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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次议设陆路电线为国家有益起见,所有议价一切,均由钦差爵抚宪与李德当面议定。所有局中翻绎、通事、丁胥人等,不敢勒索花红规例。   一、李德此次承办台湾陆路电线原为效劳出力起见,约明价银三万两。倘在英国采办价值勿须三万两,李德愿按照外国发价原单数目缴还中国,以表报效之忱。   一、约明电线、机器一到香港,十天以前即须通知台北电报总局,以便预备驳船听候盘运,庶免临时周章。   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英一千八百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六号),立合同李彤恩、李德。   谨将沿途电线应需各物,开列于左。计开:   巴明行第七号双条电线,华里八百八十里长。   巴明行第十六号电线,三墩。   达挪依单钩碗钩,一万五千副。   双钩碗钩,五千副。   铁挺钩,五百磅。   盐强水,三百四十磅。   接桌螺丝,十五打。   接七号线螺丝,十五打。   粗树胶线,二千码。   细树胶线,二千码。   碗钻,八打。   小本绞关,十根。   铁练,八条。   大摇车,六付。   修水线器具,二付。   理线拑,十付。   小辘车缆,十四付。   手锯,十把。   螺丝郎头,八个。   大拑,三打。   小拑,三打。   蟹剪,八把。   途用机器,三付。   角挫,二打。   大角挫,三打。   ——以上系泰来洋行原开数目物件。   加大摇线,一付(二十四元)。   指南针,二架(每架四元)。   凈铅,一百磅。   白铅,一百磅。   凈锡,三百磅。   铜号头,十个。   寒暑表,三枝。   布带尺,二匣。   开地钻,一十二把(每把十八元)。   焊筋,十个。   风炉,五架。   测远机,一架。   测高机,一架。   铁连尺,一条(计二十英尺)。   白漆,三百磅。   红漆,三百磅。   各色鑢,六打(每打四元)。   石油,三百磅(每磅一角二尖)。   黄铜焊,三百磅(每磅二角五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