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辅通志 - 第 320 页/共 974 页

租康熙二十九年议准陈西等属向食淮盐原无输  租之例应由浚县立厂不便强其绕道卫辉以输额  外之租仍令该商照额输租就近纳于运库以裕国  赋陈西等属共额引二万四百十九引照卫辉输租  之例每引该征银八厘共该征银一百六十三两三  钱五分二厘征收报部    裁汰俸工规例  [长芦]运司各官俸粮银两自顺治十四年裁其所裁  之银每年征解一百九十一两四钱一分二厘至运  司各衙门书办工食银两自康熙元年裁其所裁之  银每年征解银二百四十两雍正元年都察院题准  [长芦]盐差笔帖式并无缮写事件应照闗差例停其  差遣将伊分内应得银两交与运司解送广储司    裁汰俸粮心红纸张工食  康熙七年四月戸部题定盐院运司运同运副运判  心红纸张银及门皂等役工食银量留足用其余全   裁康熙十四年戸部奉 旨将运司运判俸银心红纸张银并各役工食银暂行减   半至康熙十六年戸部刊刻由单内开南北十六场   额征俸粮心红纸张裁汰工食等银一千九百五十   九两五钱七分二厘遇闰外加俸银六十九两七分   九厘六毫九丝二忽七微照额彚征解部     吏班银   吏班银两原系候缺吏典所出后本司吏典俱系遵   例召募并无候缺者顺治十二年廵盐御史王秉干   题定吏班银三十六两每年遵俸征收解部     铜觔脚价   康熙十八年九卿会议各省盐差闗差一体买铜长   芦派二十五万觔动支课银一万两采买十九年御   史罗秉伦条奏停止四十一年部议准照十八年旧   例动支课银办买每铜一觔开销银一钱外脚价照   各闗例出银五分[长芦]派铜二十五万觔廵盐御史  按引均派[长芦]派认三分之二山东派认三分之一  [长芦]派铜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觔应捐脚价银  八千三百三十三两三钱盐院运司青沧两分司同  捐四十三年部议増派各省盐差[长芦]派铜十五万  觔廵盐御史亦照前按引均派[长芦]派铜十万觔应  捐脚价银五千两盐院运司青沧两分司公捐四十  五年部议索柱等买铜银两准于江苏安徽布政司  库支领采买其各盐差应捐脚价银两俱入正项钱  粮额内奏销五十二年部议分派各省盐差[长芦]派  铜十七万觔廵盐御史亦照前按引均派[长芦]派铜  十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三觔应捐脚价银五千六百  六十六两六钱五分以上前后共捐脚价银一万八  千九百九十九两九钱五分盐院捐银九千一十一  两一钱八分运司捐银三千八百六十五两八钱一  分青州分司捐银五千四百二两六钱二分沧州分  司捐银七百二十两三钱四分     解送河工银两   康熙三十八年三月总河于成龙大学士伊桑阿等   奉 上谕两淮[长芦]两广河东福建各盐运使每年应得者尽  足用度存留余银着解送河工若伊不将余银交出滥  派商人从重治罪本年[长芦]运使靳襄解余银一万两     捐除重耗   [长芦]等处各盐场大使从前分要简缺以给养亷有   三百两二百两不等其银无别项可充俱取足于火   耗在场官胥以火耗既抵养亷借词舞弊任意加増   每两有重至二钱三钱者雍正十一年盐道彭家屏   亲歴各场访查确实念民灶俱  朝廷赤子征收火耗灶戸岂得独重因为画一每两止   许加耗银一钱五分违禁私増按律叅治重耗既除   灶戸获苏而场员之养亷无给不得不别为区画除   各场员养亷银有在商人领引运盐交课时支收可   足三百二百两之额无庸别议外其[芦台]海丰严鎭   三要缺兴国富国越支济民石碑归化等六简缺共   该养亷银二千一百两并无别项补充惟本道养亷   原银一万两分司养亷原银五千两在各商完课及   引盐过闗时交纳行之已久家屏与分司运同委曲   酌量于此一万五千两内每年共除银二千一百两   以足九场员养亷之数重耗永革详请盐院鄂礼  题逹于本年三月十四日奉 旨是钦此     计典考成   定例直省盐课每年廵盐御史及兼理盐法廵抚开   列属官职名分数具奏其州县原额并完欠细数运   司及管盐法司道彚造清册送部查核   康熙七年题准廵盐御史所辖官员如有贪酷不时   纠叅外其举劾一年一次 [长芦]所辖方面官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