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排日事迹 - 第 10 页/共 39 页

命补河南巡抚及缺官,兼察规避道、府有司。   升吏科左熊维典户科都给事中。   起补易应昌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升礼部右侍郎王廷垣左侍郎、詹事管绍宁右侍郎。   起原任顺天巡抚杨鹗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川、湖、云、贵、广西等处。   东平伯刘泽清疏攻宪臣刘宗周。   先是,宗周疏出,都中谤纸喧传,有「吴甡等聚兵句容,合东林为不轨」语;更言「四镇方修行署,将入清君侧」。缙绅岌岌,旬日方定。越数日,泽清疏至,明己有功无罪;且言宗周若诛,即卸职——求皇上赐剑!语狂悖。上不得已,温旨谕之。   苏松巡抚彪佳请定三吴财赋。   彪佳言:『西北陷没,财赋皆仰给东南供输,非旧贯可泥。请委原任广州府推官颜俊彦与各郡绅士会议更定』。允之。   礼科袁彭年疏纠宗贡朱统■〈金类〉。报闻。   统■〈金类〉纠辅臣曰广,彭年疏驳之。通政司刘士祯亦言统■〈金类〉越奏违制,自求罢斥。俱报闻。   己未,浙江总兵王之仁请开屯金塘大榭。允之。   命优恤蓟国公吴三桂父吴襄。   襄,故总兵,留京师;李自成勒襄为书招其子三桂降,三桂不从,遂并妻祖氏、二子、一女皆被害。至是,三桂贻书刘泽清,期合兵灭闯。泽清以书闻,赠襄辽国公,谥「忠壮」,祖氏赠夫人,给祭葬。   升编修杨廷麟左庶子、刘正宗左中允。   廷麟以御史祁彪佳荐,转今职;正宗后降北,复为编修。   庚申,议起原任蓟督王永吉巡抚山东、凤督朱大典巡抚河南,命吏部堂司面奏。   以永吉现在勘议、大典尚未结案故也。   加阁臣可法少保兼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弘图太子少师、曰广太子少保并文渊阁大学士,士英太子太师、武英殿大学士,铎太子少保、文渊阁大学士;予荫有差。   可法荫锦衣卫指挥佥事,余俱中书舍人。   辛酉,复召原任司礼监太监李承芳入内,还其原荫。   承芳,先帝时,以罪发南京。   壬戌,升刑部左侍郎贺世寿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仓场。   命陷北总兵祖大寿子泽溥随陈洪范北行。   泽溥至北,留不返。   复设东厂;礼科袁彭年疏谏,镌级调外。   彭年言:『高皇时,不闻有厂也。相传文皇十八年始立东厂,命内官一人主之。此不见正史,惟大学士万安言之;亦不闻特以缉事着。嗣是一盛于成化,然西厂汪直,踰年辄罢;东厂尚铭,有罪辄黜:当时已不得称纯治矣。再盛于正德,相继用事者则邱聚、谷大用、张锐等也;初皆倚逆瑾煽虐,构八党之凶,酿十六年之祸,天下遂骚然。三盛于天启之季,逆珰之祸,几危宗社。乞陛下镌前事之失,以杜奸萌;清铨枢用舍之衡,以绝贿源』。疏奏,责以狂悖,调外。吏科、河南道俱疏救,不听。   起原任蓟督丁魁楚,以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楚、豫军务,巡抚承天、郧阳等处。   魁楚,崇祯时以失机,戍。   升光禄寺丞张作楫本寺少卿。   作楫,先为兵科,以纠杨嗣昌、高起潜谪;浸升今职。后降北,为同知。   戍原任郧阳巡抚王永祚。   以弃城。   命提问原任苏松巡抚王志举。   坐贪故也。时志举已仕北为京卿矣。   癸亥,补原任吏科熊汝霖吏科右给事中。   甲子,内传催外解钱粮。   旨言:『初,遣内臣往催,因辅臣弘图、科臣罗万象等疏止。今军兴旁午,外解无几;该部严催全完,限八月中』。盖为遣内臣地也。   革原任巡按山东御史余日新职,法司提问。   以闻变先窜故也。   署刑部贺世寿拟上从贼六等条例。着再确拟。   一、为贼领兵献策、谋危社稷者,即庶僚、不宜末减。一、督、抚、总兵降贼,情罪极重,不宜列二等。一、四、五品京堂及科、道、翰林受贼要职并降贼守巡等官,不宜止于绞。一、庶官受伪命——如科、道、翰林、吏、兵等部官,又封疆大吏巡方司道闻变倡逃者,不宜止于流。一、献女、献婢媚贼及受伪官者,不宜止拟徒:皆明旨所驳也。   督辅史可法疏请各镇兵饷,以图进取。命户部速发。   可法言:『近阅诸臣条奏,但知催兵,不为计饷;天下宁有不食之兵、不饷之马,可以进取者。目前但有饷银可应,臣即躬率橐鞬,为诸镇前驱』。   逆贼张献忠破成都,僭称王。   蜀王及抚、按各官俱失所在,总兵赵光远降贼。   升礼科沈胤培太常寺少卿。   乙丑,命吏部选堪任监司、府、州、县,随四川巡按米寿图行量人地题补。   命法司提从逆张嶙然、党从雅、薛所蕴等。   从尚宝少卿程正揆言。   升尚宝少卿徐一范鸿胪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