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 33 页/共 110 页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日具保结状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第七六甲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   新竹知县方,对三皂头役萧嘉给发谕戳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事。照得本衙门额设各班头役,均有责成,不容旷悬。查三皂头役李益,因年老、误公示革;所遗斯缺,现据皂总役倪源等禀举,班下有站堂役萧嘉,奉公有年,办事勤慎,堪以接充三皂班役等情,出具充、保各结,具禀前来。除提验、批示准充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接充三皂头役萧嘉,即便遵照,将发去谕戳,分别查收,照刊奉公。嗣后每遇保内命盗要案,务须随时禀报,获犯解究,所有带征供屯、钱粮、红白契各款公项,尤宜按卯填缴清楚,毋得浸渔短欠、始勤终怠,亦不得收受投词、藉端办案,以及擅自私押人犯各情弊。倘敢故违,定干革究不贷,切切。特谕。   计发戳式壹颗。   一、谕仰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七六乙牌示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   新竹知县方,为三皂头役萧嘉充任,悬牌示知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悬牌示知事。照得本衙门额设各班头役,均有责成,不容旷悬。查三皂头役李益,因年老、误公示革,所遗斯缺,现据倪总役皂源等禀举,班下有站堂役萧嘉,奉公有年,办事勤慎,堪以接充三皂班役等情,出具充、保各结,具禀前来。除提验、批示准充外,合行牌示。为此牌,仰合衙书役、及保内民番人等,一体遵照,毋违。须牌。   一、牌示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兵承吕祥   印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七七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六   新竹知县方,饬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吊销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戳,并跟交公事及人犯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单仰皂总头役倪源、快总头役许来,立将已革三皂头役李益承领谕戳,先行缴销,并将该管保内应办各公事,及看守人犯,克日跟同,如数点交接充三皂头役萧嘉,接收看管。仍将点交情形,禀复赴县,以凭核夺。该总役毋稍刻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七八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一一二一二-七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戳记,并禀报已点交公事及人犯   台下皂总头役倪源、快总头役许来叩首跪叩禀,为遵饬点着,据情禀复事。缘蒙单,仰立将已革三皂头役李益承领谕戳,先行缴销,并将该管保内应办各公事,及看守人犯,克日如数点交接充三皂头役萧嘉接收看管,等因。奉此,遵即着缴谕戳,即据李益称:前蒙给戳,并无给谕,惟缴出戳记一颗。其犯人亦即点交萧嘉接收清楚。缘奉前因,理合将点交情形,并吊到戳记夹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缴宪单一道戳记一颗。   正堂方批:据禀已悉,缴到戳记谕单,一并存销。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六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第七九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八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帖   台下皂总头役倪源、快总头役许来叩首跪叩禀,为遵饬续吊,禀缴事。缘蒙饬吊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戳,禀缴核销,等因。奉此,役遵饬,经先吊到戳记一颗,禀缴在案。兹续吊谕一道,带到前来,理合夹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缴宪谕一道。   正堂方批:已革三皂李益,既经前县任内领有谕戳,该役自应一并追起缴销,以杜冒混之弊,竟敢抽匿谕单抗缴,该役前禀当为朦混,显系通同舞弊,实属藐法。本应斥革,姑宽,各记大过三次,饬承注册,以示儆戒。谕存销。  私记    私记    李益尚有未完事件,着令该役,查明禀复核办。如有再徇纵,定当并究不贷。凛之。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第八○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九   已革三皂头役李益,禀请新竹知县方,准其名卯留造   台下差役李益叩首跪叩禀,为恳准留夘,以便奉公事。缘役蒙徐前宪赏充三皂头役,小心奉公,敢不期尽厥责。兹蒙示革,役敢不凛遵。但役柒、捌两月,多填白契数千,兼给发印契,税银尚未收清,似可缴恩体恤下情,开仁中之仁,施格外之恩,准将役名夘,饬房留造,以便趋前奉公。至所缴白契、及给发印契,役自应赶催清款,以图责外奉公报效。荷沐之至。合亟禀乞大老爷,恩如所请施行。沾叩。   正堂方批:该革役竟敢抽匿谕单抗缴,希图冒混、讹诈之计,实属不法胆大。若是,何事而不可为,所请留夘之处,不准。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叩  私记    ●第八一红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日一一二一三-一   咸菜瓮抚垦局帮办张济川,禀请新竹知县方,转详给假归葬伊父坟   具禀治贡生张济川,为恳准转详请假归葬事。窃生一介乡愚,毫无知识,本春奉谕帮办咸局垦抚事宜。初次奉公,每虞贻误。旋又续奉专办咸局宪史谕开,转奉爵抚宪刘饬生驻办南河抚务,月给公费洋银贰拾元,遵经赴南设局开办,具报在案。至前拾月爵宪巡视过境,又奉面谕,募勇百名,由生管带,分布巡防。高厚鸿慈,有加无已,图报固力有未逮,服事实分不容辞,何敢趋逸避劳,自干咎戾。缘生故父窀穸未宜,墓延未建,计今三载,恨抱终天。迨本春,始于竹北二保溪南地方,购就阴地壹所,当拟夏间,择吉迁葬,曾经冒昧,陈三次请假;乃蒙局宪史先后批示,谆谆慰留。其时南河一带番社甫归,且适裁并咸局员绅,撙节经费,生自当勉力兼顾,期实效而免虚靡,又何敢固违宪批,始终干渎,祇得勤情办理,冀可稍报涓埃。今托恩威,地方尚称安谧,计生从事抚局,先后已将一周,各社化番亦渐驯熟;尤幸咸局已奉爵宪檄派,叶委宪到地专办,干练勤能,民番悦服。且距南河匪远,自能兼顾有余。似此抚务有赖之时,而生故有乞假归葬之日。加之,昨奉宪谕,饬生随同委员驰赴竹北二保,帮理清丈。若蒙给假归葬,则幽明沾感。且墓山近在该处,藉可就地帮理丈量。用敢沥情,禀恳公祖察核,俯赐转详,请暂给假两月,归葬父坟,并办清丈,庶于奉公之中,得遂葬亲之志。所有南河抚番事务,准暂卸交咸局叶委员一手经理。其防勇百名,系生饬由通事刘得龙等,募齐分布,并准点交叶委宪,暂行代管,仍由刘得龙等分布防卫,自可无虞。生一俟葬事完竣,即当销假回与,图报将来。沾叩,切禀。   正堂方批:所请各节,候即转禀请宪示祗遵。该贡生一面径禀咸菜瓮抚垦委员叶,核明详办可也。  私记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具禀治贡生张济川(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