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万历本 - 第 62 页/共 280 页
置建安郡太守
晋
置晋安郡太守
唐
武德七年置长乐郡中都督使按《三山志》:唐都督及节度观察等使皆刺史领之,则都督即州官也,其佐已载都督府。
宋
置福州大都督府长乐郡威武军
知州事一员。
通判军州事二员。
签书判官厅公事
节度推官
观察推官
节度判官
观察判官
节度掌书记
观察支使各一员。
录事参军
司户参军
司法参军
司理参军各一员。
州学教授一员。
元
置福州路总管府
达鲁花赤用蒙古人任。
总 管用汉人任。
同 知
治 中
判 官各一员。
推 官二员。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儒学教授
学 正
学 录各一员。
蒙古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三山书院山长一员。
医学教授二员。
学 正一员。
阴阳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永丰仓盐收纳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盐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本路常盈库
运司广盈库
在城税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在城站正提领
副提领各一员。
录事司达鲁花赤
录 事
判 官
典 史各一员。
国 朝
置福州府
知 府一员。
同 知一员,管清军海防。
通 判三员。一管粮,一捕盗,一驻古田杉洋,今改驻福宁防海。
推 官一员,司吏一十九人,典吏二十九人。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照磨所照磨
检 校各一员,司吏一员,典吏一人。
儒学教授一员。
训 导四员。生员廪膳四十人,增广四十人,附学无定员,今六百余人,司吏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员,狱吏一人。
织染局大使
副 使各一员,司吏一人。
常丰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攒典一人。
税课司大使一员。司吏一人。
三山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三山递运所大使一员,吏一人。
阴阳学正术
医学正科各一员。
僧纲司都纲
副都纲各一员。
道纪司道纪
副道纪各一员。
闽 县
诸县职,唐以前不可考。唐置县令,以望,紧、上、中、下别之,而县名沿革多不同。今所载者自宋而下始详云。
宋 置
知 县
丞
主 簿
尉
刘溪巡检各一员。
元 置
达鲁花赤一员,蒙古人任。
县 尹一员,汉人任。
主 簿
县 尉
典 史各一员。
儒学教谕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