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台湾县志 - 第 29 页/共 77 页

方达圣,二十年。   朱瑞麟,二十一年由府学贡。   吴元,二十二年。   张源德,二十四年。壬午中式。   吕日臣,二十五年由府学贡。   徐廷琬,二十六年。   江中起,二十六年由府学贡。   许殿辅,二十六年由诸罗学贡。   魏天章,二十八年。   许腾龙,三十年。   吴维新,三十年由府学贡。   洪廷庆,三十一年由府学贡。   杨章,三十二年。   马琬,三十二年由诸罗学贡(有传)。   黄璇玑,三十四年。   杨廷秀,三十五年由府学贡。   董日勉,三十六年。军功,以教职用。   林瑚,三十八年。   曾希登,三十九年由府学贡。   徐克贤,四十年。   叶发祥,四十年由诸罗学贡。   郭登云,四十二年。   吴化,四十三年由府学贡。   马一鸣,四十四年。   林启泰,四十六年。   郭学周,四十六年由府学贡。   郑士模,四十八年。   林必诚,四十八年由府学贡。   陈元辉,五十年。   魏一飞,五十二年。   张有耀,五十二年由府学贡。   李廷芝,五十三年由府学贡。   韩高翔,五十四年任闽县训导,调同安。   林朝英,五十四年。由府学贡。捐中书科中书。   王国华,五十六年。   李廷柱,五十六年由府学贡。   韩必昌,六十年。军功,加六品衔。   杨鸣鹤,嘉庆二年。   章甫,四年。   杜朝锦,五年由府学贡。   辛齐光,六年。   高绍芳,八年。   魏璜,八年由府学贡。   张维新,九年由府学贡。军功八品衔,加捐训导。   庄莅,十年。   庄文治,十年由府学贡。   陈观光,十一年由府学贡。   例贡   吴元之,归化训导。   林廷芳,沙县训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