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军侵台档案 - 第 11 页/共 81 页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二、一四)
岑毓英自云南带兵起程前往关外。
十二月初四日(一八八四、一、一)
命杨岳斌往福建筹防、彭玉麟移师琼州。
是月
法报促法军占据琼州、台湾、舟山三岛,以为将来索赔军费抵押。
光绪十年(甲申)
正月十二日(一八八四、二、八)
准左宗棠开缺,回籍调理;以裕禄署两江总督。
正月十六日(二、一二)
米禄(Millot)代孤拔为东京法军司令。
正月二十日(二、一六)
以曾国荃署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二月十五日(三、一二)
法军陷北宁,黄桂兰、赵沃败走,刘永福不战而退。
二月二十二日(三、一九)
法军破太原。
二月二十九日(三、二六)
唐炯革职拏问,命张凯嵩署云南巡抚。
以北宁、太原失守,命拏问徐延旭;以潘鼎新署广西巡抚。
命马子材速赴镇南关外接统黄桂兰各营。
三月十一日(四、六)
福禄诺自香港致书李鸿章,提出解决越事办法。
三月十三日(四、八)
恭亲王开除一切差使,宝鋆休致,李鸿藻等退出军机处。以礼亲王世铎等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孙毓汶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
三月十七日(四、一二)
命贝勒奕劻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三月十八日(四、一三)
法舰哇尔大号(IeVolta)到基隆,以购煤及舰兵游览炮台被阻,几致启衅(由地方官令商行送煤并予解说了事)。
四月初二日(四、二六)
命各大臣筹议中、法和战全局。
四月初四日(四、二八)
命升用翰林院侍讲许景澄充出使法、德并义、和、奥大臣;未到任前,使法大臣由李凤苞兼署。
四月初七日(五、一)
法水师提督利士比(Lespés)奉准派福禄诺北上与李鸿章谈判半月之内,不作军事行动。
四月初十日(五、四)
廷臣议覆法、越事宜,同意李鸿章提「不贻后患、不损国体」原则与法和解。
四月十二日(五、六)
李鸿章与福禄诺会谈,并议妥「简明条约」大略。
四月十四日(五、八)
命侍讲学士张佩纶会办福建海疆事宜。
四月十六日(五、一○)
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国使臣办理条约事务。
四月十七日(五、一一)
李鸿章在天津与福禄诺订立「简明条约」五款(即所谓「天津简约」)。
四月二十三日(五、一七)
福禄诺向李鸿章面交节略,申请法兵将于五月十二日进据高平、谅山,闰五月九日进据保胜,中国防营应限时退出。李不允;福即将此一条用铅笔勾销,并画押为据。
四月二十八日(五、二二)
以张之洞署两广总督。
五月初八日(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