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 - 第 650 页/共 713 页
太常寺
乾顺木柴一十五万三千一百斤 【嘉靖中、加七千斤。隆庆初照旧】
木柴六万五千九百斤 【原额六万七百斤。今加】
燔柴二千五百斤
神乐观
木柴五十四万餘斤 【嘉靖中、加三十一万斤。隆庆初照旧。乐舞生每名、木柴一百六十斤。折银一钱七分四釐。每年增减不一。大约不过旧数】
中书舍人写
誥敕木炭一千四百九十斤
兵部誊黄木炭三千斤
【以上二项、每年本衙门题□工部、札付顺天府徵解。本部转送交收】
太医院
木柴二千四百斤
木炭六百斤 【今柴炭俱停止】
会同馆
木炭四十万斤
本馆木炭、嘉靖十三年题准、召商买办。赴臺基厂上纳。行令该馆、如遇夷人到日、即具花名手本、送赴工部委官处。每五日一次支给。令臺基厂办送
西舍饭店
木柴二十五万九千二百斤 【旧额四十五万斤。嘉靖二十四年、加三十万斤。三十五年、又加十五万斤。四十二年议减、止给三十八万八千八百斤。隆庆二年、减定今数】
坝上大马房
木柴九万一千一百零二斤 【旧额四千三百九十四斤。后加至七十五万斤。嘉靖间、减至二十二万斤。今行户部查实在马驼等数支给、每料一石、柴五十斤。闰月照加。大约每年多不过一十二万数】
凡山厂採办运纳。正统初、令各处纳到木柴、内有檀榆柘桑栗木、拣出。按月具数奏报。送兵仗局用
○天顺元年、令易州一带山场、係关隘人马经行去处、不许採取柴炭
○成化元年奏准、工部南廊正阳关臺基各厂官攒照户部仓场例、经手柴炭务要支放尽绝。有餘、仍交盘明白、方许给由
○弘治九年奏准、今后各处造作派办、务要照依原议、从实估计。不许多派。惟烧造琉璃、纯用木柴。黑窑砖瓦、用木柴三分、杂柴七分。其工程已完者、照例停免。不必再行追扰
○正德十年奏准、山厂採运柴炭官夫商人、经过紫荆关口蔚州灵丘广昌等处。守备等官即便放行。不许阻滞。派运柴炭、务查运官果有干办勤能。及经手钱粮不欠、行止无亏者、方许给价领运
○嘉靖五年奏准、易州山厂年例、额办柴炭等项价银、先期差官领运、解赴工部寄库。候召商买办、完日查给
○又奏准、山厂柴炭铺户出入紫荆关、收买大炭。不许夹带别项柴炭、并不明之人、出入禁关。亦不许樵採应禁山林。本厂将铺户姓名年貌籍贯、该买大炭数目、造册三本。一本送巡关御史。一本发把关官员盘詰。一本存留本厂备照。仍行都察院、转行巡关御史、查照施行。其各衙门年例供应柴炭、止许召商、於腹里地方买办。违者、巡关官盘詰拏问、柴炭入官
○三十一年题准、行该抚按巡关等官、会同易州厂郎中、亲诣山前山后山场、逐一踏勘。将应禁应採地方、议处明白。遵照採烧炭户、给票入山。於原议地方採纳。不许侵越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六
夫役
夫役旧有定例。自永乐以后、营造起拨、供用渐多。今营造之外、又有柴夫以供
内府之用。因附载云
凡起取夫役。洪武元年、定役法、每田一顷、出丁夫一人
○二年、置直隶应天府等十八府州、及江西九江饶州南康三府、均工夫图册。每岁农隙、其夫赴京供役。每岁率用三十日、遣归。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其佃户出米一石、资其费用。非佃人、而计亩出夫者、其资费、每田一亩、出米一升五合
○二十六年、令仓脚夫每一坊长、製牌一面。以后各衙门差使、奏过给牌取夫。工完缴牌
○又定、凡在京城垣河道、每岁应合修缮。其用工数多。须於农隙之时、於近京免粮应天太平镇江寧国广德等五府州、预先定夺奏闻。行移各府起取。除役占等项、照依
钦定则例优免外。其餘人户、每四丁共輳一夫。著令各备锹杵篮担。委官部领。定限十月初赴京。计定工程、分拨做造。满日放回。若有不当夫役、及做工未满逃回者、并行治罪。及各处起到仓脚夫、俱发应天府收籍為民。遇有官差、度量差拨。著令轮流、周而復始。若差使数多。做工日久。照例每名月给工钱五百文。坊长减半、以周养赡
优免则例
优免二丁
水马驛夫 递运船水夫
会同馆夫 轮班人匠
在京见役皂隶 校尉力士
见任官员 廩膳生员训导
马船夫 光禄寺厨役
防送夫 军户
铺兵
免一丁
凡年七十以上、及废疾之人
凡优恤夫役。永乐九年、令
天寿山工役病故者、给棺送回原籍、与钞一百贯安葬。免其户役一年。沿途得病不曾上下故者、亦送回、与钞五十贯。免户役半年
○十一年、令放回军夫人匠、治途有病者、所在官司医治、
砍柴夫
宣德四年、易州山厂起倩。每季、二万五千八百五十五名。四季、共十万三千四百二十名
顺天府每季一千七百三十二名
真定府三千二百九十六名
保定府二千四百九十六名
济南府三千八百三十名
兗州府八百八十名半
东昌府四百一十名
青州府一千七百七十名
太原府五千六百二十四名
平阳府二千七百一十一名半
泽州一千二百三十三名
潞州一千一百八十二名
辽州一百一十三名
沁州一百七十四名
汾州四百七名
景泰元年奏准、减免五千名
○成化四年奏准、每名一季、收脚价银三两
○又奏准、易州龙湾二厂管柴官、每州县人夫、一百名以上者、留一员专管。一百名以下、有州去处、该州官管。不係州辖县分、就令本府把总官管
○二十一年奏准、解价官、收毕遣回。不许私留一土
○弘治七年奏准、每夫五名之内、僉点夫头一名。按季齎价、赴
钦差管厂官处交收
今每年额徵柴夫银数
山东七万三百五十七两四钱四釐
济南府三万二千五十七两八钱
东昌府六千二十四两二钱
青州府二万五千九百四十三两
兗州府二千四百二十四两二钱
登州府一千九百一十七两三钱四釐
莱州府一千九百九十两九钱
山西九万八百二十八两三钱二分三釐八毫八丝八忽
太原府一万八千二百四十七两一分四毫
平阳府三万四千六百五两五钱三分四釐三毫五忽
潞安府一万五千八百九十二两七钱三分七毫七丝五忽
汾州并所属五千二百七十二两六钱八分三釐四毫五丝三忽
辽州并所属一千四百七十一两一钱八釐二毫五丝
泽州并所属一万三千八十二两一钱三分八釐二毫五忽
沁州并所属二千二百五十七两一钱一分八釐五毫
顺天府二万一千六百九十四两一钱八分五釐
真定府四万二千四百二十五两五钱七釐
保定府三万五千九百九十二两七钱四分七釐
以上通共银二十六万一千二百九十八两一钱六分六釐八毫八丝八忽。嘉靖二十年以后、增至二十七万七千八百三十一两六钱。隆庆元年、减定今数
正德十六年题准、各衙门拖欠夫价银两、袭為故常。比照户部迟误兑粮、住俸降级、提问事例行
○嘉靖六年题准、将山厂砍柴夫价、俱解本部、寄库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