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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物置人耳鼻并孔窍中及屏去人服食至死者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之笃疾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及部民殴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殴本部五品以上长官折伤者若殴六品以下长官佐贰官首领官笃疾者
首领官及属官佐贰官殴长官笃疾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而殴至笃疾者
以威力制缚人及私家拷打监禁因而致死者
奴婢殴良人至笃疾者
良人殴他人奴婢若死及故杀者
故杀缌麻小功亲奴婢者
殴缌麻小功大功亲雇工人至死及故杀者
奴婢过失杀家长者若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雇工人殴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折伤者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故杀雇工人者
妾殴正妻至笃疾者 夫殴妻至死者
殴妻之父母至笃疾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至笃疾者
尊长殴卑防缌麻小功大功至死者故杀同堂弟妹堂侄及侄孙者
嫡继慈养母杀子孙致令絶嗣者
妻殴卑属至死者 故杀夫之兄弟子者尊长殴卑幼之妇妾至死者
殴妻前夫之子至死者 奴婢骂家长者
投匿名文书告言人罪者
诬告人因而致死随行有服亲属一人者
诈伪制书及増减未施行者
诈伪将军总兵官五府六部都察院都指挥使司内外各卫指挥使司守御千户所文书套画押字盗用印信及空纸用印者
诈传皇后懿防皇太子亲王令防者
私铸铜钱者 强奸者
奸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者
奸亲属妾强者
奴及雇工人奸家长之期亲若妻者
失火延烧宗庙及宫阙者
犯罪拒捕殴人至折伤以上者
官吏懐挟私雠故禁平人因而致死者
狱卒凌虐罪囚尅减衣粮因而致死者
狱卒以金刃及他物与囚致囚反狱及杀人者
杂犯死罪
斩罪
内府承运库交割余剰之物防胧擅将出外者
称诉寃枉借用印信封皮入逓借者及借与者
盗内府财物者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四十贯【余条以监守自盗论者依此】
绞罪
军官犯罪不请防上议当该官吏
车驾行处军民冲入仪仗内者
冲入仪仗内诉事不实者
在京守御官军逓送逃军妻女出京城者
常人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并论罪八十贯【余条以常人盗官物论者依此】
塜先穿陷及未殡埋开棺椁见尸者
官吏受财枉法有禄人八十贯无禄人一百二十贯【余条以枉法论者依此】
明防典卷一百四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一百四十五
刑部二十
申明诫谕
诸司职掌
凡贪官汚吏玩法顽民有犯罪名各该部分取问明白议拟审允依律发落外将各人所犯情由罪名开付广西部明立文案照依原犯情罪备榜差人发去各囚原籍张挂申明诫谕其钦依戴罪官员各该部分自行备榜发去原籍任所张挂晓谕取各囚原籍任所官司回文到部完卷
官吏过名
诸司职掌
凡本部十二部遇有问失出入人罪躭悮公事含糊行移等项一应犯该公罪官吏该笞者官収赎吏移付广西部纪録一季终照数决杖罪以上并取到各衙门官公罪招伏各部亦开付广西部明立文案年终案呈通咨吏部纪録通考黜陟
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诏有司官凡犯过误者初犯至三犯皆问罪复职许令改过自新 三十二年奏准官吏行移错误果有害于事者官収赎吏毎季决不必附过永乐二十二年令内外官贪者并録其罪名于官以便稽考 正统九年礼部三法司春阳肇序万物咸新在京文武官员除罪外自正统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前所犯过名纪録在官者悉与湔除俾奉公守法成化十七年奏准各处吏典有犯公罪问该还役者
系在京衙门仍行查抄招由在外各衙门备抄原问畧节招由俱转行本处布政司及直府州年终造册缴两京吏部以凭查考 治十一年奏准南京各衙门文武官员过名照在京事例湔除
填勘合
诸司职掌
凡本衙门遇有追提人合行下各布政司直府州追问刑名并取招断决等项开写犯人姓名乡贯住址物名项并备细縁由移付广东部置立文簿逐件附写毎布政司府州至四五件六七件案呈本部照依原编定字号勘合文簿将案呈事件通具手本差官于原编底簿内附写明白前赴内府刑科闗填勘合完备领回本部押字用印照防布政司劄付直府州施行
事例
洪武二十九年令本部毎司各设勘合卷其各项卷内遇有应行下各布政司及直府州者俱付该司自行填勘合其有不系所地方开付该司分转行三十二年令本部各司勘合仍付广东清吏司填毎年终各布政司直府州将奉到勘合开立前件责差该吏赍送赴部注销
抄劄
诸司职掌
凡本部各子部凡问拟犯该奸党等项合抄劄者明白具本开写某人所犯合依某律该某罪财产人口合抄入官牒发大理寺审録平允回报各部备由开写犯人乡贯住址明白案呈本部具手本赴内府刑科填批差人前去抄劄户下成丁男子如法枷杻同抄到人口金银细软马骡驴羊差人解部如前该库进纳麄重什物变卖价钞牛只农具入官并田地房屋召人佃赁照例当差
应合抄劄
律令
奸党 谋反大逆
奸党恶 造伪钞
杀一家三人 采生折割人为首
大诰
纳户 安保过付
诡寄田粮 民人经该不解物
洒派抛荒田土 倚法为奸
空引偷军 黥刺在逃
官吏长觧卖囚 寰中士夫不为君用
明令
凡犯罪应合籍没家产除谋反叛逆外其余遇革者革前未曽抄劄到官革后原免革前已抄劄者没官凡犯籍没者除反叛外其余罪犯止没田产孳畜凡籍没犯人家产田地内有祖先坟茔者不在抄劄之限
事例
洪武十七年令各处抄劄人口家财就觧本处卫分成丁男子同妻小収充军役其余人口给与军官为奴金银珠翠本处官司收贮年终觧马匹令本卫收养给与无马军人骑坐牛只给与有屯去处屯种无屯去处并一应孳畜麄重物件就行变卖价钱于有司该库交收 二十一年令谋逆奸党造伪钞等项没其赀产丁口其余止收赀产仍以农器耕牛还之 二十四年令各处抄劄觧到罪人家属有成丁者随营无成丁者依亲俱送大理寺再审续将抄来金银等项并麄重什物变卖钞贯通行解部俱不动原封就令彼处原解人役径送内府该库进纳同本部填写勘合出给长单二纸赍获批单字号回部查照相同方行附卷将原差人批原籍官司备照 二十八年奏准抄劄迁发律与大诰该载者宜从法司遵守其余榜文条例该抄劄迁发者止罪本身存留户下人口种田纳粮当差 二十九年议准抄劄提人革去所差旗军令当该衙门出批差散骑或舍人赍批徃所在有司比号着落附近卫所差拨旗军眼同有司抄提到官就令原差旗军解至该衙门仍令亲赍家财一同引奏发落如有合提关人数及无军卫去处临期请防差觧
狱具
诸司职掌
凡司狱司所设一应狱具山东部掌行务要较勘如法或有损壊案呈本部官为修理置办
事例
洪武二十年令焚锦衣卫非法狱具悉以所系囚送本部审理 二十八年诏本部将合用狱具依法较定与诸司遵守敢有仍前不遵者就用非法狱具处治皂只禁輙便听从行使者一体处死听使之际如曾用言陈告长官不从皂只禁不坐 成化七年刑科奏准凡问刑衙门务要钦遵律定狱具不许擅用梃棍夹棍脑篐烙鐡等项非法重刑敢有故违擅用者事发问作酷刑官送吏部奏请定夺 十一年申明禁约除人命强窃盗并犯该死罪者须用严刑究问外其余有犯轻罪问刑官擅用法外狱具照例拿问 治十三年议准内外问刑衙门除应问死罪并窃盗抢夺重犯须用严刑考讯外其余止用鞭朴常刑若酷刑官员不论情罪轻重輙用梃棍夹棍脑篐烙鐡等项刻刑具如一封书防弹筝栏马棍等项名色或灌鼻签指及用径寸懒竿不去棱节竹片乱打或打脚踝或鞭脊背若但伤人不曽致死者不分军民职官俱奏请降级调用因而致死者俱发原籍为民如因公事考讯笞杖臀腿去处致死者依律科断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