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述义 - 第 11 页/共 26 页

赤丸方按本草。丹砂黑字云。作末名真朱。   寒疝绕脐痛。(沉紧。类聚。亦作沉弦。)   按素问经脉别论。真虚 心。厥气留薄。发为白汗。(阴阳别论。魄汗。辑义误写作白汗。又生气通天论。魄汗未尽。魄白音通。)   乌头煎方(宋本外台熬。作炮。无去皮字。白蜜二斤。方后。上以水三升。煮乌头取二升。去乌头内蜜。   煎令水气尽云云。不可一日再服。作日止一服。不可再也。)   按程氏曰。治下焦之药味不宜多。多则气不专。此言。本于至真要大论。补下治下制以急之说。殆不免拘泥。   又按陶氏本草序例曰。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千金方。治风历节。防己汤方后曰。凡用乌头。   皆去皮。熬令黑。乃堪用。不然至毒人。宜慎之。据此。宋本外台。不必是。其不 咀。岂嫌熟烂相和乎。   本草。图经云。崔氏。治寒疝心腹胁引痛。诸药不可近者。蜜煎乌头主之。以乌头五枚大者。去芒角及皮。四破。   以白蜜一斤。煎令透润。取出焙干。捣筛。又以熟蜜丸。冷盐汤吞下二十丸如梧子。永除。又法。用煎乌头蜜汁。以桂枝汤五合解之。饮三合。不知加五合。其知者如醉。以为中病。   寒疝腹中痛。逆泠手足不仁。   按乌头煎证。寒气专盛于里。此条证。表里俱寒壅。是所以有须于桂枝。灸刺诸药不能治。是言病势之剧。套法不能得治。不言灸刺诸药之误措。徐氏以为是或攻其内。或攻外。邪气牵制不服。似欠稳贴。(辑义徐注。为阳所客。客字。宜作容字。)   乌头桂枝汤方(宋本外台。秋乌头。实中大者。十枚。去皮。生用。一方五枚。)   按此方证。最属急剧。治以单捷为妙。桂枝汤。外台引。作单桂汁。盖仲景旧面。其出五味方者。疑后人误据千金乌头汤(详出后。)所私搀。注家皆仍原文为说。觉未当。(周氏意似单桂汁。然语意不了。且其解欠妥。仍不录。又按外台。于此方后。注云范汪方同。今检宋本。大书作范汪方云。而直接桂枝汤。仍知其举桂枝汤者。是范汪方文。而非出仲景也。)   圣惠。治寒疝腹中痛。手足逆冷。身体疼痛。针灸诸药。所不能任者。宜服乌头散方。川乌头。(大者十枚。)   枝枝(二两) 上件药。捣细罗为散。每服二钱。以水一中盏。入生姜半分。煎至五分。次入蜜半合。更煎三两沸令熟。每以食前和滓。温服之。   圣济。治心腹卒胀痛。桂心丸。桂二两。乌头一两。为末。炼蜜和丸。   其脉数而紧乃弦。   按魏氏以此条脉。为寒疝寒热杂合之候。其说似精。犹不如尤氏以为寒疝阴盛之为优。然此条。该寒实诸证而为结。盖不特言寒疝也。   附方外台。乌头汤。   按此方。千金外台所载。并与前方文有异。盖本是别方。林亿等以前有五味方。省之不录也。今从外台拈出于下。曰。乌头(十五枚。炮。按千金云。要略。五枚。) 芍药(四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枚擘) 生姜(一斤○按千金。作老姜。) 桂心(六两) 上六味切。以水七升。煮五味。取三升。去滓。别取乌头。去皮四破。蜜二升。微火煎令减五六合。内汤中两三沸。去滓。服一合。日三。间食。 人三合。以如醉状为知。不知渐增。忌海藻菘菜猪肉冷水生葱。深师同。   外台。柴胡桂枝汤(宋本外台。作疗寒疝腹中痛者。)   医心方。范汪方。治寒疝腹中痛。小柴胡汤。(即原方。)   外台。走马汤。   肘后。若唯腹大。动摇水声。皮肤黑。名曰水虫。巴豆九十枚。去皮心。杏仁六十枚。去皮尖。并熬令黄。捣和之。服如小豆大一枚。以水下为度。勿饮酒佳。   圣惠。治干霍乱。不吐不利。烦闷不知所为方。巴豆(一枚。去皮心。)上以熟水研服之。当快利三两行。即以浆水粥止。立定。   〔余述〕按本篇先叙腹满如痛者为实条。浓朴七物汤。浓朴三物汤。大柴胡汤。大承气汤四条。此其属热实者也。如首条。与腹满时减复如故条。此其属寒实者也。次叙寒疝。如腹痛脉弦而紧条。与大乌头煎。当归生姜羊肉汤。乌头桂枝汤条。皆以寒疝目之矣。如瘦人绕脐痛。与附子粳米汤。大建中汤条。亦是寒疝已。其他诸条。   如寸口脉弦者。即胁下拘急而痛。与大黄附子汤证。即虚寒从下上。此寒气聚着 胁者也。如病者痿黄证。其位虽异。亦是寒实也。如中寒家二条。即素禀阴脏。外寒易触者也。盖此三等。既非腹满。亦不寒疝。但以其属寒。仍牵联及之。且以与腹满寒疝。互相发明者已。其脉数而紧一条。即系寒实诸证之诊。以为总结矣。然则二十条者。   学人宜区类而看。如前注家。往往凑合为说。殆不免强会也。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故下。原本。有知字。宜补。)伤寒缵论曰。所谓亦微而涩。亦字从上贯下。   言浮大而按之略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见浮大中。按之略涩。方可用大承气下之。设纯见微涩。按之不实。乃属胃气虚寒。冷食停滞之候。又当从枳实理中。助胃消导之药矣。岂复为大承气证乎。○按此说似精。然尺中既微。何能兼大。故张氏于微脉。则略而不论。殊属模糊。但其云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者。是矣。然则微。亦沉滞不起之微。   非微弱之谓也。   下利不欲食者(俞本。赵本。欲。作饮。误。)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周〕食既云宿。决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则必有痰载物。不使得下。则为喘为满。不言具见。故一吐而痰与食俱出矣。   卷中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论二首 脉证十七条 方二首(此三字。辑义偶脱。)   肺中风者。(冒而肿胀。辑义。肿。讹作腹。诸本。皆作肿字。)   肺中寒。   按评热病论曰。劳风法在肺下。其为病也。使人强上冥视。唾出若涕。又曰。巨阳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   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黄涕。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咳论久咳下曰。使人多涕唾。先教论曰。古无痰字。云唾出如涕。谓吐粘痰也。据此。则浊涕。即是粘痰。非鼻涕之谓也。   肺死脏。   先兄曰。此即浮芤之脉。   肝死脏。   先兄曰。此云浮之弱。尤氏以为其劲直则一也。不知何意。   心中风者。   按徐氏曰。饥者。火嘈也。食即呕吐。邪热不杀谷也。尤氏曰。心中饥。食则呕者。火乱于中。而热格于上也。   二说似是。又徐氏翕翕解未确。弟子村田精一曰。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温风翕其增热兮。注。良曰。翕。热儿。   衡曰。说文曰。翕。炽也。是翕有热义。此说是。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朱氏曰。哭字疑误。阳气衰。阴气衰。衰字。当作病字解。此说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