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 165 页/共 182 页

六月丙申,允蒋攸铦奏,江苏新漕仍由海运。拨南河大汛工需银八十万两。      七月甲子,除江苏长洲、吴县义冢地赋。      八月丁丑,蒋攸铦等奏准,借动银二十万两浚吴淞江。壬辰,蒋攸铦奏新增海运章程。是月,蠲缓江苏高邮等四十七州县卫厅被水新旧额赋,给江淮等处被灾帮丁月粮。      九月丙午,蒋攸铦等奏筹备来年接运新漕,请先行借拨银两为盘坝经费。不允。乙卯,福珠隆阿以三品卿衔巡视两淮盐政。己未,衍庆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戊子,贺长龄为江宁布政使。是凡,免江苏高邮等二十五州县卫被水赋课并太仓等十厅州县卫节年银米。      十一月癸卯,纳尔经额奏今冬苏、松等四府一州漕粮照河运。允之。甲辰,除江苏靖江县新坍地赋。壬戌,浚江苏徒阳运河。戊辰,免江苏宿迁县被水滩租。是月,蠲缓江苏太仓等三十州县卫遍赋。      十二月壬午,缓征江苏海州等三十一州县卫水灾旧欠额赋。      八年正月丙午,命英和往江南会同蒋攸铦查勘河湖应办工程。丁未,允蒋攸铦请,新漕起运渡黄,将帮船所带货物暂行起卸。丁巳,张井奏设局清理河库积年垫款。是月,给江苏沛县贫民口粮,江苏、江宁、京口驻防修屋费。      二月甲戌,蒋攸铦等奏:南河大挑,知县补缺班次及实任佐贰委署沿河州县,酌议变通。下吏部议。丁亥,修宿迁、桃源以下堰工,拨银七十五万两。      三月庚子朔,拨修高堰洪湖大堤银三百零八万余两。庚戌,张井、潘锡恩奏:“河工汛员经管堤坝工程,应分段改隶,以重修防。”下部议。庚申,蒋攸铦奏挑浚吴淞江竣工,谕准将原借平粜缓漕米价银二十六万五千七百三十二两作为挑浚经费。      四月癸巳,陶澍奏:“苏州省城银价昂贵,暂借铜铅工本银两,发换制钱,以平市价。”谕:“准于司库现存钱价银内借拨二十万两,发换制钱,以平市价。”缓征江苏海州等四州县灾歉额赋。戊戌,以江苏兴武卫千总崔廷兰引见开弓箭落地,谕兵部认真堂考。      五月乙巳,以淮盐滞销,申谕江苏等各督抚饬属缉私。      六月癸巳,除丹徒县坍荒田赋。      七月丙午,陶澍奏:“连年添派布匹,逾于旧额过多,商力疲乏,难以克期领办,请酌减数目,明定限制。”      八月,陶澍奏:“三次请查案内提补银两,江宁藩司所属每年应提羡余银二万三千三百两,苏州藩司所属每年应提羡余银六万两。适当连年积歉之后,元气未复,拖欠尚多,蠲缓岁所常有,与其克期提补,徒滋弊端,莫若减数缓提,较有实际。”谕:“准自道光八年为始,按原数酌提三分之一,如遇极歉之年,仍照奏定章程,准其展缓提解。”丁酉,陶澍奏:“确查沙洲,一律入官充公,以杜争竞。”是月,蠲缓江苏海州三十六州厅县被水、旱灾新旧额赋。      九月庚戌,赈两淮中正等三场灶户水灾。      十月乙酉,赈江苏海州等三十二厅州县水灾,给江苏高邮等九州县水、旱灾民一月口粮。      十一月己未,催两淮应交参斤、东珠变价各款银共六十万五千余两。得旨:两淮应交广储司各款,皆系预备内廷专用,候两淮解到时即行归款。      十二月庚午,谕张井等:“务将湖河全局熟计妥筹,设法办理,以期收启坝制黄之益,断不可再事因循,致失机宜。”甲戌,江苏丹徒县开垦山田、芦地升科。是月,展缓两淮丁溪等场逋课,缓征江苏泰州等二十八州县卫水灾逋赋。      是年,南河请拨修堤建坝等项工需一百二十九万两,前此高堰石工及黄河挑工费一千余万两。      九年正月壬寅,命江苏等各督抚严饬缉捕洋面盗匪,酌筹经费。甲辰,修江苏宿迁县境内各河堤岸。是月,给江苏海州等十五州县卫灾民口粮,展赈两淮板浦等三场被灾灶      二月乙丑朔,以江南等各织造拨解新疆俸缎,赏赐外夷,不堪服用,申谕加意经理。壬申,拨江苏藩司、粮道库银三十三万两,展赈海州等州县加赏口粮。      三月戊午,朱桂桢为漕运总督。      四月己巳,蒋攸铦、陶澍奏,酌议水陆游击、都守互换裁改。辛卯,缓征江苏阜宁等五县卫水灾额赋。      六月辛未,展缓两淮板浦等三场积欠逋课。辛巳,允陶澍奏,以捐监银两归补江宁藩库封储银两。五万两为一次,两次解部后,再续收五万两,即归补封储。动缺银四十五万七千四十—两零,相间轮转,候足额即解京。      七月癸巳朔,命张井等筹办南河萧南厅等工,并改建运河滚水坝。      八月丁丑,工部奏:“查明张井奏,道光七年另案工程银数比较单内共用银二百九十七万三千二百二十九两,内称专案办理各工用银六十五万二千三百四十五两零,均非常年所有之工,不入比较。”谕该河督:毋得另立专案办理名目,以杜虚浮而昭核实。辛巳,陶澍奏沿江、沿海新涨沙洲召佃收租、拨充公用章程。      十月壬戌朔,谕两淮盐政福森整理弊端,力挽积习。丁卯,梁章钜护江苏巡抚。癸未,浚江苏徐州府属龙山等河。戊子,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三州县淮安等四卫被灾额赋。      十一月庚申,梁章钜奏:量免句容、高邮、桃源、安东、宿、砀、睢、沛八州县捐款养廉,仍令坐支。      十二月甲子,缓征两淮丁溪等六场旱灾新旧赋课。戊辰,以高堰堤工告竣免两淮盐斤加价。丁丑,命查禁江南州县钱粮浮收。      十年正月甲午,赈江苏沛县卫水灾。己亥,陶澍回江苏巡抚。己酉,浚江苏浏、白茆、孟渎三河。庚戌,申谕淮盐口岸严缉私枭。      二月丁卯,以河南陈州、归德例食芦盐地方与汝宁、光州例食两淮引盐各属壤地相接,盐价多寡悬殊,数日往还即获倍利,谕蒋攸铦等妥议。增定漕运水手章程。      闰四月戊子朔,谕蒋攸铦饬拿两淮巨枭黄玉林。乙卯,催两淮解察哈尔牧群息银。      五月壬申,命江苏川沙等营赶修额设战船,并禁雇用民船。丁丑,蒋攸铦等奏,巨枭黄玉林投首。戊寅,缓征江苏海州、沭阳二州县水灾上忙钱粮及节年漕价银。      六月辛卯,禁回空漕船挟带私盐。陶澍署两江总督。卢坤为江苏巡抚。      七月己末,移江苏扬州营守备驻高邮,改原设千总为城守千总。甲子,浚江苏太湖厅雕鹗河土竣。甲戌,催两淮欠交内务府正项及各项利银一百九十二万余两。丙子,免江苏海州四州县旧欠赋额。      八月戊子,浚南河扬厅属归江河道。癸巳,陶澍奏两淮盐务投首各犯现在情形,申诫陶澍勿招致盐枭。壬子,卢坤为江苏巡抚,梁章钜暂护。吴邦庆署漕运总督。癸丑,福森奏:引盐加斤限满,请展缓三年以培商力。      九月癸酉,蒋攸铦以密请绞决黄玉林,严议。以黄玉林复图贩私,诛之。戊寅,梁章钜奏:审明定拟兴化县民张松年,以县书张文礼勒折漕粮、加增水脚、并丁役舞弊索诈下邢部议。      十月乙酉朔,以江苏嘉定、昆山绅士捐建震川书院予奖。戊子,命王鼎等往江南,会同陶澍查办事件。丁未,赈江苏上元等四十三州厅县卫水、旱、雹灾新旧额赋。甲寅,陶澍奏淮盐疲坏已极,缕陈积弊。      十一月丁巳,赈江苏青村、袁浦二场水灾。丁卯,陆言为江宁布政使。壬午,程祖洛代江苏巡抚。      十二月甲辰,军机大臣等奏:“仪征绅士公信称,向来淮南纲食引盐俱归仪征掣捆,数万夫役得受佣资,以敷口食。因闻盐课改归场灶之议,夫役人等恐失生计,约会千数百人赴县奔诉。”谕王鼎等:“此事关系两淮大局,务细心筹议,不可因该夫役等口食无资,遂存畏难苟安之见。但事属改辙更张,必期经久可行、毫无格碍,断不可稍滋流弊,以致激成事端。”乙巳,裁两淮盐政,以盐务改归总督管理。王鼎等奏准酌定两淮章程十五条。甲寅,梁章钜接护江苏巡抚。是月,贷江苏苏州等四府州属驻近灾区兵丁银米。缓征江苏上元等三十一州县卫额赋。      十一年正月戊午,给江苏沛县被灾口粮。辛巳,陶澍奏筹议加斤减价,兼疏积引。硃批:户部复议具奏。寻议复,略曰:“淮盐自乾隆年间,两次每引加盐二十斤,已在原额三百四十斤之外。此次又请将从前暂加之二十斤永远赏给,并将署耗核入常年额引数内,每引共加至三十六斤,俱系无课之盐,不入成本计算。此外所加一百斤,核所完之数,每引亦仅三钱有零,较新定科则不过四分之一。当严饬商人赶运赶销,勿使有丝毫影射弊混。”奉旨:依议。陶澍奏两淮盐政,曰:“两淮盐务,二十年前逐渐就颓,上年扫地罄尽。四千余万之旧欠无从归完,一千余万之借本悉化乌有。”又奏:“扬州盐政旧署为行辕,酌留书吏承差数目,随署办事,巡捕官等及杂项人役全行裁撤。现任官员或无可调换,请于地方官内酌量调署,俾资振作。”允之。癸未,治江苏新阳县社户吴槎等抗粮哄署罪。      二月甲午,陶澍奏:缴盐政养廉裁浮费十六万两。      三月庚申,陶澍奏:复查道库垫占银款相符,仍应暂缓带征。下户部议。己巳,杨国桢奏行销淮盐引地筹议章程。      四月庚寅,陶澍等奏盐员改补调署章程。交部议。乙巳,陶澍等奏:清水敌黄,重运漕船行走顺利,洪泽湖水暂消复涨,下游启坝泄水。庚寅,户部议复陶澍奏酌拟盐务人员改调署章程,略曰:“查两淮试用经历、盐大使人数众多,易滋壅滞,应以布政司库大使、府经历县丞三项内指明一项改补,无须再加年限。各场所大使,如果人地未宜,令该督先尽各场内拣选对调,如不得人,或即撤回,以候补场员请补。”以陶澍等奏缓孟渎等河至本年秋旨接续挑办。      五月己未,陶澍奏:筹议粮船夹带私盐,请扼要稽查。又奏:勘明场灶被淹,请递缓富安等十一场积欠钱粮。允之。准淮北盐官督商运。癸酉,展缓海州、沭阳麦收歉薄地方额赋。      六月乙酉,允两淮缓占碍各款带征。戊戌,陶澍等奏沿河各属被水,恳请抚恤。丙午,以江苏水灾,准买运奉天、河南、川、广米麦,免各关税。是月,给江苏上元等八县卫水灾口粮,贷江苏淮安卫灾屯籽种。      七月壬子,谕陶澍、程祖洛:查娄县、青浦境内泖湖涨出田亩,设立义冢。癸丑,陶澍奏高邮湖河溢。又奏江南贡院积水,请展文闱乡试至九月举行,武闱乡试至来年三月举行。扬河厅禀:马棚湾、十四堡等处已漫溢掣塌。林则徐为江宁布政使。戊午,谕军机大臣等:“陶澍等奏,上元、江宁、句容、高淳、江浦、六合、江都、仪征等县沿江被水各处一片汪洋,仅存屋脊。镇江府属之丹徒、丹阳两县滨江田庐被淹亦多。淮安府属之桃源县、扬州府属之高邮州、甘泉县、宝应县情形尤为着紧。并下游之兴化、盐城等县,因高邮之马棚湾、十四堡等处东堤漫溢掣塌,水溜奔腾下注,庐舍田亩定皆淹浸。因水势阻隔,文报有稽,尚须确探。各处灾民迁依埝阜,四面水围,栖身全无,凄惨景况不堪设想。现经该督等赶紧设法拯济,据称已饬藩司动项委员,分头驰往抚恤。此时百姓仓猝转徒,无从挨查户口,惟有将银赶紧易换钱米,随查随给,以资济急。所办甚是。即着陶澍会同程祖洛筹备江苏灾赈并偕张井勘办漫口堤工。”己巳,谕白镕查勘江苏灾赈。陶澍等奏:“洪湖水势递消,堰堤保护平稳,黄水接涨,现在加慎巡防。马棚湾、十四堡两处漫口,应俟水消赶堵,现已预为筹备,将来兴工正杂料物及一切费用约需银百万两内外。”谕陶澍等悉心筹酌,妥速办理灾赈事宜。庚午,陶澍等奏:“筹备赈需,请留藩道关库银两。”八月初十奉到硃批:户部速议具奏。寻议复:“该督请苏藩库秋拨封贮等款,应酌留银四十万两备用。查有正项银七十二万两,又未经起解银、捐监银十万两,漕价银五万余两全数扣留。又江粮道库银十四万余两,苏粮道库银二万余两,一并暂留备用。系为筹备抚恤灾需,自应如所请,准将苏省各藩库银两暂行扣留,以备赈济。”奉旨:依议。丙子,贷江苏江宁等六营灾区兵饷。      八月庚辰朔,谕陶澍等:“晓谕赶种菜子,以助谷食。”壬辰,减浒墅、淮安两关盈余旧额。壬寅,以上元赌匪伤兵弁,命陶澍认真校阅训练。允陶澍等奏,因灾粮贵,借支江宁八旗及溧阳营饷银。是月,免江苏清河县低洼田地逋赋,给江苏甘泉等十一州县水灾口粮;贷江南江宁驻防营兵米。      九月庚戌朔,扬河厅十四堡漫口合龙。甲寅,拨浙江等省银一百十二万两解南河,预购来年岁科。壬戌,抚恤江苏崇明、清江等县水灾。准江苏州县平粜仓谷。癸亥,朱士彦等奏:淮、扬两府并州县各官多系调署,于地方情形未能熟悉,官与民亦不相习,无从访问。谕陶澍:传谕江宁布政使林则徐、常镇通海道张岳崧,饬令总司江北赈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