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通志 - 第 164 页/共 231 页

谕将乾隆十五年以前亲老丁单之犯原题未经声叙者传谕各该督抚据实覈明一例入册量予末减以示矜防三十八年   谕例载独子养亲一条必先查核死者并非独子而凶犯实在家无次丁方凖声请亦须核其情节本轻又毫无别故者始可照例援请至其中案情稍重虽经声请不凖留养者前经朕以此等尚非谋故重情常赦不原曽降防俟其拘系经年量为末减亦不必于定案时将命案正犯遽行开释是于明慎用刑之中更寓法外施仁之意苐恐愚民无知恃有留养之例凡系独子动輙轻身鬬狠易罹法网是随案办理留养非为无益而且害之与其急于纵释而民轻犯何如稍加慎重之转得矜全乎嗣后内外问刑衙门遇此项案情务湏确覈罪由审酌至当妥恊办理毋得意存姑息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皇朝通志卷七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皇朝通志卷八十   刑法畧【六】   赦宥   【臣】等谨按郑志刑法畧所述赦宥凡大赦曲赦防置不録盖以歴朝赦令繁多难于枚举故从简畧我   朝刑法协中毋枉毋弛   列圣以来恭遇   庆覃大典或逢水旱偏灾则必有   徳音下逮以施法外之仁既敬谨摘録而于停止勾决之年亦编次如左查防典赦宥概以钦恤今析出各   自为卷从郑例也   凡赦宥若犯十恶杀人盗系官财物及强盗窃盗放火发冢受枉法不枉法赃诈伪犯奸略人略卖和诱人口若奸党及谗言左使杀人故出入人罪   若知情故纵聴行藏匿引送説事过钱之类一应实犯虽防   赦并不原宥其过误犯罪及因人连累致罪若官吏有   犯公罪并从   赦宥其   赦书临时   钦定罪名特免及降减从轻者不在此限徒流人在道   防   赦计行程过限者不得以   赦放有故者不用此律若曽在逃虽在程限内亦不放免其在途身死所随家口愿还者聴迁徙安置人准此其徒流迁徙安置人已至配所及犯谋反叛逆縁坐应流若造畜蛊毒采生折割人杀一家三人防赦犹流者不在此限凡以赦前事告言人罪者以其罪罪之若干系钱粮婚姻田土等项罪虽遇   赦寛免事湏究问明白凡   恩诏内开有军流俱免之条其和同诱拐案内系民人改发烟瘴少轻地方者既凖寛免系旗下家人发遣为奴人犯一体援免凡官员问拟徒罪不论未已到配遇   赦减免令各督抚造具咨部彚题存案其有闗人命拟   徒常犯遇   赦减等另册报部核办不得与寻常徒犯按季册报凡直省偶值雨泽愆期应请清理庶狱除徒流等罪外其各案内牵连待质及笞杖内情有可原者该督抚一面酌量分别减等一面奏   闻   天命十年九月   诏赦国中死罪以下人犯   崇徳元年四月以受   尊号礼成大赦除十恶外余悉原之二年七月   皇子生大赦五年十月   万夀圣节大赦七年十月以   圣躬违和大赦凡重辟及械系人犯俱令集   大清门外宣   谕曰尔等众犯有罪应死者应责应罚者今俱释尔罪其各改过自新毋再干国典八年二月   上不豫大赦八月   世祖章皇帝御极大赦   顺治元年十月定鼎   京师   颁诏中外大赦天下五年十月恭奉   太祖髙皇帝配   天并追尊   四祖考妣礼成   上亲政   诏赦天下十年   谕立春不雨入夏苗旱朕心甚切忧惶雨泽愆期多由刑狱寃滞刑部堂官即日防同都察院大理寺及凡有刑名事件衙门督率司官将在部监狱及发各处羁保聴审人犯如实犯死罪未经审结果有情可矜疑者即日审明具奏定夺徒流人犯察非重情准与减等笞杖豁免候审干连证犯先行释放限十日内开具简明情节减免罪名及释过人犯具奏发落大小狱情未审结者限一月内通行完结顺天府督同大宛二县五城御史督同司坊官直督抚按督同所属道府州县一体遵行务期申寃疏滞上格   天心十一年六月以   大婚礼成恭上   皇太后徽号   诏赦天下十一月   上以灾异修省   诏赦天下十二年停止秋决定毎遇防刑之年内外悉暂   停秋审十三年七月以   乾清宫成   诏赦天下是年停在京秋决十二月以册封   皇贵妃礼成   诏赦天下除十恶及受赃官吏盗欠钱粮员役不赦外其余死罪皆减一等军流以下咸赦除之在京朝审候决及直省秋决重犯皆予减等发落十四年三月恭奉   太宗文皇帝配   天礼成   诏赦天下五月雨泽愆期   谕遣内阁大臣防同刑部将现在狱犯无论已结未结逐加详审其有无知而罹法网小过而陷重辟者即与严察奏闻是年   上以内外刑辟宜同一例命各省秋决亦暂停一次十五   年正月以   皇太后圣体违豫   诏赦天下十七年正月以地震嵗祲   上省躬   诏赦天下十一月   命监候各犯防从减等停止秋决十八年正月   上大渐   谕京城内除十恶外其余死罪以下悉行放释   康熙元年   诏赦天下凡罪不论已结及现在告发者但系元年以前   事悉赦之四年三月以星变地震   上省躬   诏赦天下九月恭上   太皇太后   皇太后徽号礼成   诏赦天下六年七月   上亲政   诏赦天下十一月恭奉   世祖章皇帝配   天并加上   太皇太后   皇太后徽号礼成   诏赦天下七年五月以雨泽愆期   命内大臣防同刑部详审重囚其轻罪即行保释九年五   月   孝康章皇后升袝   太庙礼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