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药分剂 - 第 10 页/共 58 页
【前论】仲淳曰。谷芽具生化之性。故能调理脾胃。脾胃和则中自温。气自下。热自除也。
卷二 宣剂下
酒
味苦甘辛。性热。有毒。畏葛花、赤小豆、绿豆粉、盐、枳 。
【主治】主行药势。杀百邪恶毒瓦斯。(本经)通血脉。浓肠胃。润皮肤。消忧发怒。宣言畅意【归经】入十二经。为开发宣通之品。
【前论】好古曰。辛者能散。苦者能下。甘者能居中而缓。用为导引。能通行一身之表。
至【禁忌】丹溪曰。本草止言酒性热而有毒。不言其湿中发热。近于相火。大醉后振寒战。
卷二 宣剂下
秫米
味甘。性微寒。无毒。即粟之糯者。
【主治】治寒热。利大肠。疗漆疮。(别录)治筋骨挛急。杀疮疥热毒。(孟诜)
【归经】入肺经。为宣畅之品。
【前论】时珍曰。肺疟。及阳盛阴虚夜不得眠。及食鹅鸭成瘕。妊娠下黄汁。皆治之。
【禁忌】孟诜曰。能拥五脏气。动风。迷闷人。不可多食。养生曰。粘滞易成黄积病。
小儿
卷二 宣剂下
大麦
味咸。性温。无毒。
【主治】主消渴。除热。益气。调中。(本经)补虚劣。壮血脉。化谷食。止泄泻。不动风气满。(【归经】入脾胃二经。为补虚化谷之品。(兼补剂)
【前论】寇氏曰。暴食稍似脚弱。下气故也。熟则大益人。带生则冷能损人。
卷二 宣剂下
麦芽
味甘咸。性温。无毒。豆蔻、砂仁、乌梅、木瓜、白芍、五味为之使。
【主治】主化宿食。破冷气。止心腹胀满。(苏颂)温中。下气。开胃。止霍乱。除烦。
消痰【归经】入脾胃二经。为健土化积之品。(兼泻剂 能助胃气上行而资健运)
【前论】丹溪曰。能行上焦滞血。除腹内寒鸣。多服久服。能令人消肾。士材曰。麦芽能消鳌按、麦芽功用与谷芽相似。而消食之力更紧。补益则不如谷也。但能堕胎。妊妇勿用。
【禁忌】经疏曰。能消米面诸果食积。无积滞脾胃者。忌用。
卷二 宣剂下
陈神曲
味甘。性温。无毒。出泉州陈久者良。
【主治】主疗脏腑中风气。调中下气。开胃。消宿食。主霍乱。心膈气痰逆。除烦。破症结【归经】入脾胃二经。为消导之品。
【前论】时珍曰。闪挫腰痛者。 过淬酒服之效。产后欲回乳。炒研酒服二钱。日二。
立止【禁忌】经疏曰。脾阴虚。胃火盛者。均忌。能落胎。孕妇少食。
卷二 宣剂下
红曲
味甘。性温。无毒。红入米心。陈久者良。
【主治】主入营而破血。燥胃消食。活血和伤。治赤白痢。下水谷。(丹溪)杀山岚瘴气。
治【归经】入脾胃大肠三经。为破血消食之品。(兼燥剂)
【前论】时珍曰。凡妇人血气痛。及产后恶血不尽。擂酒饮之良。吴瑞曰。以红曲酿酒。
则
卷二 宣剂下
豉
味苦。性寒。无毒。能升能降。阴中阴也。
【主治】主伤寒头痛寒热。瘴气恶毒。烦躁满闷。两脚疼冷。(别录)疟疾。骨蒸。犬咬。
中盗汗【归经】入肺经。入胃经。为解表除烦之品。(解肌发汗下气调中)
【前论】博物志曰。豉得葱则发汗。得盐则能吐。得酒则治风。得薤则治痢。
得蒜则止血。炒熟则止汗。亦麻黄根节之义也。士材曰。豉之入肺。所谓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之义也。伤寒瘴气。肺先受之。喘吸烦闷。亦肺气有余耳。何弗治耶。
【禁忌】经疏曰。伤寒传入阴经。与直中三阴者。皆不宜用。热结胸中。烦闷不安。此欲成以上宣剂谷部
卷二 宣剂下
葱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