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53 页/共 114 页
(一九)招婚字
立主招婚字人锺德兴,情因胞兄立水娶妻吴氏,兄既身故,目下如鱼失水。诗云:「男如女为家,女如男为室」;所与托媒引就,招得谢种昌与嫂吴氏配结良缘,当日凭媒言定谢家备出花押银拾四元正,异日吴氏生男育女,归谢家为子,不干锺姓之事。现下锺家随来壹女银妹,年登十二岁,系谢姓养育,十六岁交于锺家主招,谢姓无干。其立水份下阄分之田,系锺家银妹、阿生二人均分。其岳母吴氏,生则系锺姓奉养;没则谢昌帮出银拾贰元正。其立水坟墓香火,目下系谢昌祀奉祭祀,其女银妹异日招夫之日,此水香火坟墓亦不干谢姓之事。此系两姓天理本心,琴瑟调和,螽斯振振,瓜瓞绵绵,两家欢悦,恐口无凭,立主招婚字壹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收到字内花押银拾四大元正,亲收足讫。
又批明:其日后此银妹招夫之日,锺家香火坟墓暨同带出,交还锺姓。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五月日说合媒人林秀盛
在场见兄锺日德石琳
依口代笔刘耀南
在堂母吴代阿华
立主招婚人锺德兴
(二○)承招婚字
立承招婚字人黄天明,情因有长子,年庚三十六岁,未有娶妻,古语云「男大当婚」,兹引托得邻亲为媒说合,招得林捷华侄媳邱氏为妻,先前生有三子,即将第三子添寿分来壹半黄家之姓,养育林家之子。即日黄天明备出花红银拾贰大元,择吉夫妻齐眉之日,生男育女系黄家之子孙。现今林家对象香火随来修理,朝晚焚香,清明祭扫,日后林家之子孙成人长大,香火物件交还林家焚香,清明祭扫。异日子孙昌盛,螽斯振振,瓜瓞绵绵,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承招婚字壹纸,付执永远为照。
又批明:第三子添寿分来壹半黄家之姓,批。再批明:物件大棹一张、镢头四支、斧头贰支,批。再批明:物件锅头一口、中臼一只、被窝一领、埔枋三块,批。丙申年十二月日说合媒人陈阿德
在见人黄镗秀
代笔人赖联盛
立承婚字人黄天明
第二节变例之婚姻
第一款 招婿
第二款 养媳
第三款 养婿
第一款招婿
第一 招婿字据
第二 变例之招婿
第三 主招侄媳甘愿为嗣字
第四 愿约字
第五 招婿离婚字
第六 招夫字据
第一招婿字据
(一)招婿合约字
百子千孙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黄门罗氏,生下长女,名唤兰娘,年庚十七岁,兹因长女未有匹配,是以婶侄商议,欲将兰娘招夫侍老。托媒引就,配与赵安观为妻,当日凭中言定备出花红佛银贰大员正,即日立招婚字两相交收足讫,选择吉日进赘完婚,永为夫妻。自招以后,若生下长男,委系赵家之子,次男归还黄家为孙;倘若单生壹子,两家各半均分,其余男女不干黄家之事。后日再置有家伙物业,俱作贰房均分,其两家原业与此无干。当凭中议定安夫妻务要抚养罗氏至百年归寿;若安夫妻要娶出,备足聘金佛银肆拾大员正,交付罗氏亲收供膳,不得刁难。自招婚以后,夫妻偕老,子孙昌盛,琴瑟和鸣,麟趾呈祥。此系两家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同立招婚合约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同凭中亲收过字内花红佛银二大员正足讫,照。
再批明:议通若是合和同居者日后置有家伙物业,俱作三房均分,不得刁难,再照。
再批明:罗氏有埔园壹段,于前年间有带安观佛银五大员正,日后通若要执掌此业,将银备足交还安观清楚。其罗氏先夫香祀,通务要奉祀,须不得推诿,批照。
再批明:日后安若欺心浪荡,不理家务,及琴瑟不调等情,务宜将招婚字取出交还罗氏,任从排解,安不得隐匿刁难,再照。
同治丁卯六年正月日代笔人曾广萍
在场见赵传
为媒人沈华
知见胞侄妈主
在场胞侄桂芳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黄门罗氏
(二)结亲合约字
立结亲合约字人台南厅永宁里下湾里庄第七百十二番户苏羽,于庚子年八月初六日,托出媒人说合,与本庄陈添老之女成亲,是以公同酌定至妻舅贰拾岁,若有伸物业,该作三份平分。倘或妻舅年幼,未及长成,羽就要搬出,甘愿备聘礼龙银陆拾大圆,送交添老夫妇养饲幼子;生作养赡之资,死作丧葬之费。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同定酌字壹纸,付执永远存照。
光绪二十六年八月日立定酌字人陈添老苏羽
为媒人林氏
(三)招婿字
立招婿字人内埔庄刘思辉同侄刘阿进等,因有侄女乳名阿俤,年登二十三岁,今托媒人刘戊妹,招得李官生结为夫妇,凭媒言定领得招媒身价金贰拾四元正。自招之后,要同侄阿进居处,俟进长成后,任从官生夫妻别处,不敢异言。至若日后生子,长子归于李姓,次子归还刘姓,以为刘家后裔,其余俱归李姓。此系经媒人以及族戚等三面言定,两无逼勒,惟愿祖宗庇佑,螽斯振振,瓜瓞绵绵。此系二比甘愿,恐口无凭,立招婿字一纸,付执为据。
即日实领到招婿字内身价金贰拾四圆正,立批。
光绪二十七年庚子岁十一月日说合媒人刘戊妹
在场人阿二族邱巨泉戚邱木生阿田
姊夫李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