百三十八;秒,三十四五十四。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六;秒,三十九九。
辰星
终率:三十五万二千二百七十九;秒,七十二。
终日:一百一十五;馀,二千六百七十九;秒,七十二。
中合日:五十七;馀,二千八百五十九;秒,八十六。
变差算:空;馀,一百三十六;秒,七十八六十。
象算:九十一;馀,二百四十四;秒,九十八六十。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七;秒,三十九七十四。
辰法:七百六十。
秒法:一百。
微分法:九十六。
推五星平合 置中积分,以天正冬至小馀减之,各以其星终率去之,不尽者,返以减终率,满大衍通法为日,不满为馀,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夜半后星平合日算及馀秒也。
求平合入爻象历 置积年,各以其星变以差乘之,满乾实去之,不满者,以大衍通法约之,为日。不尽为馀秒。以减其星冬至夜半后平合日算及馀秒,即平合入历算数及馀秒也。各四约其馀,同其辰法也。
求平合入四象 置历算数及秒,以一象之算及馀秒除之,所得,依入爻象次命起少阳算外,即平合所入象算数及馀秒也。
求平合入六爻 置所入象算数及馀秒,以一爻之算及馀秒除之,所得,命起其象初爻算外,即平合所入爻算数及馀秒也。
求四象六爻每算损益及进退定数 以所入爻与后爻损益率相减为前差,又以后爻与次后爻损益率相减为后差,前后差相减为中差。置所入爻并后爻损益率,半中差以加之,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为爻末率,因为后爻初率。皆因前爻末率,以为后爻初率。初末之率相减,为爻差。倍爻差,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为算差。半之,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算差累加减爻初定率,少象以差减,老象以差加。为每损益率。循累其率,随所入爻,损益其下进退,即各得其算定。其四象初爻无初率,上爻无末率,皆置本爻损益,四而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各以初末率减之,皆互得其率。馀依术算,各得所求。
求平合入进退定数 各置其星平合所入爻之算差,半之,以减其所入算损益率。损者,以所入馀乘限差,辰法除,并差而半之;益者,半入馀乘差,亦辰法除。加所减之率,乃以入馀乘之,辰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算下进退,各为平合所入进退定数。此法微密,用算稍繁。若从省求之,亦可置其所入算馀,以乘其下损益率,如辰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算下进退,各为定数。
求常合 置平合所入进退定数,金星则倍置之。各以合下乘数乘之,除数除之,所得满辰法为日,不满为馀,以进加退减平合日算及馀秒,先以四约平合馀,然以进加退减也。即为冬至夜半后常合日算及馀也。
求定合 置常合日先后定数,四而一,所得满辰法为日,不满为馀。乃以先减后加常合算及馀,即为冬至夜半后定合日算及馀也。
求定合度 置其日盈缩分,四而一以定合馀乘之,满辰法而一,所得以盈加缩减其定馀,以加其日夜半日度馀,先四约夜半日度馀以加之。满辰法从度。依前命之算外,即为定合加时度及馀也。
求定合月日 置冬至夜半后定合日算及馀秒,以天正冬至大小馀加之,天正经朔大小馀减之。其至、朔小馀,皆以四约之,然用加减。若至大馀少于经朔大馀者,又以爻数加之,然以经朔大小馀减之。其馀满四象之策及馀,除之,为月数,不尽者,为入朔日算及馀。命月数起天正日算起经朔算外,即定所在日月也。其定朔大馀有进退,进减退加一日,为在其日月定及馀也。
求定合入爻 置常合及定合应加减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乃以加减其平合入爻算馀,满若不足,进退其算,即为定合入爻算数及馀也。
求变行初日入爻 置定合入爻算数及馀,以合后伏下变行度常率加之,满爻率去之,命爻次如前,即次变初日入爻算数及馀也。更求次变入爻变入,但以其下行度常加之,去命如上节。
求变行初日入进退定数 各置其变行初日入爻算数及馀,如平合求进退术入之,即得变行初日所入进退定数也。置进退定数,各以其下乘数乘之,除数除之,所得各为进退变率。
求变行日度率 置其本进退变率与后变率,同名者,相消为差。在进前少,在退前多,各以差为加;在进前多,在退前少,各以差为减。异名者,相从谓并。前退后进,各以并为加;前进后退,各以并为减。逆行度率则反之。皆以差及并,加减日度中率,各为日度变率。其水星疾行,直以差以并加减度之中率,为变率。其日直因中率为变率,不烦加减也。
求变行日度定率 以定合日与后变初日先后定数,同名相消为差,异名者相从为并。四而一,所得满辰法为度。乃以盈加缩减其合后伏度之变率及合前伏日之变率。金水夕合日度,加减反之。其二留日之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以所差之数为度,各加减本迟度之变率。谓以多于中率之数加之,少于中率之数减之。以下加减准此。退行度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倍所差之数,各加减本疾度之变率。其木土二星,既无迟疾,即加减前后顺行度之变率。其水星疾行度之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以所差之数为日,各加减留日变率。其留日变率若少不足减者,即侵减迟日变率也。各加减变率讫,皆为日度定率。其日定率有分者,前后辈之。辈,配也。以少分配多分,满全为日,有馀转配。其诸变率不加减者,皆依变率为定率。
求定合后夜半星所在度 置其星定合馀,以减辰法,馀以其星初日行分乘之,辰法而一,以加定合加时度馀,满辰法为度。依前命之算外,即定合后夜半星所在宿及馀。自此以后,各依其星,计日行度所至,皆从夜半为始也。转求次日夜半星行至:各以其星一日所行度分,顺加退减之。其行有小分者,各满其法从行分一。行分满辰法,从度一。合之前后,伏不注度,留者因前,退则依减。顺行出虚,去六虚之差;退行入虚,先加此差。先置六虚之差,四而一,然用加减。讫,皆以转法约行分为度分,各得每日所至。其三星之行日度定率,或加或减,益疾益迟,每日渐差,难为预定,今且略据日度中率商量置之。其定率既有盈缩,即差数合随而增损,当先检括诸变定率与中率相近者,因用其差,求其初末之日行分为主。自馀变因此消息,加减其差,各求初末行分。循环比校,使际会参合,衰杀相循。其金水皆以平行为主,前后诸变,亦准此求之。其合前伏虽有日度定率,如至合而与后算计却不叶者,皆从后算为定。其五星初见伏之度,去日不等,各以日度与星度相校。木去日十四度,金十一度,火土水各十七度,皆见;各减一度皆伏。其木火土三星前顺之初,后顺之末,又金水疾行、留、退初末,皆是见伏之初日,注历消息定之。其金水及日月等度,并弃其分也。
求每日差 置所差分为实,以所差日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为行分,不尽者为小分。即是也每日差所行分及小分也。其差若全,不用此术。
求平行度及分 置度定率,以辰法乘之,有分者从之,如日定率而一,为平行分。不尽,为小分。其行分满辰法为度,即是一日所行度及分。
求差行初末日行度及分 置日定率减一,以差分乘之。二而一,为差率,以加减平行分。益疾者,以差率减平为初日,加平为末日。益迟者,以差率加平为初日,减平为末日也。加减讫,即是初末日所行度及分。其差不全而与日相合者,先置日定率减一,以所差分乘之,为实。倍所差日为法。实如法而一,为行分。不尽者,因为小分,然为差率。
求差行次日行度及分 置初日行分,益迟者,以每日差减之;益疾者,以每日差加之,即为次日行度及分也。其每日差、初日行皆有小分,母既不同,当令同之。然用加减,转求次日,准此各得所求也。
径求差行馀日行度及分 置所求日减一,以每日差乘之,以加减初日行分,益迟减之,益疾加之。满辰法为度,不满为行分,即是所求日行度及分也。
求差行,先定日数,径求积度及分 置所求日减一,次每日差乘之,二而一,所得,以加减初日行分。益迟减之,益疾加之。以所求日乘之,如辰法而一,为积度。不尽者,为行分。即是从初日至所求日积度及分也。
求差行,先定度数,径求日数 置所求行度,以辰法乘之,有分者从之。八之,如每日差而一,为积。倍初日行分,以每日差加减之。益迟者加之,益疾者减之。如每日差而一,为率。今自乘,以积加减之,益迟者以积减之,益疾者以积加之。开方除之。所得,以率加减之。益迟者以率加之,益疾者以率减之。乃半之,即所求日数也。其开方除者,置所开之数为实,借一算于实之下,名曰下法。步之,超一位,置商于上方,副商于下法之上,名曰方法。命上商以除实,毕,倍方法一折,下法再折,乃置后商于下法之上,名曰隅法。副隅并方,命后商以除实,毕,隅从方法折下就除,如前开之。讫除,依上术求之即得也。
求星行黄道南北 各视其星变行入阴阳爻而定之。其前变入阳爻为黄道北,入阴爻为黄道南;后变入阳爻为黄道南,入阴爻为黄道北。其金水二星,以爻变为前变,各计其变行,起初日入爻之算,尽老象上爻末算之数,不满变行度常率者,因置其数,以变行日定率乘之,如变行度常率而一,为日。其入变日数,与此日数以下者,星在黄道南北,依本所入阴阳爻为定。过此日数之外者,黄道南北则返之。
志第十五 天文上
《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是故古之哲王,法垂象以施化,考庶征以致理,以授人时,以考物纪 ,修其德以顺其度,改其过以慎其灾,去危而就安,转祸而为福者也。夫其五纬七纪之名数,中官外官之位次,凌历犯守之所主,飞流彗孛之所应,前史载之备矣。
武德年中,薛颐、庾俭等相次为太史令,虽各善于占候,而无所发明。贞观初,将仕郎直太史李淳风始上言灵台候仪是后魏遗范 ,法制疏略,难为占步。太宗因令淳风改造浑仪,铸铜为之,至七年造成。淳风因撰《法象志》七卷,以论前代浑仪得失之差,语在《淳风传》。其所造浑仪,太宗令置于凝晖阁以用测候,既在宫中,寻而失其所在。玄宗开元九年,太史频奏日蚀不效,诏沙门一行改造新历。一行奏云,今欲创历立元,须知黄道进退,请太史令测候星度。有司云:“承前唯依赤道推步,官无黄道游仪,无由测候。”时率府兵曹梁令瓚待制于丽正书院,因造游仪木羕,甚为精密。一行乃上言曰:“黄道游仪,古有其术而无其器。以黄道随天运动,难用常仪格之,故昔人潜思皆不能得。今梁令瓚创造此图,日道月交,莫不自然契合,既于推步尤要,望就书院更以铜铁为之,庶得考验星度,无有差舛。”从之,至十三年造成。又上疏曰:
按《舜典》云:“在璇枢玉衡,以齐七政。”说者以为取其转运者为枢,持正者为衡,皆以玉为之,用齐七政之变 ,知其盈缩进退,得失政之所在,即古太史浑天仪也。
自周室衰微,畴人丧职,其制度遗象,莫有传者。汉兴,丞相张苍首创律历之学。至武帝诏司马迁等更造汉历 ,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星度,与古不同。故唐都分天部,洛下闳运算转历,今赤道历星度,则其遗法也。后汉永元中,左中郎将贾逵奏言:“臣前上傅安等用黄道度日月,弦望多近。史官壹以赤道度之,不与天合,至差一日以上。愿请太史官日月宿簿及星度课,与待诏星官考校。”奏可。问典星待诏姚崇等十二人,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器,不知施行。’甘露二年,大司农丞耿寿昌奏,以圆仪度日月行,考验天运。日月行赤道,至牵牛、东井,日行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此前代所共知也。”是岁永元四载也。明年,始诏太史造黄道铜仪。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与赤道定差二度。史官以校日月弦望,虽密近,而不为望日。仪,黄道与度运转,难候,是以少终其事。其后刘洪因黄道浑仪,以考月行出入迟速。而后代理历者不遵其法,更从赤道命文,以验贾逵所言,差谬益甚,此理历者之大惑也。
今灵台铁仪,后魏明元时都匠解兰所造,规制朴略,度刻不均,赤道不动 ,乃如胶柱,不置黄道,进退无准。此据赤道月行以验入历迟速,多者或至十七度,少者仅出十度,不足以上稽天象,敬授人时。近秘阁郎中李淳风著《法象志》,备载黄道浑仪法,以玉衡旋规,别带日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携月游,用法颇杂,其术竟寝。
臣伏承恩旨,更造游仪,使黄道运行,以追列舍之变,因二分之中以立黄道 ,交于轸、奎之间,二至陟降各二十四度。黄道之内,又施白道月环,用究阴阳朓朒之数,动合天运,简而易从,足以制器垂象,永传不朽。
于是玄宗亲为制铭,置之于灵台以考星度。其二十八宿及中外官与古经不同者,凡数十条。又诏一行与梁令瓚及诸术士更造浑天仪,铸铜为圆天之象,上具列宿赤道及周天度数。注水激轮 ,令其自转,一日一夜,天转一周。又别置二轮络在天外,缀以日月,令得运行。每天西转一币,日东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凡二十九转有馀而日月会,三百六十五转而日行匝。仍置木柜以为地平,令仪半在地下,晦明朔望,迟速有准。又立二木人于地平之上,前置钟鼓以候辰刻,每一刻自然击鼓,每辰则自然撞钟。皆于柜中各施轮轴,钩键交错,关锁相持。既与天道合同,当时共称其妙。铸成,命之曰水运浑天俯视图,置于武成殿前以示百僚。无几而铜铁渐涩,不能自转,遂收置于集贤院,不复行用。
今录游仪制度及所测星度异同,开元十二年分遣使诸州所测日晷长短,李淳风、僧一行所定十二次分野,武德已来交蚀及五星祥变,著于篇。
黄道游仪规尺寸:
旋枢双环:外一丈四尺六寸一分,竖八分,厚三分,直径四尺五寸九分,即古所谓旋仪也。南北斜两极,上下循规各三十四度,两面各画周天度数。一面加钉,并用银饰,使东西运转如浑天游仪。中旋枢轴至两极首内,孔径大两度半,长与旋环径齐,并用古尺四分为度。
玉衡望筒:长四尺五寸八分,广一寸二分,厚一寸,孔径六分,古用玉饰之。玉衡,衡施于轴中,旋运持正,用窥七曜及列星之阔狭,外方内圆,孔径一度半,周日轮也。
阳经双环:外一丈七尺三寸,内一丈四尺六寸四分,广四寸,厚四分,直径五尺四寸四分,置于子午。左右用八柱相固,两面画周天度数,一面加钉,并银饰之。半出地上,半入地下,双间挟枢轴及玉衡望筒,旋环于中也。
阴纬单环:外内广厚周径,皆准阳经,与阳经相衔各半,内外俱齐。面平上为天,以下为地,横周阳环,谓之阴浑也。面上为两界,内外为周天百刻。平上御制铭序及书,并金为字。
天顶单环:外一丈七尺三寸,竖广八分,厚三分,直径五尺四寸四分。当中国人顶之上,东西当卯酉之中,稍南,使见日出入,令与阳经、阴纬相固,如壳之裹黄。南去赤道三十六度,去黄道十二度,去北极五十五度,去南北平各九十一度强。
赤道单环:外一丈四尺五寸九分,横八分,厚三分,直径四尺九寸。赤道者,当天之中,二十八宿之列位也。其本,后魏解兰所造也。因著双规,不能运动。臣今所造者,上列周天星度,使转运随天,仍度穿一穴,随穴退交,不有差谬。即知古者秋分,日在角五度,今在轸十三度;冬至,日在牵牛初,今在斗十度。拟随差却退,故置穴也。傍在卯酉之南,上去天顶三十六度而横置之。
黄道单环:外一丈五尺四寸一分,横八分,厚四分,直径四尺八寸四分。日之所行,故名黄道。古人知有其事,竟无其器,遂使太阳陟降,积岁有差。月及五星,亦随日度出入,规制不知准的,斟量为率,疏阔尤多。臣今创置此环,置于赤道环内,仍开合使随转运,出入四十八度,而极画两方,东西列周天度数,南北列百刻,使见日知时,不有差谬。上列三百六十策,与用卦相准,度穿一穴,与赤道相交。
白道月环:外一丈五尺一寸五分,横度八分,厚三分,直径四尺七寸六分。月行有迂曲迟疾,与日行缓急相反。古无其器,今创置于黄道环内,使就黄道为交合,出入六十度,以测每夜行度。上画周天度数,穿一穴,拟移交会,并用铜铁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