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须知 - 第 8 页/共 10 页
蚌肉 味甘咸,性冷。多食发风动冷气,马刀肉有毒。
蚬肉 味甘咸,性冷,微毒。多食发嗽及冷气消肾。
蛤蜊 味咸性冷。与丹石人相反。食之令腹结痛,以枇杷核同煮脱丁。
蛏肉 味甘性温。天行病后,不可食之。
蚶肉 味甘,性微温。多食令人壅气,同饭食不口干。车渠盖瓦垄之,大者作杯,注酒满过一分不溢。
淡菜 味甘性温。多食令头目昏闷。得微利可已。久食脱人发。服丹石人食之,令肠结。烧食即苦,不宜人。以少米先煮熟后去毛,再入萝卜。或紫苏、或冬瓜同煮,尤佳。
田螺 味甘,性大寒。其肉视月盈亏,有冷积人勿食。小者名螺蛳,性味相同。
清明后其中有虫,不可食用也。细长者名海蛳,味咸性寒,肉绿色。
鱼 味辛咸,性平,微毒。多食令咳嗽,发疮癣。其行雌常负雄,失雌,雄即不动,取必双得。其血碧色,尾有珠如粟。烧脂可以集鼠,蚊螫即死。小者名曰鬼,食之害人。
海 味咸性温,即海蜇。无口眼腹翅,块然一物,以虾为目,虾去则住。浸以锻石矾水则色白。
肉 味甘咸,性温,有小毒。多食动风助火,发疮疾。有病患及患冷积者勿食。小儿食之,令脚弱。鸡犬食之,亦令脚屈弱。生水田沟渠中者有毒,切勿以热饭盛密器内作 食,毒人至死。 无须者、腹下通黑及煮熟色变白者,并有毒,不可食。勿与鹿 肉、猪肉、鸡肉同食。妊妇食之,令子难产。
海 味甘咸,性平,有小毒。同猪肉食,令人多唾。闽中有五色 ,长尺余,曝干为对 ,功用相同。
蛙 味甘性寒,即田鸡。其骨热食之,令小便淋。妊妇食之,令子声哑寿夭。
小蛙食多,令人尿闭,脐下酸痛。有至死者,擂车前水,饮可解。正月出者名黄蛤,不可食。渔人多以蟾蜍去皮伪充,有毒勿食。
海参 味甘咸,性寒滑。患泄泻痢下者勿食。
燕窝 味甘性平。黄黑霉烂者有毒,勿食。
牡蛎肉 味甘性温。俗呼鲍鱼。海牡蛎可用,丈夫服之,令人无髭。
鼍肉 味甘,性温,有小毒。食之发冷气痼疾。此物有灵,不可食之。其涎最毒,身具十二生肖肉,唯蛇肉在尾,最毒。
鲮鲤肉 味甘涩,性温,有毒。即穿山甲。其肉最动风,风疾人才食数脔,其疾一发,四肢顿废。
蚺蛇肉 味甘,性温,有小毒。四月勿食。其脍着醋,能卷人筋,唯以芒草作箸乃可。
诸鱼有毒 鱼目有睫、目能开合、二目不同,逆腮、全腮、无腮、白 、脑白连珠,腹下丹字形、形状异常者,并有毒,食之杀人。凡一切无鳞鱼皆有毒,宜少食之。妊妇食之,并难产育,令子多疾也。
紫荆花入鱼羹中,食之杀人。
解诸鱼毒 黑豆汁、马鞭草汁、橘皮、大黄、芦根汁、朴硝汤饮之皆可解。凡中鳅、 、 、鳖、虾蟆毒,令脐下痛,小便秘,用豆豉一合,煎浓汁频饮之可解。
收藏纸鱼 鱼 以干猪草一处,不变色味。藏白鲞,以干稻柴同包。凡洗□鱼,滴生油数点,则无涎,煮时下没药少许,则不腥。
卷七
禽类
鹅肉 味甘性寒,苍鹅性冷有毒,嫩鹅有毒。多食令人霍乱,发痼疾,生疮疥。
患肿毒者勿食。火熏者尤毒。虚火咳嗽者勿食。鹅血味咸微毒。鹅卵味甘性温,多食鹅卵,发痼疾。煮鹅下樱桃叶数片,易软。
鸭肉 味甘性寒,黑鸭有毒。滑中发冷利,患香港脚人忌食之。新鸭有毒,以其多食蚯蚓等虫也。目白者杀人。肠风下血人不可食鸭。鸭血味咸性冷,解诸药毒。
鸭卵味甘咸,性微寒。多食发冷气,令人气短背闷。妊妇多食,令子失音,且生虫。
小儿多食,令脚软。患疮毒人食之,令恶肉突出。不可合鳖肉、李子食,害人。合桑椹食,令妊妇生子不顺。过食鸭肉所伤成瘕者,以糯米泔温服一二盏,渐消。
鸡肉 味甘酸,性微温。善发风助肝火。同葫蒜芥李及兔犬肝犬肾食,并令人泻痢。同鱼汁食,成心瘕。同鲤鱼、鲫鱼、虾子食成痈疖。同獭肉食,成遁尸病。
同生葱食,成虫痔。同糯米食,生蝤虫。小儿食多,腹内生虫,五岁以下忌食。四月勿食抱鸡肉,令人作痈成漏。男女虚乏有风病患食之,无不立发。勿同野鸡、鳖肉食。黄雌鸡患骨蒸热者,勿食。鸡有五色者、元鸡白首者、六指者、四距者、鸡死足不伸者、阉鸡能啼者,并有毒,食之害人。老鸡头有毒,勿食。鸡肝味甘苦,性温,微毒。《内则》云:食鸡去肝,为不利人。鸡卵味甘性平,微寒。多食令腹中有声,动风气。同葱蒜食,令气短。同韭食,成风痛。同鳖肉食,损人。同獭肉食,成遁尸病。同兔肉食,成泻痢。妊妇多食,令子失音。以鸡子、鲤鱼同食,令儿生疮。同糯米食,令儿生寸白虫。同鱼脍、同干姜食,令子生疳,发疮疥。小儿患痘疹者,不唯忌食,禁嗅其煎食之气。恐生翳膜也。醋能解蛋毒,过食蛋伤,紫苏子能消。人踏抱出鸡子壳,令生白癜风。
野鸭 味甘性凉。不可同胡桃、木耳、豆豉食。
野鸡 味酸甘,性微寒,春夏有小毒。患痢人不可食。久食令人瘦,发五痔诸疮疥。同荞麦面食,生肥虫。同菌蕈、木耳食,发五痔,立下血。同胡桃食,发头风眩晕及心痛,损多益少,不可常食。卵同葱食,生寸白虫。同家鸡食,成遁尸病。
自死爪甲不伸者,食之杀人。不可与鹿肉、猪肝、鲫鱼、 鱼、回鱼同食。
鹁鹆肉 味甘咸,性平。食多减一切药力,其血解百药蛊毒。不可与 肉同食。
雀肉 味甘性温。勿同猪肝及李食。妊妇食雀肉饮酒,令子多淫。多食雀脑,动胎气,令子雀目。同豆酱食,令子面 。服术人忌之。
鹑肉 味甘性平。不可同猪肝食,令人生黑子。同木耳、菌子食,令人发痔。
鹑毛有斑点,善搏斗。始由虾蟆黄鱼所化,终以卵生,四时常有。鹌肉与鹑性味相同,形亦相似,但色黑无斑。始由鼠化,终复为鼠。夏有冬无,今通呼为鹌鹑也。
鹧鸪肉 味甘性温。不可与竹 同食,令人小腹胀。或言此鸟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飨至尊,所以自死者,不可食。其鸟飞必南翅。
雁肉 味甘性平。七月勿食,伤人神。道家谓之天厌,不食为妙。久食动气。
《礼记》云:食雁去肾,不利人也。
鸠肉 味甘性热。即突厥雀。形似雌雉,鼠脚无后趾,岐尾,憨急群飞,雌前雄后。
雉肉 味甘性平,有小毒。多食令人瘦,发五痔。同荞麦面食,生肥虫。同豆豉食,害人。卵同葱食,生寸白虫。一名山鸡。山鸡有四种:似雉而尾长三四尺者,为 雉。似 而尾长五六尺,能走且鸣者,为 雉,俗通呼 矣。似 而小,首有采毛,为 。似雉而腹有采色,为锦鸡,俗通呼为锦鸡矣。又有吐绶鸡,每春夏晴明,徐舒颔下锦绶,文采焕烂,敛即不见,养之并辟火灾,食之有毒。
鸡肉 味甘性平。初病后勿食。 气猛,斗期必死。
白 肉 味甘性平。患疮疖者勿食。黑 气味相同。
竹鸡肉 味甘性平,即泥滑滑。谚云:家有竹鸡啼,白蚁化为泥。亦辟壁虱。
英鸡肉 味甘性温。常食石英,秋月即无。
黄褐侯肉 味甘性平,即青佳。多食发喉痹,用生姜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