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 第 15 页/共 85 页
小肠者受盛之官 本输篇。三十五难。韩诗外传。及五行大义引河图并云。小肠者受盛之腑也。
化物出焉 张云。小肠居胃之下。受盛胃中水谷。而厘清浊。水液由此而渗于前。糟粕由此而归于后。
脾气化而上升。小肠化而下降。故曰化物出焉。高云。受胃之浊。水谷未分。犹之受盛之官。腐化食物。先化后变。故化物由之出焉。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 高云。肾藏精。男女构精。鼓气鼓力。故肾者犹之作强之官。造化生人。伎巧由之出焉。吴云。伎。音技。作强。作用强力也。伎。多能也。巧。精巧也。简按高注仍王义。似是。李云。
肾处北方而主骨。宜为作强之官。水能化生万物。故曰伎巧出焉。五行大义云。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者。水性是智。智必多能。故有伎巧。巧则自强不息也。古今 云。技虽不至于道。亦游于艺者之所贵。巧虽未至于神。亦妙万物而为言。不作强则何以得之。故知作强者。乃精力之谓。以上三说。略与王旨差。姑存之俟考。
三焦决渎之官 吴云。决。开也。渎。水道也。上焦不治。水滥高原。中焦不治。水停中脘。下焦不治。水蓄膀胀。故三焦气治。则为开决沟渎之官。水道无泛溢停蓄之患矣。简按本输篇。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五行大义云。三焦处五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腑也。又引河图云。三焦孤立。为内渎之腑。说文。渎。沟也。今据仓廪传道受盛等之例而考之。决。疑是中。或云。
央误。荀子。入其央渎。注。中渎也。如今人家出水沟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 张云。膀胱位居最下。三焦水液所归。是同都会之地。故曰州都之官。简按本输篇。
二十五难。及五行大义引河图云。膀胱为津液之腑。韩诗外传。膀胱。凑液之腑也。周礼地官。五党为州。郑注。州。二千五百家。人四县为都。
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 张云。膀胱有下口。而无上口。津液之入者为水。水之化者由气。有化而入。而后有出。是谓气化则能出矣。营卫生会篇曰。水谷俱下而成。下焦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正此谓也。然气化之原。居丹田之间。是名下气海。天一元气。化生于此。元气足则运化有常。水道自利。所以气为水母。知气化能出之旨。则治水之道。思过半矣。萧京轩岐救正论云。夫三焦既主相火。水道之出。无非禀气以为决也。不曰能出而曰出焉。盖气本自化。不待化于气而始能出也。今津液主水。膀胱司水。水不自化。
而化于气。此阴以阳为用。未免少费工夫。故不曰出焉。而曰则能出矣。语意之次。又包许多妙用。
十二官 赵献可医贯云。玩内经注文。即以心为主。愚谓人身别有一主。非心也。谓之君主之官。
当与十二官平等。不得独尊心之官为主。若以心之官为主。则下文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当云十一官矣。盖此一主者。气血之根。生死之关。十二经之纲维也。吕东庄评云。十二官各有所司。而惟心最贵。心得其职。则十二官皆得其宜。犹孟子谓耳目之官不思。
而蔽于物。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盖心与百体。分言之则各有所官。统言之则心为百体之主。即此义也。故曰君主之官。曰主明。文义自见。若谓别有一主。则心已不可称君主。岂主复有主乎。又谓下文当云十一官。
不当云十二官。此拘牵句字。而不求其义也。即以经文例之。六节脏象论云。凡十一脏。取决于胆。五脏六腑。
胆已在内。则宜云十脏。而云十一脏。又将别有一胆耶。灵枢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
如赵氏言。亦止应云四脏六腑之大主矣。又岂心非其心耶。赵氏欲主张命门为一身之要。未尝无说。而必穿凿经文附会之。却不可为训。凡论学论医。皆不可如此。
其宗大危 高云。宗祧且危。简按说文。宗。尊祖庙也。白虎通云。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宗。人之所尊也。
至道在微 高云。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至道在微。上文大危。乃人心惟危之义。此至道在微。乃道心惟微之义。道惟微也。故变化无穷。既微且变。则人孰知其原。
窘乎哉消者瞿瞿 吴云。窘。穷也。乎哉。叹辞。张云。瞿瞿。不审貌。谓十二官相失。则精神日消。
瞿瞿然莫审其故。诚哉窘矣。马云。瞿。音履。礼檀弓。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注云。眼目速瞻之貌。彼不知此养生之法者。有消而无长。瞿瞿然惊顾。拟而议之。窘迫哉。此消者瞿瞿也。简按诗东方未明篇。狂夫瞿瞿。
传。无守之貌。礼玉藻。视容瞿瞿。注。惊遽不审貌。张注本之。张马注义并通。吴志高俱仍王注。以消为消息之义。岂有此理耶。且王以瞿瞿训勤勤。未见所出。太素作濯濯。广雅。濯濯。肥也。一曰。娱游也。
闵闵之当 马云。闵闵者。说文以为病与伤通也。唯不知其要。则闵闵然独当其病。孰知何法为善耶。张云。闵闵。忧恤也。谓能忧人之忧。而恤人之危者。又孰足以当其明哲之良哉。盖甚言知道之少也。简按马引说文有讹。闵。愍通。故张以忧恤释之。二说并不妥。王为深远之义。必有所本。
毫厘 孙子算经。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
其形乃制 马云。唯心为君主之官。有以制此形耳。张云。积而不已。而形制益多也。高云。道之形体乃制。制。正也。
精光之道大圣之业 志云。精。纯粹也。光。光明也。高云。心主神明。犹之精光之道也。主明下安。
犹之大圣之业也。
斋戒 简按王引韩说。见易上系辞。圣人以此斋戒。注。周礼膳夫。王日一举。斋日三举。论语。斋必变食。而不饮酒。不茹荤。出庄子。
灵兰之室 马云。灵枢刺节真邪篇。外揣篇。皆藏此室。文王有灵台。语有芝兰之室。俱异常之谓。
志云。心之宫也。简按志注非是。
传保 高云。以传后世。而保守弗失焉。
卷二
六节脏象论篇第九
马云。篇内。首问六六之节。后又问脏象何如。故名篇。高。论上。加大字。云。大论二字。旧本。误传四气调神下。今各改正。简按此篇论运气。与天元纪大论等义同。故高云尔。不可从也。篇内。自岐伯对曰昭乎以下。至孰多可得闻乎。七百一十八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注本。及太素并无。疑王氏之所补也。今考篇中。多论运气。他篇所无。且取通天论。自古通天者云云。其气三三十一字。与三部九候论。三而成天云云四十五字。凑合为说。其意竟不可晓。又且立端于始云云十二字。全袭左传文公元年语。
明是非旧经之文。故今除之。不及释义。运气别是一家。无益于医术。前贤诸论。详载于汇考。及解精微论后。
六六之节 张云。天有上下四方。是为六合。地有正隅中外。是为九宫。此乾坤合一之大数也。凡寰中物理。莫不由之。故节以六六而成岁。人因九九以制会。简按诸家俱仍王注。独张注如此。若果如其言。
则当云六之节九制会。而不可云六六九九。王义为得矣。
人以九九制会 吴云。黄钟之数。起于 黍。以九重之。而制律制度。制量制衡。会。会通也。古者天子巡狩。会诸侯。必同其律。同其度。同其量。同其衡。谓之会通。此人之所制也。志云。盖人有九窍九藏。地有九州九野。以合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故先言人以九九制会。而后言地以九九制会也。简按王注及吴志解未允。会。盖周礼天官少宰要会之会。郑注。月计曰计。岁计曰会。家语执辔篇。天一地二人三。三三如九。九九八十一。盖九九八十一。数之极。故曰人以九九制会。
三百六十五节 邪客篇云。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节。吕览云。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子华子云。一人之身为骨。凡三百有六十。精液之所朝夕也。
大神灵问 吴云。神灵。指天地阴阳而言。志注同。简按王注似允当。
嗜欲不同 吴云。五脏各有嗜欲声色臭味。各有所通。而入五脏也。诸注并同。今从之。
天食人以五气 吴云。五气非徒臊焦香腥腐而已。此乃地气。非天气也。盖谓风气入肝。暑气入心。湿气入脾。燥气入肺。寒气入肾。当其不亢不害。则能养人。人在气交之中。以鼻受之。而养五脏。是天食人以五气也。简按吴注似是而却非。下文云。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若如吴说。则当云藏于五脏。张仍王注。固有以也。(蠡海集云。人之水沟穴。在鼻下口上。一名人中。盖居人身天地之中也。天气通于鼻。地气通于口。天食人以五气。鼻受之。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穴居其中。故名之曰人中。)
五色修明 王注修洁分明。盖以为修饰之修也。灵小针解。五色循明。古书修循多通用。
以养五气 张云。胃藏五味。以养五脏之气。
神之变也 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处。为是。灵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五行大义云。心藏神者。神以神明照了为义。言心能明了万事。神是身之君。象火。淮南子云。神者。心之宝也。
其华在面 张云。心主血脉。血足则面容光彩。脉络满盈。故曰其华在面。
阳中之太阳 九针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太阳。心也。阴阳系日月篇云。心为阳中之太阳。
魄之处也 灵本神篇云。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阳中之太阴 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少阴。肺也。新校正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