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六种 - 第 9 页/共 21 页
羽林郎,选良家子弟〔便〕弓马者为之。〔一四〕一名岩郎,言其御侮岩除之下,或谓严厉素?。北堂书钞设官部
未央厩主理大厩三署,案:北堂书钞引作「主治狱五署郎」。〔一五〕属太仆。北堂书钞设官部、〔一六〕初学记政理部
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分养马三十万头,〔一七〕择取教习给六厩,牛羊无数,以给牺牲。汉书景帝纪如淳注、后汉书和帝纪注、〔一八〕三辅黄图四、唐六典十七、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汉书 如淳注
郡邸狱,治天下郡国上计者,属大鸿胪。汉书宣帝纪注、太平御览刑法部
司空诏狱,治列侯、二千石,属宗正。北堂书钞设官部〔一九〕
汉制: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座〕交礼,迁又解交。〔二0〕太平御览职官部
高后选孝廉为郎。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汉书哀帝纪应劭注、北堂书钞设官部
符节令,领尚书符玺郎四人。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官令一人,秩六百石,掌鼎俎馔具。世祖中兴,以孝廉年满五十守宫令,与谒者失职权者与之。〔二一〕北堂书钞设官部
尚书陈忠奏太官宜着两梁冠。〔二二〕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官主饮酒,〔二三〕皆令、丞治。太官汤官奴婢各三千人,置酒,〔二四〕皆缇?蔽膝绿帻。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布帛部
狱二十六所,导官无狱。汉书张汤传苏林注
若卢狱令,主治库兵、将相大臣。汉书百官公卿表如淳注、王吉传注、后汉书和帝纪注 案:后汉书注引作「主鞫将相大臣」。
若卢右丞,〔二五〕主治库兵者。汉书王吉传注
中书令,〔二六〕领赞尚书,出入奏事,秩千石。唐六典九
中书掌诏诰荅表,皆机密之事。〔二七〕北堂书钞设官部
掖庭诏狱令丞,宦者为之,主理妇人女官也。汉书刘辅传注
执金吾车驾出,从六百骑,走六千二百人。北堂书钞设官部
中垒校尉主北军垒门内,尉一人主上书者狱。上章于公车,有不如法者,以付北军尉,北军
尉以法治之。汉书刘向传如淳注
寺互。都船狱令,主治水官也。〔二八〕汉书百官公卿表如淳注
太子家狱,治太子官属、太子太傅。北堂书钞设官部〔二九〕
将作大匠改作少府,案:「改」当作「将」。续汉志云:「承秦,曰将作少府。」景帝中六年更名也。艺文类聚职官部
省中有五尚,即尚食、尚冠、尚衣、尚帐、尚席。通典职官 案:省中五尚不见于百官公卿表,疑属大长秋。
上林诏狱主治苑中禽兽宫馆事,属水衡。汉书成帝纪注
长安中诸官狱三十六所。汉书宣帝纪注
东市狱属京兆尹,西市狱属左冯翊。北堂书钞刑法部、太平御览刑法部
司隶校尉,武帝初置。后诸侯王贵戚不服,乃以中都中官徒奴千二百人属为一校尉部刺史,督二千石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司隶校尉统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三0〕无所不统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司隶校尉初置,唯盖宽饶、王章、鲍宣,贵戚惮之,京师政清。北堂书钞设官部〔三一〕
司隶治所,故孝武庙。续汉志补注
驸马都尉,掌骑从,武帝置,秩比二千石。太平御览皇亲部
持节夹乘舆车骑从者,云常侍骑。史记爰盎列传索隐
诸给事中日上朝谒,〔三二〕平尚书奏事,分为左右曹。以有事殿中,故曰给事中。多名儒、国亲为之,掌左右顾问。汉书百官公卿表晋灼注、通典职官、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吏四百石以下,自除国中。汉书衡山王传如淳注
刺史得择所部二千石卒史与从事。汉书王尊传注
武帝元年,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诣御史举试,拜为郎中。北堂书钞设官部
大县二人,其尉将屯九百人。史记陈涉世家索隐
诸侯王印,黄金橐驼纽,〔三三〕文曰玺,谓刻曰某王之玺。赤地绶。列侯黄金印,龟纽,文曰印。谓刻曰某侯之印。丞相、大将军案:初学记引无「大」字黄金印,龟纽,文曰章。谓刻曰某官之章。御史大夫章。匈奴单于黄金印,橐驼纽,文曰章。御史、案:初学记引无「御史大夫」以下。二千石案:初学记引「二」上有「中」字。银印,?纽,文曰章。千石、六百石、四百石铜印,鼻纽,文曰印。谓纽但作鼻,不为虫兽之形,而刻曰某官之印。章,二百石以上,〔三四〕皆为通官印。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北堂书钞仪饰部、初学记服食部、文选王仲宣诔注、通典职官、白帖十三、太平御览仪式部 案:汉书注、通典引注本作正文,今改正。
郡国铜虎符三,竹使符五。后汉书宦者传论注、〔三五〕文选鲍明远拟古诗注
校勘记
〔一〕 按文选潘安仁金谷集作诗注引作汉官仪之文,与御览卷二0九引同。孙氏既以据御览所引入汉官仪,不当于此出处中复注文选注。
〔二〕 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汉官仪之文,孙氏既据以引入所辑汉官仪上卷,不当于此复出。
〔三〕 据俞安期唐类函补「外」字。又孔本书钞卷六二引无「内掌」以下九字。
〔四〕 据书钞卷六二引补「曰」字。
〔五〕 「太常卿」三字,孙氏所补,依例当作小字。
〔六〕 据汉书司马迁传如淳注补「公」字。
〔七〕 影宋本御览卷二三五「谈」下有「世」字。
〔八〕 影宋本御览卷二三五「乘传」上有「使」字,「行」下无「
至」字。
〔九〕 据孔本书钞卷六七补「士者」二字。又类聚卷四六引作汉官仪之文。
〔一0〕类聚卷四六引作「中都官史」,御览卷一三六则作「中都官吏」。
〔一一〕「习学者」原作「有学者」,据书钞卷六七改。
〔一二〕影宋本御览卷二四三此引亦作汉官仪,孙氏所据本误。
〔一三〕据唐六典卷九、通典卷二一引删「令」字。又书钞卷六二、唐六典卷九、通典卷二一均有「眉」字,据补。
〔一四〕据孔本书钞卷六三补「便」字。通典卷二八亦作「便弓马者」。
〔一五〕孔本书钞卷四五引作「主治厩五署郎」,「狱」字在前引「
未央厩」下。又初学记卷二0亦作「未央厩狱」。
〔一六〕「设官部」系「刑法部」之讹。
〔一七〕汉书景帝纪注、三辅黄图卷四「头」均作「匹」。孙辑此引皆本唐六典卷一七。
〔一八〕后汉书和帝纪注引作汉官仪。
〔一九〕「设官部」系「刑法部」之误。
〔二0〕据御览卷二一三补「座」字。又其引乃汉官仪之文,孙氏既已辑入汉官仪,于此不当复出。
〔二一〕孔本书钞卷五五「以」下有「新平」二字。此引文句怪谲,疑有脱误。
〔二二〕孔本书钞卷五五「太官」下有「令」字。
〔二三〕影宋本御览卷二三0作「主饭肉,汤官酒」,且为小注。续汉志亦曰「汤官丞主酒」。孙辑引有误。
〔二四〕御览卷二二九作「大置酒」,又卷八一六作「大置酒日」。
〔二五〕此四字孙氏所补,依例当作小注。
〔二六〕此三字亦当作小注。
〔二七〕孔本书钞卷五七首引有「尚书令并掌诏奏,既置」九字。
〔二八〕汉书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汉仪注仅「寺互」二字,余皆如淳之语。
〔二九〕「设官部」乃「刑法部」之误。
〔三0〕据孔本书钞卷六一补「及」字。又孔本作汉官仪之文。
〔三一〕孔本书钞卷六一引作汉官仪。
〔三二〕汉书百官公卿表注、通典卷二一「诸」下均引有「吏」字。
〔三三〕汉书百官公卿表注、通典卷三一皆作「诸侯王黄金玺」。又续汉志补注引东观书亦作「复设诸侯王金玺綟绶」。据疑此引「黄金」当在「印」上,且「印」亦当作「玺」。
〔三四〕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二百石以上」引在「铜印」之上,且有「至」字与「四百石」三字相衔接。又孔本书钞卷一三一「四百石」作「三百石」,无「章二百石」以下。
〔三五〕此引实出文选范蔚宗宦者传论注,其引「郡国」作「郡分」。
汉旧仪补遗卷下
汉议郎卫宏撰
清孙星衍校集
昼漏尽,夜漏起,宫中卫宫,城门击刁斗,周庐击木柝。文选新刻漏铭注、阳给事诔注
夜漏起宫中,宫城门击柝,〔一〕系刁斗,传五夜,百官徼,直符案:文选注引作「传五伯官直符」。行,卫士周庐击木柝,传呼备火。〔二〕北堂书钞武功部、仪式部、文选新刻漏铭注
五夜:甲、乙、丙、丁、戊夜。案:初学记器物部引「五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及相传救守火帅内户外,〔三〕数五止。北堂书钞仪饰部
夜漏起,中黄门持五夜,相传授。文选新刻漏铭注
立夏、立秋昼六十二刻,夏至昼六十五刻。夜漏不尽五刻,击五鼓;夜漏不尽三刻,击三鼓。初学记器物部
冬至昼四十一刻,后九日加一刻,至立春昼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四〕北堂书钞仪饰部
汉制:天地以下,群臣所祭凡一千五百四十。新益为万五千四十。案:「新」上疑脱「亡」字。汉法;三岁一祭天于云阳宫甘泉坛,以冬至日祭天,天神下。三岁一祭地于河东汾阴后土宫,以夏至日祭地,地神出。五帝祭于雍〔五〕畤。〔五〕艺文类聚礼部、太平御览礼仪部
元年祭天,二年祭地,三年祭五帝于五畤。三岁一遍,皇帝自行,他祠不出。史记封禅书索隐、太平御览礼仪部
祭天地五(祀)〔畤〕,〔六〕皇帝不自行,祠还致福。汉书贾谊传应劭注
皇帝案:艺文类聚引「皇帝」作「桓帝」,字讹,下同。祭天,居云阳宫,斋百日,上甘泉通天台,高三十丈,以候天神之下,见如流火。舞女童三百人,皆年八岁。天神下坛所,举烽火。皇帝就竹宫中,不至坛所。案:汉书礼乐志注引「竹宫去坛三里」,疑此注文。甘泉台去长安三百里,望见长安城,案:太平寰宇记三十一引作「甘泉宫」。皇帝所以祭天之圆丘也。〔七〕艺文类聚礼部、太平御览礼仪部 案:太平寰宇记引作「黄帝以来,圆丘祭天处」。艺文类聚又引作「成帝」。
通天台高三十丈,望云雨悉在其下,去长安三百里,望见长安城。案:史记孝武帝本纪索隐、汉书武帝纪注、郊祀志注、文选籍田赋注引同。〔八〕武帝祭天,上通天台。舞八岁童女三百人,置祠具,招仙人。祭天已,令人升通天台,以候天仙。天神既下祭所,若大流星,乃举烽火,而就竹宫望拜。太平寰宇记三十
武帝于甘泉宫更置前殿,始广诸宫室。有芝生甘泉殿边房中。太平寰宇记三十一
芝有九茎,金色,〔九〕绿叶朱实,夜有光,乃作芝房之歌。三辅黄图二、太平寰宇记三十一
通天台上有承露〔盘〕,〔一0〕仙人掌擎玉杯,〔以〕承云表之露。〔一一〕元凤闲,台自毁,椽桷皆化为龙凤,随风雨飞去。太平寰宇记三十一
皇帝祭天自行,群臣从之,斋皆百日,他祠不出。祭天紫坛幄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