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 第 5 页/共 32 页

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是也。   湿。津耗为枯。五脏痿弱。荣卫涸流。必湿剂以润之。本草曰。湿可去枯。即紫石英之属。故痿弱者用之。   王注曰。心热盛则火独光。火独光则内炎上。肾之脉常下行。今火盛而上炎用事。故肾脉亦随火炎烁而逆上行也。阴气厥逆。火复内燔。阴上隔阳。下不守位。心气通脉。故生脉痿。肾气主足故膝腕枢纽如折去。而不相提挈。胫筋纵缓。而不能任用于地也。可下数百行而愈。   故此十剂七方者。乃太古先师。设绳墨而取曲直。何叔世方士。出规矩以为方圆。王注曰。呜呼。人之死者。但曰命。不谓方士愚昧而杀之邪。是以物各有性。以谓物之性有尽也。制而用之。将使之无尽。物之用有穷也。变而通之。将使之无穷。夫惟性无尽用无穷。故施于品剂。以佐使斯人。其功用亦不可一而足也。于是有因其性而为用者。有因其所胜为制者。有气同则相求者。有气相克则相制者。有气有余而补不足者。有气相感则以意使者。有质同而性异者。有名异而实同者。故蛇之性上窜而引药。蝉之性脱而退翳。虻饮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所谓因其性而为用者如此。弩牙速产。以机发而不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筑下也。所谓因其用而为使者如此。萍不沉水。可以胜酒。   独活不摇风。可以治风。所谓因其所胜而为之用制也如此。麻。木谷而治风。豆。水谷而治水。所谓气相同则相求者如此。牛土畜。乳可以止渴疾。豕水畜。心可以镇恍惚。所谓因其气相克则相制也如此。熊肉振羸。   兔肝明视。所谓因其气有余。补不足也如此。鲤之治水。 之利水。所谓因其气相感。则以意使者如此。蜂蜜成于蜂。蜜温而蜂寒。油本生于麻。麻温而油寒。兹同质而异性也。蘼芜生于芎 。蓬 生于复盆。兹名异而实同者也。所以如此之类。不可胜举。故天地赋形。不离阴阳。形色自然。皆有法象。毛羽之类。生于阳而属于阴。鳞介之类。生于阴而属于阳。空青法水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色赤而主心。云母法金色白而主肺。磁石法水色黑而主肾。黄石脂法土色黄而主脾。故触类而长之。莫不有自然之理也。欲为医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三者俱明。然后可以愈人之疾病。不然。则如无目夜游。无足登涉。动致颠殒。而欲愈疾者。   未之有也。故治病者。必明天地之理道。阴阳更胜之先后。人之寿夭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气矣。王注曰。   不明天地之理。又昧阴阳之候。则以寿为夭。以夭为寿。虽尽上圣救生之道。心明经脉药石之妙。犹未免世中之诬斥也。明乎医者。幸详究焉。   卷中   中风论第十   论曰。经云风者百病之始。善行而数变。行者动也。风本生于热。以热为本。以风为标。凡言风者热也。   叔和云。热则生风。冷生气。是以热则风动。宜以静胜其躁。是养血也。治须少汗。亦宜少下。多汗则虚其卫。   多下则损其荣。汗下各得其宜。然后宜治在经。虽有汗下之戒。而有中脏中腑之说。中腑者。宜汗之。中脏者。   宜下之。此虽合汗下。亦不可过也。仲景曰。汗多则亡阳。下多则亡阴。亡阳则损其气。亡阴则损其形。经曰血气者人之神。不可不谨养也。初谓表里不和。须汗下之。表里已和。是宜治之在经也。其中腑者。面加五色。   有表证。脉浮而恶风恶寒拘急不仁。或中身之后。或中身之前。或中身之侧。皆曰中腑也。其治多易。中脏者。   唇吻不收。舌不转而失音。鼻不闻香臭。耳聋而眼瞀。大小便秘结。皆曰中脏也。其治多难。经曰六腑不和。   流经为痈。五脏不和。九窍不通。若外无留结。内无不通。必知在经也。初证既定。宜以大药养之。当顺时令而调阴阳。安脏腑而和荣卫。察病机。审气宜。而少有不愈者。若风中腑者。先以加减续命汤。随证发其表。   若忽中脏者。则大便多秘涩。宜以三化汤通其滞。表里证已定。别无他变。故以大药和治之。大抵中腑者。多着四肢。中脏者。多滞九窍。虽中腑者多兼中脏之证。至于舌强失音。久服大药。能自愈也。有中风湿者。   夏月多有之。其证身重如山。不能转侧。宜服除湿去热之药治之。不可用针。可用灸。今具六经续命汤。通治八风五痹痿厥等疾。以一岁为总。以六经为别。春夏加石膏知母黄芩。秋冬加桂附。又于六经别药。随证细分加减。自古名医。不能越此。   凡觉中风。必先审六经之候。慎勿用大热药乌附之类。故阳剂刚胜。积火燎原。为消狂疮肿之属。则天癸竭而荣卫涸。是以中风有此诫。故经所谓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易曰。挠万物者。莫疾乎风。若感之浅者留于肌肤。感之深者达于骨髓。盖祸患之机。藏于细微。非常人之豫见。及其至也。虽智者不能善其后。是以圣人之教下。皆谓之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故中风者。俱有先兆之证。凡人如觉大拇指及次指麻木不仁。或手足不用。   或肌肉蠕动者。三年内必有大风之至。经曰肌肉蠕动。名曰微风。宜先服八风散愈风汤天麻丸。各一料为效。   故手大指次指手太阴阳明经。风多着此经也。先服祛风涤热之剂。辛凉之药。治内外之邪。是以圣人治未病。   不治已病。又曰。善治者治皮毛。是止于萌芽也。故初成获愈。固久者伐形。是治病之先也。   中风之人。如小便不利。不可以药利之。既得自汗。则津液外亡。小便自少。若利之。使荣卫枯竭。无以制火。烦热愈甚。当候热退汗止。小便自行也。兼此证乃阳明。大忌利小便。须当识此。中风之人能食者。   凡中风病。多能食。盖甲己化土。脾盛故能食。由是多食则脾气愈盛。土克制肾水。水亏则病增剧也。病宜广服药。不欲多食。病能自愈。中风多食。风木盛也。盛则克脾。脾受敌。求助于食。经曰实则梦与。虚则梦取。   是也。当泻肝木。治风安脾。脾安则食少。是其效也。   中风之人。不宜用龙麝犀珠。譬之提铃巡于街。使盗者伏而不出。益使风邪入于骨髓。如油入面。莫能出也。此之类焉。若痰潮不省。昏愦不知事。宜用药下其痰涎。故风者乃百病之长。庸可忽诸。   小续命汤   麻黄(去节) 人参 黄芩 芍药 防己 桂枝 川芎 甘草(各一两) 防风(一两半) 附子(半两)   杏仁(一两)   上除附子杏仁外。捣为粗末。后入二味令匀。每服五七钱。   水一盏半。生姜五片。煎至一盏。去滓稍热服。食前。   凡中风。不审六经之加减。虽治之不能去其邪也。内经云。开则淅然寒。闭则热而闷。知暴中风邪。宜先以加减续命汤。随证治之。   中风无汗恶寒。   麻黄续命   主之。   麻黄 防风 杏仁根据本方添加一倍。宜针太阳至阴出血。昆仑阳跷。   中风有汗恶风。   桂枝续命   主之。   桂枝 芍药 杏仁根据本方添加一倍。宜针风府。以上二证。皆太阳经中风也。   中风无汗身热。不恶寒。   白虎续命   主之。   石膏 知母(一料中各加二两) 甘草(根据本方加一倍)   中风有汗身热。不恶风。   葛根续命   主之。   葛根(二两) 桂枝 黄芩(根据本方加一倍)   宜针陷谷刺厉兑。针陷谷者。去阳明之贼。刺厉兑者。泻阳明经之实也。以上二证。阳明经中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