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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七年九月,复置起居注。初,洪武间,设起居注,後废。至是太仆少乡诸言:“古者史官纪言、纪动,典至重也。臣见陛下宣召群臣,多帷幄造膝之言。近臣不得与闻,史官莫由纪录。失今不图,恐岁月绵远,传闻各异,无以究其始末。乞敕廷臣曾蒙召问者,备录呈览,宣付史馆。”报可。(《三编》。 ) 世宗初,御史黎贯请复起居注之制,命诃臣编类章奏以备纂述。从之。(《黎贯传》。 ) 嘉靖十一年,学士寥道南言:“太祖设起居注,仁宗开宏文馆,皆师古者记事、记言之制。自宣德後,相权重,史职轻,而起居注遂废。今宜选翰林中学识优异者,俾兼起居,日记言动,以至邦有大政,民有大眚,皆令书之。庶克徽信来兹,而史职不为虚设矣。”上嘉纳之。(《两朝宪章录》。 ) 万历三年,编修张位以前代皆有起居注,而本朝独无,疏言:“臣备员纂修,窃见先朝政事,自非出於诏令,形诸章疏,悉湮没无考。鸿猷茂烈,郁而未章。徒使野生流传,用伪乱真。今史官充位,无以自效,宜日分数人入直。凡诏旨起居,朝端政务,皆据见闻书之,待内阁裁定,为他年《实录》之助。”於是大学士张居正议曰:“国初设起居注官,日侍左右,纪录言动,实古者左史记事、右史记言之制。迨後定官制,乃设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等官。盖以记载事重,故设官加详,原非有所罢废。但自职名更定之後,遂失朝夕记注之规。以致累朝以来,史文阙略。迩者纂修实录,臣等只事总裁。凡所编辑,不过总集诸司章奏,稍加删润,奖括成编。至於仗前、柱下之语,章疏所不及者,即有见闻,无凭增入。舆夫稗官野史之书,海内所流传者,欲事采录,又恐失真。是以嘉谋嘉猷,实多未备。凡此皆由史臣之职废而不讲之所致也。今宜申明史职,以复旧制。舍日讲官日轮一员,专记注起居,兼录圣谕诏敕册文等项及内阁题稿。其朝廷政事见於诸司章奏者,俱选年深学优之史官六员,专管纂修。事分六曹,以吏、户、礼、兵、刑、工为次。每人专纂一曹。俱在朝供职,不得别有差遣。凡遇常朝,御皇极门,即轮记事官侍班,居文武第一班之後,近上,便於视听。即古螭头载笔之意。”从之。(《三编》。 ) 神宗一日顾见史官,还宫偶有戏言,曰:“莫使起居闻知,闻则书矣。”起居之有益於主德如此。(《梦余录》。 )○修前代史 洪武二年二月,诏修元史,以左丞相李善长监修,前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为总裁。徵山林隐逸之士:汪克宽、胡翰、来僖、陶凯、陈基、赵埙、曾鲁、高启、赵访、张文海、徐尊生、黄篪、王绮、傅著、谢徽、傅恕凡十六人为纂修。 三年二月,诏重修《元史》,复徵四方文学士朱右、贝琼、朱廉、王彝、张孟兼、高逊志、李懋、李坟、张宜、张简、杜寅、殷弼、俞寅、赵埙等十四人为纂修。先是,得十三朝实录,惟元统以後之事未备。乃命儒士欧阳佑等往北平、山东采遗事。至是还朝,重开史局。七月丁亥,书成,凡二百十二卷。(已上《三编》。 ) 礼局徐一夔者,王荐之入史局。一夔遗书曰:“迩者县令传命,言朝廷以续修元史见徵,且云:执事谓仆善叙事,荐之当路。私心窃怪执事何倦倦於不材多病之人也。仆素谓执事如我,今自审终不能副执事之望。何也?近世论史者,莫过於日历。‘日历’者,史之根柢也:自唐长寿中,史官姚奏请撰《时政记》。元和中,韦执谊又奏撰《日历》。《日历》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犹有《春秋》遗意。至於《起居注》之说,亦专以甲子起例。盖纪事之法,无逾此也。往宋极重史事,《日历》之修,诸司必关白,如诏诰则三省必书,兵机边务则枢司必报,百官之进退,刑赏之予夺,台谏之论列,给舍之缴驳,经筵之论答,臣僚之转对,侍从之直前启事,中外之囊封匦奏,下至钱、甲兵、狱讼、造作,凡有关政体者,无不随日以录。犹患其出於吏牍,或有讠为失,故欧阳修奏请宰相监修者,於岁终检点修撰官日所录事,有失职者罚之。如此,则《日历》不至讠为失。他时,会要之修取於此,实录之修取于此,百年之後然,纪、志、列传取于此。此宋氏之史所以为精确也。元朝则不然,不置日历,不置起居注,独中书置时政科,遣一文学掾掌之,以事付史馆:及一帝崩,则国史院据所付修实录而巳。其於史事固甚疏略。幸而天历间,虞集仿《六典》法,纂《经世大典》,一代典章文物粗备。是以前局之史,既有《十三朝实录》,又有此书,可以参稽,而一时纂修诺公,如胡仲申、陶中立、赵伯友、赵子常、徐大年辈,皆有史才、史学,廑而成书。至若顺帝三十六年之事,既无《实录》可据,又无参稽之书,惟凭采访以足成之。窃恐事未必核也,言未必驯也,首尾未必穿贯也。而向之数公或受官,或还山,复各散去。乃欲以不材多病如仆者,承之於後。仆虽欲仰副执事之望,曷以哉?”遂不至。(《徐一夔传》。 ) 成化十年,命编纂《宋元纲目》,以阁臣彭时等为总裁,宫坊翰林刘、邱浚、程敏政、刘健、杨守陈、尹直、彭华、谢一夔等为纂修官,分八馆。未五年而书成。(《梦余录》。 ) 十一年四月,大学士商辂等进所撰宋元通鉴纲目二十七卷。(《艺文志》。 ) 正德二年七月,大学士李东阳等进所撰《历代通鉴纂要》九十二卷。刘瑾以誊写不谨,欲因是为东阳罪。东阳大窘。焦芳为解,乃止除誊录官数人名。(《三编》又《质实》曰:“是书修于孝宗时,芳未尝为总裁官。至是命文华殿改胜,芳遂列名其间。及进呈,书办官张骏等皆擢显秩,装潢匠役亦悉授官。 ) 嘉靖十五年五月,议修宋史。南京吏部尚书严嵩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李时请留之,命以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董其事。(《严嵩传》。 ) 《宋史》舆《辽》、《金》二史,旧分三书,嘉靖中,柯维骐乃合之为一,以《辽金》附之,而列二王於《本纪》。褒贬去取,义例严整。阅二十年而始成,名之曰《宋史新编》,凡二百卷。(《柯维骐传》。 ) ◎修国史 吴元年四月壬子,谕起居注詹同曰:“国史贵直笔,善恶皆当书之。昔唐太宗观史,虽失大体,然命直书建成之事,是欲以公天下也。肤平日言行是非善恶,汝等皆宜直书,不宜隐讳,庶使後世观之,不失其实。”(《大训记》。 ) 洪武六年八月,学士承旨詹同以渡江以来,征讨平定之迹,礼乐治道之详,纪载尚未成书,请编《日历》。帝从之。命同舆宋濂为总裁官,吴伯宗等为纂修。明年五月,《日历》成,自起兵临濠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昭代典则》。 ) 建文元年,修太祖实录,以修撰李贯,国子监博士王绅、教授胡子昭、杨士奇,训导罗恢,吏目程本立等,充编纂官。(《三编》。 ) 文彬按:洪武修元史,徵山林隐逸之士为纂修官 建文、永乐间,修《太祖实录》,博士、教授、训导、吏目及知州、知县等得为编纂官。杨士奇由布衣起家,三修《太祖实录》皆预焉。成祖修《永乐大典》以布衣陈济为都总裁,修撰曾等仅为之副。其始重文学不拘资格如此。宣德後,专以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自是,非翰林不得预,一代纪载专属诃臣矣。 成祖初即位,以建文中所修《太祖实录》为失实,乃重修之。命李景隆、茹常监修。前纂修官南昌知府叶惠仲,以直书燕起兵事,族诛。(《三编》。 ) 永乐九年十月乙巳,帝以前监修官李景隆、茹常等心术不正,又期限迫促,未能精详$$复命姚广孝、夏原吉为监修,胡广、杨荣、杨士奇、金幼孜等为总裁、纂修等官。(《通纪》。 )十六年五月庚戌朔,《实录》成,共二百五十七卷,起元至正辛卯,讫洪武三十一年戊寅,首尾四十八年。(《艺文志》。 ) 正统三年四月乙丑,杨士奇等进所撰《宣宗实录》一百十五卷。士奇、杨荣俱进少师,杨溥进少保,余进秩有差。廷臣以《实录》成进官,始此。(《明纪》。 ) 成化二年八月,阁臣陈文等进所撰《英宗实录》三百六十一卷,起宣德十年正月,讫天顺八年正月,首尾三十年,附景泰帝事迹於中,凡八十七卷。(《艺文志》。 )先是,总裁欲革去景泰帝号,引汉昌邑、更始为比。编修尹直辩曰:“实录中,有初为大臣後为军民者,方居官时则称‘某官某’,既罢去而後改称。如汉府以谋逆降庶人,其未反时,书‘王’书‘叔’如故也。岂有逆计其反而即降从‘庶人’之号者哉?且昌邑旋废,景泰帝则为宗庙社稷主七年。更始无所受命,景泰帝则策命於母后。当时定倾危难之中,微帝,则京师非国家有。虽易储失德,然能不惑於卢忠、徐振之言,卒从两宫以至今日。其功过足相准,不宜去帝号。”时不能难。(《尹直传》。 ) 弘治五年,大学士邱浚请於文渊阁近地别建重楼,将累朝《实录》、御制、玉牒及关系国家大事文书,盛以铜柜,庋於楼之上层。如诏册、制诰、仪注、前朝遗文旧事舆凡内府衙门所藏文书,可备异日纂修垒史之用者,盛以铁柜,庋之下层。每岁曝书,先请委翰林院一员察视,事毕封识。内外衙门因事欲有稽考者,必须请旨,不许擅开。从之。(《梦余录》。 ) 正德四年四月壬午,李东阳等上所撰《孝宗实录》二百二十四卷。刘健、谢迁既去位,焦芳入内阁,操史笔。凡所褒贬多挟恩怨。旧时大臣如何乔新、彭韶、谢迁辈,芳辄肆诋诬。李东阳等不敢为异同。故奏表中有“传疑传信,庶以备於将来”之语。盖为芳改窜《实录》之张本云。(《通纪》。 )是年五月,内阁援《会典》请序迁编纂《实录》诸臣。忽附批:调侍讲吴一鹏於南京刑部,侍读徐穆於南京礼部,编修顾清於南京兵部,汪俊於南京工部,皆员外郎;编修贾咏、李廷相於兵部,温仁和於户部,刘笼於礼部,翟銮、董於刑部,崔铣於南京吏部,陆深於南京礼部,检讨王九思於吏部,汪伟、穆孔晖於南京礼部,易舒诰於南京户部,皆主事。始瑾恶翰林官不下己,欲尽出之外,为张彩劝沮。及是,又持前议,彩复力沮。而焦芳父子与检讨段炅辈谓可乘此以挤所不悦者,乃疏名上之瑾,怂患成之,谓之“扩充政事”。(《三编》。 ) 嘉靖元年五月癸酉,御史卢琼言:“景皇帝有拨乱大功,而《实录》犹称成阝戾王?敬皇帝深仁厚泽,而《实录》成于焦芳手,是非颠倒,乞诏儒臣改纂。”帝惟命史臣正《孝宗实录》之不当者,然亦未有所正也。(《马录传》。 ) 四年三月,大学士费宏言:“献皇帝嘉书懿行,旧邸必有成书,宜付史馆,纂修《实录》。”从之。明年六月丙子,《实录》成,凡五十卷。(《明纪》。 ) 文彬按:有明一代阙典,如建文、景泰二帝,君临天下数年,不得入庙,并不得修实录。世宗以制作自任,未识及此,独徇私恩於兴献,不但称宗庙,乱一朝之祀典,且纂修《实录》,紊千秋之史体。费宏之请,徒欲阿徇上意,不顾贻讥千秋。而廷臣惩议礼之祸,无复规谏。殊可叹也。” 六月庚子,费宏等上所撰《武宗实录》一百九十七卷。(《艺文志》。 ) 检讨席春,尚书书弟也,预修《实录》成,当进秩。内阁费宏以春由他官入,舆检讨刘夔并拟按察佥事。夔亦故御史,以避兄侍郎笼改授者也。书大怒,疏言:“故事,无纂修书成出为外任者。”帝以书故,留春擢修撰,而夔亦留擢编修。(《席书传》。 ) 十三年,建皇史於重华殿西,以藏列朝《实录》、《宝训》。每纂修告成,焚稿椒园,正本贮此。(《梦余录》。 ) 隆庆二年,王世贞奏:“太祖实录洪武三十一年止,中间至永乐元年,筒有阙漏未载。夫汉不以吕氏而废本纪,唐不以武氏而废实录。明天下不可一日无史也。乞下内阁诸耆硕臣,考究革除年间事迹,别为一书,附之国史之末。”疏入,不纳。(《明臣奏议》。 ) 万历初,穆宗实录成,于慎行进修撰,充日讲官。故事,率以翰林大僚直日讲,无及史官者。慎行与张位及王家屏、沈一贯、陈于陛咸以史官得之,异数也。(《于慎行传》。 ) 十六年,司业王祖嫡请复建文位号,修辑四年事迹,尽废野生不经之说,其景泰宜自为一录,削成阝戾旧名。疏下群臣议。於是礼部尚书沈鲤奏言:“建文以革除而称洪武,景泰以分附而并系英宗,皆为我朝缺典所据。司业王祖嫡有循史职、修缺典之奏,臣等不敢为更张之议,惟将英庙《实录》中间七年事迹,名曰《恭仁康定景皇帝实录》,无相混淆。至於建文位号,诏书中原无降削之文,今亦无凭议复,亦惟於高庙《实录》之末,摘出四年事迹,复称建文年号,如斯而巳。”诏从之。然卒不果行。(文彬按:沈鲤覆祖嫡之疏,诸书未载。见《明臣奏议》系之万历十三年。《三编》载辅臣申时行覆祖嫡疏,在十六年三月。当时下群臣议,内阁、礼部必同时覆奏。《明史》鲤本传,有十六年请复建文年号重定《景帝实录》云云。证之《明通纪》亦同,直系之十六年。 ) 十七年,逯中立疏:“伏见辅臣王锡爵题请纂修正史,起原任詹事刘虞夔充总裁官。舆论啧啧,以为匪人。窃维修史钜典,必博访名流,广招俊士。前辅臣疏,有‘欲取之别署,取之外僚,取之闲废,取之山林隐逸,’而必曰‘文行兼优’,又曰‘行义无亏’。今乃授其门人虞夔首预总裁之选。傥误蒙收录,则修史之典,适以启邪臣奔竞之途,何足以昭法戒而垂万世?伏望谕辅臣及吏部严行谘访,务求端方直亮、博闻、有道术之士。毋得滥及匪人,以污盛举。”从之。(《明臣奏议》。 ) 二十二年三月癸卯,诏修国史。先是礼部尚书陈于陛疏书:“宋真宗祥符间,王旦等撰进太祖太宗两朝正史。仁宗天圣间,吕夷简等增入真宗朝,名《三朝国史》。此则本朝君臣自修正史之明证也。我朝史籍,止有列圣《实录》,正史阙焉未讲。伏观朝野所撰次,可备采择者 无虑数百种。若不及时网罗,岁月既久,卷帙散脱,欲成信史,将不可得。惟陛下立下明诏,设局编纂,以成万世不朽盛事。”诏从之。(陈于陛传。 )修撰焦言:“国朝《实录》代修,如建文、景泰二朝,向无专纪。景帝位号虽复,而《实录》附载,未经改正。夫胜国之君,代必为纪,所谓‘国可灭、史不可灭’也。况在本朝,乃使孙蒙祖号,弟袭兄年,名实相违,传信何据?(此所当创为者,一也。德、懿、熙、仁四祖,本朝发祥之始,列於高庙《本纪》之首,如汉高之述太公,光武之述长沙,巳无可议。 )至睿宗献皇帝似当一遵此例,不必另纪。盖位终北面,犹人臣之列;事属追王,无编年之体。此所当附见者,二也。或当分而不宜合?或当合而不必分,兰台石室之中,自有定论,但须经圣断,乃可遵行。(《梦余录》。 ) 二十三年九月乙酉,诏以建文朝事,附国史《太祖本纪》末,复其年号。时给事中杨天民、御史牛应元言:“建文年号不宜革除。见值纂修国史,当更正洪武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年号,以复建文元、二、三、四年之旧。”礼部议从之,故有是命。 二十五年六月癸未,以皇极门左右两廊被灾,阁臣张位等请停止国史纂修事务。从之。(已上《实录》。 ) 泰昌元年十一月,詹事公鼐言:“近闻南、北臣僚,论先帝升遐一事,亦多怪异,语多隐藏。恐因委巷之讠为传,流为香山之稗说,臣窃痛焉。夫臣子爱君,存其真不存其伪。今实录纂修在即,请将先帝事迹别为一录。凡一月间,明纶善政,固大书特书;其有见闻异词?及宫闱委曲之妙用,亦皆直笔指陈,勒成信史。臣虽不肖,窃敢任之。”疏入,不许。(《公鼐传》。 ) 天启二年,修《神宗实录》,命太常卿董其昌往南方采辑先朝章疏及遗事。其昌广A3博徵,录成三百本。又采留中之疏,切於国本、藩封、人才、风俗、河渠、贪货、吏治、边防者,别为四十卷,仿史赞之例,系以笔断。书成,表进,有诏褒美,宜付史馆。(《董其昌传》。 ) 魏忠贤既辑《三朝要典》,以《光宗实录》所载与《要典》左,乃言叶向高等所修非实,宜重修。遂恣意改削抵牾《要典》者。《崇祯》改元,毁《要典》,而所改《光宗实录》如故。六年,少詹事文震孟言:“皇考《实录》为魏党曲笔,当改正从原录。”时温体仁当国,与王应熊等阴沮之。事遂寝。庶子许士柔曰:“若是,则《要典》犹弗焚矣。”乃上疏曰:“皇考《实录总记》於世系独略。皇上娠教之年,圣诞之日,不书也。命名之典,潜邸之号,不书也。圣母出何氏族,受何封号,不书也。此皆原录备载,而改录故削之者也。原录之成,在皇上潜邸之日,犹详慎如彼。新录之进,在皇上御极之初,何以率略如此?使圣朝父子、母后、兄弟之大伦,皆暗而不明,缺而莫考。其於信史谓何?”疏上,不省。体仁令中书官检校《穆宗总记》示士柔。士柔具揭争之曰:“皇考实录与列圣条例不同。列圣在位久,登极後事,编年排纂,则总记可以不书,皇考在位仅一月,三后诞育圣躬,皆在未登极以前。不书之《总记》,将於何书也?穆庙大婚之礼,皇子之生,在嘉靖中,故《总记》不载。至於册立大典,编年未尝不具载也。皇考一月易世,熹庙之册立当书,皇上之册封独不当书乎?”巳复上疏曰:“累朝《实录》无不书世系之例。臣所以抉摘改录,正谓与累朝成例不合也。孝端皇后,皇考之嫡母也,原录具书保护之功,而改录削之,何也?当日国本几危,坤宁调护,真孝慈之极则,顾复之深思。史官不难以寸管抹杀之,此尤不可解者也。”疏上,报闻。(《许士柔传》。 ) 崇祯九年,礼科给事中冯元飚奏:“我朝列圣以来,虽御世长久,事迹繁重,实录之成,无逾至数年者。今熹庙之政,前後七载,《实录》至今未成,後世将何所取信?乞敕所司,将实录、宝训立行竣役。有不公者,廷臣据实纠正,按治如法。”(《梦余录》。 ) 文震孟疏:“臣备员史局,顷因纂修《熹宗实录》,从阁中恭请《光宗实录》副本校对,见其间舛误甚多。而悸谬之大者,如先帝之册立与挺击、红丸大事,皆祖三朝要典之邪说,而应和之。盖天启三年七月十六日,《实录》进呈,则礼臣周炳寰等所纂修,而阁臣叶向高、韩炉等所总裁者也。至天启六年,逆党崔呈秀请旨重修,则崇祯元年二月十七日所进,今皇史之所藏者也。是时皇上初登大宝,逆案未成,阁臣黄立极含糊从事,後来诸臣无复洗石渠之秽,使流传後世,何所取衷?国史所关,良非细故。臣谨摘其悖谬之甚者,乞敕史馆逐一改正。或取天启三年所进遗稿,再加勘定,入皇史。庶千古之是非不悖,一代之衮钺可凭。”(同上。 )初,天启时,诏修《光宗实录》。礼部侍郧周炳谟载神宗时储位臬危 及妖书梃击诸事,直笔无所阿。其後忠贤盗柄,御史石三畏劾削炳谟职。忠贤使其党重修,是非倒置。故震孟摘尤谬者敷条,疏请改正。帝特御平台,召廷臣面议,卒为温体仁、王应熊所沮。(《文震孟传》。 ) 卷三十七 职官九 ◎六科(元给事中不分科。 ) 吴元年,置给事中。洪武六年正月,以举人传宗岩、崔莘为给事中,又选国子监蒋学、方徽、彭通、宋善、王惟吉、邹杰等拜给事中,入禁中文华堂肄业。三月己巳,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二人。铸给事印一,推年长者掌之。九年,定给事中十人。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十三年六月丁丑,置谏院左右司谏,以耆儒刘育、关贤为之;左右正言,以耆儒赵肃、何显周为之;置谏议大夫,以唐铎为之。寻皆罢。二十二年三月,改给事中为“源士”。先是,以魏敏、卓敬等八十一人,适符古元士之数,改为元士。寻以六科为政事本源,改为源士。未几复为给事中。二十四年五月,改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二人,从八品;给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建文中,革左右给事中,增设拾遗、捕阙。成祖复旧制。(王圻《通考》。 ) 洪武十七年九月,给事中张辅言:“自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扎凡一千一百六十,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上曰:“股日总万几,岂能一一周遍?苟政事有失,将为天下害。卿等能各悉心封驳,则庶事自无不当。”此六科稽查号件、封驳章奏之例也。(《梦余录》。 ) 六科衙门在砖城内,尚宝司西。永乐中灾,暂於午门外直房署事。至今仍之。(王圻《通考》。 ) 永乐元年九月,高唐州民王政建言治道,擢刑科给事中。(《大政记》。 )十一月,命六科办事官言事。上初即位,欲周知民隐,命吏部尚书蹇义等,凡郡县考满至京,选其识达治体者,令於六科办事,俾各言所治郡县事。卒无言者。上谕给事中朱元贞等曰:“郡县岂无一事可言?今在肤左右,尚默然。况远在千万里外乎?卿等可以肷意谕之,何利当兴,何弊当革,皆勿隐。若今不言,有他人言之,则无所逃罪矣。”(《昭代典则》。 ) 二年三月己巳,召都给事马麟等谕曰:“为治贵得大体,比尔等疏驳奏牍,一字之误,皆喋喋以言,琐碎甚矣。吏治文书,业脞积累,其精力有时而敞,难免错误。自今奏内有数目、月日等字错误者,皆令从傍改注,用印盖之,不必以闻。”(《大训记》。 ) 七年闰四月戊申,谕尚书蹇义等:“皇太子所决庶务,令六科逐月类奏以闻。”(《通纪》。 ) 仁宗即位,命给事中萧奇等三十五人为州县宫,擢监生徐永潜等二十人为给事中。(《本记》。 )洪熙元年,擢训导李居杰、李蕃为给事中。(《大政记》。 ) 宣德元年七月,谕六科:“凡中官传旨,必覆奏始行。”(《本记》。 ) 正统中,给事中张固言:“六科都左右给事中员缺,乞选各科年资深者以次升补。”英宗谓吏部臣曰:“给事中乃近侍之官。凡朝廷政令得失,军民休戚,百官邪慝,举得言之。况都左右给事中为之领袖,非识达大体者,不可畀也。固乃欲循资格而用之,不亦舛乎?”(《梦余录》。 ) 景泰三年三月,命都左右给事中居御史左。(《大政记》。 ) 成化二十一年,因星变求言。都给事中李俊等上疏曰:“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近幸干纪也,大臣不职也,爵赏太滥也,工役过烦也,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天变之来,率由於此。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业一二十人,或一事而参五六七辈。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或依凭左右,援引忄佥邪。或交通中外,投献奇巧。司钱,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责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如梁芳、韦兴、陈喜辈,不可枚举。惟陛下大施刚断,无令干纪。奉使於外者,悉为召还。用事於内者,严加省汰。则近幸戢,而天意可回矣。今之大臣,其未进也。非夤缘内臣则不得进其既进也,非依凭内臣则不得安。此以财贸官,彼以官鬻财。无怪其渔猎四方而转输权贵也。如尚书殷谦、张鹏、李本,侍郎艾福、杜铭、刘俊,皆即老且儒。尚书张釜、张,侍郎尹直,大理寺卿田景阳,皆清论不惬。惟陛下大加黜罚,勿为姑息则大臣知警,而天意可回矣。夫爵以待有德,赏以待有功也。今或无故而爵一庸流,或无功而赏一贵幸。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岁而数千人矣。数千人之禄,岁以数十万计。是皆国之命脉,民之脂膏,可以养贤士,可以活饥民,诚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通政李孜省、太常少卿邓常恩辈,尤为诞妄,此招天变之甚者。乞尽罢传奉之官,毋令玷朝列。则爵不滥而天意可回矣。今都城佛刹,迄无宁工。京营军士,不复遗力。如国师继晓假术济私,糜耗特甚,中外切齿。愿陛下内惜赀财,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赐停罢。则工役不烦,而天意可回矣。近来规利之徒,率假进奉以耗国财。或录一方书,市一玩器,购一画图,制一簪珥,所费不多,获利十倍。愿陛下洞烛此弊,留府库之财,为军国之备。则进献息,而天意可回矣。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藉。流亡日多,萑苻可虑。愿体天心之仁爱,悯生民之困穷。追录贵幸盐课,暂假造寺赀财,移赈饥民,俾苟存活。则流亡复,而天意可回矣。夫天下譬之人身:人主,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谏官,耳目也;京师,腹心也,藩郡,躯干也。大臣不职,则股肱痿痹;谏官缄默,则耳目涂塞;京师不戢,则腹心受病,藩郡灾荒,则躯干削弱。元首岂能晏然而安哉?伏望陛下听言必行,事天以实。疏斥群小,亲近贤臣。咨治道之得失,究前代之兴亡。以圣贤之经代方书,以文学之臣代方士。则必有正谊足以广圣学,谠论足以究天变。而手足便利,耳目聪明,腹心安泰,躯干强健。元首於是乎大明矣。”帝优诏答之,降孜省上林丞,常恩本寺丞,继晓革国师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诰敕。制下,举朝大悦。(《李俊传》。 ) 大学士商辂疏:“见任春坊司直郎林聪,历任刑科都给事中,众皆推服。今升司直郎,固悬善职。然政务颇简,未免以有用之才,置於闲散之地。望降旨著林聪兼吏科都给事中,管事品秩仍旧。於事体无损:於政务有益。” 宪宗谕六部臣曰:“自今各衙门一应奏题旨意,即明白覆奏发落,毋得稽缓。五日内不覆奏者,该科劾之。” 弘治六年,谕:“今後三年朝觐之年,科道官必待吏部考察後有失当,方许指名纠劾。”此计後拾遗之例也。(已上《梦余录》。 ) 十五年,令:“给事中以博士、行人兼选。”又令:“给事中照御史例,选历练老成者充补。”(《会典》。 )正德元年十二月丁巳,命锦衣街官点阅给事中。(《本记》。 ) 嘉靖二年二月丙戌,都察院疏请差御史巡盐。不下阁票拟,批答稍误。户科给事中黄臣谏曰:“我朝设立内阁,凡百章奏,先行票拟。今使内阁虚代言之职,中贵肆专擅之奸。关系匪细,渐不可长。容臣封还原本,以重命令。”疏入,即加批如制。(《梦余录》。 ) 四年,仁寿宫灾。礼科给事中杨言言:“朝廷设六科,所以举正欺蔽也。今吏科失职,致陛下贵否混淆,进退失当。大臣蒋冕、林梭辈去矣。小臣王相、张汉卿辈皆得祸矣。而张璁、桂萼始由捷径以窃清秩,终怙威势以贼良善。户科失职,致陛下俭德不闻。而张仑辈请索无厌,崔和辈敢乱旧章。礼科失职,致陛下享祀未格於神,而庙社无阱蒙之庇。兵科失职,致陛下纲纪废弛。而锦农多冒滥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不禁,奏带逾额而不裁。刑科失职,致陛下刑罚不中。元恶如蓝华辈,得宽籍没之法。诤臣如郭楠辈,反施丑械之刑。工科失职,致陛下兴作不常。局官陆宣辈支俸逾於常制,内监陈林辈抽解及於芜湖。凡此皆时弊之急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愿陛下勤修庶政,而罢臣等,以警有位。庶可以格天心,弭灾乱。”(《杨言传》。 ) 九年,夏言奏:六“科额设都左右给事中,给事共五十八员。祖宗以来,额员俱备。後来有不尽补者;然遇都左右给事中缺五员以上,则必奏请升补;各科给事缺十五六员以上,则必奏请选补。永著为例。在先朝,五十八员一时补足,当时侈为美谈。今六科,在任止二十一员,共缺三十七员。六科除都左右给事中外,惟给事中四员而巳。祖宗旧规:凡给事中有缺,止於进士年三十以上者考选奏补。弘治间,始以行人、博士兼选,正德间,始以在外推官、知县照御史例选补。末年,大臣畏忌新进敢言,始废进士考选之例。陛下登极之礼,命今後照依旧例:给事中有缺,於进士考选奏补;却史有缺,进士与行取人员相兼考选。然应诏一行,而旋复寝。今请将见在各衙门办事进士,及历俸二年以上行人、博士,并推官、知县三年考满到部者,查照旧规,从公考选。”上嘉纳之。(《明臣奏议》。 ) 三十三年春正月壬寅朔,以贺疏违制,杖六科给事中於廷。先是三十二年正月朔,以贺表语乖文体,述礼科给事中杨思忠於午门外,杖之百,罢为民;六科官各夺俸一月。至是,以贺表中失抬“万寿”字,诏锦衣卫逮六科给事中张思静等,各廷杖四十。(《三编》。 ) 万万间,选六科给事中,多未惬人望。编修张元祯言:“当以器识宏大,学问该博,文章优赡者,充之,不必拘体貌长大。”议者以“不拘体貌”一言有碍,遂不果行。(《春明梦余录》。 ) 陆容曰:“六科系近侍官,兼主奏对。必选体貌端厚、语言的确者,以壮观班行,表仪朝宁。但前居此地者,体貌非不端厚,而其器识、学问、文章往往过人。盖出自精选,号为得人,如姚夔、叶盛、尹、张宁辈是巳。以後,则专以体貌为主,而其所重者,反不之计。所谓出题考选,不过虚应故事。使为吏部者,以公天下为心。选缺时,选体貌丰伟、音吐正当者,五倍其数,试其奏议、弹文数篇。每五六人中,取其优者奏上。如此而不得人,吾未之信也。”(《通典》。 ) 崇祯中,刑科右给事中左懋第疏:“臣接锦衣卫所传红本,乃逃帅杨德政奉旨正法也。臣密织同驾帖远之矣。又捧御笔缄函发科者,即此本也,臣又密缄藏之垣中矣。臣思此本之为密封者,原恐此机一泄,罪帅或自引裁,而不得行法。今其人巳诛,自当明正其罪,使国人知之。乞敕下发钞,以便遵行。” 刑科给事中孙承泽疏:“臣於辛未,观政户部,犹见红本发下,各部司官轮流接替。日当哺时,内臣捧至会极门东庑,各官挨次接领,体统严肃。臣初入掖垣,事犹如故。迩因机务殷繁,发无定时,於是六曹不复接本。或早或暮,但凭会极门内臣发之锦衣直房,直房散与各垣吏役,失当年之制。臣按祖宗朝,凡红本发科,犹必令部堂一员,亲至垣中画本,尾署小押,所以防奸杜弊,如此其严也。况未到科之前,收受一凭下役,岂所以重王言而尊典制?” 崇祯二年,上谕六科:“尔等表裹六曹,旧有注之例。今再行申饬。各掌印官选委给事中一员,查理六曹奉旨应行事件,勒限奏报。少有违玩,纠劾责治。尔等自隳职掌,一并究处。”(已上《梦余录》。 ) ◎国子监(元国子监录集贤院。 )吴元年,定国子学官制。 十五年三月庚戌朔,改为国子监。二十四年正月己丑,更定国子监品秩员数。(《职官志》。 )祭酒:一人,正四品。吴元年置,以许存仁为之。八年,起前湖广参政陶凯为祭酒。(《本传》。 ) 十三年,起前兵部尚书乐韶凤拜祭酒。(《本传》。 )十四年,徵前刑部尚书李敬拜祭酒。(《刘崧传》。 ) 十五年,罢祭酒李敬、吴颐。命礼部倚书任昂增定监规八条,遂以李文忠、宋讷兼领阀子监事。(《任昂传》。 ) 十六年正月己巳朔,以宋讷为祭酒,敕谕之曰:“太学,天下贤关,礼义所由出,人材所由兴。卿夙学耆德,故特命为祭酒。尚体朕立教之意。士习丕变,国家其有赖焉。”(《职官志》。 ) 讷为祭酒时,功臣子弟皆就学,及岁贡士,尝数千人。讷为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会。十八年,复开进士科,取士四百七十有奇,由太学者三之二。再策士,亦如之。帝大悦,制词褒善。(《宋讷传》。 ) 二十四年二月,擢景州学正胡季安试祭酒。(《昭代典则》。 ) 永乐二年,胡俨以内阁拜祭酒,遂不预机务。时用法严峻,国子生托事告归者坐戍边,俨至,即奏除之。明年正月,俨请申明洪武学规、从之。(《大政记》。 ) 正统六年,李时勉为祭酒。列“格”“致”“诚”“正”四号号厉,训励甚切。崇廉耻,抑奔竞,别贤否,示劝惩。诸生贫不能婚葬者,节省餐钱为赡给。督令读书,蹬火达旦,吟诵声不绝。人才盛於昔时。英国公张辅暨诸侯伯奏:“愿偕诣国子监听讲。”帝命以三月三日往。时勉升师席;诸生以次立,讲五经各一章。毕事,设酒馔。诸侯伯让曰:“受教之地,当就诺生列坐。’惟辅舆抗礼。诸生歌鹿鸣之章。宾主雍雍,尽暮散去。人称为太平盛事。(《李时勉传》。 ) 陈敬宗由南京司业迁祭酒,以师道自任,立教条,革陋习。六馆士千余人,每升堂听讲,设馔会食,整肃如朝廷:稍失容,即令待罪堂下。与李时勉同时为两京祭酒,称“南陈北李”。(《陈敬宗传》。 ) 景泰三年,刘铉迁祭酒。时以国计不足,放遣诸生。不愿归者,停其月廪。铉言:“养才国家急务,今仓廪尚盈,奈何靳此?”遂得复给。又令甄别六馆生,年老貌寝、学艺疏浅者,斥为民。铉言:“诸生荷教泽久,岂无片长?况离亲戚、弃坟墓、艰苦备至。一旦被斥,非朝廷育才意。乞拣年貌衰而有学者,量授之官。”帝可其奏。(《刘铉传》。 ) 成化二年,邢让为祭酒。慈懿太后崩,议庙礼。让率僚属疏谏。两京国学教官,例不得迁揠,让等以为言,由科目者满考得铨叙。让在太学,力以师道自任。修辟雍通志,督诸生诵小学及诸经,痛惩谒告之弊。(《刑让传》。 ) 六年七月,周洪谟为南京祭酒。上言:“南监有红板仓二十间,高皇后积粟以养监生妻孥者,宜修复。”帝允行之。十一年,改北监,言:“士风浇漓,请复洪武中学规。”帝纳其言,命礼部榜谕於国子监。崇信伯费淮怠不就学,洪谟劾之,夺冠带,以儒巾赴监,停岁禄之半。学政肃然。(《周洪谟传》。 ) 弘治初,林瀚迁国子监祭酒,进礼部右侍郎,掌监事如故。典国学垂十年,馔银岁以百数计,悉贮之官,以次营立署舍。师儒免僦居由瀚始。自瀚及季子庭机、孙廉,三世为祭酒,前此未有也。(《林瀚传》。 ) 十五年,南监缺祭酒,以章懋补之。始莅任,六馆士人人自以为得师。监生尤樾母病,例不得归省,昼夜泣。懋遣之归,曰:“吾宁以违制获罪。”(《章懋传》。 ) 嘉靖中,祭酒姜宝请罢纳粟例,复积分法。又请令公侯伯子弟及举人尽入监肄业。诏皆从之。(《姜士昌传》。 ) 故事:祭酒每视事,则二生共举一牌诣前,大书“整齐严肃”四字。盖高皇帝所制,以警师儒者。祭酒李廷机见之惕然,故其立教,一以严为主。(《李廷机传》。 ) 司业:一人,正五品。吴元年置,以刘承直为之。洪武十四年,徽前吏部尚书刘崧为司业。(《刘崧传》。 )二十六年,升滑县训导宋复祖为司业。(《大政记》。 ) 司业王嘉会、龚(时有左右两司业 )。敷与祭酒宋讷严立楷范。三人春秋高,须鬓皓如,旦夕端坐。诸生云集阶下,肃然望而畏之。以是士类率教,多所造就。(《续通典》。 ) 宣德九年,省司业。弘治十五年,复设。(《职官志》。 ) 文彬按:正统中,司业赵琬,(《李时勉传》。 )成化中,司业张业,(《邢让传》。 )又耿裕,成化中为司业,(《本传》。 )皆在宣德後,弘治前。《职官志》云:“宣德九年省司业,弘治十五年复设。”疑有误。 成化十年,司业耿裕以勋戚子弟肄业监中当先束身体法,乃采辑古诸侯贵戚言行可师者,人授一编。帝闻而称善。(《耿裕传》。 ) 监丞:一人,正八品。洪武十五年置,掌绳愆厅之事,以参领监务,坚明其约束。诸师生有过及廪膳不洁并纠惩之,而书之於《集愆册》。(《职官志》。 ) 张显为国子学正,秩满升监丞。莅事公勤,六馆皆敬重之。乃条陈百务,成法益备。时北监初建,唯司业贝泰署印,教尼不行。朝议以显素谙典章,乃奏改北。诏报可。遂兼程以往,经理学舍,劝惩淑慝,百废毕兴,辅泰所不逮。(王圻《通考》。 ) 建文中,升监丞为堂上官。成祖复旧制。 博士:正七品,太祖乙巳置。後定为五经博士五人,掌分经教授而时其考课。改为从八品。洪武二年四月己巳,命博士孔克仁授诸子经。(《大训记》。 ) 六年,赵ㄈ除园子博士。帝尝御奉天殿召ㄈ及钱宰、贝琼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传》为教,慎勿杂苏秦、张仪纵横之言。”诸臣顿首受命。ㄈ因请颁《正定十三经》於天下,屏《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勿列学宫。(《赵ㄈ传》。 ) 宣德五年九月甲寅,升北京国子监博士汪奉、许子谟为翰林院检讨。以後国子官满三考者,升秩翰林,仍理监事。(《大政记》。 ) 嘉靖中,李默掌南京国子监事。博士等官得与科道选,自默发之。(《李默传》。 ) 助教,(十六人,从八品。 )学正,(十人,正九品。 )学录,(七人,从九品。 )掌六堂之训诲。士子肄业本堂,则为讲说经义文字,导约之以规矩。(《职官志》。 ) 洪武时,张美和、聂铉、贝琼等皆名儒,先後为博士、助敌、学录。以故,诸生多所成就。(《宋讷传》。 ) 林大猷举乡荐,迁学录,勤於启迪。执经从游者无虑数百,轮翻听讲。又约日通集大学诸生听讲,谓之“普讲”。进监丞,满九载,升检讨,仍管监丞事。(《续通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