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 第 75 页/共 85 页
秋时俞在肩背。冬时俞在腰股。(金匮真言论。)高下之谓也。
如利其户 简按如。而同。下文如利其路之如亦同。诸家措而不释。何诸。
必切而出 吴云。切。切脉之切。谓以指轻按。而亲切之。所以散其正气也。张云。必切中其疾。
而后出针。高云。切。按也。必切而出。谓右手持针。左手必切其穴。而使之外出。
大气乃屈 马云。大邪之气也。见热论中。高云。大气。
即相并之盛气也。
持针勿置 吴云。言持针勿使放置也。志云。持针在手。勿置之意外。以定其迎随之意。
气出针入 吴云。人气呼出之时。则阳气升于表。于此时内针者。欲其致气易也。
热不得还 吴云。热。针下所致之气热也。简按志以为热邪。非。
动气候时 张云。动气者。气至为故也。候时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也。马云。离合真邪论。与此篇所论。补泻之法。联属成文。庶几学人熟读熟玩。又与官针篇第六节参看。其讲解之辞。见八正神明论。
言虚实者有十 马云。神气血肉志。各有虚实。是计之有十也。
络三百六十五节 张云。所谓节者。神气之所会也。以穴俞为言。志云。乃筋骨之会。
必被经脉 吴云。被。及也。
故得六腑 通雅云。故固古通。周语。咨于故实。史世家。作固实。
调之络 张云。痈疽篇曰。血和则孙脉充满溢。乃注于络脉。而后注于经脉。百病始生篇曰。阳络伤则血外溢。阴络伤则血内溢。本论曰。孙络外溢。则经有留血。故病在血者。当调之络也。
燔针劫刺 熊音。燔。音烦。烧焚也。马云。见经筋篇。吴。燔上。补病在筋三字。注云。燔针者。
内针之后。以火燔之暖耳。不必赤也。高云。治痹证也。经筋篇。有十二筋痹证。皆治以燔针劫刺。痹发于阴。
故刺其下也。及与急者。谓筋痹也。
针药熨 吴云。 针者。用火先赤其针。而后刺。不但暖也。此治寒痹之在骨也。张同。简按玉篇。
火入水谓之 。史天官书。火与水合为 。然则 针。烧针而入水者乎。官针篇云。 刺者。刺燔针则取痹也。
王注燔针。则云烧针。注 针。则云火针。知是燔针 针。即火针也。(荀子解蔽篇注。 。灼也。)千金方云。火针。亦用锋针。油火烧之。务在猛热。不热即于人有损也。针灸聚英云。经曰 针者。以麻油满盏。灯草令多。如大指许。丛其灯火烧针。频以麻油蘸其针。烧令通红。用方有功。若不红者。反损于人。又有煨针温针。意与火针有少异。吴云。药熨者。以药之辛热者。熨其处也。筋骨病有浅深之殊。故古人治法。亦因以异。
病不知所痛 吴云。病不知所痛者。湿痹为患。而无寒也。故湿胜为痹。寒胜为痛。今不知所痛。湿痹明矣。高云。痹病在五脏之外合者必痛。若痹病不知所痛。则从奇经之脉而上。故曰两跷为上。
两跷为上 马云。刺两跷之上。张云。二穴俱当取之。故曰为上。简按志高并从马。非也。
谨察其九候 简按上文云。九候若一。命曰平人。若不一则为病脉。故谨察之。前后贯串。以明九候之不可不察也。
针道备矣 甲乙。备。作毕。
卷八
缪刺论篇第六十三
马云。邪客于各经之络。则左痛取右。右痛取左。与经病异处。故以缪刺名篇。据灵枢官针篇第三节。
则巨刺。亦左取右。右取左。特有经穴络穴不同耳。张云。缪。异也。简案缪。广韵。靡幼切。礼大传注。纰缪。犹错也。王注从之。盖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交错其处。故曰缪刺。
极于五脏 简按极。至也。见诗周颂注。
如此则治其经焉 张云。邪气自浅入深。而极于五脏之次者。当治其经。治经者。十二经穴之正刺也。尚非缪刺之谓。
入舍于孙络 甲乙。络。作脉。据上文。当从甲乙。
大络 吴云。十二经支注之大络。难经所谓络脉十五络。是也。高云。流溢。传注也。气穴论云。
孙络之脉别经者。并注于络。传注十四络脉者。是也。
奇病 张云。病在支络。行不由经。故曰奇病。志云。奇病者。谓病气在左。而证见于右。病气在右。而证见于左。盖大络乃经脉之别。阳走阴。阴走阳者也。
与经相干 马云。其邪客大络。左注于右。右注于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其实不得入于经。而止布于四末。志云。经脉篇曰。手太阴之别。并太阴之经。直入掌中。手少阴之别。循经入于心中。盖大络俱并经附行。故曰与经相干。高云。经。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与经相干。而输布于手足之四末。其气左右流行。无有常处。经隧相干。故不入于经俞。不入于经俞。刺其络脉。故命曰缪刺。简案据诸家之义。干。预也。即干涉之干。
必巨刺之 吴云。巨刺。大经之刺也。志云。巨。大也。谓当以长针取之。亦左取右。而右取左也。
简案官针篇。无长针取之之说。今从吴注。
缪处 马云。缪者。异也。王注。以所刺之穴。如纰缪纲纪者。非岐伯自有明旨。吴云。与经脉常行之处差缪也。高云。脉度篇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缪处。异处也。谓经脉之痛。深而在里。络脉之痛。支而横居。病在于络。左右纰缪。故命曰缪刺。
邪客于足少阴之络 马云。肾经络穴大钟也。简按张吴诸家。不指言其穴。盖络泛言一经之络也。
马。每络注某穴。恐非。
无积者 高云。胀满有积。当刺其胸胁。若无积者病。少阴之络。上走心包。故当刺然骨之前。简按吴云。积。五脏积也。五脏真气不足。而后病积。若复刺出其血。是重虚矣。故在禁。志云。无积者。无盛血之结也。并误。
然骨之前 高。骨。作谷。注云。谷。旧本讹骨。今改。下二然谷之谷仿此。简按本输篇云。肾溜于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不必改字。
如食顷 张云。食顷。一饭顷也。后仿此。简按王立饥之解。不通。
不已左取右 甲乙。无不已二字。简按此已系于络病。何待其不已而缪刺之。甲乙为是。
取五日已 甲乙。无取字。张云。病新发者。邪未深也。虽不即愈。亦不过五日而已。
邪客于手少阳之络 甲乙。作少阴之络。注云。一作少阳。
刺手中指次指 马云。中指之次指。即第四指也。去爪甲上如韭叶者。即关冲穴也。高云。中指次指。
即小指次指。手少阳关冲井穴也。志云。当刺中指心包络之中冲。次指手少阳之关冲。简按甲乙注。中指。当小指。张吴亦据新校正。作小指。本输篇。关冲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气府论。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热病篇。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去端如韭叶。厥病篇。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诸篇言关冲穴者如是。当从新校正。
如韭叶 志注本输篇云。上古如韭叶。今时如大米许。简按甲乙。少泽。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