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 - 第 33 页/共 123 页
福清 一千五十四石。
古田 六百一十七石九斗二升四合。
永福 五百九十石一斗四升六合。
闽清 四百七十九石七斗九升三合。
宁德 三百五十石四斗一合。
罗源 二百六十三石一斗七升一合。
怀安 一千四百一十石三斗四升二合。
现每斗连义仓押耗等,估纳月中价四百六十文足。
计:四万九千八百八十一贯四百八十文足,外一十万一百五十八石二斗二升五合,于内科本色白米四万六千五百四十一石五斗九升五合,余展糙米六万七千二十石八斗三升,【(底本、库本、崇抄于各条文中皆作“展糙”,库本于此处作“碾糙”,故皆从作“展”。又以下各本各条中或作“展糙米”,或作“展糙”,不一。)】分州、县仓送纳,支官兵粮俸及桩充义仓用。
闽县 八千二百二十一石五斗五升,展糙米一万二百七十六石九斗四升,外四千七百二十九石科白,并州仓纳。
连江 六千九十一石三升八合,展糙米七千六百一十三石八斗,外三千五百四石科白,并州仓纳。
侯官 六千七百四十石七斗三升,展糙米八千四百二十五石九斗一升,外三千八百七十八石科白,并州仓纳。
长溪 五百八十一石六斗一升二合白米,县仓纳。支县官并峰火寨官兵六百二十九石五斗五升,县纳。桩比义仓五千七百五十九石三升三合,展糙七千一百九十八石七斗九升,及二千六百八十二石科白,并州仓纳。
长乐 一千四百七十石二升白米,县仓纳。支县官四百石一斗六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二千七百六十六石四斗四升三合,展糙三千四百五十八石一斗,及一千五百九十一石科白,并州仓纳。
福清 三千七百七十六石八斗九升科白,县仓纳。支县、寨官并松林等三寨土兵七百七十二石二斗六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四千七百四十一石六斗五升一合,展糙五千九百三十七石七升,及二千七百二十八石科白米,并州仓纳。
古田 一百三十九石二斗四升白米,县仓纳。支县官二千二百七十三石六斗九升白米,水口仓纳。支镇、寨官兵五百五十六石六斗四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三千二百十四石六斗四升六合,展糙四千十八石三斗一升,及二千四百七十九石科白,并州仓纳。
永福 七十一石一斗三升科白,县仓纳。支县官四百八石六斗三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三千七百三十二石四斗一升四合,展糙米四千六百六十五石五斗二升,及二千一百四十六石科白,并州仓纳。
闽清 一百六石四斗三合,县仓纳。支县官三百三十七石八升科白,县纳。桩充义仓三千四十九石七斗四合,展糙二千八百一十二石一斗三升,及一千七百五十三石科白,并州仓纳。
宁德 八百五十七石六斗四升白米,县仓纳。支县官并两县寨官兵二百八十二石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二千六十二石二斗四升九合,展糙米二千五百七十七石八斗二升,及一千一百八十七石科白,并州仓纳。
罗源 一千四百二十三石七斗六升白米,县仓纳。支县官并南寨□官兵二百七十石六斗八升白米,县纳。桩充义仓一千五百九十八石二斗九合,展糙一千九百九十七石七斗六升,及九百二十石科白,并州仓纳。
怀安 一千三百五十三石二斗科白,下鸡菜钱受纳,支五县寨官兵五千六百三十八石九斗三升八合,展糙米七千四十八石六斗八升,及三千二百四十三石科白,并州仓纳。
已上,总计白米一万二千五十四石五斗九升五合,科下古田、郡、县、镇共十仓受纳;支遣官兵三千六百四十七石,县仓纳;充义仓三万八百四十石本色白米,并五万三千六百一十六石六斗九升白米、展糙,并州仓纳。其所科米,年例于受纳前期,用按月支产准纳一全年合支米【(底本作“用□月文产准约一”,缺一字,崇抄作“用□月文产准纳”,无“一”字,据库本补。)】先科与外县钱仓支遣充足,又随县以所管苗米总数豁除折纳价钱外,余合得义仓之数州纳。更外县受纳桩管,闽、侯官、怀安附郭义仓;连江因人户及寨兵各乞上州受纳支给,其义仓随苗赴州受纳、寄桩、纳仓,除科拨外余尽赴州仓纳。州仓有缺,或行计置上件,科与县、镇仓受纳,米并准正数,仍别纳收和籴、义仓押耗等科下,如遇科拨时诸县更有未催足州仓米,亦准与逐县径催理为当年抛科之数。自科拨后,诸县或有官员增支、军兵事故之类,并听通融。
免役 物力 钱一十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二贯七十三文。
免役:随县以产钱均敷不等。闽、侯官县每产钱一文,两科【(底本作“两料”,库本同,据崇抄改。)】共敷二十四文。
闽县 年计一万三千二百六贯五百三十六文足。(底本作“二百六□五百……”缺一字,据崇抄、库本补。)
侯官 年计一万四千三百六十贯八百二十二文足。
连江 每产一文,敷一十二文六厘。年计九千五百二十贯九百七十八文。
长溪 每产一文,敷一十六文一分四厘。年计一万二千四百六十四贯五百二十八文。
长乐 每产一文,敷一十二文八分六厘。年计六千四百七十八贯六百六十四文。
福清 每产一文,山乡敷一十一文四分八厘;海乡敷一十文四分八厘。年计一万六千二百六十二贯九百五十八文。
古田 每产一文,敷一十五文八分二厘。年计八千四百四十二贯三百五十三文。
永福 每产一文,敷十三文七分。年计六千八十七贯九百四十三文。
闽清 产钱一文,敷一十四文二分。年计四千七百九十七贯六百五十四文。
宁德 产钱一文,敷一十五文五分。年计五千三十八贯五百三十五文。
罗源 每产一文,敷一十五文。年计四千一百三十二贯九百六文。
怀安 每产钱一文,敷一十四文四分。年计一万一千六百九贯九百二十六文。
已上,十二县产钱,年计总敷钱一十一万二千三百三贯八百三文。
物力:每直一贯,两科共敷六文。今每年见敷,内:
闽县 五百五十五贯六百六十六文。
连江 一百一十四贯三百文。
侯官 一百七十贯。
长溪 三十九贯七百二文。
长乐 一十六贯七百六十二文。
福清 四十贯九百五十二文。
古田 一百五贯七百三十六文。
永福 二十一贯七百九十九文。
闽清 六十五贯四百一十八文。
宁德 七十二贯。
罗源 七十六贯。
怀安 四十八贯九百二十六文。
总计:一千三百二十八贯二百七十文足。
随夏秋二科催科。内一万三千三百八贯六百四十八文足解州,支本州并盐司役人雇食等。【(底本作“并盐司投人”,库本同,崇抄无“并”字,下作“盐司役人”。)】余钱,县支雇役并桩发朝廷窠名。其减人吏雇钱、在京吏禄钱、在京官员雇人钱,减罢重禄食钱,减罢监司吏禄钱米,并在内。【(崇抄无“吏禄钱……并在内”二十七字。)】
产盐 十二县以产钱等第均卖。岁额:二百六十九万六千四百五十三斤。
闽县 三十一万七千九百九十四斤。
连江 二十四万三百七十五所。
侯官 三十三万二千七百五十一斤。
长溪 二十九万三千二百一十八斤。
长乐 一十七万三千八百七十斤。
福清 四十四万八千二百一十六斤。
古田 一十六万二千一百六斤。
永福 一十四万八千五百八斤。
闽清 一十万九千七百八十五斤。
宁德 一十一万一千九百二十四斤。
罗源 九万九千九百八十一斤。
怀安 二十五万八千九百二十五斤。
随夏秋二税催驱。共计:钱五万六千八百二十三贯九百七十三文足。内本州所得旧价钱,每斤:古田,十四文;闽清,十三文;永福,十一文;余各九文足。二万五千八百一十四贯七百六十三文足。以此数展省,合计三万三千五百一十五贯六百七十文。今财赋司现催钱,共管三万三千九百六十六贯七百一十三文省。内:
闽县 三千七百一十四贯四百七十五文。
连江 二千八百九贯五百七十八文。
侯官 三千八百八十九贯二百八十六文。
长乐 二千三十二贯二百四十文。
宁德 一千三百八贯二百四文。
古田 二千九百四十七贯三百八十三文。
长溪 三千四百二十七贯二百二十三文。
七县钱价【(底本作“七县□价”,缺一字,崇抄作“七县纳价”,据库本补。)】与前盐同,外:
永福 现额管钱二千一百六十贯三百一十六文。准盐,合计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二十二斤。
闽清 额钱一千八百六十三贯五百二十四文。准盐,合计一十一万三百七十八斤。
福清 额钱五千六百二十九贯三百一文。准盐,合计四十八万一千六百一十八斤。【(底本作“四千八万”,库本同,据崇抄改。)】
罗源 额钱一千一百九十二贯九百八十六文。准盐,合计一十万二千一百五十三斤。
今四县帐检祖额,盐少而现纳钱多。
怀安一县 现纳钱二千九百九十一贯九十七文。准盐,只管二十五万五千九百五斤。
又盐额或多而纳钱少,【(底本作“或两纳钱少”,据库本、崇抄改。)】不知何年重立此数。
系省窠名 钱一十一万三千三百七十八贯六百八十八文省。系以诸县镇务商税,五分钱;增税,三分;千契,五分钱;浮盐,旧价钱;砂地钱;契纸息钱;取一年收数立额。除豁合支县、镇、寨官兵及宗室、岳庙添差等官请受在县截支外,余立为格目,令随月解州,应副支遣。现今每岁:
闽县 三千一百一十贯八百六十八文。
侯官 除园林务、砂地钱八百四十四贯一百七十六文,征户径纳州库外,一千五百九十七贯四十四文。
连江 六千三百一十三贯一百三十六文。
长溪 四千八百七十六贯五百七十一文。
长乐 六千一百七十六贯九百九十七文。
福清 三千二百八十六贯九百五十三文。
古田 七千九百三十六贯五百一十九文。
永福 五千五百四十七贯六百二十二文。
闽清 四千一百六十九贯一百一十文。
宁德 一千九百三十七贯二十四文。
罗源 四千一百三十贯五百五十六文。
怀安 五千二百五十九贯八百六十八文。
闽安镇 二万九千一百六十贯八百五十二文。
水口 一万七千二百四十八贯四百三十三文。
黄崎镇 六千四百四贯四十五文。
海口 九千六百八十八贯九百二十文。各随月发纳不等。一年总计,如上件。
州税务 日纳商税、牙契,本州所得钱二万五千贯文省。
在城楼店务 地基正钱四千三百三十四贯三百二十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