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 - 第 20 页/共 123 页

口,一万四千六百四十七。    客户,一万六百二十一。   口,一万四千四十七。   长溪县:    主户,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九。   口,六万一千七百一十九。    客户,二万六千三百三十五。   口,三万四千七百七十四。   古田县:    主户,□万四千一百四十三。【(底本“主户”下缺一字,崇抄、库本同。)】   口,六万二千七百六十三。    客户,九千四百八十二。   口,二万一千八百二十八。   连江县:    主户,一万三千八百八十四。【(底本只作“八四”,崇抄作“八十四”,据补。)】   口,万九千四百一十四。    客户,四千八百三十。   口,一万二千二百三十九。   长乐县:    主户,九千一百五十六。   口,四万七千二百一十九。    客户,四千一百八。   口,一万八百三十八。   永福县:    主户,九千五百八十一。   口,一万一千二百七十六。【(底本于“七十六”后有“口”字,当为衍文,他本无,据删。)】    客户,一万一千七百八十六。   口,一万六千三百六十八。   闽清县:    主户,七千八百四十六。   口,一万五千二百七十七。    客户,六千七百□十二。【(底本缺一格,崇抄有“一”字。)】   口,一万一千一百九十七。   罗源县:    主户,九千一百三十三。   口,一万三千二百五十六。【(底本“六”字后有“户”字,他本无,据删。)】    客户,三千二百五十六。   口,五千五百四十四。   宁德县:    主户,一万一千八百四十九。   口,二万三千六百四十三。    客户,七千四百。   口,一万五千五百三十二。   七闽人民,自周职方氏已有其数矣。经秦,历汉,徙置江淮,遁亡岩谷,其存有几?【(底本作“道亡岩谷其□有几”,据崇抄、库本补正。)】   吴永安三年,始属建安郡。【(底本作“二年”、“建安都”,据库本、崇抄改。)】是时,户□□千四十二,【(底本“户”下缺二字,崇抄作“户总一千……”,库本作“户仅二千……”,存注。)】口一万七千六百八。   暨晋太康,分置晋安郡。【(底本作“分□晋安州”,库本同;崇抄作“分置晋安郡”,据补。)】户始三千八百四十三;口一万九千八百三十五。林世程《记》。【(底本“三十”下缺二字,注文只“书志”二字;崇抄作“三十八”,注亦“书志”;据库本补。)】永嘉之乱,衣冠南渡时,如闽者八族。益增复四千三百。【(底本作“益□复四千三百”,据崇抄、库本补。)】   至隋,一万二千四百二十。【并□史。】   唐开元,三万一千六十七。【《元和郡国志》。】富庶盖至是矣。【(底本作“富庶盖□是矣”,缺一字,库本同,据崇抄补。以上永嘉、隋、唐开元三处数字,不明是户数还是人口数。)】建中之世,户十二万九千五百二十二,口二十一万七千八百七十七。 【《通典》。】元和,户更消减至一万九千四百九十四。【(以上底本行末均缺损一字,从库本、崇抄于“五百二十”下补“二”字,“元和户”下补“更”字。)《元和郡国志》。】百□谓:【(底本作“百□谓”,缺一字,库本同,崇抄作“百史谓”,仍从缺。)】元和中供岁赋者,浙西、东、福建八道。户较建中才四之一。【(底本作“户□天宝绳四之一”,崇抄作“户比天宝绳四之一”,库本作“户较建中才四之一”。按,上文无天宝年间之数,只有建中户口,下注户数又恰为建中户数之四分之一,因据库本改。)《志》书:户三万四千九十四,口七万五千八百七十六。往□又开元以后盛时之数也。】岂藩镇扰乱,吾闽虽无与,其还定安集亦不能如往时耶?【(底本“其”字下缺一字,崇抄作“其数定安集……”,据库本补。)】皇朝德泽深渥,【(底本作“深□”,库本作“深厚”,据崇抄补。)】邦人皓首不识兵革,以故生齿繁毓。国初,主客户凡九万四千五百一十。景德,一十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二。“九域图”。【(底本作“九域图”,崇抄作“九域志”。)】治平,一十九万七千一百七十六。【治平“图志”。】元丰,二十一万一千五百四十六。【《九域志》。】建炎以来,户至二十七万二百有一,口四十万七千三百四十四。建炎“图志”。以今较之,户加建炎五之一,口加三之一。【按:《吏部格式》:建隆元年,敕应天下县,据现管主户,重升降地望。取四千户以上为“望”;三千户以上为“紧”;二千户以上为“上”,一千户以上为“中”,以下为“中下”。又开宝六年敕:“五百户以下为'下县'。自今后,三年一度,取诸道、州、府现管户口升降。”景德《农田敕》:“诸州每年申奏丁口文帐,仰旨挥诸县,差本村三大户长,(底本作“县□本”缺一字,据崇抄补。)就门通抄,每年造帐,本县据户数收落,仍春季终闻奏。”】   大中祥符二年,升降数目:    闽县:八千三百五十二户。    侯官:七千五百二十九户。    怀安:七千七百九十三步。    福清:八千四百七十六户。    古田:六千八百五十户。    连江:五千二百二十户。   以上系“望”县。    长溪:三千八百四十户。    永福:三千六十七户。    长乐:三千六百三十五户。   以上系“紧”县。    闽清:一千八百三十一户。    罗源:一千四百七十一户。    宁德:一千四百六十户。   以上系“中”县。   景祐四年,重行升降等第地望。    闽县:八千三百五十二户。    侯官:七千六百四十六户。    怀安:七千七百九十三户。    古田:六千九百二十二户。    连江:五千二百二十二户。    福清:八千四百七十六户。   已上原是“望”县。不改升降,依旧为“望”县。    永福:三千六十七户。    长乐:三千六百三十户。    长溪:三千八百四十户。   原是“紧”县,不该升降,依旧为“紧”县。【(底本作“依紧为紧县”,前一紧字为书误,据上下文例改。)】    闽清:一千八百二十一户。    罗源:一千四百七十一户。    宁德:一千四百六十户。   已上是“中”县,不该升降,依旧为“中”县。   而官户,二千四百四十三。    闽县,二百三十户;(崇抄作“六百”。)    侯官,六百八十四户;    怀安,三百四十七户;    福清,一百四十四户;    长溪,三十八户;    古田,三十二户;【(崇抄作“三十三”。)】    连江,八十一户;    长乐,一百四十户;    永福,一百三十六户;    闽清,一百一十一户;【(崇抄作“一十二”。)】    罗源,五十三户;    宁德,三十六户。   寺观户,一千四百七十四。    闽县:一百七十八户。产钱二百三十三贯四百六文。    侯官:一百二户。【(崇抄作“二百二”。)】产钱三百一十四贯四百四十三文。    怀安:一百六十九户。产钱二百二十四贯七百□文。【(底本作“□文”,缺一字,库本同,崇抄作“二文”,据补。)】    福清:一百九十四户。产钱一百六十三贯五百五十六文。    长溪:一百三十四户。产钱七十九贯六百八十一文。    古田:一百六十一户,产钱一百二贯四百八文。【(崇抄作“一百三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