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 69 页/共 196 页

三六二 军机大臣奏请将《武英殿聚珍板程序》印行并录入全书及荟要片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臣等蒙发下侍郎金简撰进《武英殿聚珍板程序》一本,交臣等阅看。臣等伏查聚珍板刊行书籍,施工简而致用博,罪(最)为良法,仰蒙皇上肇锡嘉名,宸章题咏,实足昭垂奕世,嘉惠艺林。今金简以现在办法,仿《墨法集要》之例,纂辑成编,纪录颇为详备,俾此后刊书者皆得有所遵循,于密(秘)籍流传,殊有裨益。应照所请,即将此帙交武英殿摆印通行,仍请于全书及《荟要》内,各行抄录一部,用以传示久远。   是否如此办理,伏候训示遵行。谨奏。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六三 江苏巡抚杨魁奏遵旨查办《国朝诗别裁集》原板情形折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钦奉上谕事。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初十日,承准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十二月初一日奉上谕:前因沈德潜选辑《国朝诗别裁集》进呈求序,朕偶加披阅,集内将身事两朝、有才无行之钱谦益居首,有乖千秋公论,而其中体制错谬及世次前后倒置者,亦复不可枚举。因于御制文内申明其义,并命内廷翰林为之精校去留,俾重锓板,以行于世。其原板自应一并销毁。但阅时既久,此板曾否销毁,或彼时地方官视为无关紧要,不行查毁,任听存留,而沈德潜身故后,其门下士无识者流,又复潜行刷印,则大不可。着传谕杨魁,卽查明此板现存何处。如未经销毁,卽委员将板片解京,并将未经删定之刷印原本,一并查明奏缴。钦此。钦遵。   臣伏查沈德潜选辑《国朝诗别裁集》,初次镌刻系乾隆二十四年完竣,计三十六卷。嗣因初刻纂校未精,又于乾隆二十五年复经增删镂板,计三十二卷。是沈德潜原刊,板片共有二副。其初刻者,系门人蒋重光出资代刊;其重刻者,系沈德潜与其门人翁照、周准校镌。臣随委令苏州府知府李封,带同书局教官陆鸿绣,前往沈德潜及伊门人蒋重光之家,查询两次所刊原板曾否销毁,并现在存留何处,及沈德潜故后有无刷印,如板片现存,令各悉数呈缴去后。   兹据藩司增福暨苏州府知府李封禀称:前往查询书板,据沈德潜之孙沈维燕及门人蒋重光之孙蒋元城等覆称,是集于乾隆二十六年覆加校辑刻成,沈德潜装潢进呈,仰蒙圣恩披览,指示谬误,命内廷精校重锓。维时沈德潜于乾隆二十七年正月自京回籍,同其门人蒋重光各将在外原板铲毁无存。并据蒋重光之孙蒋元城呈出毁剩废板四十余块,验其两面字迹,俱系铲去属实,比对原刷之书,尺寸相符。皆称进呈御览删定梓行后,并未复行刷印。惟蒋重光始初刻成之时,所有刷印原本,曾发坊肆售卖,亦有分送亲友之家,遗留在外未经收回者,约有数百部。又沈德潜重刻原本,分散未毁者,亦尚有之,恳请晓谕缴销。等情。   臣查《别裁集》初刻、重刻两次书板,询据沈德潜之孙沈维燕及其门人蒋重光之孙蒋元城皆称,板片已经销毁,并无存留,亦无删定后潜行刷印之事,惟起初刷印原本遗留在外,共有数百部之多,应卽细查,悉数缴销。随据苏城地方官查缴蒋重光初刻原本三十余部,并沈德潜重刻原本五部前来。臣查此书原本分散于外,阅时已久,现在藏贮之家未能尽知呈缴,现饬地方官及敎职等晓谕士林书贾,凡有存留者,勒以限期,务令陆续缴官,不得存留。俟积有成数,臣卽汇齐解京销毁。   再,查沈德潜重刻自序内,载有「南粤、西江翻刻,比初次刻本错字尤多」之语,则广东、江西二省,另有翻刻板片可知。臣现在移咨,一体查缴销毁。兼恐江苏地方,亦于未经删定之先,另有翻刻之板,并饬各属细加搜访,以免留传外。   所有臣遵奉谕旨查办缘由,谨恭折覆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 三六四 浙江巡抚三宝奏遵旨查办应毁书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初三日   浙江巡抚臣三宝谨奏,为查缴应毁遗书,遵旨覆奏事。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承准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内开,十二月十三日奉上谕:据海成奏将各属续获应毁书籍分晰开单进呈,并称云云。钦此。遵旨寄信前来。臣跪读之下,惶悚靡宁,愧惧交集。   窃查浙江省自办缴遗书以来,臣凛遵圣训,时刻留心,设法搜寻,或派委人员分头购觅,或责诸州县严饬乡保家谕户晓,不论断简残编,均卽收买,总期搜罗净尽。其书局汇收各书,前后奏缴备采各书,共十五次,计书四千六百种外,又奏缴过应毁各书共六次,计书三百一十五部。计自奏缴之后,现在又有零星收积违碍各书计二十七种,共四十三部,又前已缴书内续获重复之书四十二部,通共八十五部,收存在局。仍复陆续购寻,未能多得。盖缘浙省藏书素以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等五府为最,而此等藏书之家,子孙多列绅士,凡书中有违碍者不肯买存,书贾人等亦鲜售卖。且屡经宣布谕旨,训示详明,羣知警惕,不敢藏匿,自蹈罪愆。惟金华、衢州、严州、温州、处州等五府,道远地僻,前明不经之书,或恐其祖父遗留,子孙不攻笔砚,未能清检,是以臣屡为着意,每严饬各属遍为访寻,均不过零星收积,虽经留意查购,而所收仍属无几。此臣前后查办书籍之实在情形也。   兹奉圣谕严饬收查,务使应毁之书尽行缴出,勿使稍有隐匿。臣惟有益加上紧严督委员及地方各官加意搜罗,务期尽净,不敢视为具文,致民间尚有潜藏,别经发觉,自甘咎戾。谨将现在收存在局书籍八十五部,开录书目清单,先行恭呈御览。   俟再积有成数,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进呈销毁外,所有查收办理缘由,理合恭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十七日奉。   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六五 江苏巡抚杨魁奏遵旨查办并呈交应毁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初三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遵旨查办并再陈现缴应毁书籍,仰祈圣鉴事。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承准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奉上谕:据海成奏将各属续获应毁书籍分晰开单进呈,并称自展限倍价购买以来,云云。钦此。钦遵。臣跪读之下,实深惭悚。   伏查江苏省搜缴伪妄遗书,先经升抚臣萨载钦遵谕旨,晓谕收藏之家及书贾坊林悉数呈缴,并勒限半年,委员遍加访觅,用价购买。又遵旨于限满之后,仍督饬各属设法妥办,以冀尽缴无遗。将所获板片、书籍节次开单,奏蒙圣鉴,俱经解送销毁在案。   臣于到任后,加紧接办,督饬地方敎职各官,悉心搜访,不拘诗文杂着并传奇小说,俱实力购觅。据各委员陆续缴送新得悖谬书籍一十六种,又重复违碍应毁各书四十一种,计一百八部,于上年十月初四日具折开单进呈,一面咨解军机处交收销毁在案。   自上年十月缴送后,又饬各属上紧购觅,凡有隐藏未首之违碍书籍,俱令及早呈献,及已有名目应营销毁之旧本、旧板,俱给价收买,严饬地方官尽力搜寻。臣复派委在苏试用佐杂闲员,分赴城乡各处有书之家,严切劝谕,各自检点搜寻,并向售书坊肆遍加搜觅。截至年底为止,据各委员并敎职等官陆续收缴违碍之书四十二种,共二百六十七本。臣与藩臬两司督同局员,逐加检阅,内有语涉悖谬,并字句亦有违碍。又查缴重复应毁书八十八种,共二百六十一部。臣谨分晰开具清单,恭呈御览。一面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转奏,请旨销毁。臣仍将新购各书目及著书人姓氏里居,通咨各省一体收缴。   再:查江苏为储书渊薮,又好为记载著作及文集尺牍之剞劂者原多,此等书籍及板片,各本自相收贮,并非通行诵习之书,大概隐藏日久,后人未能悉知,虽遍加晓谕搜罗,难以一时净尽。惟有认真到底,不尽不已,务使民间家喻户晓,皆知应毁之书,尽缴则无后累,收藏则应治罪,自必互相告诫,踊跃呈缴,可冀由渐以至净尽。臣现在钦遵谕旨,严饬各属加意收查,仍派试用闲员分头购觅,给价收买,实力妥办,并再广为晓谕,俾士民咸知奉法检寻,争先呈缴,毋许稍有隐匿。更令各学敎官向所管生童谆切劝谕,有则尽缴,无则结报。如此殚心筹办,不遗余力,士民具有天良,谅不敢明知隐藏,自贻后患。而地方及敎职各官亦知上紧查办,不敢悠忽塞责矣。   所有臣遵奉圣谕,设法妥办,现缴应毁书籍缘由,谨会同大学士 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   再,收缴违碍书四十二种内,查起《翰海》板片二百二十一块,一并咨解军机处交收销毁。合并陈明。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奉。   御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六六 广东巡抚李质颖奏遵旨查办沈德潜《国朝诗别裁集》原板折   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初三日   广东巡抚臣李质颖谨奏,为奏明事。   本年正月二十一日准江苏巡抚杨魁咨称,钦奉上谕:前因沈德潜选辑《国朝诗别裁〔集〕》进呈求序,朕偶加披阅,集内将身事两朝,有才无行之钱谦益居首,有乖千秋公论,而其中体制错谬及世次前后倒置者,亦复不可枚举。因于御制文内申明其义,并命内廷翰林为之精校去留,俾重锓板,以行于世。其原板自应一并销毁。但阅时既久,此板曾否销毁,〔或〕彼时地方官视为无关紧要,不行查毁,任听存留,而沈德潜身故后,其门下士无识者流,又复潜行刷印,则大不可。着传谕杨魁,卽查明此板现存何处。如未经销毁,卽委员将板片解京,并将未经删定之刷印原本,一并查明奏缴。钦此。钦遵。卽行委员查明沈德潜在日嘱令门人蒋重光镌刻板片并自行续刻板片,俱已久经销毁,惟查得初、续两刻原本三十三部并不全三部。查续刻集内沈德潜自记云:此系增减第一次初番刻本,校对欠精,南粤、西江翻刻,比初刻本错字尤多等语。其广东翻刻板片现存何处,应卽查起解京销毁,并将刷印流传旧本悉数查缴。等因。准此。   臣当卽行司转饬通省各府州县遵照查办,一面派员在于省城各书坊挨次清查去后。兹据委员等禀称,遵赴城厢内外各书铺细查,并无原刻别裁印本,亦无翻刻板片。询据书铺人等,余称江南客人来粤卖书者,均寄寓金陵会馆,有无翻刻,问之江南客人或知根由。职等即往该会馆查询。据江南客人李翼圣回称:并无收存初、续二刻旧本,亦无翻刻板片,惟乾隆二十五年曾有江宁怀德堂书客周学先来粤卖书,以粤省书板刻工较江南价廉,会将《国朝诗别裁》初刻本翻刻板片,带回江南刷卖,闻得于乾隆二十九年周姓已赴江宁县衙门缴销,现在委无板片。等语。并据递具甘结前来。   除卽移咨两江督臣高晋、江苏抚臣杨魁将书客周学先在粤翻刻带回之板片,果否于乾隆二十九年在江宁县缴销之处查明办理外;臣伏查沈德潜所辑《国朝诗别裁》原本,乾隆二十五年书客周学先在粤翻刻板片,虽称带回江南刷卖,但既已刻成,岂有不就近先行刷印发卖之理?臣仍饬该委员等遍行搜查有无流传前项翻本及另有翻刻之板,并示谕士子及藏书之家,所有前书原本并翻刻之本及另有板片,悉行缴出送销。   俟彻底查明另奏外,谨将现在查办情形先行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 (宫中朱批奏折) 三六七 谕内阁梁国治着充四库全书处副总裁   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初八日   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初八日内阁奉上谕:   梁国治着充四库全书处副总裁。欲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六八 谕内阁王太岳着在四库全书处总纂上行走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十二日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十二日内阁奉上谕:   王太岳着加恩在四库全书处总纂上行走。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六九 军机大臣奏王太岳呈请谢恩片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十四日   据王太岳呈称:蒙恩赏在四库全书处总纂上行走,所有感激下忱,恳请据情转奏等语。理合将原呈进呈。谨奏。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 谕内阁所有进过书籍讹错之处着军机大臣每三月查核一次奏请交部议处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内阁奉上谕:   今日据刘墉奏,昨进四库全书内《少阳集》誊写错字,伊未经看出,请交部议处一折。四库全书誊写,屡有错误,经朕指出更正者不少,若不定以处分,将来鲁鱼亥豕,累牍连篇,成何事体!但若将奏请处分之人交部,其未经奏请者转得置身局外,何以得情理之平?着自今年正月起,所有进过书籍讹错之处,交军机大臣通行查核。经朕看出错讹者,其分校、覆校名下错至两次,总裁名下所校错至三次者,均着查明,奏请交部议处。此议处处分原轻,不过示以知愧。既已分阅,可不悉心乎?此后着交军机大臣照此每三月一次,查办奏闻。其总纂官纪昀、陆锡熊,总校官陆费墀,所办书籍既多,竟应免其处分,而伊等应更详慎办理,期于无悞。如或因此稍有懈弛,则非朕体恤伊等之意矣。将此谕令四库馆总裁等知之。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一 大学士舒赫德等奏《十老序》文系格式错误应将总裁等议处折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臣舒赫德等谨奏:   蒙皇上发下四库全书内《吴都文粹 十老序》一篇,指出上页低一格写,下页顶格写,前后书写体倒不符之处,实属错谬。昨奉旨总裁名下所校错至三次者,查明奏请交部议处。但现在《十老序》文系格式错误,显而易见,非字画词句微讹可比,明系总裁等全未寓目,未便亦俟至三次查办。今将此书交与程景伊阅看,伊不胜愧悚之至。相应请旨,卽将此次不能看出之总裁及分校、覆校等交都察院及该部分别议处。至本年自正月起所进各书错误次数,现在详细查核,另行办理。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二 大学士舒赫德等奏请将未竣十种书籍特派总裁专办折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大学士臣舒赫德等谨奏:   臣等遵旨查现在承办未竣书籍,共十六种。内除《通典》、《通志》二书派有专管总裁办理,现系稽查上谕处查催,其《日下旧闻考》一书亦经派有总裁,无庸另行派员管理外,惟《大清一统志》、《西域图志》及辽元明史、《热河志》、《纲目辑览》、《音韵述微》、《太学志》等书共十种,未经特派总裁专办,向系军机大臣兼管,似亦应派有专管之员,重以责成,方能陆续纂就,按期呈进。臣等谨将由翰林出身人员酌量开单进呈,仰恳皇上简派数员,将此各种未经办完书籍分交伊等专管阅看。并令伊等各酌定限期,率同纂修等上紧办理,预备呈览,并照三通馆之例一体交稽查上谕处稽查。现在所有纂修各员,如有不得力应行更换者,令其酌量自行更换。如此次定例后,有逾限不行纂出者,卽将承办及专管之员交部议处;如限内能完,亦请交部议救。   至《日下旧闻考》,虽经派有总裁专管,亦应一并交稽查上谕处稽核。臣等于各书仍不时留心查催,庶纂辑可以克期完竣,不至躭延时日。   至《蒙古源流》一书,内有翻切对音之处,恐非生手所能办理。又《临清纪略》及《金川方略》,其详悉原委,亦须一手编纂,方能贯串详尽。应请将此三种仍交在军〔机〕处,臣等上紧赶办,亦可不至迟悞。   是否有当,伏候训示,并将各书开列清单及应派大臣职名一并呈览。谨奏。请旨。   乾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奉旨:依议。《蒙古源流》着派舒赫德、奎林,《临清纪略》着派舒赫德,彭元瑞,《金川方略》着派福隆安、丰升额,《一统志》着派袁守侗、和珅,《西域图志》着派福康安、刘墉,《元史》、《辽史》俱着派金简、钱汝诚,《明纪纲目》着派和珅,彭元瑞,《明史》着派英廉,钱汝诚,《通鉴辑览》、《热河志》俱着派梁国治、和珅,《通志》、《通典》俱着派钱汝诚、彭元瑞,《日下旧闻考》着派英廉、刘墉,《音韵述微》、《太学志》俱着派梁国治、金士松。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七三 军机大臣奏遵旨将总裁等错误次数查核并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   臣等奉旨,令将四库全书处进过书籍,从今年正月起,所有指出错讹记过之处,通行查核。其分校、覆校错至两次,总裁名下错至三次者,均着查明,交部议处。此后每三月一次奏闻。钦此。钦遵,在案。   今查本年正月起至三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及散片各二次,臣等详加查核。惟程景伊名下,除《吴都文粹 十老序》内错行顶格,缮写一次,已另行参奏,将该总裁及分校、覆校交都察院及吏部议处,毋庸再行积算。此外,程景伊尚有错误四次,已在三次以上,至纂修 编修黄寿龄,检讨黎溢海,覆校 编修汪镛,分校,中书袁文邵四员,前后各错误记过二次,应请交都察院及吏部分别议处。其余总裁曹秀先、蔡新、钱汝诚、刘墉名下错误,或一次,或二次;覆校 分校 纂修 中书田尹衡、汪学金、叶菼、杨世纶、吕云栋、王璸,编修刘湄,主事程晋芳等名下错误,俱各一次,现在尚未应交部臣等存记。俟下次应行查核时,另为积算办理。   至荟要处本年进过二次,亦有错讹之处。除承办之董诰奉旨毋庸交部外,其分校名下错误尚各止一次,亦应存记,俟下次通行核算。至总覆校 庶吉士侍朝、张能照二员,校阅书籍颇多,应亦请照三次议处之例,俟错误三次始行交部。如蒙俞允,该二员现在尚无应议之处。合并声明。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