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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次议设陆路电线为国家有益起见,所有议价一切,均由钦差爵抚宪与李德当面议定。所有局中翻绎、通事、丁胥人等,不敢勒索花红规例。
一、李德此次承办台湾陆路电线原为效劳出力起见,约明价银三万两。倘在英国采办价值勿须三万两,李德愿按照外国发价原单数目缴还中国,以表报效之忱。
一、约明电线、机器一到香港,十天以前即须通知台北电报总局,以便预备驳船听候盘运,庶免临时周章。
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英一千八百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六号),立合同李彤恩、李德。
谨将沿途电线应需各物,开列于左。计开:
巴明行第七号双条电线,华里八百八十里长。
巴明行第十六号电线,三墩。
达挪依单钩碗钩,一万五千副。
双钩碗钩,五千副。
铁挺钩,五百磅。
盐强水,三百四十磅。
接桌螺丝,十五打。
接七号线螺丝,十五打。
粗树胶线,二千码。
细树胶线,二千码。
碗钻,八打。
小本绞关,十根。
铁练,八条。
大摇车,六付。
修水线器具,二付。
理线拑,十付。
小辘车缆,十四付。
手锯,十把。
螺丝郎头,八个。
大拑,三打。
小拑,三打。
蟹剪,八把。
途用机器,三付。
角挫,二打。
大角挫,三打。
——以上系泰来洋行原开数目物件。
加大摇线,一付(二十四元)。
指南针,二架(每架四元)。
凈铅,一百磅。
白铅,一百磅。
凈锡,三百磅。
铜号头,十个。
寒暑表,三枝。
布带尺,二匣。
开地钻,一十二把(每把十八元)。
焊筋,十个。
风炉,五架。
测远机,一架。
测高机,一架。
铁连尺,一条(计二十英尺)。
白漆,三百磅。
红漆,三百磅。
各色鑢,六打(每打四元)。
石油,三百磅(每磅一角二尖)。
黄铜焊,三百磅(每磅二角五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