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县志 - 第 113 页/共 188 页

静江镇今峡巡检司处。   元初以兵增戍诸路,有万户翼万户,府县有千户所,又有巡军弓手,并隶巡检司。其时福建有畲军制,无可考。   明兵制,一曰卫兵。洪武初年,自京师达於郡县,皆立卫所。延平统卫於福建行都司辖,前、后、左、右、中五千户,所卫设旗军共五千六百人。其取兵之法,或简户丁,或调他省,或弛罪徒配伍,皆世籍之。守城者谓之见操军,把隘、巡河者谓之拨差军。孔志云:把巡处凡八,坵墩,秋竹兵各二十人,砂溪三十人,诏州十三人,桔溪、茶洋二十一人,龙源二十四人,尤溪口十五人,每处官一员,三月一践更。   月给以米军米八斗,小旗九斗六升、总旗一石二斗,支於丰衍仓。   又取籍没之产及废寺田,分所军之半屯种,人授三十二亩。游志云:屯田九所。左所二,一在永安,一在闽县。右所二,一在永福,一在闽清。中所二,一在怀安,一在永福。前所二,一在侯官,一在怀安。后所一,在侯官。原额共四地五百二十四顷五十七亩上八分四厘,后增三十七顷二田六分七厘。   输赋六石,徵正银二钱五分,耗银一分一毫。以米输仓曰本色,以银输官曰折色,缘地远近制之。凡甲胄干戈之类,本卫军匠制之。器有定式,有成数。无事则籍而藏之库,有事则发而给之兵,事竣复归於库。其铳炮火药之类,置局以藏之。卫所之军番,上京师谓之班军。明初以武为重,军政修饬。都指挥使与布、按并称三司,为封疆大吏,专阃重臣,文武亦无定职。   正德以来,军职冒滥,为世所轻,兵帅如走卒,重以隐占虚冒诸弊。嘉靖时,延平卫军,见存守城操练,共一千九百八十二名,拨出九所屯田,共一千七百五十名。然大率备名行伍,而私习他技艺,充别差役,以为衣食计者,亡虑大半。其操练之时,则应名为击刺抽旋超距之状,盛其容卫,以避责一时,已乃复他业如故,至不足以任战守,而欲责以御敌建勋难矣!   一曰弓兵。宋、元时皆设,明代因之。凡要害去处,设巡检、巡缉,括民丁役之。南平峡、大历二巡检司,各弓兵三十人复其家。孝宗时,以田赋定差役,官给之。每民岁给银七两二钱,民间雇直数加倍。嘉靖末,倭寇扰。军门以各司弓兵多逃,议减其数。征赢充饷,以供客兵。弓兵之兵,徒存而已。   一曰民兵。即民壮,或称机兵。洪武初,沿元制,立营领民兵万户府,后从山西行都司言,听边民自备军械,团结防边。闽、浙苦倭,指挥方谦,请籍民丁多者为军,寻以为患邻里,诏闽、浙互徙,时已用民兵,然非招募也。正统二年始募,所在余民壮,愿自效者。十四年,令地方各募民壮,随处操练,遇警调用。景泰间,柄兵者建议,凡临敌失一军以上,与失机罪同。於是设机兵焉,官给鞍马器械,时练而用之,复其本户丁粮。复本户粮五石,户二丁。   弘治二年,立佥民壮法。凡州县七八百里者,每里佥五人。五百里四三百里以上二人。南平共佥二百五十名,春夏秋月操二次,冬操三歇三,遇警调遣,官给行粮,而工食则给於里甲丁粮。岁七两二钱。初曰快手,十年一代,后更曰民壮。正德时,工食取之田赋,役者雇直,官岁给之,用以守关隘,追盗贼,巡捕官督之,亦宋乡兵遗意。久之惟征工食,雇役谓之募兵。嘉靖末,军门又於其中选标兵隶麾下,奏增其直,而减其数。每名倍追工食十四两四钱,简其半为团操者每工食十两八钱半,为防守者每工食七两二钱,余概充饷。盖是时平倭之后,当事以土著之兵,卫所之兵,概不堪用。而戚继光所平闽寇,皆用浙兵,於是闽中善后预防之兵,率岁调於金华,谓之客兵。是故卫兵之废不修,而复建民兵,民兵之练日弛,而转倚客兵,法外立法,弊中生弊,徒剥民自弊耳。   崇祯间,裁革机兵四十名,并裁工食一千四百二十两有奇,机兵亦仅有名焉已。   一曰土兵。考明史,卫所之外,郡县有民壮,边郡有土兵。南平原未设。嘉靖间,宁洋山寇窃发,尤溪、永安、大田之民,并受其害。郡守周贤宣,设法招抚,得四百三十人,建营於水南,每人月给以饩,领以头目三人,把总一人,益以机兵五十人,团练之,名为南营。   清代废原兵,顺治初,延平卫,设掌印守备,左、右、中、前、后五所,设千总百总。后专用镇兵,延协设副将,辖左、右两营,马步守兵共一千六百二十六名。乾隆三年,两营各裁步战兵二名,守兵二名,归福州城守左军,新设屏南汛。乾隆八年,两营各裁步战兵一名,守兵一名,归诏安营,新设花岭汛。现在左营马战兵八十一名,五十七名存城。步战兵二百九十五名,一百四十七名存城。守兵四百二十六名,一百一十五名存城。已上马步战守兵,除各官养廉及公粮外,实在存城共二百八十五名,余拨各塘,及顺、将、尤三县。官坐马三十二匹,兵战马八十一匹,岁需俸饷闰银一万五千七百一十五两五分六厘八毫。右营马战兵八十一名,五十七名存城。步战兵二百九十五名,一百四十三名存城。守兵四百二十六名,一百四十名存城。已上马步战守兵,除各官养廉及公粮,又贴防各塘外,实在存城共二百六十六名,馀拨各塘及沙、永、尤三县。官坐马二十匹,兵战马八十匹,岁需俸饷闰银一万五千二百二十两九钱四分八毫。兵米。见田武注。   雍正七年,奉上谕:朕为在京八旗兵丁,悉心筹画。其家若有吉凶之事,需用之费无所取办,一时拮据实为可悯!特给内库银两,,令王大臣等,营运生息,以备兵丁一时之用。今思外省驻防满州汉军兵丁等,亦当一体加恩。江宁、杭州、西安、京口、荆州、广东、福建、宁夏右卫共九处,每处赏银二万两,天津、河南、潼关、下浦、城都共五处,每处赏银一万两,俱著於布政司库内支给,交与该将军、副都统等,公同存贮,营运生息。如该处驻防兵丁家有吉凶之事,将息银酌量赏给,以济其用。   延平两营,於雍正十年领帑本银三千二百二十八两,开广恩当店,营运生息。因当寡息微,於乾降三年,移解盐道衙门,借给盐商廖恩光等代运又於乾隆九年,将剩息银四百五十两,给当商林密等领运;又奉文乾隆十四年起,归还司库原本,现在以息作本,计银三千六百七十八两,每两月息一分五厘,应收息银六百六十二两四分,每吉事赏银三两,凶事赏银四两。   副总府在天河边坊,旧在酒务巷,清康熙五十年毁,移驻今所。旧址改为箭道。   都司署在天河边坊,原右营守府,嘉庆年间新设。   左营守府在梅山寺坊,嘉庆年间,移驻将乐。   右营守府在天河边坊,今为都司署。嘉庆间,本营移驻永安。   千把公署在迎仙坊,原广恩当铺,今废。   提镇行台在酒务巷坊,较武圃场内。   演武场即较场,在县治东门外,演仙下里,周围一百十丈八尺,原属民田,设较场后,苗派演仙里,每六升作七升计,今之七升即其地粮也。旧时马道不平,演武厅朽坏,乾隆二十三年,副将李如筠、知县赵爱,各捐俸重建屋二十四间,东边打靶亭一所。   教武圃场即箭道,在酒务巷坊,本旧协署基。乾隆年间,副将李如筠,因城外演武场辽远,以此时率兵弁较射,向称射圃,三十年始改今名。   火药库在普通寺左,三皇殿旧址。原在北镇街十烈祠边。康熙五十四年,知府任宗延移建,民国官产处变卖。   军装库在酒务巷坊,旧协镇署,乾隆三十年,协镇李如筠建。   威远楼在北门城堞上,最高可以望远,一名敌楼。   窝铺绕城共六十四所,左属左营,右属右营。   炮台绕城三十二座,左属左营,右属右营。   炮位无炮房,收贮城楼。大东门六位,小东门七位,延福门二位,西门五位,南门三位,北门七位。   水陆塘汛康熙五年,总督张朝璘檄行府县,凡水陆险要处所,每十里设立塘房望楼,安兵守把。每险处十名,山僻处五名,巡哨水路,则上下船只,遇晚湾泊,支更防护。陆路商贾经过,务保无虞。其兵即在延营经制内拨。   左营管辖二十五塘,共兵一百一十名。除养廉公粮外,实一百零一名。 南路   陆塘水东底三名。   十里庵五名。   麻 梨五名。   安 济五名。   桔 溪五名。   金 砂五名。   茶 洋五名。   岳 溪五名。   龙 源五名。   清 风五名。   武 步五名。    峡六名,外委一员,跟丁一名。   水塘土埠州二名。   九里潭二名。   蛟 坑二名。   铁 场二名。   漳湖坂二名,千总一员,跟丁五名,字识一名,已上赴省路。   山塘罗 源二名。   鸠 源二名。   大 盖二名。   龙岩寨三名。已上赴尤溪路。   双髻鸦三名。   巨 口三名。   遵 教三名。   大 演三名。   右营管辖三十一塘,共兵一百六名。除养廉公粮外,实兵九十六名。 东路   陆塘水东三名。   坵 墩五名。   上 京五名。   高 桐五名。   大 横五名,外委一员,跟丁一名。   水塘埂 埕三名。   黯淡滩三名。已上赴建宁府路。 西路   陆塘南 门三名。   秋 竹二名。   西 芹二名。   发 竹二名。   砂 溪五名。   渡 头二名。   青州峡三名。   水塘渔船窟二名。已上赴沙县路。 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