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64 页/共 163 页

蒲氏投臭聋辘万   大埔林辘耳   沙辘乌肉辘土大宇   阿劳万斗阿劳万武   大肚辘仔   (七四)   立给招垦字三貂社番土目五合升纪,同众番等,有承祖管收三貂一派地方口粮,今有山林埔地一所,坐落土名立丹内,东至大溪为界,西至山顶分水为界,南至下坡打铁寮坑为界,北至吴光意田尾小坑沟为界。又带溪心两所埔地,四至明白为界。今因土目同众番等不能开垦,公议招得诚实汉佃潘干顺前来承给,当日众议出得垦单银八大员正。其银即日同公亲收过足讫;其山林并埔地随即踏明界址,付与潘干顺前去掌管,自备工本开筑坡圳溪水,通流灌溉。开成田园之日,照庄规供纳本社番租口粮,永为己业。保此埔地是五合升纪同众番等承祖遗下之业,与别社番亲无干,亦无重张给垦他人不明清弊;如有此情,土目同众番等出首抵挡,不干汉人之事。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招垦字一纸,付执永远为照。   即日同公亲收过垦单内银八大员正足讫,再照。   嘉庆二十一年五月日。   代书三貂社记   在场见北投社通   立给垦单土目五合升纪同老大大招金生   阿兵三马抵   (七五)   立给山林埔地垦批字三貂社土目五合升己,同耆番朗肴、大招、金生、阿兵、三马抵等,今有承祖遗下山林埔地一所,坐落土名鱼桁过溪,东至大溪为界,西至过坑大仑顶分水流落为界,南至简象、简琴园为界北至过坑仔山顶为界,并大小坑泉源流荫。因乏银完公项、丁饷,社番议将此埔地招得诚实汉佃庄偃、简宋前来到社承给,即日一向议时值埔地垦价银六大员正。其银、垦即日同堂两相交收足讫;己随即到地踏明四至界址,交付佃人偃前去垦辟成业,永为子孙根业。己保此林埔既系承祖遗之业,与别番汉无涉;倘有来历不明滋事,己一力阻挡,不干佃人之事。一给千休,寸土无留,后日价值千金,己等社番永不敢生弊。其大租口粮,异日成田,照庄例一九抽纳。立给垦批字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己收过垦字内银六元完收足讫,照。   嘉庆二十四年十一月日。   朗肴   三马抵   阿兵   金生   耆番   大招   立给垦批字三貂社土目五合升己   一、批明:在垦内给山林圃地,该宋爱得一半之额,立归就交付与伙记庄偃前去掌管为业,批明存照。   (七六)   立给出永佃垦批字三貂社番土目五合升己,同五柱番耆朗肴等,承祖有山林埔地一所,带大小坑水灌足,坐落土名在远望坑山顶小名虎仔山仑边,东至本仑顶分水,西至双合坑,南至本仑顶分水为界,北至……为界,四至明白,契内两坑在内详明。今因树木茂盛,众番乏力自垦,告明通土公同自愿招得诚实汉佃林仕先官前来,公同议定出得垦底银四大员正。银即日公同收讫;随将埔地踏明界址,交付佃人前去掌管,任从耕种,善用工本,砍树伐木,筑埤开圳。若成田园之日,其大租照庄规例完纳社番,以资口粮,不许拖欠升合。永远佃人己业,不敢阻挡滋事。保此业系己等物业,公同给出,与别社番汉无干,亦无重张典给不明为碍;倘有此情,土目出力支理,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出永佃垦批字一纸,付佃永远存照。   即日公同亲收过永佃垦批字内佛面银四大员正完足,再照。   道光元年冬月日。   代书吴文旭   大招三马抵   番朗肴   金生   立给出永佃垦批字番土目   耆阿兵   (七七)   立给定额租佃批三貂社土目五合升己,同耆番等,今有佃人简象原阄内明分山林埔地一段,坐落土名项双粗坑溪下外庄,四至界址注明垦内。属在山坑土少,其埔头仑尾向来垦辟成田,溪傍地兹该佃邀同到地踏看,面议结定,递年永供纳社番口粮大租粟□百□十□□六斗七升五合正,丰荒不得加减。佃人供纳租粟不得湿有交纳,自运社仓经风搧净,给完单付佃执照;倘异日本社别番充当土目,接办社务,亦照此佃批行用,不得争多竞少,亦不得生枝扰索等弊。己自今给出佃批之后,永为定例,立给佃批执照。   一、批明:佃户简琴、简象承给垦界,注明东至仑顶分水,西至溪,南至杨家园小坑,北至粗坑内西边分水;四至内与简琴、简象对分。   一、批明:佃户简象承分得阄垦内业界,注明西至,存明阄书内明白,照。   道光三年十一月日。   代书□□□   知见通事□□□   立给永定额租三貂社土目□□□   耆番□□□   (七八)   立给垦单字人大突社番通事潘振成,土目潘采,耆番銮仔、高生、全仔、福生等,有管下荒埔一所,址在北势尾庄,东至山仑为界,西至杨家园为界,南至杨菜园为界,北至小沟为界;四至明白。前因此埔地水路弊革,难以垦筑,又兼工本浩大,是以至今久荒。兹有北势尾庄佃人杨章经自备工本前来给垦开筑,即日收过埔底价银四大元正;其埔地随即踏明界址,付佃人前去耕作掌管,永为己业,栽插竹围、树木、果子,盖屋居住,不敢阻挡。而此业系下沙则之土,不得按甲纳租,日后垦成,付本业主每年定大租粟三斗正,业主不得加增滋事,佃人工本始得有赖。口恐无凭,特立纳垦单字一纸,付执永照。   批明:即日收过四大元正,再照。   道光五年十月日。   明仔   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