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续录选辑 - 第 19 页/共 26 页
秋七月戊子(初四日),振福建澎湖厅被风灾民。
八月丁卯(十三日),以办理福建噶玛兰开垦出力,予通判朱材哲等升赏有差。
闰八月戊戌(十五日),命福建按察使查文经驰往江南,随同两江总督陆建瀛办理丰北河工。
以江西督粮道杨培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咸丰十)。
九月甲寅朔,闽浙总督季芝昌奏报接印任事日期;得旨:『凡事求实,勿负委任』。
乙丑(十三日),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季芝昌因病赏假,以调任福州将军裕瑞兼署闽浙总督、布政使庆端暂护福建巡抚。
冬十月壬辰(初十日),缓征福建台湾澎湖被风霾咸雨灾民地种、船网沪缯银。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一(咸丰十一)。
咸丰二年
咸丰二年壬子(一八五二)春正月丁丑(二十六日),谕内阁:『季芝昌等奏「台湾匪徒聚众谋逆,业经擒获首伙各犯」一折,此次匪首洪纪等在台湾、嘉义交界之附近内山地方歃血结盟、竖旗肆抢,纠约林漏等多人,伪称元帅、先锋,分为四大股首,各用红布为记,辗转裹胁,先后在官佃等庄及溪底各处屯聚;经台湾镇道叶绍春、徐宗干等督饬文武员弁并力攻剿,迭次歼毙贼匪多名,生擒伪副元帅李兆基、伪先锋林罩、颜耀,并将首逆洪纪、要犯林漏、伪军师胡枝拇、伪副元帅吴仰一并拏获正法。该逆等甫经蠢动,事起仓猝,该管文武各官即能先行访闻,率兵分剿;未及一旬,已将首要各犯悉数就擒,伙党亦获犯过半,办理尚属妥速。惟该犯等纠邀党与究有若干?溃散余匪未经全获,难保不潜相勾结,更起事端。着季芝昌、王懿德严饬该镇、道等率所属遍行搜捕,务期有犯必惩,毋任一名漏网。续办情形及在事出力获犯最多各员,着该镇、道等查明,据实具奏』。
二月戊子(初七日),以剿捕福建台湾洋盗出力,予同知孔昭慈等加衔、升叙有差。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三(咸丰十三)。
夏四月辛丑(二十一日),兵部尚书特登额因病解任,以福州将军桂良为兵部尚书。以前任浙闽总督怡良为福州将军。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四(咸丰十四)。
五月辛酉(十一日),以福建按察使杨培为四川布政使、江西吉南赣宁道黄乐之为福建按察使。
戊辰(十八日),添造福建水师战船炮位——从总督季芝昌请也。
六月甲辰(二十五日),命升任福州将军桂良来京,以浙闽总督季芝昌兼署福州将军。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五(咸丰十五)。
秋七月己酉朔,以福建巡抚王懿德兼署闽浙总督。
丙辰(初八日),以福建疏纵官犯脱逃、应奏不奏,革前任总督刘韵珂、巡抚徐继畬职,总督季芝昌等降级留任。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六(咸丰十六)。
冬十月壬午(初五日),以拏获福建台湾匪犯王涌,予知府裕铎等升叙有差。
壬辰(十五日),闽浙总督季芝昌以病乞休,允之;调云贵总督吴文镕为闽浙总督。
庚子(二十三日),以剿获福建台湾匪徒洪纪,赏台湾道徐宗干、参将常存花翎,余升叙有差。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七(咸丰十七)。
十二月戊寅(初三日),调浙江按察使苏敬衡为福建按察使。
——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八(咸丰十八)。
咸丰三年
咸丰三年癸丑(一八五三)春正月戊午(十三日),谕军机大臣等:『前据季芝昌、王懿德奏参福建水师提督郑高祥督办艇匪,畏葸不前;当降旨照部议革职,仍责令带罪出洋剿捕,以观后效。朕现闻闽省洋面广艇匪徒愈肆滋扰,台湾米船间被抢掠;以致台米不能渡海,闽、浙粮价增昂。郑高祥不能乘坐海船,每遇巡洋,往往藏匿海惪,逾时捏报欺饰;似此怯懦无能,无怪匪徒日肆。且江、浙二省现办海运,设使洋面稍有疏虞,所关非细。着怡良、王懿德迅即确查:郑高祥如有前项情节、不胜水师之任,即行据实参奏,另派妥员暂署;一面奏请简放。务饬署任之员,将艇匪悉数歼除,毋得再有贻误』。
二月己亥(二十四日),以福建巡抚王懿德兼署闽浙总督。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十九(咸丰十九)。
三月庚申(十六日),以巡洋不力,已革福建水师提督郑高祥革任,并革海坛镇总兵沈河清职。
——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二十(咸丰二十)。
夏六月乙亥(初二日),以福州将军有凤兼署闽浙总督、杭州副都统巴彦岱署将军。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二十一(咸丰二十一)。
秋七月戊申(初五日),谕〔军机大臣等〕:『御史蔡征藩奏「风闻台湾府城被围,请简员解散」一折,据称:「此次匪徒滋事,该镇并不亲行,仅委县令会同守备孟浪前驱,以致被贼戕害。现在直扑府城,凤山县属亦被贼围」等语。前据王懿德奏:台湾道徐宗干与该镇恒裕意见不合;当将该员等交部议处,仍责令该镇、道迅将滋事各犯拏获。现在如何办理?尚未接据奏报。台地械斗之案,所在时有;地方文武各官果能和衷共济,消患未萌,何至酿成巨案!着该署督即饬令澎湖协副将邵连科前往台湾,会同恒裕等相机妥办;或督兵进剿、或设法解散,总期迅速蒇功,毋令蔓延为患。现在漳、泉二属虽渐收复,而会匪盘踞厦门,亟宜扑灭;兴泉永道赵霖才具是否胜任?并着该署督察看,据实具奏』。
己未(十六日),谕〔军机大臣等〕:『御史陈庆镛奏「福建贼匪情形」一折,据称:『福建下游贼匪,始由海澄发难;所至地方文武逃遁,致贼得以占踞空城。其贼船攻犯厦门,由官兵之素预小刀会者与为内应,同安县知县李湘洲有走匿情事。现在同安西界多半从贼,厦门为全省精华,急须选择绅士召募马港义民三、四千人,一从刘五店径渡五通、一从同安前往官浔,到处设法解散;即以绅耆为向导,并知会水师兵船驶入厦港,贼必闻风逃回。海澄各处,仍令绅士劝谕,使之互相疑忌,自当迎刃而解。其上游贼匪,大都起于邵武、建阳、顺昌、崇安、将乐、沙县等处,其贼目有衣扣、发辫各暗号,并有烧纸坐台大小会及铁板令、草鞋令、过江龙各名目。其汀州之江湖会匪,亦略如坐台之会;闻有著名会目廖彦如,充当县役等事。其在邵武入会者,与江西宁都贼众啸聚于长汀、瑞金交界之黄竹岭地方,尤虞勾结」等语。至台湾土匪,前据御史蔡征藩奏称已有「围攻府城」之语;兹据该御史奏:「贼于五月十二日攻台湾府城,经商人等登城拒守,并合民勇杀贼五、六百名;知府裕铎自出家财助饷,其在台之商郊各帮与现赴天津之台商各船,均各踊跃捐饷,以备军需。现在凤山县有游击曾玉明守住火药局,被贼围困,救兵莫达;贼目有林许为渠魁,吴、王二姓为主谋」。该御史籍隶闽省,所奏自系实在情形。闽省以台湾为膏腴、厦港为门户,延、建则地据上游,为省垣之屏蔽:处处皆关紧要,必应及早歼除。前有旨令有凤驰往福州署理总督篆务,此时如已抵闽,即着王懿德与有凤按照该御史所奏,查明各地方滋事情形,应如何解散贼党、掩捕贼踪?迅速妥办。该御史又称:「台湾在籍前任礼部员外郎郑用锡、候补主事施琼芳、候补道林国华、道职林占梅,均堪办理团练劝捐事宜」;着该署督等谕令该绅士等或捐资助饷、或出力督团;但使地方肃清,必当优加奖励。总之,以本地之捐项作本地之军需、以本地之义勇捕本地之盗贼,较之转饷调兵,事半功倍;谅该署督必能妥筹办理也。至该御史前保晋江监生丁拱辰,现寓广东;着该署督咨催迅速回闽,以备调遣。其所刻「则克录」等书,即由该署督附折呈进,以备采择』。
八月戊寅(初六日),调闽浙总督吴文镕为湖广总督,以署四川总督慧成为闽浙总督;未到任前,仍以福州将军有凤署理。
辛丑(二十九日),兼署闽浙总督福州将军有凤奏「台湾凤山县城收复,现在筹办情形」;得旨:『览奏,各情均悉。台地军饷甚属紧要,既能设法通融妥办,甚好。捐数较多者,速行奏请恩施』。
——以上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二十二(咸丰二十二)。
冬十月壬午(十一日),以浙江盐运使韩椿为福建按察使。
——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二十三(咸丰二十三)。
十二月壬辰(二十二日),福建台湾道徐宗干奏:『拏获叛逆首犯林恭,已就地正法。该犯供词扳引绅士候选州判黄应清等皆知逆情,现经先后擒获各犯,研讯尚无确据,仍饬府会同委员再行严鞫核办』。得旨:『一切机宜,随时酌量办理,不可拘泥。此奏照所拟行』。
——见咸丰朝「东华续录」卷二十四(咸丰二十四)。
咸丰四年
咸丰四年甲寅(一八五四)春正月壬子(十二日),以福建按察使韩椿为浙江布政使。
以福建台湾道徐宗干为按察使。
己末(十九日),以福建巡抚王懿德为闽浙总督、贵州布政使吕佺孙为福建巡抚。
二月壬午(十三日),蠲免福建上年被扰之云霄、石玛、厦防、永春、龙溪、漳浦、海澄、长泰、同安、安溪、仙游、沙、永安、尤溪、德化、大由、凤山十七厅州县额赋,缓征兴粮、淡水、台防、噶玛兰、平潭、蚶江、马港、龙岩、莆田、平和、诏安、南平、台湾、嘉义、福清、永福、闽清、古田、晋安、南安、惠安、南靖、顺昌、将乐、漳平、宁洋、彰化二十七厅州县及水口、南日、峡阳、罗溪、金门、佛昙桥、华崶七县丞所属新旧额赋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