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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主承婚招字人詹接兴
(六)招婚合约字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吴士豆、张金贤等,豆因孙妇李氏名腰娘,年三十六岁,未育男女,仅抱幼妇王氏名进凉,十六岁,时当及笄,未有婚配,豆与李氏相议,愿将进凉招婚养老,以传后世。时有张金贤侄聪流,年贰拾伍岁,亦欲议姻,爰是两家凭媒说合招婚美事,俱各喜悦,遂将进凉择吉招与聪流成为夫妇。如鼓瑟琴,后日若生男女,约张、吴对半平分;倘月中丹桂,亦该两祀。李氏流当奉养终身,随家丰俭,各尽其道,约男孙十六岁长成之日,听吴家并神主领回归宗。此系同媒明约,二比甘愿,冀来日螽斯衍庆,麟趾呈祥,因欲有凭,同立招婚合约字一样贰纸,各执壹纸存照。
再批明:李氏随进凉,流当奉养终身,各尽其道,不敢改移,俟男孙十六岁并神主,听吴家领回归宗。若永久同居,积置家财,皆作张、吴兄弟平分,批照。
同治拾壹年拾贰月日代笔人张乃时
为媒人郑三元
知见人吴士昧
主婚人姑李氏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吴士豆张金贤
(七)招婚合约字
同立主招婚合约字人曹林氏、郭新耀等,缘曹林氏有抱养媳妇何氏,名唤阿香娘,年登贰拾五岁,时当及笄,爰是凭媒说合,招与郭新耀之堂弟万福官为妻,二面议定聘金六拾大员正。其聘金即日交付曹林氏亲收讫足;其媳妇何氏听郭家择吉娶入郭门合婚,结成夫妇,琴瑟和鸣,麟趾呈祥。言约何氏生育长男,郭家之子;次男养拾六岁,归曹家,奉祀曹家祖先;其余多生男女,皆郭家之子孙;倘若丹桂一枝,两家牵祀。此系二比喜悦,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招婚合约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永远存照。
即日同媒见交曹林氏亲收过字内聘金六拾大圆足讫,再照。
批明:郭万福夫妻奉养曹林氏姑百岁寿终,事亲之礼待之;倘若不能同居,郭万福备出养膳银六拾大圆正,交曹林氏收入;生为衣食,寿终为葬费。其何氏生下男女,皆是郭家子孙,与曹家无涉,声明照。
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月日代笔人杨文会
为媒人谢凉
知见者曹三聘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郭新耀曹林氏
(八)招入娶出结婚字
同立招入娶出结婚字人周老三、刘掽,缘三自昔抚养壹苗媳,取名阿妹,年登拾六岁,虽无孟光之贤,亦且庄贞自守,因思男大当婚,女笄当嫁,爰是听从媒议,招与刘掽之胞弟张芳基为妻,当日凭媒议定,掽备出聘金银贰拾四大圆正,即日经媒交付老三亲收足讫,随听掽择吉娶归,与芳基成为夫妇。但老三此媳既听芳基娶归,而膝下乏人,则生养死葬全赖女婿是倚。言约每月芳基应备银壹圆五角,交老三收入,以作养赡之资,百岁后所有营葬诸费亦是芳基一力料理。此乃二比喜悦,各无刁难,惟愿从兹进门,早卜弄璋之庆,长幼有序,预兆麟趾呈祥。从此二姓合婚,百年偕老,则两家之所厚望云尔。恐口无凭,同立招入娶出结婚字壹样贰纸,各执壹纸,永远存照。
批明:倘日后老三年老,自己难以炊饭,欲与女婿同居合食,则芳基亦不得推诿;而每月之伙食银老三亦不得再领。倘芳基契约不将伙食银付老三支领,芳基应再备聘金银八拾大圆交老三收入,以作别图。各不得借口生端,声明此照。
光绪三十三丙午十二月日代笔人郑启东
为媒人林氏银
场见人郑氏玉
同立招入娶出结婚字人周老三刘掽
(九)招婚合约字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洪门楮氏、张再生等,窃谓男大当婚,女长当配,亦世之常也。缘洪楮氏有孙女,年登一十八岁,名唤莲凉,尚未配偶,于是凭媒说合,向招与再生胞弟名唤金篮招入,洞房花烛,结为夫妇,当日同媒三面议定,聘金龙银壹佰贰拾肆大圆正。其银即日同媒洪楮氏先收贰拾肆大圆正,其余银壹佰圆正,待来日莲凉母亲林氏有回台,付亲收足讫,不得异言;若是林氏不要收聘银,而要随女子同食奉养,亦当受也。此或收银、或同食,共二有一,其一无二,理之然,螽斯衍庆,咏兰桂之森荣也。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婚合约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存照。
即日洪楮氏同媒亲收过字内聘金龙佛银贰拾肆大圆正足讫,再照。
再批明:莲凉母亲或有随与女子同食者,生衣食奉养,至于大故之日,殡费系篮一力抵挡办理,其神主洪家归回,声明照。
再批明:莲凉母亲若是延年不回台,伏愿篮夫妻有生男女之喜,宜对半均分;若单生一子,双承两家禋祀,而孙同媒面约,抚养长大成人,付洪家娶回,承接后裔,不得异言,批明照。
再批明:篮从此入门以后,每月须备银陆大圆正付妈亲收讫,以为篮夫妻伙食之资,批明照。
再批明:洪家厝宅、业产、家器,系是洪家之业,典张家无干,批明照。
光绪二十七年旧历八月日代笔人高瑞青
为媒人谢门杯氏
在场知见人胞叔张士猫胞叔洪万生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张再生洪门楮氏
(一○)招出婚字
同立招出婚字合约人李门陈氏、周门王氏等,兹李陈氏同夫在日,抚养孙女,名唤招治,现年长成拾有八岁,托媒说合,择到周家四子,名唤周西湖,现年二十岁,守己安分,生理为业。彼时两家喜纳,凭媒说合,三面议定聘金参拾贰圆,择吉迎娶,行聘纳采,该周西湖即是李陈氏之孙婿,永远孝养李陈氏百年终老,另有祖先忌衣祭坟及修理风水一切,皆是系湖夫妇一力照料,不得异言反悔。至于过门,日后生男育女,周、李两家均分,各承其嗣。如若日后招治夫妇兴作家业,积金堆玉,俱属周家业物,与李家嗣孩无干涉。现今李家有厝业租金,陈氏自己收用,若日后终年归士,该业产暂交周西湖夫妇代为摄理;厝如损坏,湖夫妇出首修缮,其税金,修缮除外应存。至嗣孙十六岁长成,原业返交于李家嗣孙掌管,中间并无来历不明等事。从此之后,瓜瓞绵绵,丁财兴旺,口恐无凭,同立招书婚字合约贰纸壹样,各执壹纸存照。
即日同媒亲收过字内聘金佛面银参拾贰大圆正足讫,再照。
光绪二十二年十月日代笔人高瑞青
为媒人高门黄氏
在场知见人叔周目性叔李金财
同立招出婚字合约人周门王氏李门陈氏
(一一)婚书字
立婚书字人槟榔要庄冯门林氏,生有一子,命名增那,年纪长成,未曾配婚,今来配得本庄温泰凤之女为妻,当日配有聘金银陆元,交于温泰凤姻翁收领。自婚之后,生有男女,长男、四男系归于温姓为嗣;其余所生男女,俱归于冯姓为嗣;倘生壹男,两姓共为嗣,以承宗祧,以启后裔,瓜瓞绵绵,螽斯振振,岂不美哉!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婚书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自婚之后,每年二季,夫妇仍要归于温家助耕力作,不得异言推诿,立批。
光绪十四年八月吉日说合冰人温连寿
在场叔冯朝凤冯桂磷
代笔人冯国华
立婚书字人冯门林氏
(一二)招亲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