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志 - 第 49 页/共 58 页
叶氏,仓里人;陈三淑妻。明季遭寇难,惧辱,触阶而死。三淑置其尸于井,归而葬之(「鹭江志」。从「县志」入明朝)。
杨氏,举人期演女,归南安郑某。郑死于京,或遣媒来议婚,曰:『待亡夫七日,然后言耳』。至日,雉经死(林焜熿采补。据家传)。
国朝
叶氏,刘畿妻。夫殒于盗,自经以殉。绅士张金棕哀而葬之,表其墓曰:「女中夷齐」(「通志」、「府、县志」俱列本朝;惟「鹭江志」编入明朝。考金棕乃唐藩在闽丙戌与乡荐者,叶盖生于明、死在国初欤)。
叶氏,竹坑人;庠生叶车书姑也。嫁于某,病卒;越三旬归,辞父母,自经死。有司为之勒碑洪水桥官路边。
叶氏,竹坑叶细女,适店前陈少卿。同夫逃难遇寇,曰:『不可辱,请先死』。夫阻之不及,投路边井死(三人,「鹭江志」俱列明朝;据「县志」入国朝)。
林氏科娘,许字李燕。未婚,燕卒;科娘闻讣,自缢死。缳绝坠地,挺立不仆。前一夕,里人夜见神灯千余从埭岸至其家。康熙间,知县徐名觐题曰「兰芳比烈」(「鹭江志」、「通志」、「县志」)。
义娘,失其氏。及笄,遭寇掳,以头触石几碎,投东岳庙道旁井而死。其后天寒月白,每见一女子往来井畔。康熙十二年,乡人苏贵梦见女子曰:『吾尸陷井中,君能出瘗之,当厚报子』。掘井,果见白骨以素练衣裹之,毛发森然;及葬,素俱化为水。乡人异之,为立祠于坟(一作立祠井上),号曰「义娘井」。时有病者,得井水饮,即愈。凡水旱灾祲,邑令竭诚往祷,立应。道路之人,多以竹筒盛水而去,海内着闻(钮玉樵「觚剩」载王义娘事为顺治初年,乡人苏贵为薛姓;叶晴峰引「纪同文集」「义娘传」作侯氏,而鹭江碧山寺前庙壁石碑又作曾氏,相传以为曾厝埯人;皆无可考。今祠在同安东岳高文岭上)。
陈氏皇娘,坂上陈正公女、林某未婚妻。顺治八年辛卯,年十六,为寇所掠,挟之以行;乘间投井死。后家人出诸井,颜色如生;葬于本乡福德祠后。
杨氏,洪水桥人;孙若琼妻。康熙二年癸卯,遭寇难;方出走,而寇至。以儿付夫,自携其女投井死。越数日,尸浮井上,颜色如生(「鹭江志」、「县志」)。
赵氏,黄兆美妻。年十八,归黄。生男学舜五月,而兆美殁。时滨海变迁,家计中落,艰险备尝。晚岁,学舜为贡生、孙阁诸生。寿九十而终(「通志」纂「鹭江志」、「府、县志」)。
薛氏,庵兜人;汝龙女,适方湖张宰。年二十三,宰殁;抚遗腹子,孝事舅姑。孀逾年限,未请旌(「鹭江志」、「县志」)。
江氏,黄全德妻。年二十二,夫殁;抚周岁子真金,娶妇陈氏。生孙,真金又殁。姑媳同守幼孙。并逾年限,未请旌(「鹭江志」、「县志」)。
陈氏,王绍未婚妻。年二十,绍殁;奔丧,事舅姑,为夫立嗣。贞守三十一载。雍正八年,同知张嗣昌、知县蒋廷重并表其闾(「鹭江志」、「县志」)。
王氏,吴克岳妻。年二十九而寡。遗一子,多疾病,恐不育;夫侄甫周岁失母,复抚为嗣。后俱成立。年七十(「鹭江志」、「县志」)。
叶氏幼娘,竹坑叶宽女。许圃源陈诰,甫订婚,诰殁台湾。讣闻四日,幼娘夜投井死。雍正八年,有司为勒碑圃源村前,表曰「生成节烈」(「鹭江志」、「县志」)。
张氏,西塘张乖女,适厦门朱孔。年二十二,夫殁,哭绝,姑罗氏抱救之。默念姑老,强起治丧。继嗣祺生甫三月,荼苦抚养。娶妇曾氏,生一子,名良;九岁而祺死,姑媳相守。良又死,再立礼,复为婚娶,而曾氏依姑以老(「鹭江志」、「县志」)。
张氏,吴宏景侍婢。景纳为妾,即往台湾。妻陈氏病革,以幼子万属张抚养。时张年方十七,未有子,抚嫡子如所生。宏景归,被风飘泊,客死东京;茹冰饮泣,终不易志。勤绩纺、牧畜,以供衣食。万成立完婚,皆其力也(「鹭江志」、「县志」)。
辛氏勉娘,吴仓社吴允标妻。年二十六,夫殁,抚腹三月;翁劝之,不死。生男,抚养有年。卒年七十一(「鹭江志」、「县志」)。
陈氏球娘,竹坑人;苏子祥妻。年二十五,夫殁台湾,遂绝粒勺水度朝暮;治夫丧百日,自缢死。士人赠诗哀之(「鹭志江」)
杨氏懿娘,凤湖陈必洽妻。年二十而寡。事老姑、抚幼子,坚贞茹苦四十二年(「鹭江志」、「县志」)。
林氏月桂,生员黄成振婢。年二十三,成振及嫡妻相继亡,月桂抚嫡孤及嫡女三人,历尽艰辛;守成振遗书,孤长就外傅,出付之,朝夕督课。雍正十三年,男女各婚嫁毕。一日,忽向邻家诀曰:『吾事毕矣』。夜投缳,卒(「鹭江志」、「县志」)。
曾氏惜娘,曾厝埯人;海澄黄逢仁妻。年十八,寡。有姑病足,奉事三十年,小心罔懈。教子孙有礼法。孙女静娘适林,以烈殉夫;鸾娘适李,夫殁,每归勖以尽孝。邻里推女宗焉。知县张某表其门曰「苦节格天」。卒年八十有一。孙实,诸生(「鹭江志」、「府、县志」)。
黄氏凤娘,濠头杨天华妻。年二十八,夫殁。事舅姑孝,抚遗腹子成立。卒年七十一(「鹭江志」、「府、县志」)。
王氏忍娘,嘉禾里岭下社叶熊妻、生员廷光女。年二十而寡。家贫,缝纴养姑;抚期功侄萃环为子甫周岁,克底于成人(「鹭江志」、「县志」)。
蔡氏益娘,张世俊妻。年二十七,夫殁暹罗,遗一子甫周岁。翁国典、姑李氏,俱老。夫弟不业,家徒壁立。益娘勤女工不释,养舅姑三十余载。终丧尽礼,抚孤成立(「鹭江志」、「县志」)。
陈氏,卢俭妻。年二十三,俭殁,抚孤。及孤娶妇薛氏,孤又殁;与妇苦守一孙。年六十余(「鹭江志」、「县志」)。
张氏,卢良淑妻。二十一岁寡。卒年五十(「鹭江志」、「县志」)。
吴氏近娘,施明妻。年十八而寡。卒年五十二(「鹭江志」、「县志」)。
林氏探娘,生员林龙文女。年二十一,归王君谟;六载未有子。君谟夭,服阕,闭户自经(「鹭江志」)。
叶氏,海澄籍;锺志美妻。年二十三而寡。孝事舅姑,抚夫弟及幼儿,苦节六十载。有司旌之。子洪基,监生(「鹭江志」)。
陈氏,康士华妻、陈光辉次女。年二十五而寡。孝养舅姑,丧葬尽礼。抚遗腹子朝用,监生。训导罗前荫表之。乾隆五十年卒,年八十九(从「鹭江志」、「县志」增纂)。
林氏,陈君来妻。年二十三,夫殁,守志克尽妇道。逢七月,夜祷北斗减餐,以期姑寿。抚子希昊,监生。乾隆间,同知黄彬、训导罗前荫俱旌以匾。编修林兆鲲掌教玉屏,美之诗曰:『人生植纲常,内助重中壶;稽古巾国贤,芳徽扬彤管。以我所见闻,姊氏良为善;早岁通「孝经」,膝下比琬琏。迨至于归时,持躬益勤勉;滫瀡洁晨昏,舅姑欣婉娈。未几丧所天,筮易山水蹇。屡欲访黄泉,二老坚不允;谓死与立孤,两难须自反。裹泪看零丁,化石心太忍。机丝夜月中,几曾见一哂。五夜和熊丸,多方培鹄卵;厥子聿有成,森森皆龙笋。司牧树风声,交致松筠匾。兹逢设帨辰,半百纔逾算。会须渡蓬莱,亲见水清浅』(「鹭江志」)。
沈氏,陈伏妻。年二十八,夫殁;一子方三岁。家赤贫,族有陈省、陈祖者各赒之粟。数载,子少长,能分薪水劳,遂却不受。年踰七十(「鹭江志」)。
陈氏,肖邦奇妻。年二十六,夫殁,事亲抚孤。年踰七十卒(「鹭江志」、「县志」)。
王氏清娘,曾源楷妻、溪岸保五世同居王全观之女。康熙间,年二十二,夫应县试,覆舟死。清娘守贞奉舅,子及孙成立。年八十三卒(「鹭江志」、「县志」)。
黄氏静娘,其宽女;孕二十一月而生,性慧能诗。年二十一,归林建功,举一男、一女,俱不育。夫患血疣,延归母家医治罔效,乾隆五年卒。黄水浆不入口。已病不能行,属母弟实为双圹;扶病葬夫毕,归辞舅姑,作绝句诗四首,投缳自尽。时建功寄居舅家。海澄令表曰:「有烈士风」。士绅争写其遗诗,和以挽之(「鹭江志」、「通志」、「县志」)。
黄氏,莫阆苑妻。年二十四,寡。值海氛,携三岁孤依外家,徙居长泰。继又避兵台洋,间关流离。既归故居,孤克成立,孙曾满前。寿九十三而终(「鹭江志」)。
蔡氏颂娘,黄邦彦妻。年十七,邦彦抱病赘其家,不能成礼;越四日归,卒。颂娘蓬发素服,到夫家哭奠;嗣一子曰继熙以守。姑殁翁老,夫弟尚幼,肩家事十余年。康熙六十一年壬寅,年三十七卒(「鹭江志」、「县志」。「蔡」,「县志」作「叶」)。
杨氏,西边村池源珍妻、候选郎中皋声母。年二十三,寡。事姑尽志,教子不为姑息。乾隆间旌,时年五十二,封大恭人(「鹭江志」、「府、县志」)。
蔡氏,肖邦畴妻。年二十八,寡;抚孤事亲。年踰六十(「鹭江志」、「县志」)。
陈氏同娘,林明珍妻。年二十二,生子甫八月而夫殁。矢志抚孤,足不出户;事舅姑必躬亲,不以婢妾代,数十载如一日。年踰六十六(「鹭江志」、「县志」)。
陈氏速娘,龙溪籍;王凤翔妻。年二十八,夫殁。孀守三子,竭力养姑。有司旌之。卒年五十八(「鹭江志」)。
黄氏,张维赓妻。嫁八月而夫卒。遗腹生一子,矢志抚育;事舅尽孝。姑病,衣不解带;姑卒,哀毁逾节,相从而逝。年二十九(「鹭江志」)。
黄氏暂娘,廖飞鹣妻。年二十四而寡。勤纺织,奉舅姑,抚二岁男及失母幼侄成立。卒年四十二(「鹭江志」)。
陈氏意娘,王次雍未婚妻。次雍病卒讣闻,泣请守节;夫家力辞,遂于卒哭日投缳。年二十一。夫家义之,求与次雍合葬;夫兄以子尚嗣其后(「鹭江志」)。
黄氏,监生蔡辉璧妻。年二十八,夫殁;誓殉。舅忠,为提标前营游击;是年先夫死。姑曰:『汝欲以三丧累我乎?我老矣,若幼孙何』!乃听命。乡里义之,赞以诗(「鹭江志」)。
陈氏兑娘,胡振琇妻。归十年,克尽妇道。振琇患血疾卒,陈哀号仆地,遂不食;日饮水一勺,过三旬而死。年二十六。提督陈伦炯之女、提督胡贵子妇也(「鹭江志」、「县志」)。
以上据「鹭江志」纂。考「通志」、「府志」、同安康熙、乾隆二「县志」里居失者不可考,以「鹭江志」为凭。
谢氏劝娘,晋江吴宝廷妻。事姑至孝。时寇发,宝廷为乡长哨。及寇围城,尽迁乡哨妻子入厦门;旋令发配。劝娘夜整衣北拜姑,引帛自缢(「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