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 第 10 页/共 113 页

辛丑,阜陵王种薨。 冬十月癸未,行幸长安。诏曰:“北狄破灭,名王仍降,西域诸国,纳质内附,岂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鸿烈欤?寤寐叹息,想望旧京。其赐行所过二千石长吏已下及三老、官属钱帛,各有差;□、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十一月癸卯,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诏曰:“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义。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朕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循其远节,每有感焉。忠义获宠,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鸿胪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以章厥功。” 十二月,复置西域都护、骑都尉、戊己校尉官。 庚辰,至自长安,减□刑徒从驾者刑五月。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为单于,款塞乞降。遣大将军左校尉耿夔授玺绶。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闰月丁丑,太常丁鸿为司徒。 夏四月丙辰,大将军窦宪还至京师。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国十三地震。 窦宪潜图弒逆。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璜,璜子侍中举,卫尉邓□,□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狱死。使谒者仆射收宪大将军印绶,遣宪及弟笃、景就国,到皆自杀。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党宪自杀。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 癸丑,大司农尹睦为太尉,录尚书事。 丁巳,赐公卿以下至佐史钱谷各有差。 冬十月己亥,宗正刘方为司空。 十二月壬辰,诏:“今年郡国秋稼为旱蝗所伤,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刍焒;有不满者,以实除之。” 武陵零陵澧中蛮叛。烧当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灵台,望云物。大赦天下。 戊子,千乘王伉薨。 辛卯,封皇弟万岁为广宗王。 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税。 丁未,诏曰:“去年秋麦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贫不能自给者户口人数。往者郡国上贫民,以衣履釜□为赀,而豪右得其饶利。诏书实核,欲有以益之,而长吏不能躬亲,反更征召会聚,令失农作,愁扰百姓。若复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甲寅,太傅邓彪薨。 戊午,陇西地震。 三月戊子,诏曰:“选举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而郡国举吏,不加简择,故先帝明□在所,令试之以职,乃得充选。又德行尤异,不须经职者,别署状上。而宣布以来,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从好,司隶、刺史讫无纠察。今新蒙赦令,且复申□,后有犯者,显明其罚。在位不以选举为忧,督察不以发觉为负,非独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 下民被奸邪之伤,由法不行故也。” 庚寅,遣使者分行贫民,举实流□,开仓赈禀三十余郡。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种兄鲂为阜陵王。 六月丁酉,郡国三雨雹。 秋九月辛酉,广宗王万岁薨,无子,国除。 匈奴单于于除鞬叛,遣中郎将任尚讨灭之。 壬午,令郡县劝民蓄蔬食以助五谷。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税二岁。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仆张酺为太尉。 是岁,武陵郡兵破叛蛮,降之。护羌校尉贯友讨烧当羌,羌乃遁去。南单于安国叛,骨都侯喜斩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译献犀牛、大象。 己卯,司徒丁鸿薨。 二月乙未,遣谒者分行禀贷三河、兖、冀、青州贫民。 许*[阳]*侯马光自杀。 丁未,司空刘方为司徒,太常张奋为司空。 三月庚寅,诏流民所过郡国皆实禀之,其有贩卖者勿出租税,又欲就贱还归者,复一岁田租、更赋。 丙寅,诏曰:“朕以眇末,承奉鸿烈。阴阳不和,水旱违度,济河之域,凶馑流亡,而未获忠言至谋,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叹,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宽和,而竞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当天心,下济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辅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朕将悉听焉。”帝乃亲临策问,选补郎吏。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种人遣使内附。 五月,城阳王淑薨。无子,国除。 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 秋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鼟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西域都护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斩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纳质者五十余国。 南单于安国从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禄勋邓鸿行车骑将军事,与越骑校尉冯柱、行度辽将军朱徽、使匈奴中郎将杜崇讨之。冬十一月,护乌桓校尉任尚率乌桓、鲜卑,大破逢侯,冯柱遣兵追击。复*[破]*之。 诏以勃海郡属冀州。 武陵溇中蛮叛,郡兵讨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车骑将军邓鸿、度辽将军朱徽、中郎将杜崇皆下狱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见公卿问得失,令将、大夫、御史、谒者、博士、议郎、郎官会廷中,各言封事。诏曰:“元首不明,化流无良,政失于民,鼟见于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宽,是以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其人。 有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选郎出补长、相。 五月辛卯,改千乘国为乐安国。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阳地裂。九月癸卯,京师地震。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贵人阴氏为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一级;□、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乐成王党薨。 甲子,诏赈贷并州四郡贫民。 五月,河内、陈留蝗。 南匈奴右温禺犊王叛,为寇。秋七月,行度辽将军庞奋、越骑校尉冯柱追讨之,斩右温禺犊王。 车师后王叛,击其前王。 八月辛酉,饮酎。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蚕室;其女子宫。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赎,各有差。 九月,京师蝗。吏民言事者,多归责有司。诏曰:“蝗虫之异,殆不虚生, 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专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乡,思弭忧衅。昔楚严无醔而惧,成王出郊而反风。将何以匡朕不逮,以塞醔变?百僚师尹勉修厥职,刺史、二千石详刑辟,理冤虐,恤□寡,乡孤弱,思惟致醔兴蝗之咎。” 庚子,复置广阳郡。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杀。 十二月辛亥,陈王羡薨。 丁巳,南宫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掸国重译奉贡。 三月庚辰,陇西地震。 癸巳,济南王康薨。 西域长史王林击车师后王,斩之。 夏四月丁卯,封乐成王党子巡为乐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勿收租、更、刍焒;若有所损失,以实除之,余当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饶利,陂池渔采,以赡元元,勿收假税。”秋七月,蝗虫飞过京师。 八月,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下狱死。 闰月辛巳,皇太后窦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烧当羌寇陇西,杀长吏,遣行征西将军刘尚、越骑校尉赵世等讨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刘方策免,自杀。 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 十一月癸卯,光禄勋河南吕盖为司徒。十二月丙寅,司空张奋罢。壬申,太仆韩棱为司空。 己丑,复置若卢狱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诏曰:“堤防沟渠,所以顺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废慢懈□,不以为负。刺史、二千石其随宜疏导。勿因缘妄发,以为烦扰,将显行其罚。” 夏五月,京师大水。 秋七月己巳,司空韩棱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为司空。 九月庚戌,复置廪牺官。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烧当羌豪迷唐等率种人诣阙贡献。 戊寅、梁王畅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国,禀贷被醔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渔采山林池泽,不收假税。 丙午,诏郡国中都官徒及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归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己巳,复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诏曰:“吏民踰僭,厚死伤生,是以旧令节之制度。顷者贵戚近亲,百僚师尹,莫肯率从,有司不举,怠放日甚。又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货,流积公行。其在位犯者,当先举正。巿道小民,但且申明宪纲,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种人内属。 诏贷被醔诸郡民种粮。赐下贫、□、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及郡国流民,听入陂池渔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数诏有司,务择良吏。今犹不改,竞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诈起。巧法析律,饰文增辞,货行于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咎罚既至,复令醔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 闰月,脤贷敦煌、张掖、五原民下贫者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