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85 页/共 163 页

爱箸仔   (三)   立招佃业主岸里社土官敦仔,自己本社马岗厝后埔地,招得黄秃锡兄前来贌垦犁份一张,配丈五甲,东至番田为界,西至王良田为界,南至徐献芹田为界,北至岸番埔园为界;四至分明当日即收过埔底银三十两,其埔丈明五甲,议定首年每甲纳租榖四石,次年纳租榖六石,三年纳租榖八石,三年以后,每甲八石,永为定例。其租榖要重风干净,不得以湿冇抵塘等情。其榖在庄交纳,每石照庄例贴车工银四分五芦。其租粟莳早冬,即早冬交纳;若插莳晚冬,俟晚冬完纳;年有丰凶,两无加减。至庄修筑坡圳、桥路杂费等项,系佃人自己料理,不干业主之事;倘欲别创及退回内地,必先问明业主,查无拖欠租粟,及承退之人诚实,准其退回犁头工本银两,业主不得异言阻挡。今欲有凭,立招佃批一纸,付为执照。   乾隆五年五月日。   代笔通事张达京   立招佃批业主□□□   (四)   立给垦批感恩社业户蒲氏悦,有埔地一所,坐落桥头庄。兹招到佃人林元璸自出工本,前来开辟,即日收过犁头埔底银三十九两正,经丈明三甲一分正,递年每甲大租八石,俱早季扬净,佃人车运社内交纳,不得拖欠。倘日后要退卖别创,先声明业主,查其诚实之人承顶其田,不得私相授受,亦不得庄中窝匪窝赌等情。口恐无凭,立给垦批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收过埔底银三十九两完足,再照。   乾隆九年十月日。   立给垦批感恩社   (五)   立给佃批垦耕字本半线社番业主阿国迭等,承祖遗下有产山带园厝,地址在乌瓦窖仔庄山,东至仑尾山为界,西至大车路为界,南至黄备观山为界,北至园盖云山为界;四至明白。今因嘓迭不能耕作,情愿将此产山及园厝地托中就与汉人林寿官自立招佃垦耕字执掌,自出工本栽种树木、竹围,年带贴纳山租二钱五分正。其山随付与汉人林寿官永远己业,管掌耕作,带纳社租,不敢刁难,任从招佃给垦,不敢异言滋事。此山系迭承祖遗下物业,与内外番亲人等无干,亦无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迭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掌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给佃垦耕字二纸,各执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十二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邱朝明   代书番林志和   立给佃垦耕字番半线社业主阿嘓迭   (六)   立给佃批猫儿掟业主郭朝选,有熟园一所,坐落土名凤山崎大圳下,东至宗元园畔隔界,南至旱溪,西至梁堀,北至大圳。今有佃人田嘉祯前来给批承耕,即日收过园底银完足,佃人乃去耕作。议定历年之租一九五抽分,其租佃人车运业主家中交收;如所约之租不清,将园底听从业主另招别佃顶耕;如租无欠,日后佃人倘或回唐售卖,亦不得阻挡。此系业佃两愿,日后不得异言等情,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业主。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日立给佃批。   (七)   立给佃批阿束社番业主台湾霞,即阿麟,因本界内埤仔头庄前车路下剩有荒埔一处,约二厘零之地。因离社远涉,难以耕凿,愿将此埔招与汉人张光箸出首前来承贌为佃,永远为业。即日收过犁头银五大员正;其埔任听银主前去开垦耕作,成田之日,每年贴纳大租粟四升正,不得少欠。口恐无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犁头单银五大员正,再照。   乾隆二十九年十二月日。   为中人林情叔   立给佃批番台湾霞(即阿麟)   (八)   立给垦批人业主玛珯,今有番佃邱待老原佃垦大浪泵社埔地一所,坐址本厝后,递年大租纳社番明白。佃人自筑坡圳,经已陆续开垦,颇成下则田园。因众番未有请升报课,本年六月内,蒙分宪夏票差清查,哋珯充当业户,呈报升科。蒙宪着弓书承差到处按段明丈,议约水田每甲递年纳大租榖六石,旱田每甲递年纳大租榖五石,旱园每甲递年纳大租榖四石,自本年为始,永为定例,日后不得克戈翻丈,加增租榖。兹明丈过○○○分下水田○段,共○○○甲○分○厘○毛○丝○忽,递年该纳大租榖○○石○斗○升○。合园一段,共○○○甲三分○厘○毛○丝○忽,递年该纳大租榖一石二斗○升○合,早、晚二季车运到本社听业主经风搧净明量,每石早七晚三,交纳足数,付业主完纳正供,并散给该社番原租杂费等项。倘有别费,业主自当支理,不干佃人之事;而佃人应纳大租榖不得少欠升合,如少欠者,即将田园付业主召佃别耕,抵完租课。倘再开坡圳,系佃人自出工本。如欲转售别创,宜报知业主过佃,不许私相授受,亦不许在庄聚赌窝匪诱番滋事。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业主。   乾隆二十九年十月日给。   尺〔其戈尺一丈三尺一寸为一戈〕式   (九)   立给佃批三重埔庄业主玛珯,就本庄批给旱园二张七分,年应科纳大租课粟照就庄例抽的。东至大港,西至赵盛园、隆君孝港,南至余家园,北至陈浩园为界;批付陈请前去耕作纳租,永远为业。其大租务须晒干车运到本社,或至港经风搧净交纳,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愿听业主招佃别耕,不敢阻挡。仍不许在庄窝匪聚赌犯律情弊;倘有不法,任业主合众指实形迹,公逐出庄,原业另招顶耕,不得异言,各宜安守物业,合给批照。   业主。   批明:后来或开水灌筑成田,照庄例按甲纳租,批照。   乾隆二十九年十月日给。   批明:此垦内埔园,东至大港,西至旧竹围脚,南至汪家园,又竹围内南亦至汪家竹围;北至陈诰园。于道光十四年十一月,荣、基等叔侄乏银费用,经已折出此业,尽根卖与邵春燕、邵清甘官。兹陈宅垦内尚剩旧竹围田园一段,其垦单尚留与荣、基等收存,日后邵家要用垦单,荣、基等当即递出应付阅明取用,不得刁难,不敢妄批,所批是实,再照。   (一○)   立给送坡地牛埔垦批字霄里庄业主黄燕礼,同股伙等,先年承买薛家大庄业大租四至界址,及正供钱粮社课各款,但载契约造册内注明,历管无异。其各庄田业俱各田头筑坡,堵水灌■〈氵荫〉,田业未有大溪泉源圳水通流灌■〈氵荫〉。兹因霄里山下新兴庄众佃所有给垦开辟田业既尽,各垦内未曾余埔筑坡牧牛,只有山下庄崁而荒埔一所未有给垦与人,是业主该管之界,内原系赤烁之地,旱埔不能垦辟成田,仅可给众佃以为筑坡牧牛。众佃吴永辉、吴永岐、徐时伟、张子敏、杨惠初、谢廷松、谢廷玉、何发伯、游荣顺、李奕能同庄众等前来与业主商酌山下庄田业乏水灌■〈氵荫〉,无坡地可筑,亦无牛埔可牧,众佃备出花红银二十四大员正,求业主垦给佃批霄里山下崁面荒埔四至界址,东至众佃屋背崁顶路为界,西至社仔背窝透至后寮湖为界,南至官路阙,与业主埔毗连为界,北至往中坜路为界;四至界址踏明,随即交付众佃吴永辉等同前去掌管,筑坡牧牛。况此埔真旱瘠之地,无论何人倘有向前业主给出垦批字约,不堪照用。其众佃倘有栽种杂物等项,照庄例一九五抽的。此系业佃相依,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送坡地牛埔垦批字一纸,付与众佃永远为照。   即日批明:业主实收到垦批银二十四大元正足讫,批照。   业主。   乾隆三十年正月日立给。   (一一)   立招垦字雷朗社番业户君孝仔,有承祖遗下番口粮埔地一段,坐落大坪林溪中,土名溪中央中州树林。埔地一所,东至溪头,西至溪尾,南至大溪,北至溪仔;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众番口粮无资,无力开垦,议招汉人张直篇前去自备工本伐木垦种,时收过犁头单银完足正。即日公同收讫,分给众番口粮;其溪中州踏付张直篇掌管,永远为业。议定垦成三年外,所种杂物照例报业户一九五抽的,或开有成园者,听业户丈量甲数,园每甲年纳社租三石,以为分拨众番口粮,不得增多减少。所纳租榖分作早、晚二季交纳,不得拖欠;倘垦人如要别置,对户过佃收租,余任从其便,不敢阻挡。后来恐遭洪水漂流,大租榖存不敢取讨。保此溪州埔地系孝承祖遗下物业,与别番无干,亦不敢重招垦贌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孝自一力抵挡,不干垦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口恐无凭,立出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三十二年三月日。   代笔人李志荣   立招垦雷朗社番君孝   (一二)   立垦佃给批人北投社番业主买奕,有祖遗下阄分水田一小坵,并带水分灌溉。内园一坵,南至圳,北至大车路,东至火巴连园,西至朝用田;四至界限明白。因筑守隘口,自己不能耕作,今招得汉人陈仕官前来顶耕,时收超开辟埔底辛劳银三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并园随踏付佃人管耕,永远为业,并付起盖栽插,历年配纳大租粟二斗,永远定例,付业主车运,不得增多减少。自给之后,永断葛藤,佃人管耕,世代久远相承,业主不敢藉端自耕,亦不敢另给他人。倘佃人要回唐,听其转递,业主不得阻挡生端。今欲有凭,合立给批一纸,永远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