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 25 页/共 110 页

●第二五禀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一   三快头役李禄遵饬,检卷取切结,禀缴已革胥吏许详承办案卷   台下三快头役李禄叩首叩禀,为遵饬检卷,取结禀缴电察事。缘蒙单,仰立着革书许祥,速将承办新旧案卷,克日检齐,点交禀缴等因。役遵饬,前向许祥查检新旧各案,计共九件,另红禀一张,并取具切结前来。理合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切叩。   计夹宪单一道、结状一纸、案卷九宗、另红禀一张。   分府陈批:悉单销,结存。案卷、红禀,候另标妥书承办。  私记    私记    私记    〔批〕该房总书,即举妥书标办。如有作弊情事,定惟举者是问。(注)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叩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三快班头役、李禄戳记   (注)此批之笔迹,与前批不同。下面有私记,与前批之私记同。惟前批另有一私记。   ●第二六清单第(第二五号之附件)一一二○三-二   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清单   计开所有承办案件姓名开列:   一件陈镇华具控林镯等抗覆由卷壹宗。于十二月廿一日检在署,未蒙发房外,尚有陈镇华红呈一张夹缴。理合签明。   一件郑朝经具控卓印等抗覆由卷壹宗。   一件王李氏具控王昆岗强夺庙租由卷一宗。   一件陈青华具控陈宽裕覆租由卷一宗。   一件洪育才具控陈维明抢刈由卷一宗。   一件江龙具禀陈丙南投称:伊妻高甘凉被拐卷逃由卷一宗。   一件郑阿二具控伊子郑额被盗殴抢由卷一宗。   一件淡水儒学梁申称被盗陈燕窃偷由卷一宗。   一件募勇委员李指送陈廷浪撞骗勇银由卷一宗。   一件北右府黄片请严拿梁戆仔打断城锁由卷一宗。   共案卷九宗。   ●第二七切结状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三   已革胥吏许祥检交承办案卷   具切结状革书许祥,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祥承办新旧钱刑各案件共玖件,蒙宪单,饬值役李禄检卷等因,祥遵单,随将所有承办新旧案件,如数检交李禄,禀缴赴辕察夺;余并无隐匿各案等情。如有等情,察出,愿甘坐罪。合具切结是实。   粘新旧各案姓名单壹纸。(注)   私记    〔批〕附卷,粘单存。   私记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具切结状革书许祥(画押)   (注)本件系一一二○三-一之附件。   ●第二八禀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一一二○三-四   户总书胡方禀举其房下帮书黄畴,以承办已革胥吏前办案件   案下户总书胡方,为遵批禀举,恳恩标赏归办事。缘据三快头役李禄禀缴革书许〔祥〕承办民词各案,计共九宗,又红禀一张;蒙批:著书即举妥书接办等因。兹书查有房下帮书黄畴一名,为人诚实,公事可靠,堪以接办。缘蒙批饬,理合禀举。伏乞大老爷电察,恩将革书许祥承办案件,标赏黄畴接办。沾恩。切叩。   分府陈批:革书许祥承办各案,准归黄畴接办。如有舞弊,定惟该书是问。  私记    〔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禀  戳记  特授分府陈、给户总书、故方戳记   ●第二九单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一   台北知府林,因淡水厅裁缺,饬差吊销各匠首旧戳以凭换新戳   特调福建台北府正堂、加三级、随带加二级、纪录十次林为特饬吊换事。照得各匠首原领、裁缺淡水厅戳记,应行吊换,合行票饬。为此票,仰许来立着后开有名各匠首,速将前领戳记,克日缴销,以凭换给新戳。该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计开:   木匠首萧秋月泥匠首蔡和全炭匠首刘兴铁匠首许济时瓦匠首杨合兴竹匠首蔡欉灰匠首金长春   一、单仰本役许来   禀查本衙额设各匠,均要在城居住,以便呼唤,供应差务。兹因灰匠首金长春,居住艋舺内山,每遇紧要差事,往往呼唤无人;及灰匠首刘兴,亦无在城居住。均属误差。下书忝属经管,有关责成,理合禀明。应否扣除,另举妥人接充之处,伏乞电察,示遵施行。切叩。   私记    〔批〕照案饬换。(注一)   私记    禀查军工料厂,经已奉停;而料差庄和并无当差,理合签请电夺施行。叩。(注二)   私记    光绪肆年三月初十日承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