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录选辑 - 第 25 页/共 29 页

秋七月乙亥(十一日),奉差福建、广东展界内阁学士席柱复命,奏曰:『臣往海展界,福建、广东两省沿居民群集跪迎;皆云『我等离旧土二十余年,已无归乡之望。幸皇上威德,削平寇盗,海不扬波。今众民得还故土,保有家室,各安生业;仰戴皇仁于世世矣』。上曰:『百姓乐于沿海居住,原因海上可以贸易、捕鱼。尔等明知其故,前此何以不准议行』?席柱奏曰:『海上贸易,自明季以来,原未曾开,故不准行』。上曰:『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席柱奏曰:『据彼处总督、巡抚云:台湾、金门、厦门等处虽设官兵防守,但系新得之地;应俟一、二年后,相其机宜,然后再开』。上曰:『边疆大臣,当以国计民生为念。向虽严禁,其私自贸易者何尝断绝。凡议海上贸易不行者,皆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席柱奏曰:『皇上所谕极是』。......   丙子(十二日),召问学士席柱曰:『朕前日未曾问及提督万正色、施琅;伊等品行若何』?席柱奏曰:『陆路提督万正色为人忠厚和平,居官亦优』。上曰:『万正色前督水师时,奏台湾断不可取;朕见其不能济事,故将施琅替换,令其勉力进剿,遂一战而克。万正色、施琅二人,今相睦否』?席柱奏曰:『二人阳为和好,阴为嫉妒』。上曰:『施琅何如』?席柱奏曰:『施琅人材颇优,善于用兵;但行事微觉好胜』。上曰:『粗鲁武夫,未尝学问;度量褊浅,恃功骄纵:此理势之必然也』。   八月乙卯(二十二日),以黄桂为福建按察使(由江南驿盐道迁)。   九月甲子朔,谕大学士等:『向令开海贸易,谓于闽、粤海边生民有益。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分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赡养。故令开海贸易。今若照奉差郎中伊尔格图所奏,给与各关定例款项于桥道、渡口等处概行征税;何以异于原无税课之地,反增设一关科敛乎?此事恐致扰害民生。尔等传谕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   丙子(十三日),兵部题:『原任福建总督姚启圣修理兵船、兵器,浮冒钱粮四万七千余两,应行追赔』。得旨:『姚启圣攻取台湾,着有劳绩;着免其追赔』。   己丑(二十六日),兵部等衙门遵旨会议:『续顺公沈瑞,于康熙九年袭伊叔沈永兴公爵。康熙十三年,逆贼刘进忠反,沈瑞被掳台湾,虽受伪印,但其时沈瑞年纔十二,尚在幼小,且不忘国恩,协谋内应,以待我大兵至。康熙二十年十一月,为同谋伪镇朱友出首,全家被害;此公爵仍应世袭。俟查明应袭之人,具题承袭』。从之   冬十月丁巳(二十五日),弛海禁,惟不得以火药、军器出洋。   十二月甲辰(十三日),先是,侍郎苏拜等奏:『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明裔朱桓等,俱令赴京;其武职一千六百有奇、文职四百有奇,或愿回籍、或愿授职,应听部察例议叙。兵四万余人,愿入伍、归农,各听其便』。上命郑克塽家口亲族及刘国轩、冯锡范本身家口,俱令遣发来京。其伪官并明裔朱桓等,俱于附近各省安插垦荒。余如议』。至是,郑克塽等至京。上念其纳土归诚,授郑克塽公衔,刘国轩、冯锡范伯衔,俱隶上三旗;仍令该部拨给房屋、田地。   --以上见康熙朝「东华录」卷八(原康熙三十一至三十四)。   康熙二十四年乙丑(一六八五)春二月乙未(初五日),以张汧为福建布政使(由贵州按察使迁)。   戊午(二十八日),命大学士明珠等传谕天津总兵官刘国轩曰:『朕抚御寰区,聿臻治理。止台湾余孽一线尚存,虽属小岛未平,犹虑海滨弗靖;尔刘国轩身为渠党,乃能仰识天时,劝令郑克塽纳土来归,朕心嘉悦!授尔总兵官之任。闻尔家口众多,栖息无所。京城房舍,人有定业;况价值不赀,尔安从得之。今赐尔第宅,俾有宁居,以示优眷』。   三月乙丑(初五日),正黄旗汉军公郑克塽题:请叙郑聪等投诚功;部议不准。上谕大学士等:『大兵进剿,郑聪等同郑克塽即献台湾投诚;久踞海岛之寇,尽行消灭。伊等,着准其议叙』。   丁亥(二十七日),福建提督侯施琅奏:请恤赏进剿澎湖伤亡兵丁;部覆毋庸议。   上谕大学士等:『凡军功议叙恤赏,俱关紧要。如迟延日期、往返咨查,恐奸宄之徒舞文作巧,易生弊端。朕思此等贫兵,早给一日恤赏,使得早受一日实惠。此后,着一概速行议恤』。   夏五月庚申朔,户部议准:『郎中塞楞额奏:福建设炉二十座铸钱,将明代旧钱悉行销毁』。上谕大学士等:『旧钱流布,不止福建一省,他省亦皆有之。止可听其从容销去;若骤为禁止,恐不肖之徒借端生事,贻害平民,亦未可定。所奏不准行』。   秋八月戊戌(初十日),以孔兴洪为福建按察使(由直隶口北道迁)。   雍熙二十五年丙寅(一六八六)春三月癸酉(十九日),以田庆曾为福建按察使(由河南河北道迁)。   夏四月癸巳(初九日),以张仲举为福建巡抚(由湖南布政使迁)。   冬十二月戊午(初八日),予台湾殉难续顺公沈瑞暨妻郑氏及拖沙喇哈番沈珽各祭葬。   丙寅(十六日),福建提督张云翼奏:『水师提督施琅于泉州公廨建立御书碑亭,各官不便行走』。得旨:『朕赐御书,原以裦施琅之功,荣宠其一身一家;于伊家左右,犹可立碑。今乃于公所建立,不独张云翼一人出入未便,即合省文武大僚亦皆震悚回避。此特借端招摇,该部严饬施琅不得于公所立碑』。   己巳(十九日),以张永茂为福建布政使(由广西按察使迁)。   康熙二十六年丁卯(一六八七)春三月乙酉(初七日),大学士等奏:『臣等遵旨传谕九卿等集议应行、应改事务,诸臣佥云:『皇上夙夜孜孜勤求治理。政务俱已全备、寰宇已极升平;并无应行、应革事件。前辅政大臣时,各省皆有总督;自皇上亲政以来,酌裁总督员缺,惟设江南江西一总督、广东广西一总督、云南贵州一总督、湖南湖北一总督、四川陕西一总督、福建浙江一总督。后将浙江福建总督缺,改为福建总督;然浙江、福建皆系近海地方,请仍改福建总督为浙江福建总督,似属有益』。从之。   调王新命为浙江福建总督(由江南江西总督迁)。   夏四月乙亥(二十八日),准福建台湾府乡试另编字号,额中一名;从陆路提督张云翼请也。   --以上见康熙朝「东华录」卷九(原康熙三十五至四十)。   康熙二十七年戊辰(一六八八)春三月己丑(十六日),调王新命为河道总督(由福建浙江总督调)。   丙申(二十三日),以王隲为福建浙江总督(由江西巡抚迁)。   壬寅(二十九日),谕兵部尚书张玉书、刑部尚书图纳、左都御史马齐曰:『前李光地曾奏:「德格勒、徐元梦所学甚博、作文甚优,汉官亦不能及」。德格勒奏:「李光地用为总督、提督,令同伊母赴任,始肯就职;若用于别任,必不来也」。朕因其互相陈奏,欲辨虚实。从前将德格勒亲加考试,其文见存;今李光地已来京,尔等可将德格勒试卷宣示九卿,并以问李光地』。于是张玉书等传集九卿公阅德格勒试卷,奏称:『德格勒之文,词语粗鄙,毫无文气。诘问李光地,亦自甘妄奏之罪。请将李光地下部议处』。上曰:『李光地本应治罪;念其任学士时,凡议事不委顺从人。台湾之役,人皆谓不可取;李光地独言可取:此其所长。除此事外,别无妄奏之处;姑从宽免,令仍为学士』。   秋七月壬午(十二日),福建提督靖海侯施琅陛见,上谕曰:『尔前为内大臣十有三年,当时因尔闽人,尚有轻尔者;惟朕深知尔,待尔甚厚。其后三逆反叛,虐我赤子;旋经次第平定,惟有海寇游魂潜踞台湾,尚为闽害。欲除此寇,非尔不可。爰断自朕衷,特加擢用。尔果能竭力尽心,不负任使,举六十年难靖之寇,殄灭无余;诚尔之功也。迩来或有言尔恃功骄傲者,朕亦颇闻之。今尔来京,又有言当留尔勿遣者。朕思寇乱之际,尚用尔勿疑;况天下已平,反疑尔勿遣耶!今命尔复任;自此宜益加敬慎,以保功名。从来功高者,往往不克保全始终,皆由未能敬慎之故。尔其勉之!更须和辑兵民,使地方安静,以副朕爱兵恤民并保全功臣至意』。施琅奏曰:『臣年力已衰,封疆重大,恐精神不堪』。上曰:『为将尚智、不尚力,朕用尔以智耳,岂在手足之力乎』!   九月癸巳(二十四日),命台湾文职员缺准该抚于闽省见任官内拣选调补。   康熙二十八年己巳(一六八九)夏四月壬辰(二十六日),命台湾铸钱。   五月丁未(十二日),以王隲为户部尚书(由浙江福建总督迁)。   壬子(十七日),以兴永朝为福建浙江总督(由偏沅巡抚迁)。   秋八月戊子(二十五日),原任福建浙江总督王隲奏:『日本商船应令停泊定海山,遣官察验,方许贸易』。上谕大学士等:『此事无益。朕南巡时,见沿途设有台座;问地方官及村庄耆老,据云明代备倭所筑。明朝末年,日本来贸易之大船停泊海口,乘小船直至湖州,原非为劫掠而来;乃被在内官兵杀尽,未曾放出一人。从此衅端滋长,设兵防备,遂无宁期。今我朝凡事详审熟计,务求至当;可蹈明末故辙乎?且善良之民屡遭水旱,迫于衣食,亦为盗矣。武备固宜豫设;但专任之官得其治理,抚绥百姓,时时留意,则乱自消弭。否则,盗贼蜂起,为乱者将不知其所自来;不独日本也』。   --以上见康熙朝「东华录」卷十(原康熙四十一至四十四)。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一六九○)夏六月癸未(二十四日),以卞永誉为福建巡抚(由浙江布政使迁)。   秋七月壬辰(初三日),以李鈵为福建布政使(由广西按察使迁)、张勄为福建按察使(由湖广下荆南道迁)。   康熙三十年辛未(一六九一)春三月辛丑(十五日),以张志栋为福建按察使(由山西冀宁道迁)。   秋九月癸丑(初二日),以王清贤为福建按察使(由四川松茂道迁)。   康熙三十一年壬申(一六九二)春正月戊寅(二十八日),以董延祚为福建按察使(由广西苍梧道迁)。   冬十月壬辰(十七日),以高承爵为福建布政使(由江苏按察使迁)。   十二月乙未(二十一日),调兴永朝为漕运总督,以朱宏祚为浙江福建总督(由广东巡抚迁)。   --以上见康熙朝「东华录」卷十一(原康熙四十五至五十)。   康熙三十一年壬申(一六九二)春正月戊寅(二十八日),以董延祚为福建按察使(由广西苍梧道迁)。   冬十月壬辰(十七日),以高承爵为福建布政使(由江苏按察使迁)。   十二月乙未(二十一日),调兴永朝为漕运总督,以朱宏祚为浙江福建总督(由广东巡抚迁)。   --以上见康熙朝「东华录」卷十一(原康熙四十五至五十)。   康熙三十四年乙亥(一六九五)春二月己亥(初七日),以郭世隆为浙江福建总督(由直隶巡抚迁)。   甲辰(十二日),大学士等以翰林院撰原任福建巡海道殉难追赠工部右侍郎陈启泰碑文呈览,上曰:『陈启泰殉节,与他人不同。观其合家之人逐一自尽毕,伊然后自缢而死,甚属惨伤;海贼进城,见其家棺榇如许,亦为垂泪。伊子陈汝器被海贼拏获,后方得出。应将此等事,俱行撰入。观此碑文,词意尚未详尽;尔等可查明另撰』。   秋九月庚午(十一日),以汪楫为福建布政使(由按察使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