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 第 35 页/共 85 页

故日月生而泻 张云。日。当作曰。吴。志高。并作曰。   简按移精变气王注。引此文。作故曰。知是作日者。传抄之讹。   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 吴云。星。谓二十八宿。辰。躔度之次也。制。裁也。所以裁度日月之行。次于某宿某度也。志云。岐伯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周天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出卫气行篇)盖日月经天。有南陆北陆之行。有朔望虚盈之度。故星辰者。所以纪日月之行。而人之营卫。亦有阴阳虚实之应也。   八风之虚邪 马云。九宫八风篇云。八风从其虚之邪来。乃病患。三虚相搏。则为暴病。两实一虚。   则为淋露寒热。(三虚谓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见岁露篇。)   春秋冬夏之气所在 吴云。所在。如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四月。人气在脾。五月六月。人气在头。七月八月。人气在肺。九月十月。人气在心。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肾。经中言气之所在。不能尽同。此其一也。张取王吴两说。   而避之勿犯也 吴删而字也字。马云。当避之而勿犯。   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熊本。忌下句。盖根据王注。诸本无句。   先知针经 马云。针经者。灵枢也。第一篇九针十二原中。有先立针经一语。后世皇甫士安。易灵枢以针经之名。此以下历解针经之辞也。简按以下历解官能篇第三节之语。凡九释。颇似韩非解老篇。盖古注释之文如此。   观其冥冥 官能篇。作窈冥。    简按说文。作仿佛。曰。仿。相似也。佛。见不审也。   虚逢风 吴。九达。并改逢其风。简按正邪。王以为不从虚之乡来。吴因谓八风正气之邪。若逢虚气。则与虚邪无别。故改虚作其。今考经文。正邪。即虚邪之微者。   志引刺节真邪论正气释之。恐非是。(刺节真邪云。正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也。)   萌牙 官能篇。作萌芽。马吴并同。张云。救其萌牙。治之早也。   泻必用方 官能篇云。泻必用员。切而转之。其气乃行云云。与此相反。马云。其辞虽不同。大义则两相通。   补必用员 马本。员。作圆。注云。圆者。正以物之圆者。可行可移。张云。员。员活也。行者。行其气。移者。导其滞。凡正气不足。则营卫不行。血气留滞。故必用员。以行之补之。简按官能篇云。补必用方。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此篇方字在语中。非下针方正之义。乃与圆字用法异。   排针 吴云。排。谓经气既至。则内其针。如排拥而入也。张云。排。除去也。志云。排。推也。候其吸。而推运其针。高云。排。转也。   若风吹云 灵九针十二原云。刺之道。气至而有效。若风吹云。明乎若见苍天。   九针之论不必存也 马云。九针之论。涉于形迹。特鱼兔之筌蹄也。乌足存哉。   卷三   离合真邪论篇第二十七   马云。内言经脉合于宿度经水。及末有真气邪气等义。故名篇。吴云。外邪入于正气。名曰合。刺之泻去其邪。名曰离。高同。   经水 简按王解经字。恐非。盖经。是经纬之经。王注泾水。灵经水篇。甲乙。并作清水。新校正引甲乙。亦作泾水者。何。   陇起 马吴张并云。陇。隆同。简按陇。垄同。刘向传。丘陇。项羽纪。陇亩。俱可证。通雅云。   内经言。夜半阴陇。而日中阳陇。而脉应之。犹言拥起为陇。而过此渐平迤也。   经之动脉 志云。虚风。虚乡之邪风也。经之动脉。谓经血之动于脉也。言虚风之邪。因而入客于经。亦如经水之得风。其至于所在之处。亦波涌而陇起。循循。次序貌。言邪在于经。虽有时陇起。而次序循行。无有常处。   其行于脉中循循然 甲乙。无其行二字。高云。其不因于邪。则血气之行于脉中循循然。简按此虚邪入而客者。高为不因于邪。恐非。循循。吴从王所引一本作 。马云。似有次序之意。不必 。(音椿。   考字书。义难叶。)论语。循循然善诱人。何注。次序貌。   时大时小 张云。邪气随脉。必至寸口。有邪则陇起而大。无邪则平和而小。随其所在。而为形见。   故行无常处。   在阴与阳不可为度 马云。或在阳经。或在阴经。吴改与作在。志云。止可分其在阴与阳。而不可为度数。   从而察之 从。甲乙作循。   转针 张云。搓转其针。如搓线之状。慢慢转之。勿令太紧。泻左则左转。泻右则右转。故曰捻针。   为故 吴云。故。常法也。高云。欲以得气。为复其故。今从吴义。   大气皆出 高云。大气。针下所聚之气也。简按王注。大邪之气。注下文则云。大经之气。何其言之不一。当从高注。   扪而循之 通雅云。扪摸一字。古无摸字。即扪也。   切而散之 马云。谓以指切扪其穴。使气之布散也。   推而按之 张云。再以指揉按其肌肤。欲针道之流利也。高云。分擘其穴。不使倾移。   弹而怒之 马云。以指屡屡弹之。使病者觉有怒意。使之脉气填满也。张云。以指弹其穴。欲其意有所注。则气必随之。故脉络 满如怒起也。简按七十八难。怒。作努。怒努通用。庄子逍遥游。怒而飞。外物篇。草木怒生。后汉第五伦传。鲜车怒马。皆努同。   抓而下之 马云。谓以左手之爪甲。 其正穴。而右手方下针也。七十八难。抓。作爪。张云。抓。   爪同。简按后后赵壹传。针石运乎手爪。太子贤注云。古者以砭石为针。凡针之法。右手象天。左手法地。弹而怒之。搔而下之。此运手爪也。盖取此篇。但抓作搔。高云。抓。犹引也。未知何据。   通而取之 甲乙。取。作散。吴云。通达其处。然后取定其穴。张云。下针之后。必候气以取其疾。   外引其门 简按王引调经论文。乃灵官能篇文。   其气以至 甲乙。以。作已。马云。以。已同。   令神气存 甲乙。神。作真。   其寒温未相得 马云。舍于经脉之中。寒则血凝泣。与血之温。尚未相得。暑则气淖泽。与血之寒。   尚未相得。张云。邪气寒正气温。故不相得。高云。未为寒病。未为温病。其寒温未相得。时如涌波之初起也。   志云。寒温欲相得者。真邪未合也。故邪气波陇而起。来去于经脉之中。而无有常处。徐永时云。真邪已合。   如真气虚寒。则化而为寒。真气盛热。则化而为热。邪随正气所化。故曰寒温未相得。   逢其冲 志云。逢。迎也。冲者。邪盛而隆起之时也。高云。邪气冲突。宜避其锐。逢。甲乙。作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