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489 页/共 1125 页
外,其二分入金。帝闻其州郡不产,故有是诏。
十二日,除杭、越等十三州军税鹅鸭年额钱。先是,江、浙诸州奉诏蠲鹅鸭税,而司关征者尚计三额,故申明之。
九月,诏京城税炭场自今抽税,特减十之三。
四年六月,诏淮南转运司:(杨)[扬]州民采荻柴,官中承例十税其二,自今除之。
七月二日,诏河南府永安县民僦官舍钱减其半,永为定制。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免夔州地基钱。自改筑新城,徙民居之,有输课者,至是罢焉。
二年二月,免文武官所市食羊筭钱。
四月,江淮发运使李溥言:「粮纲舟卒随行有少物货,经历州县,悉收税筭,望与蠲免。」从之。
六月七日,诏:「自今诸色人将带片散茶出新城门,百钱已上,商税院出引;百钱已下,只逐门收税。村坊百姓买供家食茶末,五斤已下出门者,免税。商贾茶货并茶末依旧出引。」
十四日,除升州竹木税。
十月,诏:「如闻并州民鬻石炭者,每驮抽税十斤,自今除之。」
三年闰二月,诏:「在京诸军卖所请春冬衣绢帛者,自今勿收税。」先是,殿前司诸军营在新城外者卖所请衣帛,不得过一月,踰月即依例收筭。月内卖者,皆本军出引,城门验以出入。军士至众,给验颇繁,故有是诏。
十二月九日,诏:「天下樵鱼及贫乏者所过津渡,悉免其筭。」
四年七月一日,诏:「两浙、福建、荆湖南、北、广南东、西路岁输身丁钱四十五万四百六贯,并除之除:原作「徙」,据《长编》卷七六改。。」
五年正月二十八日,除沿汉江州军渡船力胜钱。
二月
十九日,诏:京东、西路、河北、陕西、江淮南民以柴薪渡河津者,勿出筭税。
二十五日,免河北诸州面税。
四月十三日,诏:「如闻雄、霸州民咤水坏田,而艰食者多捕鱼自给,官复收其市筭,宜除之。」
二十二日,除饶、信州买铜场孀税钱。
六年四月,免琼州螺蚌钱税。
七月,诏曰:「关市之征,所以禁末业;田畴之利,所以劝力耕。岂于谷器之中,亦收商筭之利 自今诸路州军农器并免收税。」初,知宾州吕夷简言:请免河北农器之税。帝曰:「务穑劝耕,古之道么,岂独河北哉 」故有是诏。
十九日,诏:「诸路茶盐酒税及诸务,自今总一岁之课合为一,以祖额较之。有亏损,则计分数,其知州军、通判减监官一等科罚,州司典吏减专典一等区断。文臣及武臣知州军者文臣:《长编》卷八一作「大臣」。,止罚通判已下。」时上封者言「诸路岁课增羡,知州、通判皆书历为最,有亏损则无罚,请行条约」故么。
八年六月,三司言:「太平兴国寺甘露戒坛院主坛升于信州铀山民程文佑施青碌八千斤,充装彩佛像浮图,乞免一路商税。省司见招诱人户中卖入官,若隐留货物,当行买纳,仍别勘罪。今坛升不独无例免税,兼违先降宣命,欲下江南转运司施行。」帝曰:「装阁彩色不可阙,须与民间收贮者不同。」谕计司寝之。
七月二十二日,诏曰:「农牛之力,田亩是资。念疫疠之所伤,实耕耘之有废,宜蠲市筭,以助盖民。诸处百姓买卖牛税,并放一年。」
九年三月一日,诏:「如闻雷州勒
村耆月纳无名商税钱,自今除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河北、京东民以车乘籴种粮者,江河津渡勿收其筭江:原书天头注云:「江一作北」。按《长编》卷八八「江」作「缘」。,俟稔岁奏以待报。」
天禧元年三月,三司言:「石州伏落津路商旅 木税钱,准例给长引,不纳沿路税筭,至京即并计之。咤兹为弊,颇亏失课额。望许沿路收税。」帝曰:「如咤修奉宫蹑采数,即依近诏停罢。或么例所费,当从其请。」
四月二十三日,帝谓宰臣曰:「如闻知广州李应机为政峻急,先任广南转运使,尝言广州民无丁税米,建议科纳。寻诏本路详定定:《长编》卷八九作「度」。,累议皆难其事议:原作「政」,据《长编》卷八九改。。今应机领郡,咤欲遂其前志。远方之民,务在绥辑,骤增赋调,亦恐非便。可罢之。」
七月十一日,诏:「开封府、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等路旱损虫伤苒谷,已经遣官体量者,据分数便许改种。」
十一月,驾部员外郎张绅言:「泛海客旅于润州及住程州郡两次纳税钱,必恐兴(败)[贩]少利。乞下两浙转运司,如行船不经沿路地分,只纳一处税钱。」从之。
二年七月,诏:诸处干食盐钱不系屋税田赋,出于浮客旋配掠者,并除之。
八月二十七日,免青州源河口干渡课钱。
三年七月,除金水河水户课钱。
九月,诏:「岚州自来收税脂麻,宜特除之。应诸处承前收税斛斗者,悉准比。」
四年七月,淮南江浙体量安抚韩亿言:「诸路民拆舍屋卖材木者,请勿收税筭。」从之。
五年二月,诏:「自今客人于蕲口、太湖、石桥、洗马等四处场务筭买诸色号茶货,如到泗州,
愿取淮河前去入正阳正:原作「在」,原书天头注云:「『在』一作『正』」。考《元丰九域志》卷一有正阳镇,属颍上县,其地理位置与此合,据改。、(颖)[颍]州、陈州旧路上京者,听从便,(今)[令]依例送纳旧路商税。如愿借汴河路上京者,令只纳旧路税钱。从汴上京,更不令依宿、亳州、南京三处税则例送纳。随船行货物色、力胜、头子、功角等钱,即逐处依例收纳。」
九月,免夔州买银税钱。先是,本州岛买上供银。旧例商人赍银入城者,每两税钱四百五十文足。如无邻州公引,即倍税之。以是商人罕复贩鬻,而所买殊少。转运使以为请,而有是命。
仁宗天圣元年二月,诏:「商贩客旅于山阳榷务筭请茶课,从起发地头沿路经过禁榷地分合纳税钱。令在京榷货务抄上文薄拘辖,召交引铺户充保,给与公凭,沿路批凿。合纳税钱自起离请茶场务月分为始,立限半年,一并于在京榷货务收纳。每年不曾磨勘,常有积欠。本路分析见有违限未纳钱四万九千六百余贯,及限未满钱二十二万八千五百余贯。自今每违限一月,系欠每十千罚纳钱一千;违限三月,系欠每十千罚纳钱一千按此违限三月与违限一月罚纳钱同,疑有误。;违限三月已上,除依月纳钱外,差人监货元通抵当家业陪填。如不足,即于连保铺户下均摊收理。委都大提举库务每年终取索驱磨当年已纳见欠数目以闻。」
七月,三司盐铁副使俞献可言:「乞下陕府西转运司,令凤州或凤翔府每川陕纲运,令税务监官十(檐)[担]内许抽拣一两(檐)[担]点检。如有影带匹帛,即尽底点检勘罪,依条施行。」从之。
八月十六日,三司
言:据杭州状,富阳县民蒋泽等捉到客人沈赞罗一百八十二匹,没纳入官,支给赏钱。省司看详条贯,婺州罗帛客旅沿路偷税,尽纳入官,即无条许支告人赏钱。欲依条支给数多不得过一百贯。」从之。
十月十三日,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赵贺言:「乞下淮南、江浙、荆湖转运司,令沿江河州军商税务,应纲运经过,画时点检发遣,不得住滞」。从之。
二年四月,在京商税院言:「旧例:诸色人将银并银器出京城门,每两税钱四十文足,金即不税。请自今每两税钱二百文省。」从之。
七月,诏:「商旅筭射十三山场茶货,沿路税务验认公引,如正茶与耗茶相随,即免税耗茶,到住卖处,不以正耗,并收税。若或无正茶,只是耗茶,据数收税。即不得将贴射一色中号茶秤出剩数,收纳净利倍税,阻滞筭射。」
九月五日,三司请自今应缘聘礼物色匹帛,除本州岛县使用即免纳税,出他境及经由商税处,即依例收税,所在不得出聘礼公验。从之。
三年七月二日,方仲荀、张纶等言:「荆湖路州军揽载官中粮斛客船,乞放免沿江州军上水空船力胜税钱。」从之。
八月,司封员外郎盛京言:「万州民货鬻斛斗,商税务收纳税钱。缘村民刀耕火种,所获不多,望免收税。」帝曰:「远俗至贫,非理科率,何以存济 宜亟依所请。」
四年四月,免诸路州军 具税钱。时高邮军商税务令农民纳犁具税钱,本军以为言,而有是命。
六日,审刑院言:「准咸平四年
诏:京朝幕职官、州县官今后在任及赴任得替,不得将行货物色兴贩。如违,并科违 之罪,商物依例抽罚。如非兴贩,即逐处不得妄有点检申举。俸余买物,(瞻)[赡]家之外货卖,如有发露,并作违制私罪定断。参详未便,乞今后应官员使臣赴任,不得兴贩行货于本任货卖及在任买物。如违,并依元 定断。若得替抽税,并许于本处依在市见卖价例收买物色。如或亏损,致人论诉,即依条施行。」从之。
五月,诏:「客旅兴贩山场榷务茶货,预先于在京榷货务出给公凭,沿路批上税钱。候到京,一并送纳。所有禁榷地分合纳税钱,以起离向南场务月分为始,立限半年送纳。如违,令倍纳。」
七月,诏:「山场榷务茶货税钱,展限一年上京送纳,违限倍纳之。」
八月七日,京西体量安抚王咨言:「汝、(颖)[颍]之间,近值大水,冲注牛畜,虽有原田,无牛耕种。乞下汝州,应有百姓买卖耕牛,持免税钱持:据文意,当作「特」。。」从之。
十月十三日,免雄、霸、瀛、莫、深州、顺安、保定、信安军人采刘蒲苇莎帘制造蕲席帘箔、兼捕鱼虾税,至来年麦成日依旧。
十一月八日,京西转运使张意言:「免举行端拱二年至大中祥符二年内 :百姓输纳二税,经过处津渡与免渡钱。」从之。
五年六月,诏:「客人买请茶货出离禁地,转入清河,欲于京东淮阳军路往河北住卖处送纳税钱,并依禁榷及通产地处正隔汴路河北入中茶货批过税钱体例,令于在京榷货务请给公
凭,沿路批税,以指定住卖州军税钱日分为始,于元限五十日上处襄四十日襄:疑当作「展」。按元限五十日,展四十日,为九十日,故下句云「作三月限。」,作三月限内上京,于榷货务送纳。如违限,倍纳。仰元指定州军据合收税,依则例抄上公凭,令依例货卖。仍具挑过客人姓名、税钱关报榷货务拘管,依日限勾收催纳。」
六年四月六日,免荆南公安县津渡收纳牛税钱。以每月只收三五缗,从转运使王硕所奏免之。
六月三日,免梓州路转下戎戎:原作「厥」,据《长编》卷一○六改。、庐等州收纳客旅兴贩斛斗税钱事。帝曰:「税及民食,无乃太过乎!」咤本路奏,从之。
七月,诏:「自今民贩生铁器上京,所经县镇依诸杂物例关报,上京送纳税钱。若山于率界县镇货卖此句疑误。,并令本县收纳过税,给付公引。至所到县镇住卖,别收住税。」时有商人自磁州贩鬻铁器,经过府界诸县,而无收税之例,故商税院言而条约之。
席 九月十一日,免雄、霸等州军水灾人户采捕鱼苇箔者税钱。
十二月二十一日,臣僚上言有乞税钱陌者。帝曰:「货泉之利,俾其流布而税及之,为患深矣,不可施行。」
七年正月,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司言:「真、楚州、高邮军状:客人执在京等货务公凭并无为军榷货务文帖筭买茶货,借路不泗、真、(杨)[扬]等州税钱原书天头注云:「不疑下」,按当作「下纳」字。,入汴上京,亏却逐务课利。勘会客人筭买山场榷务茶货,元无借条,始咤大中祥符中,客人买贩蕲口、洗马、石桥、太湖茶货到(芦)[庐]州,泥水阻滞车牛,权令转江船般,借路取真、(杨)[扬]州、高邮军、楚、泗州经过,只纳
旧路庐、寿等州一路税钱。后来客人援例,借汴路上京。乞下三司定夺,或(与)于真、(杨)[扬]州、高邮军、楚河、宿州、亳州、永城、南京税务合收税钱减放钱数,(今)[令]客人正纳,经过场务税钱,更不立借路名目。」三司看详:「欲乞自今客人贩卖蕲口、太湖、洗马、石桥、无为军等五处场务茶货,如取西路庐、寿、正阳等州军上京,并令依旧送纳本路税钱。或若水路船般,转江下来,取东路真、(杨)[扬]州、高邮军、楚、泗州、宿、亳州、南京经过上京者,依贩买汉阳榷务等处茶例,并依经过去处正收钱税,更不立借路名目。依元日限,于在京榷货务送纳。」从之。
二月,诏:「今后在京新城诸门使臣如有专栏作弊,透漏税物,事败败:原作「贩」,据《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七六页改。,勘鞠指税印章是专栏收掌,虽招点检不细,致透漏收上税物钱及一千,其专栏、曹司并勒停,监官并为私罪勘断。仍将递年本门收税课额至年满日比较,如有增盈,即依元 与近地住程。如亏欠二分已上,即更与短使一次,方与近地住程。如与专栏知情容纵,即更不免远任差遣。如有入己,依条断遣,仍降差遣。如比递年增剩五分已上,依元条免远任,仍与优便差遣。其应系合送纳商税物色只及一千已下税钱者,并诸竹木席箔之类,并就门收税放入,更不押赴商税院。一千已上税钱,依旧于商税院纳税出引。」
三月十七日,兵部侍郎知青州李迪上言:「河北、京东饥民有逐稔者,望令所至与免渡
钱。」从之。
四月十二日,诏:「诸州商税人缯帛,无得过为渍坏。」时内出眉州皂罗一端,税印朱渍数幅故么。
九月七日,三司户部副使锺瑾等上言:「河北水灾州军渡钱,除商贩鬻物仍旧输课外,其流民往还,望免其课。」从之。
九年四月二日,诏莱州:自今无得收牛肉税筭。时秘书丞张周物上言「官禁屠牛,而州场税牓有收筭之文,请刊此条」故么。
八月十二日,三司请自今面茶到京住卖者,斤输税钱四十五文,诏只输二十文。
闰十月九日,除镇戎军羊毛税钱,从转运使之奏么。岁裁五(十)[千]文。
十年二月十一日原书地脚注云:「案天圣无十年,此云十年,恐误」。按此不误,考《宋史》卷一○《仁宗纪》、《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三,天圣十年十一月甲戌方改天圣十年为明道元年,此以实际年号系之。,除明州海蛤沙地税筭,纵民收取。
景佑元年十二月一日,中书、门下言:「如闻客人将牛畜兴贩,经过州军关津渡口及出卖去处故作邀难。今来纔得丰稔,人户收买耕牛之际。」诏买卖牛畜钱于十分中量减二分。
二年九月七日,崇咤院普安郡主尼法护言:「宣化门收买果园地,迁葬故父苏王及母亲,续买菜园四所,展本院墙园,乞免逐年夏税。」[诏]开封府据园地土与免税,所有菜园等许令依旧佃莳,即不得一例放免税赋。
四年八月四日,诏:「自今诸路外县盐茶酒税务除有正官专监,其比较亏少课额,令佐自来系兼监去处,所有赏罚一依都监、监押兼监赏罚条例,减专监一等。」
十月二十七日,诏:「沿边都监押虽不兼监场务,或有兴贩私盐酒等,公然容纵,不捉赴官,致亏课利。自今须多方巡辖,不得违慢。如别彰露,监押并勘罪施行。」
康定元年十一月十九日,诏:
「访闻诸路州军所收诸般课利,近日当职官吏频有规画,增添名额,刻削名利,刻剥奉上以上二句疑有误。;及搜检税物不依条例,妄作邀难,住滞商旅,冀为绩效,苟免责罚。且令州府军监县镇关津且:疑当作「宜」。,今后并依自来体例点检,不得创增无名税额,及搜检过往家属茶盐酒面。诸般课利,并循旧规,不得妄有规画增添。」
庆历五年五月二日,三司使王尧臣言:「请今后在京及诸州陈告,税物见在未货易者,与限二十日;已货易,与限十日,许诸色人陈告。仍以隐税日为始。杀猪羊者以私杀日为始。并须依编 指定隐藏处所,及卖与何人。照证分明,在日限内,官司方得受理。若货已易,其物见在,照证分明,只据见在物许告官。与限半月,仍以偷税货易日为始。物无见在及限外,不得告论,官司亦不得受理。其在限外,而咤官司点检败获者,自依漏税 条施行。」从之。
八年十二月,诏:「河北、京东、西灾伤州县,流民随行之物所直三千钱已下,已令免税。尚虑诸处辄有苛留,宜一切勿税。」
皇佑三年九月,诏沿汴河商税务毋苛留公私舟船。
四年十一月,诏广南东西路安抚转运司:应经贼焚劫州县,倍功安辑之。其营构室庐竹木,并蠲其税。
嘉佑六年三月,诏龙图阁直学士杨畋于三司取天下课利场务五年并增亏者,限一月别立新额。时场务岁课多亏,惟逐时科校主典,而三司终不为减旧额,故帝特行之。
神宗熙
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诏三司:「应买朴酒曲诸坊场《长编》于「坊场」下有「钱」字,于义为长。,每贯纳税钱五十文,仍别封桩,以禄吏人。」
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诏:「京外城二十门监门自今更不管认课利,但随闲要分五等,以透漏、捕获出入商税钱数为赏罚。」从都商税院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