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府舆图纂要 - 第 21 页/共 43 页

(附)井   龙目井:距县城东北二十里。在阿猴林竹仔寮。两井相对,故名。   ——右溪港一十七。   桥渡(附)   楠仔坑桥:距县城东一十里。桥在观音山楠仔坑街。架木为桥,长二丈余;马可通。   赤山仔桥:距县城东一十五里。架木为之。乡民建造。   陂腹内桥:距县城东二十里。架木为桥,高九尺、长十余丈。   竹仔港桥:距县城东二十里。架木为之。乡人修造。   坑仔口桥:距县城东南五十里。架木为之。乡人屡修。   小店仔桥:距县城北三十里。木梁;长二丈余,舆马可通。俗呼桥仔头。   鲫鱼潭桥:距县城北四十里。俗呼二滥桥。地当孔道,夏、秋水涨,屡修屡坏,常以舟济。冬、春水涸,编竹覆土其上;舆马可通。   冈山溪桥:距县城北四十里。编竹覆土,舆马可通。   凤山港桥:距县城北四十里。夏、秋溪涨,用竹筏济人;冬、春,编竹覆土,舆马可通。   ——右桥九。   硫磺水渡:距县城西北七里。亦称田尾渡。当大路之冲,宽十余丈;有潮流。以小舟济人。   排仔路头渡:距县城东四十里。有竹筏渡人。   阿猴渡:距县城东四十里。小舟渡人。   新园渡:距县城东四十里。小舟渡人。   万丹渡:距县城东三十里。阔约十余丈,系内海小门。从府治渡海及滨海村庄由水程行者,必过斯渡。小舟济人。   兰坡岭渡:距县城北四十里。小舟渡人。即上渡头。   以上四渡,冬、春水浅,对渡不过数十丈。夏、秋注涨,沙埔淹没,渡程几至四、五更远;又系机流。截流而渡,常有溺覆者。凡大水暴发,往来宜慎。   旗后渡:距县城西一十五里。由打鼓山麓对渡旗后港,水程一里余。   二层行渡:距县城北六十八里。溪北属台界、南属凤界。夏、秋间,以小舟渡人;冬、春,编竹覆土为桥。   蛲港渡:距县城西北三十余里。为海口小渡。   弥陀港渡:距县城西北二十余里。竹筏济人,舆马可渡。   ——右渡十。   陂潭(附)   将军陂:距县城南三十里。提督施琅所筑。名曰新陂。   竹桥陂:距县城东南三十里。水源自阿猴林来。   三镇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接引天雨流注之水。   大湖陂:距县城北六十五里。蓄贮天水。   赤山陂:距县城东南一十五里。周围百余丈,蓄贮天水。   乌树林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蓄积天水。   中冲崎陂:距县城北三十里。接蓄天水。   北岭旗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接引天水。   新园陂:距县城北七十里。接蓄天水。   硫磺陂:距县城东二十里。有泉不竭。   草潭:距县城北二十里。接蓄天雨,灌溉甚广。   石漯潭:距县城北三十里。接蓄天水。   井水潭:距县城东北一十里。水源出自观音山。   菱角潭:距县城东北五十五里。东灌嘉祥里田,西灌维新里、长治里三里内。   ——右陂潭一十四。   城池   〔县城〕:周一千零七十九丈。炮台五、火药局一。   县城原在兴隆庄;咸丰三年乱后,移驻埤头,遂城为此。后以旧治为旧城矣。   旧县城:距县城北二十里。城不跨山,由龟山麓左绕至右而止,且逼枕半屏山太近;故居高临下之势,在人而不在我。此旧城所以当弃也。   衙署   凤山县署:在县城东畔。   下淡水县丞署:在下淡水港西里。   兴隆庄巡检署:在兴隆庄(即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