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州志 - 第 21 页/共 86 页

风霾      明嘉靖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已时,风霾蔽天,昼晦如夜,人将寝,复霁,视之,日尚在未、申间。说者谓“鹏过”云。      崇祯末年日黑移时。      雨蛾      明万历六年夏,害稼,民饥。十三年端阳日卯时,微有白云,忽飞蛾满空,纷纷如雨,大如指,其色苍。至巳乃止。城中乡外,皆赛鸡祭饭三日,其夕,雷雨大作,明起视,蛾尽死。果修禳之说与。      飞蝗      明嘉靖十六年,飞蝗蔽天,禾伤,民饥甚。      国朝顺治年,飞蝗二次,禾伤亦甚。      霜杀禾      明万历辛丑七月二十六日,霜甚,禾尽萎。城中九日无市,民多流亡,鬻男女者甚众。僵尸载道,妻子不相顾。      国朝康熙三十年,霜早降。三十四、五年,霜大杀禾。三十六年,霜早降。四十八年,霜早降。菜豆多萎。      荒年      明成化十八年,斗米银三钱,逃亡甚众。      弘治四十年,荒。      正德十一年,饥。十六年春、夏不雨,斗米三钱。人有菜色,野无完树,死者枕籍。自来荒年,莫此为甚。      嘉靖十九年,民饥,多取乾泥杂以糠面食之。久则下坠,面目浮肿,不似人形,有死者。      万历十五年夏,大旱无麦,斗米二钱。三十年,米价腾涌,包城军壮日以豆为食,虽奉上煮粥,而僵尸相属,三四年不得复苏。三十七年夏,大旱,斗米二钱。盗大起,城中日西后不敢独行。四十年、四十一年,夏大旱,知州胡楠,祖春秋繁露法步,祷雨辄应,禾登不饥。四十三年,旱,祷又应。崇祯九年以后,无岁不荒。至十三年,斗米八钱。人相食,盗贼遍野,村舍丘墟。      国朝顺治七年夏,斗米值银四钱。秋则大熟。康熙三年,荒旱。四年,涝。斗米一钱七分。民多逃亡。奉旨蠲免本年钱粮。发帑金赈济。十八年,旱,至十九年,荒。斗米三钱三分。民多逃亡,鬻男女者有之。二十八年,荒,斗米二钱八分。三十三年至三十七年俱夏旱,秋霜。斗米至四钱,黑豆三钱。以上俱奉旨蠲赈。三十七年,蠲通省地丁钱粮。      疫厉      明万历八年,大疫流行,舁柩出城者,踵相接。三十九年、四十年,疫厉甚行,大人小儿多患疹,俗号“谷”。知州胡楠设局延医,施“人参败毒散”,及“二圣救苦丹”,全活者甚众。建药王庙礼祀之。      国朝顺治间,瘟疫。州民王虎山家数十余口尽死。城外霍家塔诸村亦多死者。      幻惑      明万历二十九年八月十六日,南峁村民王守安及父母妻子共八口,被白莲教刘邦国惑以金船,俱敲木鱼诵经入黄河死。观者如市,亲友苦劝不听。邦国拟徒赎。      河变      明万历戊子八月,河有声甚悲。知州王甲闻之,叹曰:“此河哭也。”不数年,河滨尽没矣。至戊戌五月十六日,大雨不已,至二十九日申时,河水泛溢,濒河庐产漂荡无余,悲号震野。      国朝顺治戊子秋,夜半河哭,旋有已丑之变,杀伤甚 众。      康熙三年大水,张家滩漂没民居。冯家川等处亦被水患。三十七年六月,大雨,城圮数十丈,低田多没。      山鸣      明庆六年,东郭山有声吼鸣,数月后崩陷,山巅圣母庙离故处数十丈。      国朝康熙三十五年夏,西滩有声如牛鸣,十二月二十七日,康家滩山崩,移故处。至三十六年正月初二日方止。      石飞      明万历三十七年七月,南关演武山冈,日夕石飞击人,伺之不见。      国朝康熙间,城内钟楼巷并仓巷人家,白昼飞石,顷刻满院,凡数十次。      龙起      明隆庆三年六月晡时,有龙起西营生员赵廷贵屋上,廷桂被击死复苏。      万历二十七年八月,有龙起城西孙家庙前槐上,随即火起,烟焰经月不息,碎枝迸飞五六十步远者,亦必带火煨烬。三十一年,有龙起东城女墙砖隙内,雷火声震远近。崇祯间,龙起白家胡同监生王朝宦家住房壁上。      国朝顺治间,龙起南关龙王庙大杨树上,树旋枯。又龙起西胡同居民康家宜房壁。      康熙二十六年,龙起文庙启圣祠山墙。      虎至      明万历八年,虎入孙家沟麻池中,民逐至西岭 ,千户孙光祚射获之。      狼横      明正德十六年至嘉靖三年,狼伤人无算,牝牡相随,道路亦阻。      国朝康熙三十年以后,狼入城,民习为常,独行野外,必持兵。三十二年,吏目解政达迎新守至沙泉,获一狼,归杀之。      鸡怪      明万历十九年初更时,鸡鸣,一唱百和,满城惊异。说者以为兵兆,次年,兵西征,十万有奇,过州扰甚,果验。      灯怪      明嘉靖四十三年,孔庙中夜二鼓有灯,从远望之,辉煌明熠,入内视之,则宵然不见。说者谓兵兆。是岁遭寇果惨。      白君琳曰:“子不语”怪而“春秋”书灾异,盖语则滋惑,而书则知儆也。水旱灾异,盛代时有所恃,以维持安全者,惟良有司是赖然。救荒无奇策,惟因乎民而勿扰可耳。如遏粜抑米价,禁小贩,禁鬻男女。增一番禁,则多一番扰。反不如秦越视之者,为得安枕也。况遏其去,则阻其来,抑其价即闭其粜,且价减而贩不至,物罕则贵,价增而贩鳞集,物多自贱,必然之理也。近遇水旱,辄闭门禁贩,亦可笑已。岂城外非吾民耶,抑城中米遂足用耶。小贩虽云图利,然贫民不能远籴。正可借以获食,而禁之是绝物也。至人情非迫于死,谁可舍其所生,若行禁止,是立而视其死也。总之,救荒无奇术,不如因民之为得所也。附记之,以为留心民瘼者采择焉。      雍正四年十二月初九、初十等日,黄河水澄清起,至五年正月十二、三等日止。山西巡抚德 题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