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志 - 第 5 页/共 28 页

一、在府治东安坊公馆南新营尾。计一十一间(系各业户管事同建同修)。   一、在府治东安坊公馆北。计五间(系各业户管事同建同修)。   社仓   按社仓之设,系康熙四十八年福建巡抚张伯行令各县设立。捐粟则官与绅衿共之,看守则仓长与乡耆同之。出入听民间自便,官不得过而问,令各学教官查核其实数焉。   一、在兴隆庄。一间。   一、在下中洲。一间。   一、在内土库。一间。   一、在半路竹。一间。   一、在半屏山过甲。一间。   一、在下陂头。一间。   一、在港东里嵌顶。一间(俱系康熙四十八年知县朱永清捐建)。   坊里(原辖七里、二保、六庄、一镇、十二社。今兆民日众、人居日广,复设港东、港西二里;合九里焉)   县属辖九里、二保、六庄、一镇、十二社。里、保、庄、镇皆汉人所居,社则土番处焉。   里:仁寿里、维新里、长治里(俱在县治之北)、嘉祥里(在县治之东北)、依仁里(在县治之北,与台湾县交界)、新昌里(在县治之西北)、永宁里(在县治之西北,通七鲲身)、港东里、港西里(俱在县治之西南)。   保:喜树仔保、土墼埕保(俱在县治之西北)。   庄:兴隆庄、大竹桥庄、小竹桥庄(俱在县治之南)。   镇:安平镇(原统称台湾。及郑氏居此,名曰安平镇。考泉州南关外六十里有埠头曰安平,为郑氏聚族;而斯地亦以安平名者,不忘故土也)。   社:上淡水社、阿猴社、搭楼社、大泽机社(以上俱在县治之东)、下淡水社、力力社、茄藤社、放索社、小琉球社、加禄堂社、嫏娇社、卑南觅社(俱在县之西南)。   街市   兴隆庄街在县治内。   下陂头街属竹桥庄。店屋数百间,商贾辏集。庄社街市,惟此为最大。   新园街属港西里。近年始设。   万丹街属港西里。近年始设。   ——以上俱系县治南。   楠仔坑街东属观音山庄、西属仁寿里。   中冲街属仁寿里。近年始设。   阿公店街属仁寿里。   半路竹街属维新里。   大湖街属长治里。   ——以上俱系县治北。   安平镇街商贾辏集。近海街市,惟此为最大。   桥梁   赤山仔轿属港西里,在赤山仔山下。木为之。乡人同建。   凤山港桥属凤山下庄。木为之。乡人同建。   竹仔轿在竹桥庄。木为之。乡人同建。   万丹轿属港西里。木为之。乡人同建。   坑仔口桥属观音山里。木为之。三十一年,南路参将吴三锡建。历年居民同修。   鲫子潭桥北属维新里、南属仁寿里。三十三年,南路参将吴三锡建。大水冲坏,夏秋之间行人涉水以济,往往淹没。五十三年,居民林鼎取石于半屏山砌而筑之以为基,上架以木,可通车马,坚牢殊甚。由是,人无淹水之患。   二桥仔属长治里。架竹为桥,可通车马。夏秋间,溪水涨满冲去,以竹筏济人。九月,则仍架桥以通车马。   二赞行桥属长治里;桥北属台湾界。架竹为之;上覆以土,可通车马。夏秋之间,溪水涨满冲去,以小船济人。九月间,复架桥焉。   大甲桥在依仁里。三十一年,南路参将吴三锡建木桥,以通往来。夏秋水涨冲去。厥后,居民重建重修。   喜树仔桥属永宁里。架木为之。由陆路往七鲲身经此。   津渡   硫磺水渡竹筏济人。在硫磺水港。   淡水溪渡阔数里许。秋冬水涸,往来可通;春夏涨满,非舟莫济。奸人藉此居奇,设渡船横索渡钱,行人病之。五十七年,知县李丕煜改归番社佣工撑船,民便利涉,奸计莫施;仍令巡司王国兴稽察。   喜树仔渡属永宁里。小船济人。   安平镇渡自镇至台湾大井头,相距水程约五、六里;风顺片时登岸,风逆则迟。若风大,则不得渡。   以上市镇、桥梁、津渡,有为「郡志」所未载;盖当时地方初辟,居民鲜少。今开疆已久,人居稠密,生聚教训,靡不毕周。故凡街市、津桥之属为昔无而今有者,毕详考而登之,以征土广民聚之盛焉。   水利   邑治田土,多乏水源;淋两则溢,旱则涸。故相度地势之下者,筑堤潴水或截溪流,均名曰陂。深而有泉者,虽旱不涸;浅而无泉,积雨水以资灌溉者,曰涸死陂。不用筑堤而地势卑下,有泉不竭而不甚广者,曰潭、曰湖;无泉堪以积雨水者,亦曰潭、曰湖;有源而流长者,曰港、曰坑。郡志所载,年久而坏者删之,未及载者补之。大约陂之名十有七,而有泉者六、无泉者十一;潭之名有五,而无泉者四、有泉者一。而以港名者二、以湖名、以坑名者各一。名虽不同,是皆有利于田土者也。至夫就海滨筑岸以资采捕,谓之塭;其有益于民间之食者不小,故附载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