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万历本 - 第 62 页/共 280 页

置建安郡太守   晋   置晋安郡太守   唐   武德七年置长乐郡中都督使按《三山志》:唐都督及节度观察等使皆刺史领之,则都督即州官也,其佐已载都督府。   宋   置福州大都督府长乐郡威武军   知州事一员。   通判军州事二员。   签书判官厅公事   节度推官   观察推官   节度判官   观察判官   节度掌书记   观察支使各一员。   录事参军   司户参军   司法参军   司理参军各一员。   州学教授一员。   元   置福州路总管府   达鲁花赤用蒙古人任。   总 管用汉人任。   同 知   治 中   判 官各一员。   推 官二员。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儒学教授   学 正   学 录各一员。   蒙古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三山书院山长一员。   医学教授二员。   学 正一员。   阴阳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永丰仓盐收纳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盐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本路常盈库   运司广盈库   在城税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在城站正提领   副提领各一员。   录事司达鲁花赤   录 事   判 官   典 史各一员。   国 朝   置福州府   知 府一员。   同 知一员,管清军海防。   通 判三员。一管粮,一捕盗,一驻古田杉洋,今改驻福宁防海。   推 官一员,司吏一十九人,典吏二十九人。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照磨所照磨   检 校各一员,司吏一员,典吏一人。   儒学教授一员。   训 导四员。生员廪膳四十人,增广四十人,附学无定员,今六百余人,司吏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员,狱吏一人。   织染局大使   副 使各一员,司吏一人。   常丰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攒典一人。   税课司大使一员。司吏一人。   三山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三山递运所大使一员,吏一人。   阴阳学正术   医学正科各一员。   僧纲司都纲   副都纲各一员。   道纪司道纪   副道纪各一员。   闽 县   诸县职,唐以前不可考。唐置县令,以望,紧、上、中、下别之,而县名沿革多不同。今所载者自宋而下始详云。   宋 置   知 县   丞   主 簿   尉   刘溪巡检各一员。   元 置   达鲁花赤一员,蒙古人任。   县 尹一员,汉人任。   主 簿   县 尉   典 史各一员。   儒学教谕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