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 70 页/共 196 页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四 谕嗣后每次总校均照例不必积算如此欲各令心知愧勉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奉旨:此次总核三月以来讹错三次以上之总裁程景伊,两次之纂修黄寿龄,黎溢海,覆校汪镛,分校袁文邵,俱着交吏部、都察院分别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俱着加恩无庸察议。嗣后每次总校,均照此例不必积算。上次总裁等校勘书籍,经朕偶尔抽阅,卽有讹舛,可见校勘时原未尽心,今量予察议,亦不过罚俸而止,非重处分也。所以如此者,欲各令心知愧勉,若此番加恩后尚不细心校阅,仍前错误,试舍伊等抚心自问,不益滋愧乎?钦此。 (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三七五 军机大臣袁守侗等奏奉派承办《大清一统志》捡派纂修人员折(附清单)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   臣袁守侗、臣和珅谨奏,为奏闻事。   臣等奉派承办《大清一统志》,遵卽于原派纂修等官并臣等所管衙门内,择其能办书者捡派数员,又于内阁、翰林院等处,臣等素知之人捡派数员,共十八员,令其公同纂辑。相应奏明,并立定章程,责成按限上紧赶办,以期迅速完竣。   至告成日期,臣等现在酌定,与办理别项书籍之大臣另折公同会奏外,谨将派定各员缮写清单,恭呈御览。谨奏。 (军机处上谕档)   附 清单   《大清一统志》   总纂:   副都御史申甫   篡修:   宗人府主事姚梁  内阁侍读许祖京  内阁中书陆瑗  内阁中书叶菼  内阁中书施光辂  内阁中书关槐  翰林院修撰陈初哲  翰林院编修宋铣  翰林院编修黄良栋  翰林院编修吴寿昌  翰林院编修秦泉  御史兼户部郎中蔡履元  刑部郎中王嵩柱  兵部员外郎史梦琦  户部主事唐乐宇  户部主事陈本忠  户部主事程世淳 三七六 寄谕浙江巡抚三宝查询朱彝尊《经义考》藏板之家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七日   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浙江巡抚三<宝>,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七日奉上谕:   朕阅四库全书馆所进抄本朱彝尊《经义考》,于历代说经诸书广搜博考,存佚可征,实有裨于经学,朕因亲制诗篇,题识卷首。此书现已刊行于世,闻书板尚在浙江。着将御制诗录寄三宝,就便询问藏板之家,如愿将朕此诗,添冠卷端,听其刊刻,亦使士林咸知朕阐崇经学之意。将此传谕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七 寄谕各省督抚盐政各省进到书籍校办完竣后给还藏书之家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   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各省督抚、盐政,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奉上谕:   前经降旨,令将各省进到书籍,于每书面页注明年月姓氏,押以翰林院印,交总裁等详校,分别应刊、应钞,其余则止存书名,汇为总目。俟校办完竣,仍卽给还原献之家,俾得留藏善本,无致散佚。迩年以来,各督抚、盐政等采访遗编,陆续奏进者均交四库全书处,逐一纂办,将次告蒇。除办过应行刊钞各书及已经发还外,其现在办竣及祇须汇存书目各种,并应及早发还。卽有尚须钞录者,正副本办毕之后,亦当陆续捡发,均毋庸复留原本。着交总裁督同总纂、提调、纂修等,卽通行查捡各书,开列清单,行知该督抚等,酌委妥便之员赴翰林院领回,给还藏书之家,俾得将原献书籍永远珍藏。并严饬承办各员,善为经理,勿任胥役等扣留需索。至其中有经该督抚等自行购进及借本钞誊毋庸给还本家者,亦着该督抚等于收到书籍后再行查明送缴,留备馆阁之储。将此遇便传谕各督抚等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八 刑部尚书英廉等奏拟再添派编修平恕等赶办三史折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   臣英廉、臣金简、臣钱汝诚谨奏,为奏闻事。   窃臣等蒙皇上天恩,派臣英廉、臣钱汝诚办《明史》,臣金简、臣钱汝诚办《辽史》、《元史》。臣等详加酌议,分定限期,已由军机处汇奏外。查《辽史》、《元史》原派纂修官 编修宋铣、御史刘锡嘏、检讨王仲愚、修撰陈初哲四员,协修官 检讨孔广森、编修刘种之二员,均系熟手,应仍其旧。惟是卷帙繁多,译改对音,考订文义,事较繁细,臣等拟再添派编修平恕、李尧栋二员协同办理,似更为迅速。至《明史》原派宋铣、刘锡嘏二员,足敷办理,无庸另行添派。其原办三史对音之满纂修官 中书呈麟、笔帖式穆图、七德、五官正巴达尔瑚等四员,协修官 中书依期善、候补笔帖式善庆二员,均系熟手,仍应令其专办。再,查有唐古特学司业巴忠、内阁中书达桑阿二员,亦俱熟于翻译,应请添派协同办理。臣等仍随时核订,上紧赶办,按月恭呈御览,仰候睿裁指示。   其三史所用誊录、供事,向由方略馆拨派,今仍于该馆拨派誊录十名、供事十六名,以供书写抄誊之用。所有一切事务,仍由方略馆提调办理。   臣等谨合词奏闻。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七九 江西巡抚海成奏呈续得应选应毁书籍清单折(附清单一)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五日   江西巡抚臣海成谨奏,为恭进续得应选及应毁书籍,仰祈睿鉴事。   窃臣钦奉谕旨,饬属购获遗书,分别应选应毁,节次进呈在案。   兹据各属购获遗书,陆续呈缴前来。当卽饬令局员南昌府同知杜一鸿等公同校核,选得堪备甄择者九种,又新查出《何文毅集》,,《静悱集》、《陈鉴韦集》、《英互集》、《甬东集》、《春草楼集》六种,语多狂吠,应请销毁。呈送到臣。臣与司道公同复核无异。将堪以备选书封固,俟有便员另行赍解四库馆查收外,谨先摘录简明指要清单,同新获应毁书六种标贴黄签,一并开单恭呈御览。仍将新获应毁之书开单行文各省,一体严行查禁外,臣仍加意督率购觅,务期净尽。俟积有卷帙,再行奏进。   臣谨会同大学士仍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江西学政臣蒋元益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初七日奉朱批:览。钦此。   附 新获应毁书目清单   《何文毅集》 系明代金溪人何宗彦所作诗文。其人于泰昌、天启年曾任阁臣,时值用兵,语多违碍,应请销毁。   《静悱集》 系明代临川人吴之甲所作诗文。其人于天启年曾入仕籍,妄言兵事,语多指斥,应请销毁。   《陈鉴韦集》 系明代高安人陈儒所作诗文。板已漫灭。其中抵触狂吠之语不胜指摘,应请销毁。   《英宏》 系明代临川人傅朝佑所作诗文。其人于崇祯时曾任言官,《明史》有传。但私集语多违碍,应请销毁。   《甬东集》 《春草楼集》 以上二种抄作一本,前后姓名俱经墨笔涂去,无从稽考。查阅诗词,于前明曾经出仕,每因宽奠一事抒词狂妄,应请销毁。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八○ 江苏巡抚杨魁奏缴《国朝诗别裁集》原本及应毁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八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汇缴应毁书籍,仰祈圣鉴事。   窃照沈德潜选辑《国朝诗别裁集》,仰蒙圣明指示错谬,精校重锓,其原板自应销毁。上年十二月初一日钦奉上谕,着臣查明此板现在何处,如未经销毁,卽委员解京,并将未经删定之刷印原本一并查明奏缴。等因。经臣钦遵确查,沈德潜《别裁集》有初刻、重刻两种板片,已经销毁无存。刷印原本,分散在外,随据苏城地方官查缴三十余部,俟有成数,汇齐解京。当将查办缘由,先行恭折奏蒙圣鉴。   至江苏省查收伪妄遗书,前经升任抚臣萨载勒限搜罗,设法购买,节次解京。臣于上年十月查获悖谬书籍十六种,及本年二月复得四十二种,并板片二百二十一块,又各项重复应毁书籍两次共三百六十九部,俱分晰开单,奏明缴解亦在案。   兹自二月以来,臣钦遵前奉谕旨,督饬各属及委员等加意收查,实力妥办,从前刷印《别裁集》原本续据呈缴二百七十部,连前共三百一部。又据各属将一切伪妄之书分头购求,及士民坊肆各自检寻,奉法呈献者较前踊跃,所缴书籍颇多。臣与藩臬两司率同局员详加校阅,内有新获违碍之书二十三种,计一百十六本,又重复应毁之书一百二十六种,共二千二部。谨分晰开具清单,恭呈御览,一面委员解交军机处验收,请旨销毁。   臣现将新获各书目、人名通咨各省一体查缴,仍督饬各属地方官暨委员等上紧购收,悉心搜访,不得始勤终懈,稍遗余力,务使民间不敢违禁潜藏及疎忽漏缴等弊,以冀净尽。   臣谨会同大学士 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初三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八一 浙江巡抚三宝奏查明《经义考》书板现存杭州并据情转谢天恩折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初四日   浙江巡抚臣三宝谨奏,为据情转奏恭谢天恩事。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二十日承准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内开,本年四月初六日奉上谕:朕阅四库全书馆所进抄本朱彝尊《经义考》,于历代说经诸书广搜博考,存佚可征,实有裨于经学,朕因亲制诗篇题识卷首。此书现已刊行于世,闻书板尚在浙江,着将御制诗录寄三宝,就便询问藏板之家,如愿将朕此诗添冠卷端,听其刊刻,亦使士林咸知朕阐崇经学之意。将此传谕知之。钦此。遵旨敬录御制诗篇寄信前来。   臣跪读之下,钦惟我皇上运启人文,功隆圣学。宏开馆库,罗星斗于缥缃;宠制诗章,灿云霞于卷帙。冠诸经而德垂不朽,耀天文而敎施无穷。仰御墨之留题,洵艺林之旷遇。   臣伏查朱彝尊系嘉兴府秀水县人,随行藩司暨嘉兴府询问其后裔去后。一面卽就近地藏书之家,访知此书板已转售省城汪汝瑮家收藏,当饬杭州府转传。随据捐职大理寺寺丞汪汝瑮呈称:《经义考》书板共二千二百六十二块,现存汝瑮家。今奉传知,欣闻睿藻遥临,天章远贲,溯当时茅檐考订,芸编为儒馆之宗,至今日宸翰辉煌,墨本重帝天之鉴。命传抄于纶阁,丹凤亲衔;荣捧诵于牙签,青藜永照。非惟旧臣著述,蒙表章于曝书亭中,实使后学钦承,增典重于谈经席上。欢感无极,舞蹈难名,谨卽备工刊刻,冠诸篇首,吁请奏谢天恩。等情。   据此,臣卽传该职员面见,钦将御制诗篇敬谨恭录,发交刊刻,俟其刊就,装钉成部,恭呈御览外,所有遵旨查明《经义考》书板现存杭州及该职员感激天恩,敬谨添刻缘由,理合恭折先行覆奏,伏祈皇上圣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十九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八二 谕《元史》《辽史》等各书仍着于敏中同原派大臣等阅办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初八日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初八日奉旨:   《元史》、《辽史》、《明史》、《通志》、《通典》、《音韵述微》、《蒙古源流》、《临清纪略》各书,仍着于敏中同原派之大臣等阅办。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八三 户部为知照全书总裁程景伊等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初十日   户部为移咨事。   陕西司案呈,本年四月十九日准都察院咨称,本院具题办理四库全书内《吴都文粹 九(十)老序》一篇,蒙皇上指出格式,前后书写体例不符,该总裁等并未悉心阅看,以致舛误,殊属不合,应将四库全书总裁 协办大学士 吏部尚书程<景伊>照不行详查罚俸六个月例,罚俸六个月;分校官 内阁中书叶兰、覆校官 内阁中书宋镕,均照失于查察罚俸一年例,罚俸一年。于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题,十三日奉旨:程景伊着罚俸六个月。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题,移咨户部查照。等因前来。   应将四库全书总裁 协办大学士 吏部尚书程<景伊>罚俸六个月,分校官 内阁中书叶兰、覆校官 内阁中书宋镕各罚俸一年之案注册。其罚俸银两移咨吏部,移会内阁典籍厅于领俸册内声明坐扣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典籍厅。 (内阁移会) 三八四 谕内阁所有《明史 本纪》着英廉等将原本逐一考核添修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十三日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十三日内阁奉上谕:   前因《明史》内于蒙古人、地名昔译未真,特命馆臣照辽金、元,三史例查核改订,并就原板扣算字数刊正,其间增损成文不过数字而止,于原书体例无多更易。兹阅所进签改之《英宗本纪》,如「正统十四年,巡按福建御史汪澄弃市,并杀前巡按御史柴文显」,同时杀两御史而未详其获罪之由,不足以资论定。又「土木之败,由于王振挟主亲征,违众轻出,及敌锋既迫,犹以顾恋辎重,不卽退军,致英宗为额森所乘,陷身漠北」,乃纪中于王振事不及一语,尤为疎略。虽本纪为全史纲领,体尚谨严,而于帝王政刑征伐之大端,关系国家隆替者,岂可拘泥书法,阙而不备,致读者无以考镜其得失?盖缘当时纪事,每多讳饰,又往往偏徇不公。而《明史》修自本朝,屡淹岁月,直至朕御极以后,始克勒成一书。其时秉笔诸臣因时代既远,传闻异辞,惟恐涉冗滥之嫌,遂尔意存简括,于事迹要领不能胪纪精详,于史法尚未允协。前因《明纪纲目》所载本末,未为赅备,降旨另行改辑。所有《明史 本纪》并着英廉、程景伊、梁国治、和珅、刘墉等将原本逐一考核添修,务令首尾详明,辞义精当。仍以次缮进,候朕亲阅鉴定,重刊颁行,用昭传信。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八五 谕内阁英廉着充四库全书馆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