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 127 页/共 196 页

一、《书画题跋记》内,「明郁逢庆撰」,「撰」字讹写作「编」。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二次。 一、《书画题跋记》内「明郁逢庆撰」,「撰」字讹写作「编」,共三处;又「木客潜窥古灶丹」句,「灶」讹从俗写作「灶」。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八次。 一、《锦绣万花谷 前集》内,「江南无别信」句,「南」讹「海」;又「皮日休《桃花赋序》云」句,「桃」讹「梅」。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四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锦绣万花谷 前集》内,「自投汨罗死」句,「汨」讹「泊」;又「陶弘景」,「弘」讹「洪」;【真按:怎么可能写这个弘,必是新排印时所定,而原奏应系缺笔讳也.】又「良工锻炼凡几年」句,「锻」字挖补未填;又后集内「咏南山于周雅」句,「南」讹「西」;又「焦先莫知所出」句,「先」讹「光」;又「潘岳为河阳令」句,「河」讹「阿」;又小注「世说」讹「说苑」;又「唯有韩陵一片石」句,「片」讹「井」;又「环堵之室」句,「堵」讹「(土瞿)」;又「周庾信」,「周」讹「隋」;又续集内「长安巧手丁缓者」,「缓」讹「谖」,共二处;又「北富南贫」条下,漏写阮咸之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六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十四次。 一、《琴史》内,「陶弘景」脱去「弘」字,【真按:怎么可能用弘字,原文必是缺笔.而之所以有此脱字,想也是为避讳挖改而忘了填故尔.】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还山遗稿》内漏注「失题」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五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广弘明集》「华渚降祥」句,「渚」讹「绪」。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曾炳记过二次。 一、《广弘明集》面签「广」讹「唐」。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元音》内「谁有勋名记太常」句,「太」讹「大」;又「杨维桢」,「桢」字讹写作「祯」。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四次。 一、《石洞集》内《大王庄行》,「庄」字讹从俗写作「庄」,共三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朱攸记过六次。 一、《迪功集》内第十四页误钉在十五页之后。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二次。 一、《姚少监诗集》内「烟坐曙色低」句,「曙」讹「(目署)」。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文房四谱》内「陶弘景字通明」,【真按:此弘字原文应有缺笔!不再一一案注.】原本讹作「字彦通」;又「郦道元《水经》云」句,脱去「道」字;【真按:疑当作水经注.郦氏所作乃注,非经也.】又「陷水可脱」句,「陷」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楚辞后语》内「瓠子决兮将奈何」句,「瓠」讹」。刳」。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范来宗记过二次。 一、《默斋遗稿》内「又闻为义庄」句,「庄」字讹从俗写作「庄」,共二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王汝嘉记过四次。 一、《四六话》内「怜其意而留之」句,「怜」讹「怜」。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徐步云记过二次。 一、《孝诗》内「王僧孺」,「孺」字讹写作「儒」。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秦泉记过二次。 一、《唐音》内小注「论语」,「语」字挖补未填;又「卢照邻字升之」句,「升」讹「杲」;又「双阙连甍垂凤冀」句,「甍」讹「(甍去瓦改昆)」。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六次。 一、《唐音》内「自号玉溪子」句,「玉」讹「王」;又「大藏经云有九次」句,下漏写「禅定饭熟麻,乃谓胡麻也」二句;又「浔阳江上不通潮」句,「江」字空白未填;又「蒲海晓霜凝马尾」句,「凝」字空白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六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八次。 一、《唐音》内「洞房深锁碧窗寒」句,「锁」字挖补未填;又漏写《春怨》诗一首;又板心破损三页未补;又「仙漏夜沉沉」句,「夜」字挖补未填;又「三十六宫土花碧」句,「土」讹「吐」。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十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十七次。 一、《湛然居士集》内「寓迹尘中」句,「寓」讹「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施培应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梅岩文集》内「是以有田游岩膏肓之论」句,「肓」讹「盲」;又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江村销夏录》内「会稽杨维桢也」句,「桢」讹「祯」。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孙球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归田类稿》内「其它若太史司马迁」句」「司马」二字挖补未填;又「殿廷白昼堕青蜺」句,「堕」讹「随」。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钦定西域同文志》面签「经部」,讹写作「史部」。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古今注》内「淮南子」句,「子」讹「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圜容较义》内墨污未补。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陈际新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蔡<新>阅。 一、《白云集》内「归去午桥非旧日」句,「旧」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杜诗详注》内「景纯仙篇」句,讹用朱写;又「哀二世赋」句,「哀」讹「袁」;又「庾信文」句,「文」讹「赋」。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六次。 一、《杜诗详注》内「傅玄诗」句,「傅」讹「传」;又「兰亭序」句,「序」讹「记」;又「江淹诗」,「淹」字讹「掩」。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许兆椿记过六次。 一、《史传三编》内「卞壸」,「壸」字讹「壶」;又《名臣传》二十四、二十五两条,多写「历代」二字;又苏轼下漏注「弟辙」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史传三编》内「为人美须髯」句,「须」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次。 一、《子略》内「太尉善其言」句,「尉」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胡予襄记过二次。 一、《至大金陵新志》内「刘勰」,「勰」字讹写作「(思劦)」。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木记过二次。 一、《香祖笔记》内「盘姗勃窣上金堤」句,「金堤」上讹空一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二次。 一、《香祖笔记》面签漏写「子部」二字,共二处。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西陂类稿》内「朱彝尊」,「朱」字讹「金」;又「须知口腹难为操」句,脱去「为」字;又王士祯「祯」字讹「正」;又「六椀七椀余黑甜」句,「甜」讹「(甘舌)」;又「案头险韵公先探」句,「案」字空白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九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次。 一、《弘明集》内「蜾蠃负之」句,「蠃」讹「臝」;又「罄折之恭内」,「恭」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胡予襄记过四次。【真按:此弘字原文应有缺笔!不再一一案注.】 一、《五峯集》内「三年隔江潭」句,「潭」字挖补未填;又「南宫空说晋诸陵」句,「陵」讹「侯」。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邱桂山记过四次。 一、《皇甫司勋集》内,「东郭山庄」,「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本事诗》内「我与汝结今生缘」句,「生」讹「身」。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麟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雅颂正音》内「虚游绝胜广塞居」句,「居」讹「宫」。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史记正义》内「以棹船为黄头郎」句,「棹」讹「濯」;又「赍金百斤」句,「金」字挖补未填;又「烈士徇名」句,「烈」讹「列」;又「宁生曳尾涂中乎」,「涂」讹「泥」。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八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八次。 一、《甘肃通志》内「列女」,「列」字讹「烈」。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菼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甘肃通志》内「周庾信」,「周」讹「梁」。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菼记过二次。 一、《文选》内「岁将暮时既昬」句,「将」讹「既」;「相如末至居客之右」句,「末」讹「未」;又「张华字茂先」句,「茂」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七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六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文选》内「采英奇于仄陋」句,「仄」字挖补未填;又「将挂风人彼其之讥」句,又小注「彼其之子」句,「其」俱讹「已」;又「鬼瞰其室」句,「瞰」讹「(日敢)」。又「堆案盈机」句,「堆」讹「推」;又「瞻星比婺」句,「比」讹「北」;又「子无良媒」句,漏写「无」字;又「践椒涂之郁烈」句,「践」字挖补未填;又「良会夫妇之道」句,「良」字挖补未填;又「平子名衡」句,「名」讹「各」;又「为父买官尚方」句,「尚」讹「向」;又「且足下昔以单车之使」句,「且」讹「具」。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十四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十四次。 一、《丹铅总录》内「假贼手以戕忠臣」句,「戕」讹「(片戈)」;又「紫电青霜」句,「青」讹「清」,共二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王璸记过六次。 一、《丹铅总录》内「嗟尔穹庐子」句,「穹」讹「穷」;又续录内「大破贼」句,「大」讹「太」,共三处。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丹铅总录》内「谢惠连雪赋」句,讹作「谢希逸」。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袁文邵记过四次。 一、《丹铅摘录》内「韩偓诗」句,「偓」讹「渥」;又「梁简文咏月诗」句,「简」讹「蕳」。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丹铅余录》内「自土沮漆」句,「沮漆」二字倒置,共三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六次。 一、《诚斋集》内「高卧啮毡之类」句,「毡」讹从俗写作「毡」;【真按:前有多处谓毡之俗体为毡,今此毡又为毡之俗矣!】又「回头已度打头峯」句,「峯」讹「风」。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四次。 一、《诚斋集》内「笔床茶灶一渔船」句,「渔」讹「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诚斋集》内「葭管气浮」句,「葭」讹「瑕」;又「须鬓尽白」句,「鬓」讹从俗写作「鬂。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四次。 一、《凭几集》内「山庄留赠」句,又「云峯潦绕午桥庄」句,「庄」俱讹「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四次。 一、《凭几集 续编》内「从来沙苑皆骐骥」句,「骐」讹「奇」。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士云)阅。【真按:当作钱<士云>!钱士云.】 一、《韵石斋笔谈》内「又以为陶贞白书」句,「贞」讹「真」。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六艺之一录》内嵇康「嵇」字讹「稽」,共四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息园存稿诗》内「篮舆傍水寻僧寺」句,「篮」讹「蓝」。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浮湘藳》内「独客思归坐夜寒」句,「客」讹「坐」。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盛惇崇记过二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明皇召李白作宫词」句,「白」讹「孛」;又「区区赋病梨」句,又「作《病梨赋》以自悲」句,「梨」俱讹「黎」。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许兆椿记过六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孟郊字东野」句,「郊」讹「郭」;又「颖免冠谢」句,「冠」讹「官」。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四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向子期《思旧赋序》云」句,「向子期」讹「叔向作」;又「葛洪字稚川」句,「字」讹「宇」。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严福记过八次。 一、《山中集》内「垤鹳鸣何验」句,「鹳」字涂抹未补。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唐诗品汇》内「罗裙玉腕轻摇橹」句,「橹」讹「撸」;又「久(扌弃)野鹤如霜鬓」句,「霜」讹「双」;又「梅妃」讹作「杨妃」;又「何必珍珠慰寂寥」句,「慰」讹「与」;又「共倚一征篷」句,「篷」讹「蓬」;又「管乐有才终不忝」句,「忝」字挖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十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二次。 一、《越绝书》内墨污未补;又「梨蒸不熟」句,「梨」讹「蔾」。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四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污,原文似作汗,据前文径改!】 一、《鲁斋遗书》内《秋寒诗》一首,原阙末联二句,漏脱「同心结」三字。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衢亨记过六次。 一、《物理小识》内「水气旺于冬」句,脱「于」字;又「锐起升高」句,「高」讹「堂」;又「共工从鲧」句,「鲧」讹「孙」;又「梅花点舌丹」句,「舌」讹「石」;又「不假种植」句,「植」讹「织」;又「湖州府」句,「府」讹「抚」。覆校官汪镛记过六次,分校官金光悌记过十二次。 一、《物理小识》内「唐李卫公」句,「李」讹「季」。覆校官汪镛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巵林》内「枭以凶叫」句,「枭」讹「凫」;又「军用不竭」句,脱去「军」字;又「池水合成璧」句,「璧」讹「壁」;又「如登春台」句,「登春」二字倒置;又「显于西土」句脱去,注「阙」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朱炘记过二次。 覆勘处: 一、《幔亭集》内「我到山中歇还陟」句,「陟」讹「涉」;又「吴元瀚」脱去「瀚」字;又「送曾人倩归岭南」句,「倩」讹「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汪日赞记过六次。 一、《幔亭集》内,「同心结灯前偷看寸心都折」句,讹显字。又「舞元鹤」下脱写二十字;又「延岑将见通鉴建武五年」句,脱去「通」字;又「临孝存」句,「临」讹「林」。总校官朱钤记过八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十六次。 一、《榕檀问业》内「此是读书窾隙」句,「隙」讹「系」;又「庄周以虚室生白为吉祥」句,「庄周」讹「老聃」;又「那一件是管氏做得」句,脱「氏」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六次。 一、《榕檀问业》内「又岂有太羹玄酒」句,「羹玄」二字倒置;又「慎乃有位」句,脱去「有」字;又「奏蕤宾歌函锺舞大夏以祭山川」句,脱「舞大夏」三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五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十次。(军机处录副奏折) 八五二 四库全书馆进呈《永乐大典》内指出错误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四库馆进呈过《永乐大典》一次,共六十八种,三分计一千二百三十九本,内有指出错误、应记过者一百三十八本,今将总裁、总阅、分校记过次数开后: 《周官新义》卷三内「眚」误「(上生下月)」。总阅李绶抽阅一分,记过一次;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春秋通训》卷六内「聩」误「瞶」,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 《春秋左传谳》卷四内「商」讹「啇」,分校吴裕德记过二次。卷九内「谥」讹「谥」,三分同。分校吴裕德记过六次。 《春秋谷梁传谳》卷一内「伐」字少点,总阅倪承宽记过一次,分校吴裕德记过二次。卷四内「大」误「太」,三分同,分校吴裕德记过六次。 《絜斋家塾书钞》卷三内「逄」误「逢」,三分同,分校庄通敏记过六次。卷十内「如」误「若」,三分同,分校庄通敏记过六次。 《易通变》卷四十内「玄」误「元」,三分同,分校王春煦记过六次。真按:玄原文必有缺笔!又本又避违作元,此又以为误也!则清廷避讳则例是又不一甚矣.清刻本多作元,如郑玄为郑元,玄之又玄为元之又元,此竟以为误矣. 《尚书精义》卷二十三内「戕」「(片戈)」互异,三分同,分校俞大猷记过六次。卷三十一内空白未填,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卷三十八内「偾」误「愤」,三分同。分校俞大猷记过六次。卷四十五内空白未填,一分,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推」误作「惟」,一分,分校俞大猷记过二次。卷四十七内空白未填,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 《金楼子》卷一内「妲」讹「胆」,三分同,分校王增记过六次。卷六内「甜」讹「(甘舌)」,一分,分校王增记过二次;「旧」讹「(旧中艹下加吅)」,一分,分校王增记过二次。 《常谈》卷一内「一」误「二」。总阅庄存与抽阅一分,记过一次;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密斋笔记》卷四内「聩」误「(日贵)」,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画墁集》卷二内「赪」误「頳」,三分同,总裁嵇<璜>抽阅二分,记过二次;分校于鼎记过六次。 《济南集》卷三内「隘」讹「獈」,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五内「曛」讹「(日熏)」,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二内「京」讹「原」,三分同,总阅周煌记过三次,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郧溪集》卷二十七内「箫」讹「萧」,二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四次。 《潏水集》卷十六内「牖」字写不成体,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忠穆集》卷八内「陵」讹「林」,一分;又「明」讹「武」,三分同,分校王增记过六次。 《相山集》附录内「宋王之道撰」应删,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卷九内「棂」讹「醽」,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卷十二内「邻」讹「怜」,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 《云溪居士集》卷一内「晛」讹「睍」,三分同。总阅德保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汪如洋记过六次。 《丹阳集》卷八内「太」讹「夫」,分校邹炳泰记过二次。 《紫微集》卷一内「溥」讹「团」,三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六次。卷七内「暑」讹「署」,二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四次。卷九内「形」讹「音」,三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六次。卷二十七内「县」字填写未全,分校苏青鳌记过五次。卷三十内「凰」讹「凤」,分校苏青鳌记过二次。 《方舟集》卷五内「鹿」讹「马」,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二十三内「澳」少水傍,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烛湖集》卷十八内「更」字少一画,分校邵晋涵记过二次。 《九华集》卷三内「雏」字误写俗体,总阅倪承宽记过一次,分校陈昌齐记过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