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军侵台档案 - 第 46 页/共 81 页

报捐人员,分别现任候补、候选。   翰、詹、科、道,准捐外任。   进士、举人,报捐知县。   职员报捐。   就职人员,分别报捐。   劳绩、保举、教职人员报捐。   九品以下分发银数分别报捐。   应补道、府等员,加捐分发归候补班。   五贡捐内阁中书。   报捐监掣同知。   八旗汉军,报捐各项小京官。   内务府人报捐。   荫生报捐。   武职改捐文职。   旧例增、附训导加捐过班。   恩、拔、副贡出身各大使,豫捐保题。   报捐领枝。   捐免赴部投供。   教习捐免期满。   捐归候补班。   八旗满蒙文举人、翻译举人,准捐小京官选用。   捐免五缺。   报捐部缺笔帖式、委笔帖式。   军台人员赎罪。   新疆人员赎罪。   新疆人员,捐免戍限。   新疆遣户,请释回。   役满吏报捐。   赏给千、把总衔乡勇义民及军功顶戴人报捐。   赔项报捐。   有服人报捐。   分发赴选取结起文。   捐入补班。   捐免坐补。   捐免试俸。   捐免实授。   捐免保举(内有道、府、直隶州、州、县五项捐免保举系专归部库收捐之款,该省不得兑收)。   捐免考试(内有道、府、直隶州、州、县五项捐免考试系专归部库收捐之款,该省不得兑收)。   捐离任。   捐职衔。   捐封典。   捐分发指省。   捐离原省。   --以上七十七条,均准该省查照例定十成银数收捐。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一○(二四一七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台湾道刘璈法船封禁台湾海口请咨各国理论折片稿并录原禀请核办   十一月初四日(一二、二○),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光绪十年十月二十七日未刻,接到台湾刘道璈十月初六日钉验公文一件,当即拆阅,内据禀呈折稿一件、片稿两件;事关重大,不敢冒昧代奏,亦不敢壅于上闻。谨将来件一并密封,咨呈钧览。应否饬承缮写代为陈奏之处,伏候卓裁!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核办,见复施行。   照录原禀   按察使衔、二品顶戴、福建台湾道音德本巴图鲁刘璈谨禀宫保大人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