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须知 - 第 10 页/共 10 页
羚羊肉 味甘性平。其角能碎佛牙、貘骨、金刚石。烧烟走蛇虺也。
麂肉 味甘性平。多食发痼疾。妊妇食之,令胎堕。
肉 味甘性温。十二月至七月食之动气,多食发消渴及痼疾,瘦恶者勿食。
同鸽食成瘕,同梅李、生菜、虾食,并能病患。凡人心胆粗豪者,以其心肝食之,即减,胆小者食之,愈怯。
香 肉 味甘性温。蛮人食之,不畏蛇毒。脐名麝香。忌大蒜。麝不可近鼻,有白虫入脑,患癞。久带其香透关,令人成异疾。能堕胎,消瓜果食积,辟蛇。
猪獾肉 味甘酸,性平。其耳聋,见人乃走,能孔地食虫蚁瓜果。其肉带土气。
狗獾性味与 相同, 即猪獾。
兔肉 味甘辛,性寒。同白鸡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黄。同獭肉食,成遁尸病。
与姜橘同食,令人心痛霍乱。忌同鹿肉、鳖肉、芥菜及子末食。十一月至七月食之,伤神气。兔死而眼合者杀人。食兔髌,多令人面生髌骨。《内则》云:食兔去尻,不利人也。妊妇不可食,令子缺唇,主逆生。兔尻有孔,子从口出,故妊妇忌之,非独为缺唇也。久食绝人血脉,损元气阳事,令人痿黄。兔肝亦勿与鸡芥、胡桃、柑橘同食。
山獭肉 不宜食。其阴茎为补助要药,骨解药毒,研少许敷之立消。
水獭肉 味甘咸,性寒。多食消男子阳气。勿同橙橘、鸡肉、鸡子、兔肉食。
其肝有毒。诸畜肝皆有定数,唯獭肝一月一叶,十二月十二叶,其间又有退叶。或云獭无雌,以 为匹,故猿鸣而獭候。
象肉 味甘淡,性平。多食令人体重。象具百兽肉,唯鼻是其本肉。象胆干了,上有竹文斑光腻。春在前左腿,夏在前右腿,秋在后左腿,冬在后右腿。牙近鼠类,鼠皮则裂。世人知然犀可见水怪,而不知沉象可驱水怪。夏月合药,宜置象牙于傍。
合丹灶以象牙夹灶,得雷声乃能发光。
豺肉 味酸性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
野狼肉 味酸性热。《内则》云:食野狼去肠,不利人也。其粪烧烟直上。
狐肉 味甘性温,有小毒。《礼记》云:食狐去首,为害人也。人卒暴亡,即取雄狐胆,温水研灌,入喉即活。移时者无及矣。
狸肉 味甘性温。正月勿食,伤神。反藜芦、细辛。食狸去正脊,不利于人。
狸类甚多,性味相同。
家猫肉 味甘酸,性温。肉味不佳,亦不入食品。畜之者以虎形利齿,尾长腰短,目如金银,上 多棱者为良。其睛可定时辰,子午卯酉如一线,寅申巳亥如满月,辰戌丑未如枣核也。其鼻端常冷,唯夏至一日则暖。性畏寒,不畏暑,能画地卜食,随月旬上下啮鼠,其孕两月而生。猫有病,以乌药水灌之,可愈也。
貉肉 味甘性温。貉逾汶即死,土气使然也。其耳亦聋,与獾 性味相同。
野马肉 味甘性平,有小毒。食之无益。如家马肉,但落地不沾沙耳。
犀肉 味苦酸咸,性寒。妊妇勿服。能消胎气。凡蛊毒之乡,饮食中以角搅之,有毒则生白沫,以之煮毒药,则无毒也。忌盐。
老鼠肉 味甘性热。误食鼠骨,能令人瘦。鼠涎有毒,若饮食收藏不密,涎坠其中,食之令人生鼠 ,或发黄如金。鼠粪有小毒,食中误食,令人目黄成疸。被鼠食残之物,人忌食之。
土拨鼠肉 味甘性平。虽肥而煮之无油味。多食难克化,微动风。
貂鼠肉 味甘性平。其毛皮寒月服之,得风更暖,着水不濡,得雪即消,拂面如焰。尘沙迷目,拭眯即出。近火则毛易脱。
黄鼠肉 味甘性平。昔为上供,今不甚重之。多食能发疮。
黄鼠野狼肉 味甘 臭,性温,有小毒。不堪食。
肉 味甘性平。误食其骨,令人瘦劣。诸节渐小。
诸肉有毒 六畜自死首北向、诸畜带龙形、六畜自死口不闭、六畜疫病疔疥死、兽歧尾、诸兽赤足、诸畜肉中有米星、兽并头、禽兽肝青、诸兽中毒及药箭死、脯沾屋漏、米瓮中肉脯、六畜肉热血不断、祭肉自动、诸肉经宿未煮、六畜五脏着草自动、脯 不燥、生肉不敛水、六畜肉得咸酢不变色、肉煮熟不敛水、肉煮不熟、六畜肉堕地不沾尘、肉落水浮、肉汁器盛闭气,乳酪煎脍、六畜肉与犬不食者,以上并不可食,杀人。轻则病患,生痈肿疔毒。诸脑损阳滑精。经夏臭脯痿人阴,成水病。诸脂然灯损目。食本生命肉,令人神魂不安。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
解诸肉毒 伏龙肝末、本畜干屎末、黄柏末、赤小豆烧末、东壁土末、头垢一钱起死人,白扁豆末并水服。饮人乳汁,豆豉汁服之,亦能解之。药箭毒,以大豆煎汁或盐汤。食肉不消,还饮本汁,或食本兽脑即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