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190 页/共 1125 页

逐园之正北偏西壬地,丈广阔此句当有脱字。,土厚草润,注积渊源,水吉无冲,其地可行修制园庙,即与国音并无妨碍与:原作「无」,据《大典》改。。」以图来上,从之。 十月一日,诏秀安僖王园庙,令湖州措置应办,委通判一员提督;修造祠堂,令临安府管认,如法修盖。 十一月十日,太保、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嗣秀王伯圭奏:「绍封先世,有合陈乞事:一、照应秀安僖王园庙合差园令一员,已降指挥,许依礼例辟差儿男权摄。臣有次男明州观察使、提举佑神观师揆,乞兼充,仍从例兼秀王位检察尊长。一、臣四仲月合诣秀安僖王园庙祭飨,并亚、终献官,并乞从嗣濮王士歆已得指挥,往回免见辞。一、照应秀安僖王园庙系在湖州管下菁山,去城不远,缘臣旧居及有诸孙皆在湖州居住,兼近城亦别有坟茔,乞遇仲飨,许臣因便暂归湖州照管。一、本身合帮请受并干办使臣、宣借人等请给,乞从节次已降指挥,仍旧于湖州经总制钱内支破。」并从之。 朝廷降下图本式样,神门前后独屋两座并无廊庑,窃恐将来祭享,或雨水,难以往来行事。乞减去神门一座,却于庙屋东西各添廊屋,与神门相接。所有斋馆、神厨,亦乞于庙之两边随宜盖造,庶几良便。」礼、工部、太常寺勘当,从本官所请。又检照《国朝会要》,庙室神门合用吻兽,今来缴到图本,内庙内吻依典故并合用兽。并从之。 二十一日,礼、工部、太常寺言:「秀安僖王园庙,湖州申乞拟定样制建造。检照濮安懿王园庙三间二厦,神门屋二座,斋院、神厨、棂星门,欲令照应建造。」从之。既而嗣秀王伯圭奏:「伏 二十四日,太常寺言:「临安府申画到秀安僖王祠堂,棂星门一座,戟门、祠堂、后堂各三间,后堂挟屋八间,戟门挟屋八间间:原作「门」,据《永乐大典》卷一七○八五改。,歇泊二位各三间,两廊二十六间,库屋、巡房、从人屋一十五间。欲照应造作。」从之。 十二月二十三日,明州观察使、提举佑神观、兼充秀安僖王园令、兼秀王位检察尊长师揆奏:「差臣兼充秀安僖王园令,系在湖州置司,今有合行陈乞。臣恭遇两宫圣节,欲乞赴阙随班上寿,及遇大礼令臣陪祀,父嗣秀王伯圭见奉朝请,乞许时复往来省侍。本身请给、傔粮粮:原缺,据《永乐大典》卷一七○八五补。、岁给公使、生日支赐等,乞札下湖州,于经总制钱内支给总:原缺,据《永乐大典》卷一七○八五补。。」从之。 三年正月一日,皇伯太保、安德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嗣秀王伯圭奏:「建造秀安僖王园庙,近已毕工,所有修制神主仪式,令所司检照典故修制,委官题写。」诏差权礼部尚书李巘题写巘:原作「瓛」,据《宋史》卷一二三《礼志》二六改。。 二月十四日,伯圭又奏:「秀安僖王祠堂、园庙,乞从濮安懿王例,每三年一次,从本所移牒所属州府检计修造。」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一 亲临宗戚大臣丧 宋会要辑稿 礼四一 亲临宗戚大臣丧 【宋会要】 亲临宗戚大臣丧,例诏太常寺择日驾幸临奠,皆以其家辞避不行:参知政事郑闻,淳熙元年拾月薨。皇叔祖少师、嗣濮王士輵,柒年拾月薨。皇兄少傅、永阳郡王居广,捌年柒月薨。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谢廓然,玖年六月薨。特进、观文殿大学士、郑国公梁克家。拾肆年陆月薨。 庆元陆年捌月拾肆日,太常寺言:「少傅、左丞相京镗薨,依礼例择日驾幸临奠,缘皇帝见在丧次,乞权免。」从之。 开禧贰年五月拾壹日,皇弟少傅、昭庆军节度使、吴兴郡王妻俞氏奏:「故夫柄薨(皆)[背],择日驾幸临奠。伏念故夫臣柄幸际休明,偶罹短折。方其抱疾之时,迭蒙圣恩宣问存抚;及其身没,又蒙给赐棺敛。全家哀感,莫竭糜捐。今者又将亲屈至尊,俯临私第。虽友爱自天,事皆从厚;而尊卑有分,谊不遑安。临奠指挥,乞赐追寝。」诏不允。既而力具控辞,从之。 嘉定拾贰年拾壹月贰拾三日,诏少傅、岳阳军节度使、永阳郡王杨次山薨,择日驾幸临奠。既而皇后奏:「谨令侄谷、石具奏辞免。」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一 发哀 发哀杂录 发哀此门原未另行标目,而于正文前书「发哀皇伯祖」。今详文意,「发哀」二字当是标目,「皇伯祖」三字乃。因改。 皇伯祖东平郡王允弼,熙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感德军节度使、秦国公承亮。四年三月九日。 皇叔祖昭信军节度使、检校司空、开府仪同三司、汉东郡王宗瑗,元佑三年五月十八日。保信军节度使、检校司空、开府仪同三司、安康郡王宗隐, 五年十二月初一日。镇安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嗣濮王宗愈,绍圣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河阳三城节度使、孟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嗣濮王宗悼,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武昌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嗣濮王宗楚,四年六月六日。清海军节度、广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检校司徒、开府仪同三司、广州刺史宗佑元符元年二月十八日。 皇伯齐王元佐,天圣五年六月十四日。濮阳郡王宗朴,熙宁十年十月七日。袭濮国公宗谊,元丰元年三月二日。镇安军节度观察留后宗衮。三年九月六日。 皇叔荆王元俨,庆历四年正月十九日。东平郡王德文,六年六月三日。太尉、成德荆南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真定尹、兼江陵尹、荆王頵,元佑三年七月四日。淮南荆南节度使、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守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扬州牧、楚王颢,绍圣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昭化军节度使、信安郡王宗粹,宣和二年八月二十日。检校少傅、奉宁军节度使仲御。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皇伯母秀王夫人。干道二年七月六日。 皇叔母曹王元捻妻蜀国夫人王氏,天圣二年八月三十日。荆王元俨妻晋国夫人张氏,宝元元年正月十七日。润王元份妻楚国太夫人李氏。庆历五年三月十七日。 皇兄汝南郡王允让允让:原无,据《宋史》卷一二《仁宗纪》四补。。嘉佑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皇弟涪陵县公廷美,太平兴国九年正月十六日。兖王元杰,咸平六年八月九日。雍王元份,景德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舒王元捻,大中祥符七年四月十一日。徐王元墦,天禧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静安军节度使允迪。庆历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皇兄弟之妻皇兄恭孝太子妻韩国夫人田氏,天禧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皇弟开封尹晋王夫人符氏,开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彭城郡王妻徐国 夫人宋氏,咸平二年四月十二日。彭城郡王妻张氏,景德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安王妻燕国夫人张氏。天禧元年三月二十七日。 皇姑齐国献穆大长公主,皇佑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秦国庄孝大长公主,熙宁三年正月十四日。鲁国大长公主。元丰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皇姊燕国长公主,开宝六年十月十三日。许国长公主,咸平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秦国长公主,大中祥符元年五月十九日。晋国大长公主,二年十二月十日。越国长公主。元丰三年六月十一日。 皇子许王元禧,淳化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周王佑,咸平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豫王昕,康定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鄂王曦,庆历三年正月一日。冀王俊,熙宁十年十一月二日。华原郡王朴。宣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皇子妇兴元尹德昭妇夫人陈氏,开宝九年七月五日。襄王妇莒国夫人潘氏。端拱二年五月六日。 皇女魏国公主,淳化元年十月二十一日。唐国公主,庆历二年五月六日。楚国公主,五月十八日。越国公主,八月一日。韩国公主,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燕国公主。元丰元年二月二十九日。 皇侄武功郡王德昭,太平兴国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山南西道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德芳,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右武卫大将军、长宁侯德隆。雍熙三年正月二日。 皇侄妇魏王德昭妇韩国夫人王氏,淳化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岐王妇岐国夫人焦氏。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皇侄女云阳公主。雍熙四年正月十四日。 皇从兄衡州防御使、乐平郡公德恭,景德三年五月十八日。保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德彝,大中祥符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武定军节度使允宁。景佑元年十月二十六日。 皇从弟左武卫将军德愿,咸平二年闰三月十三日。右羽林将军德润,六年三月六日。右羽林将军德钦,景德元年六月二十三日。右羽林将军德存,大中祥符四年六月十三 日。右监门卫大将军允熙。天圣四年五月十五日。 皇从侄感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惟吉。大中祥符三年五月十九日。 妃宸妃李氏,天圣十年三月二日。贵妃沈氏,熙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仁宗贵妃苗氏。元佑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皇外祖母楚国太夫人吴氏。咸平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皇舅右卫大将军杜审琼,干德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右骁卫上将军致仕杜审肇,开宝七年五月十七日。静江军节度使杜审进,端拱元年六月四日。蔡州防御使符昭愿,咸平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山南东道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继隆,景德二年二月十二日。殿前都虞候、端州防御使李继和,大中祥符元年二月三十日。彰信军节度使、兼侍中李用和。皇佑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皇舅妻李用和妻荣国夫人王氏。皇佑三年十一月七日。 皇从母京兆郡夫人杜氏。开宝三年十月一日。 外戚护国军节度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济阳郡王曹佾,元佑四年四月七日。检校太保、开府仪同三司、保平军节度使、汉东郡王向宗回。政和四年十二月初十日。 乳母秦国延寿保圣夫人刘氏,咸平元年九月十一日。魏国永圣保寿夫人许氏,宝元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秦晋国肃恭贤正夫人林氏。至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宰臣右仆射、门下侍郎李沆,景德元年七月十二日。吏部侍郎毕士安,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左仆射、门下侍郎向敏中,天禧四年四月十日。司徒、门下侍郎王钦若,天圣三年十二月初六日。工部尚书张知白,六年二月八日。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元佑四年二月三日。 使相山南东道节度使、兼侍中慕容延钊,干德元年十月二十七日。成德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步军 都指挥使、兼侍中韩令坤,六年四月六日。枢密使、兼侍中曹彬,咸平二年六月十三日。枢密使、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晓)[曙],景佑元年八月十六日景佑:原作「景德」,据《宋史》卷二一一《宰辅表》二改。。彰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随,宝元二年正月十八日。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德用,嘉佑二年三月十七日。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夏竦,皇佑三年九月十六日。护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狄青,四月二十一日。永兴军节度使、兼侍中韩琦。熙宁八年七月十三日。 前宰相太师赵普,淳化三年七月十八日。太尉王旦,天(熙)[禧]元年九月二十六日。太尉致仕吕夷简,庆历四年九月十五日。太傅致仕张士逊,皇佑元年二月三日。司徒致仕陈执中,嘉佑四年四月九日。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贾昌朝,治平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司空致仕宋庠,三年五月十二日。太子太傅梁适,熙宁三年三月一日。太傅、兼侍中致仕曾公亮,元丰元年三月二日。镇江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致仕陈升之,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武宁军节度使、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致仕富弼,六年闰六月二十二日。镇江军节度使、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致仕、上柱国、康国公韩绛绛:原作「纬」,据《宋史》卷一七《哲宗纪》一改。 ,元佑三年三月九日。观文殿大学士、守太子太保致仕韩缜,绍圣四年五月十八日。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刘正夫,政和七年十月二十日。太保、威武军节度使、领枢密院、燕国公郑居中。宣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执政参知政事唐介。熙宁二年四月十日。 前执政太子太师致仕张 ,熙宁十年十二月二日。太子太保致仕张方平,元佑六年十二月初一日。检校少保、镇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卞,政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宁远军节 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梁子美,宣和五年五月五日。检校少傅、镇洮军节度使、河北河东路宣抚使种师道。靖康元年十月二十九日康:原作「和」;十月:原作「十二月」。并据《宋史》卷二三《钦宗纪》改、删。。《宋史 李若水传》: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开府仪同三司高俅死,故事,天子当挂服举哀。若水言:「俅以幸臣蹿跻显位,败坏军政,金人长驱,其罪当与童贯等。得全首领以没,尚当追削官秩当:原作「书」,据《宋史》卷四四六《李若水传》改。,示与众弃,而有司循常习故,欲加缛礼,非所以靖公议也。」章再上,乃止。 诸国中书令、秦国公孟昶,干德三年六月千一日。二王后周郑王。开宝六年三月十日。 发哀杂录 太宗淳化四年闰十月,涪王廷美女出家而卒,帝手诏宰臣,询其礼仪、发哀制服。太常礼院言:「按礼例,出家侄女无服。」从之。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三日,乳母秦国延寿保圣夫人卒,将发哀,且以太宗丧始期,颇疑其事,命有司详定。而礼官言:「《书》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孔安国曰:『既卒哭即位,除衰麻,听于冢宰,以终三年。』至汉文帝即位,乃革三年之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除服,心丧终制。《开宝通礼》云:『先遭重丧,后遭轻丧,皆为制服。往则服其轻,反则服其重。』又云:『皇帝为乳母缌麻三月。』按《丧葬令》,皇帝为缌麻一举哀而止。伏以秦国夫人保傅圣躬,绵历星纪,遽兹沦谢,宜备哀荣。况太宗上仙,已终易月之制,今为乳母举哀,合于典礼。」遂从之。 六年八月一日,永乐县主卒,礼官言:「准礼,皇帝降服大功九月,不视事三日,合择日成服。按天子绝期,况成服之日与安王同日,酌情顺变,礼从肙犬降,望罢其礼。」从之。 景德元年四月三日,郑国长公主薨,礼官言:「降服大功,择日成服。又缘皇帝为大 行皇太后齐衰三年,从以日易月之制,见居大祥之内,哀服未除。典礼旧章,以轻包重,特酌情顺变,礼当厌降。望更不成服,皇亲、诸亲亦不制服。」帝曰:「宗室诸王皆不制服,情所未忍。至期当遣诸王就其第成服,及令皇后临奠后:原作「服」,据《宋史》卷一二四《礼志》二七改。,余如所请。」 二十一日,皇舅洛苑使、顺州刺史李继恂卒。礼官言明德皇太后心丧之内,请罢成服发哀。从之。 七月四日,宰臣李沆薨,礼官言沆品秩虽应举哀,又缘国朝以来惟赵普普:原作「晋」,据《宋史》卷一二四《礼志》二七改。、曹彬曾行兹礼,今来事系特旨。诏特择日举哀。自是宰相卒者用此礼。 三年十一月四日,皇侄女隆安县主卒,礼官请发哀成服,诏停其礼。天禧五年五月宜都县主卒亦然。 四年正月五日,皇从弟右监门卫大将军德钧卒。判太常礼院杜镐等言:「德钧本服大功,合举哀成服。又按典章,虽有斩衰之丧,不废天地之祭,盖不以卑妨尊。今者皇帝择日恭谒陵寝,罢金石之奏,服缟素之衣,盖欲极追远之情,隆罔极之感。苟为大功卑幼更成服举哀,敦叙之仁于兹虽见,奉先之道有渎严恭。况复乘舆已曾临哭,臣等参酌,请罢举哀成服。」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楚王子允言妻潘氏卒,礼官请举哀成服,诏停。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八年:原作「八八年」,据《宋史》卷八《真宗纪》三删。,帝为皇从弟信都郡王德彝制服发哀德彝:原倒,据《宋史》卷八《真宗纪》三乙。,以荣王元俨宫遗火,不及成礼。 仁宗干兴元年未改元。七月十三日,礼仪院言:「左监门卫大将军允言卒, 准礼例大功九月合成服,缘大行皇帝尚在殡宫,请罢其礼。」从之。 十二月二十二日,礼仪院言:「密王夫人贺氏卒,于皇帝为叔母,合择日成服。缘在服制内,望罢其礼。」从之。 天圣元年五月三日,太常礼院言:「赠侍中刘美妻赵国夫人钱氏卒,准《礼令》,皇太后为亲兄弟妻本服大功,合于便殿发哀。缘在真宗大祥内,望罢其礼。」从之。 闰九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冯拯卒,《礼令》,皇帝为一品、二品丧合举哀成服,又缘见在大祥之内,望罢其礼。」从之。 二年五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皇姑申国大长公主卒,在真宗禫服内,望不成服。」从之。 四年五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定王子允熙卒,年十七岁,为长殇,降服小功,不应成服。」诏特举哀。 十年六月十二日,皇从兄建宁军节度使、乐安郡公惟正薨,礼官言天子为 臣二品、宗室大功以上成服,今惟正为小功亲,本官三品,礼不服之。特诏择日成服。于是皇帝、皇太后并素服发哀于后苑。 景佑元年正月十六日,太常礼院言:「安国军节度使、延安郡公允升卒,准《礼令》,皇帝本服大功,合举哀成服,为在庄献明肃皇太后小祥之内,望罢其礼。」从之。 康定二年二月二十日,皇子寿国公昕薨,年二岁。礼官言已有爵命,宜同成人,遂发哀成服。 二年五月四日,安寿公主薨,亦用成人礼发哀。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庆历:原脱,据《宋史》卷一○《仁宗纪》二补。,第三皇子曦薨,成服于 苑中。既除,以五日宴契丹使,下礼官议。同知太常礼院、大理寺丞、集贤校理陆经言:「天子绝期,今鄂王虽有爵命而不为殇,皇帝为制服已除,于礼当作乐。」既宴罢,经复论奏,以鄂王为无服之殇,宴在以日易月之内,不宜举乐。帝以经前后反复,又援臣庶之礼非是,经落职监汝州酒税。 皇佑三年九月十六日,为夏竦成服于苑中。先是,礼院择日以进,帝谓辅臣曰:「竦尝事东宫,情所愍伤,若依所择日则在大宴后,岂可先作乐而后举哀 」故更用之。 神宗熙宁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太常礼院言:「永国公薨,准礼例系无服之殇,无举哀成服礼。」诏特举哀成服。 二十八日,太常礼院言:「宜用十一月二日,皇帝为皇子永国公、太子太师致仕张 同日举哀成服,别无妨碍。」从之。 哲宗元丰八年未改元。五月二十八日,礼部言:「王珪薨,合举哀成服。」诏以大行在殡,罢之。 元佑元年五月八日,礼部言:「王安石薨,在神宗皇帝大祥内,皇帝更不举哀成服。」从之。 九月七日,诏:司马光薨,为在谅闇中,更不举哀成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