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台湾县志 - 第 29 页/共 77 页
方达圣,二十年。
朱瑞麟,二十一年由府学贡。
吴元,二十二年。
张源德,二十四年。壬午中式。
吕日臣,二十五年由府学贡。
徐廷琬,二十六年。
江中起,二十六年由府学贡。
许殿辅,二十六年由诸罗学贡。
魏天章,二十八年。
许腾龙,三十年。
吴维新,三十年由府学贡。
洪廷庆,三十一年由府学贡。
杨章,三十二年。
马琬,三十二年由诸罗学贡(有传)。
黄璇玑,三十四年。
杨廷秀,三十五年由府学贡。
董日勉,三十六年。军功,以教职用。
林瑚,三十八年。
曾希登,三十九年由府学贡。
徐克贤,四十年。
叶发祥,四十年由诸罗学贡。
郭登云,四十二年。
吴化,四十三年由府学贡。
马一鸣,四十四年。
林启泰,四十六年。
郭学周,四十六年由府学贡。
郑士模,四十八年。
林必诚,四十八年由府学贡。
陈元辉,五十年。
魏一飞,五十二年。
张有耀,五十二年由府学贡。
李廷芝,五十三年由府学贡。
韩高翔,五十四年任闽县训导,调同安。
林朝英,五十四年。由府学贡。捐中书科中书。
王国华,五十六年。
李廷柱,五十六年由府学贡。
韩必昌,六十年。军功,加六品衔。
杨鸣鹤,嘉庆二年。
章甫,四年。
杜朝锦,五年由府学贡。
辛齐光,六年。
高绍芳,八年。
魏璜,八年由府学贡。
张维新,九年由府学贡。军功八品衔,加捐训导。
庄莅,十年。
庄文治,十年由府学贡。
陈观光,十一年由府学贡。
例贡
吴元之,归化训导。
林廷芳,沙县训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