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万历本 - 第 45 页/共 280 页
岛 夷琉球
琉球国
在大海中正南偏东。古未详何国。汉魏以来,不通中华。隋大业中,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其国,言语不辩,掠一人而还。唐宋未尝朝贡。元遣使招谕之,不从。国朝洪武中,其国分为三,曰中山王,曰南山王,曰北山王,皆遣使朝贡。永乐以来,其国王嗣立,皆受册封。后惟中山王来朝贡不绝,山南、山北皆为所并。今一年一贡。其风俗去髭,黥手,羽冠,毛衣,无礼节,父子同床而寝,妇人产乳,必食子衣,食用手。好剽掠,杀人祭神,聚骸为佳,王所居壁下,多髑髅以为佳。所居地曰波罗坛。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殿宇多刻鸟兽。无赋敛,有事均税。不知节朔。无文字,不节朔,视月盈亏以知时,视草荣枯以知岁。然近颇知向慕华风,王子及陪臣子,皆遣入太学读书。陪臣来朝,亦服华衣冠,返其国则否,而旧俗亦渐变矣。其贡物马、胡椒、硫黄、牛皮、螺壳、海已、生红铜、苏木、刀、擢子扇、玛瑙、乌木、磨刀石、降香、锡、木香。
论曰:琉球一岛,僻在海外,如黑子弹丸耳。然自我明之兴,其奉贡唯谨,则来享来王之国也。
今上丙子,琉球以嗣封请,上命户科左给事中萧宗业、行人谢杰持节册以往。杰,吴航人也。归言琉球有日本馆,群聚数百人,待封使之舟,转与为市,其人出入挟利刃,琉球心慑之,疑不可向迩云。越辛卬,又以嗣封请,于时倭犯朝鲜,海氛弗靖,议令琉球自赍诏册以归,使臣罢勿遣。更十余年,朝鲜师解,琉球坚以往例陈乞。上嘉其为不叛之臣,复许之。甲辰,命兵科左给事中夏子阳、行人王士祯又持节册以往。丙子冬,子阳竣事还,私向余言日本近千人露刃而市,琉球行且折于日本矣。且使臣入彼国,若不闻焉。其所以事天朝,至浅鲜也。操纵伸缩,惟是诸陪臣与吾之通事,表里为奸。区区两使臣,威所不能加,法所不能禁也。倘异时者再衔命涉沧溟,其辱国弥甚,君其识之。余闻给舍言,怆然有感于心。乃今数年,日本狡焉启疆,而琉球之君为虏,臣为仆矣。且阳借修贡之途,以阴行假道之计,撤我藩篱,窥我虚实,日引月长,将何以固吾围乎?玉关之谢,抑其末耳!《诗》曰:“肇允彼桃虫,拼飞惟鸟。”当事者勿泄泄焉而视之,若桃虫然则几矣!
日 本
古倭奴国,在东海中。地分五畿、七道、三岛、又附庸国百余,大者五百里,小者百里,最强桀黠。汉灭朝鲜,通使称王者三十余国。其后天材云尊立,累传皆称尊,神武天皇立,累传皆称天皇,亦间立女王,时与中国通。唐咸亨初,改号日本。元世祖使赵良弼招之,不至,遣唆都范文虎将十万兵往征,至五龙山,暴风舟覆,军尽没。元世绝不通。国朝洪武二年,倭寇山东、淮安,明年再入,转掠闽浙。上遣赵秩语其王良怀,尔能臣则来,毋患苦吾边,不能则善自为备。良怀言“蒙古尝使赵良弼好语餂我,袭以兵。今使者得毋良弼后乎?其亦将袭我也。”欲刃之。秩为具言所以来,宣国家威德耳,岂狙汝耶?良怀气沮,乃遣僧随秩奉表称臣入贡。上亦遣克勤、仲猷二僧往谕。然其为寇掠自如,濒海郡县迄无宁岁。乃下令造海舟防倭。德庆侯廖永忠请备轻舸以便追逐,从之。七年,来贡,无表文,其臣氏久私贡,并却之。九年,表贡语谩,诏诘责之。十三年,再贡,皆无表,以其征夷将军源义满所奉丞相书来。书倨甚,命锢其使。明年复贡,命礼臣为檄,数而却之。已,复纳兵贡艘中,助逆臣胡惟庸。惟庸败,事发,上乃著祖训示后世,毋与倭通,而令信国公汤和、江夏侯周德兴分行海上,视要害地筑城设卫所,摘民为兵戍之,防御甚周。倭不得间,小小入与我军相胜败。永乐元年,王源道义遣使入贡,上赐冠服文绮,给金印。道义稍捕获诸岛寇来献,赐赍甚丰,封其山碑而铭之。予勘合,十年一贡。八年,道义死,子源义持立,遣使往封。顷之,我兵献海上俘,其首皆倭人,群臣请诛之。上释归,玺书下义持:“尔父畏天事人,职贡不惩,先烈之不图,而轻于上国,尔罪在必讨。朕所以隐忍者,未忘尔父之恭耳!尔其思之。”义持奉表谢罪。礼其使,遣归。未几,复寇辽,左都督刘荣大破之。初,荣侦倭至,即伏兵望海埚,而别遣奇兵断其归路。倭中伏奔,捕馘无孑遗。当是时,我方招来诸岛夷,络绎海上,倭乘为欺诈,濒海复骚。赖是捷遂戢,论功封荣广宁伯。宣德七年,以日本贡久不至,命中使论其王源义,教明年来贡。自后递贡递掠,备严则贡,得间则掠,与之期不遵,我亦取羁縻示宽大而已。倭益肆无忌,至焚官庾民舍,惨毒不忍言。至成化时,廷臣始有发愤议却其贡者,而竟格不行。正德四年,王源义澄遣宋素卿来贡。素卿者,鄞人朱缟也。逃入倭,有宠于其王,易姓名充使,其族人相与耳目为奸利。守臣白发之,礼臣恐失外夷心,置不问。素卿厚赂阉瑾,赐飞鱼服遣归。嘉靖二年,再奉使至。是时国王源义植孱诸岛争贡以邀利,大内艺兴遣宗设谦道,先素卿至,俱留宁波。故事,夷使以先后至为序,市舶中官赖恩墨素卿财,先素卿,宗设大忿,相仇杀,戕指挥刘锦、袁琎,大掠宁波,夺舟去。巡按御史以闻,礼臣仍右素卿,以给事御史言,乃下素卿狱,论死,没其赀,绝贡者十七年。至嘉靖十八年,其王源义晴复贡,乞易勘合,还素卿赀。不许,仍申约,贡必如期,舟三人百,不者却勿受。夷性婪,违约如故。内地奸豪,往往与为市不偿直,夷索逋急,则哃喝官府,以纵寇为辞,兵出则阴泄之倭,速其去,且树德也。如是者久之,倭大恨,言“我挟王赀而来,不得直,何以归报。”因盘据岛中。我亡命无赖及小民,迫于贪酷、饥寒困苦者,咸相率从乱。东南之祸大作。于是朱纨以巡抚莅治之。纨日夜饬兵,严纠察,上章暴势豪交通罪,奸谋稍解。纨竟为豪所中,自杀。贼益猖獗。三十一年,残浙东。明年,犯太仓,破上海、崇德、嘉善诸邑。时王忬为巡视。忬经略摘发颇有绪,旋移大同。去,李天宠代,将则庐镗、汤克宽、俞大猷。是时倭至无虚月。三十三年,张经为总督。经前总督两广,有威惠,计调广兵御倭。兵未集,而工部侍郎赵文华以祷海至。文华素夤缘大学士嵩,贵幸,颐指经。经自以大臣,位其上,自重不为下。文华屡促出师,经以兵机秘,业已刻师期,不告也。文华遂劾经养寇,并及天宠,诏逮讯。时经已与贼大战王江泾,破走之,斩首千九百八十有奇。进攻陆泾坝贼,又败之,斩首二百七十有奇,焚其舟三十余艘。倭大创。经上疏自理,不听,竟论死西市,以周珫代经,胡宗宪代天宠。珫未几至,以杨宜代,属文华督察其师。倭来者益多,文华盛集兵战于陶宅,败绩,遂还朝。应天巡按曹邦辅再战再败,惟苏松参政任环、诸将大猷等逐贼海上,颇有斩获。而闽广倭大至。三十五年,杨宜罢去,宗宪代,阮鹗代宗宪,文华复出督师。时浙贼惟陈东最强,徐海后至,与之合。而宗宪厚赂海,使执东自赎。海许诺,即计擒东及其党麻叶等百余人以献,而自率其众别营梁庄。官兵遂围东巢,尽歼其余党,进攻海于梁庄。海死,别部据舟山。俞大猷攻之未下,会夜大雪,大猷督兵进,贼拒战,败归巢,拥栅自固。我兵纵火焚之,斩首百四十余级,余悉死巢中,两浙平。其明年,诛王直。王直者,徽人也,啸逋海上,能号召诸夷,治大泊,巢五岛中。奸商王滶、叶宗满、谢和、王清溪等共集众与相署置。倭之来,皆直等导之。宗宪欲招之,乃迎其母妻至杭,供具犒慰甚厚。而先是鄞生员蒋洲者,上书督府,言能说直,使禁戢诸夷毋内犯。宗宪遣洲行,以生员陈可愿副之。至五岛,直邀入,为言日本方乱,往无为也,诚令我辈得自归,无难倭矣。遂遣养子毛臣同可愿还,具白直语而传送。洲至丰后岛,其岛主留洲,稍为传谕诸岛。居二岁,乃遣僧德阳及夷目四十人随洲来入贡。直亦许俱至,而宗宪亦遣毛臣归报直。所以游说百端,至是直乃来。御史王本固疏言不宜招直,异议哄然。直至,觉有异,乃先遣王滶入见宗宪,曰:“吾等奉招而来,谓宜信使远迎,宴犒交至也。今行李不通,而兵陈俪然,公毋诳我乎?”宗宪曰:“国法宜尔,毋我虞也。”与约誓坚苦,直终不信,曰:“果尔,可遣滶归。”宗宪立遣之。复以指挥夏正为质,直乃使毛臣、王滶守舟,而身入见,顿首言死罪,且陈其与洲戮力状。宗宪慰籍甚至,令居狱中,俟命疏闻。诏诛直。始宗宪本无意杀直,以本固争之强,议者且谓其受直金,欲贷其死,故宗宪惧,不敢为请。直死,王滶、毛臣杀夏正,率余众据舟山。征之逾年乃解。三十八年,倭寇江北,分数道入。其寇福建甚张,连攻破宁德、福清、永福诸邑,巡抚阮鹗逮去。王询、游震得相继抚闽,无尺寸功。宗宪檄参将戚继光往援。时贼据宁德之横屿,阻水为营,路险隘,官军坐守逾年,莫敢进。继光军令严,所部用命。至则令军中人持束草填河进,力战,大破之。生擒九百余人,斩首二千六百余级,焚溺死者无算,夺所虏三千七百余人归。乘胜剿福清牛田倭,又破之。继光初至福清,邑令及父老请师期,继光曰:“吾兵疲,且休矣,俟缓图之。”贼侦者归告,不为备。其夜,督兵行三十里,黎明,破其巢,邑人尚不知兵出也。继光归,贼复肆。四十一年,攻陷兴化,总兵刘显去贼一舍而军,不敢战。复命继光往。时贼方巢平海,闻继光至,欲逃,为俞大猷所扼,不得出。继光督军薄战,大猷继之,因风纵火,贼皆糜巢中,无脱者。支党寇仙游、连江诸处,尽讨平之。当是时,微继光,几无闽。未几,广东倭亦为官军所败,逃至甲子门,将夺舟入海,暴风尽溺,得脱者仅二千余,留屯海丰。俞大猷就围之。贼食尽欲走。副总兵汤克宽伏兵待之,贼至伏发,擒斩几尽。倭患遂息。自东南中倭以来,十余年间,中外骚扰,财力俱诎,生灵之涂炭已极。倭亦大伤,至尽岛不返。隆庆时,海上逋寇曾一本等复稍稍勾引,入犯闽粤。我亦严为备,旋至旋扑,非如嘉靖之季矣。始倭盛时,议者以市舶罢,夷无所衣食,故反,宜开市如诸番,参将大猷以为倭与诸番不同,诸番产物多,舶至而征之,其利厚。倭之市仅一刀一扇,无他产可利也,而又生祸端,国初绝之,今忍开之乎?且倭能苦我者,以我陆而御之,主客反而胜败分也。吾以海为堑,以舟为家,明风候,严约束,来击去追,倭可创矣。舍此不图,而轻与之市,为国家生事,后必悔之。大猷习海上事,后多用其画。其地北跨朝鲜,南尽闽浙。其往朝鲜也,自对马岛开洋,信宿至闽、浙,顺风旬月至。其主居山城,故称山城君。山城之南为和泉,又南为沙界。沙界之东南为纪伊,纪伊之西为伊势。山城之西为丹渡,左为摄津,左之西为摄摩;右为但马,右之西为因幡,丹渡西为美作,左为备前,左之西为备中。右为因幡,右之西为伯耆。美作之西为备后之北境、出云之南境,备后之西为安艺,出云之西为石是。安艺、石见之西为山口谷国,即古之周防州也。山口之西为长门关,渡在焉。渡此而西为丰前,其南为丰后,又其南为日向。丰前之西北为筑前,西南为筑后。筑后之南为大隅,大隅之西萨摩。丰后东南悬海为土佐,为伊豫,为阿波。阿波相近悬海为炎路。土佐、丰后之间为佐加关。萨摩之北为肥后,又其北为肥前。肥西悬海为平户,平户之西为五岛,北为多艺,为伊歧。极北则对马岛。诸岛皆有酋长,山城君弱,空名耳。倭不禀其号令,内相攻,强则役属,而丰后最大。其入贡必由博多,历五岛而行,回则径趋长门。每岁清明后至五月,重阳后至十月,常多东北风,利入寇。故防海者以三、四、五月大汛,九、十月为小汛、。其入寇,多萨摩、肥后、长门三州人,次则大隅、筑前、筑后、博多、日向、丰前、丰后、和泉诸岛,俗喜盗,轻生好杀,每战必单列,缓步为蝴蝶阵,前一人挥白扇为进止。木弓竹矢,以骨为簇,刀极刚利,中国不及也。男子魁头、断发、黥面、文身,妇人披发跣足,间用履。土气温煗,宜禾稻桑麻,产金银、琥珀、水晶、硫黄、水银、铜钱、白珠、青玉、苏木、胡椒。
食货志一
什一而赋,古制也。闽处万山之中,非梯航不通上国。食土之毛者,惟正之外,无他供焉。然始犹有役累也。自条编行,而民计入为贡,有毕世不闻追呼者。承平日久,生齿蕃息,有以也。矿税以来,言利宵人,往往昼攫,四民失业,自此而始。志食货。
户 口
国初,令民以户口自实。洪武十四年,始颁黄册式于郡县,军民盐匠等户,各以本业占籍。惟民户丁多者,许其分折别籍。十年,乃大计生齿老幼存亡,而更籍之。时福州户九万四千五百一十有四,口二十八万五千二百六十有五。其数仅胜国之半。以海内新定,皇仁大霈,禁目阔疏,不加详检也。嗣是重熙累洽百五十年,籍十数更。正德七年,户九万九千一百四十,口一十八万九千六百四十有六。至嘉靖初元以来,又稍盈缩于曩时焉。万历初元大造,至六年行一条鞭法,总核成数,户九万八千九百八十有四:
闽 县 二万三千七百八十有四。
侯官县 一万六百九十有六。
怀安县 九千八百一十有三。
长乐县 一万九千六百二十。
连江县 六千三百七十有八。
罗源县 一千九百九十有八。
古田县 八千三百三十有六。
闽清县 一千四百二十有一。
永福县 一千四百五十有三。
福清县 一万五千四百八十有五。
口二十五万六千五百二十有九:
闽 县 五万一千六百有四。
侯官县 二万四千八百九十。
怀安县 一万九千一百一十有三。
长乐县 四万四千一百一十有四。
连江县 一万四千八百有二。
罗源县 六千八百四十有六。
古田县 二万九千有二。
闽清县 二千九百四十有一。
永福县 四千二百一十有二。
福清县 六万七千九百一十有五。
除女口免差外,男子成丁仅一十八万六千四百二十有一。万历八年,丈田以后,户仍九万八千九百八十有四,口则减万余,仅二十四万四千四十有九:
闽 县 四万七千九百六十有二。
侯官县并怀安 三万九千三百二十有三。
长乐县 五万六百四十。
连江县 一万六千六百九十有二。
罗源县 六千六百一十。
古田县 一万九千一百。
闽清县 三千三百五十。
永福县 四千四百五十有三。
福清县 五万五千九百一十。
除女口免差外,男子成丁仅一十四万六千一百一十。
论曰:予尝考历代草创,井邑萧条,盖百姓新去汤火故尔。及治平日久,则未有不滋殖者也。旧志载正德时户口,视洪武间不能增十之二三。顷视正德,又无所增矣。夫国家治平,晏然无事,二百年于兹,即前古未有矣。休养生息,涵濡汪濊,固宜数倍于国初时,而民不加多,岂有是理哉?抑或有司未稽其实,而奸胥蠹吏得为侥幸者地耳。旧制凡十载一籍其民,大抵足旧数而止,此敝政也。夫一邑之户,始衰而终盛,一族之人,始寡而终众,奈之何必因其旧也哉?是故豪宗巨家,或百余人,或数十人,县官庸调,曾不得征其寸帛,役其一夫。田夫野人生子,黄口以上,即籍于官,吏索丁银,急于星火。此所以贫者益贫,而富者益富也。又自倭寇以来,军储征求催督旁午,皆出于田,瘠土之供竭矣。不毛之宅,无职事之人,终日美衣甘食,博奕饮酒,市井嬉游,独不可稍举古人以末之政,以纾力本者之困也耶?为今之计,欲使户无匿丁,则莫若凡讼于官者,必稽其版,凡适四方者,必验其襦,则户口可核。户口可核,则赋役可均。不惟足国裕财,驱民于农,亦无便于此者矣。[HT6SS]林文恪旧志。
食货志二
土 田
土田之目有二,曰官田,曰民田。若职田,若学田,若废寺田,若没官田,若官租地,皆系之官而佃于民者。与民自占田及寺田,官未斥卖,悉书于籍,其则有轻重。官田有科米三斗上下者以三钱五分为率,五斗者三钱而止,七斗者二钱五分而止,总之称官折,而蠲其别差。若民田之米,自五升而上,其则不一。稽之万历元年黄册总目,官园池塘洲湖地山计四千九十二顷八十八亩有奇:
闽 县 三百三十二顷五十七亩七分零。
侯官县 一千四百九十三顷四分零。
怀官县 四百四顷三亩七分。
长乐县 五百三十九顷五十四亩二分。
连江县 一百七十八顷六十九亩五分。
罗源县 四百一十五顷一十六亩五分。
古田县 二十六顷四十亩六分。
闽清县 一十八顷三十四亩七厘。
永福县 二十一顷五十九亩七分。
福清县 六百六十三顷五十二亩一分九厘三毫。
民田、园、池、塘、洲、湖、地、山、计:二万八百二十八顷三十一亩二厘六毫一丝七忽。
闽 县 二千九百七十一顷一十二亩四分九厘。
侯官县 二千五百五十四顷八十九亩三分五厘五毫。
怀官县 一千七百九十六顷八十二亩八分五厘。
长乐县 一千七百六十五顷一十五亩四分四厘。
连江县 一千四百二十一顷二亩。
罗源县 九百一十一顷二十六亩二分八厘。
古田县 二千四百三十一顷九十六亩三分六厘。
闽清县 一千三百七十六顷一十三亩五分一厘。
永福县 七百三十一顷九十九亩四分四厘。
福清县 四千九百九十四顷五十三亩九分一厘。
其间有水塌沙崩,浮粮未豁,新壅初垦,未及首正升科者。万历七年抚按会题,奉旨稽核,履亩丈量,均匀摊补。其亩视田高下为差,其则以县原额为定,截长补短,彼此适均,则壤成赋,民间无不税之田,计亩均粮,公家无不田之税,法最善也。其后县官更代不常,而积猾奸胥那移改换,悉易其籍,除一蠹复生一蠹,卒无有能究诘之者。计清丈官民田园池塘洲湖地山二万五千一百八十二顷九十一亩一分六厘九丝五忽六微。
闽 县 二千八百一十二顷七十二亩七分二厘四丝六忽三微,少原额四百八十九顷七十七亩四分七厘。
侯官并怀安县 五千六百六十三顷一十三亩九分三厘七毫六丝七忽四微,少原额六百七十顷七十六亩三分六厘七毫五丝二忽六微。
长乐县 二千一百九十三顷七十八亩四分五厘,少原额一百八顷九十一亩一分九厘四毫。
连江县 一千七百九十九顷四亩八分九厘,少原额一百九十九顷三十三亩八分九厘。
罗源县 一千四百八顷七十五亩九分四厘五毫,少原额七十二顷三十三亩一分七厘五毫。
古田县 三千六十二顷九十七亩三分九厘二毫五丝七忽,少原额二十六顷四十亩六分。
闽清县 一千五百六十一顷七十四亩三分三厘一毫七丝四忽,多原额二百六十七顷二十六亩七分五厘七毫一丝四忽。
福清县 五千七百八顷三十九亩三厘一毫六丝一忽九微,少原额五十顷三十二亩九分二厘八毫
永福县 无浮粮,仍旧额,未丈。七百六十八顷三十四亩四分六厘三毫八丝九忽。
论曰:昔丘文庄有言:“丁口有时而盛衰,土地万世而不变,定税以丁稽考为难,定税以亩检核为易。”是先正之言,非无当者也。第仳离叹于中谷,沸腾见于百川。民之盛者。固不能必其不衰也;而地之常者,亦岂能必其不变哉?故户口尽核,则自古之综核者,莫如汉宣帝,而伪增受赏,有若王成矣。土田尽括,则近世之欲复井田者,莫锐于宋神宗,而均输、青苗,王安石之新法一行,宋之社屋焉。夫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德之不务,而务掊民以自丰,广土以自殖,众之携也,乱无日矣。思昔三王之世,知民欲富,则厚之而不困;知民欲安,则扶之而不危;知民欲逸,则节其力而不尽。呜呼!安得使斯世斯民,复见三王之盛哉?
食货志三
土田之赋,征之于夏者谓之税,征之于秋者谓之粮,计丁口而食盐曰盐钞,籍丁田而贡之曰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