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图翼 - 第 9 页/共 61 页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完骨,耳后发际高骨也。)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三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也)。
头部折法,以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比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督脉神庭至太阳曲差,曲差至少阳本神,本神至阳明头维,各开一寸半。自神庭至头维,共开四寸半。
〔胸腹部〕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处。)
缺盆以下至 KT 之中,长九寸。
KT 中下至天枢长八寸。(天枢,足阳明穴名,在脐旁。此指平脐而言。)
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横骨横长六寸半。(毛际下骨曰横骨。按此古数,以今用上下穴法参较,多有未合,宜从后胸腹折法为当。)
胸围四尺五寸。
腰围四尺二寸。
两乳之间广九寸半。(当折八寸为当。)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此当两股之中,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
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为主,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际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 上岐骨际,下至脐心,折作八寸。脐心下至毛际曲骨穴,折作五寸。横寸以两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背部〕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所以能负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节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尾 骨男子者尖,女人者平。)
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 通折三尺。上七节各长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七厘;中七节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第十四节与脐平;下七节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总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直寸根据此,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内阔一寸。凡云第二行挟脊一寸半,三行挟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净以寸半三寸论,故在二行当为二寸,在三行当为三寸半。
〔侧部〕自柱骨下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柱骨,颈项根骨也。)
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小肋也。)
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捷骨之下,大股之上,两骨合缝之所曰髀枢,当足少阳环跳穴处也。)髀枢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
〔四肢部〕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之中节曰肘。)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
(臂掌之交曰腕。)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
横骨上廉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骨际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辅骨,内曰内辅,外曰外辅。)
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
(踝骨,足掌后两旁高骨也,俗名孤拐骨,内曰内踝。外曰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二寸。( ,腿弯也。跗,足面也。膝在前, 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手足折量,并用后中指同身寸法。
卷三 经络(一)
同身寸说
同身寸者,谓同于人身之尺寸也。人之长短肥瘦各自不同,而穴之横直尺寸亦不能一,如今以中指同身寸法一概混用,则人瘦而指长,人肥而指短,岂不谬误?故必因其形而取之,方得其当。如标幽赋曰: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经用一经而可正。盖谓并邻经而正一经,联邻穴而正一穴。譬之切字之法,上用一音,下用一韵,而夹其声于中。则其经穴之情,自无所遁矣。故头必因于头,腹必因于腹,背必因于背,手足必因于手足,总其长短大小而折中之,庶得谓之同身寸法。法附前各条之下。而后之所谓中指同身寸法者,虽不可混用,而亦有当用之处,并列于后。
卷三 经络(一)
中指同身寸法
以男左女右手大指中指圆曲交接如环,取中指中节横纹两头尽处,比为一寸。凡手足尺寸,及背部横寸,无折法之处,乃用此法,其他不必混用。
卷三 经络(一)
古今尺寸不同说
骨度篇曰: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盖古之尺小,大约古之一尺,得今之八寸。其言七尺五寸者,得今之六尺;其言二尺六寸者,得今之二尺零八分也。
其余仿此。然骨大者必有太过,骨小者必有不及。凡用折法者,但随人之大小而为盈缩,庶尽其善。
仰人全图 伏人全图
卷三 经络(一)
经络周流解
十二经脉起止图 人身正脉,十有二经。每于平旦寅时,营气始于中焦,上注手太阴肺经,自胸中而出于中府,至于少商,以次行于手阳明大肠等十二经,终于足厥阴肝经,而复始于太阴之肺也。凡手之三阴,从脏走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阳,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周流不息,如环无端。前三图者,诵后十二经营行次序逆顺歌,则其首尾一贯,按图可悉矣。
卷三 经络(一)
十二经营行次序逆顺歌
肺大胃脾心小肠,膀肾包焦胆肝续。手阴藏手阳手头,足阴足腹阳头足。(此脏腑相传之序,及上下所行之次也。)
卷三 经络(一)
经络次序
(出十四经发挥。)
十二经络,始于手太阴,其支者,从腕后出次指端,而交于手阳明。手阳明之支者,从缺盆上挟口鼻,而交于足阳明。足阳明之支者,从跗上出大指端而交于足太阴。足太阴之支者,从胃别上膈,注心中,而交于手少阴。手少阴无支者,直自本经少冲穴而交于手太阳。手太阳之支者,别颊上至目内 ,而交于足太阳。足太阳之支者,从 内左右别下合中,下至小指外侧端,而交于足少阴。足少阴之支者,从肺出注胸中,而交于手厥阴。手厥阴之支者,从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而交于手少阳。手少阳之支者,从耳后出至目锐,而交于足少阳。足少阳之支者,从跗上入大指爪甲出三毛,而交于足厥阴。足厥阴之支者,从肝别贯膈,上注肺,入喉咙之后,上额循巅,行督脉,络阴器,过毛中,行任脉,入缺盆,下注肺中而复交于手太阴也。
卷三 经络(一)
十二经脉起止歌
经始太阴而厥阴最后,穴先中府而终则期门。原夫肺脉,胸中始生;出腋下而行于少商,络食指而接乎阳明。大肠起自商阳,终迎香于鼻外;胃历承泣而降,寻厉兑于足经。脾自足之隐白,趋大包于腋下;心由极泉而出,注小指之少冲。小肠兮,起端于少泽;维肩后,上络乎听宫。膀胱穴自睛明,出至阴于足外;肾以涌泉发脉,通俞府于前胸。心包起乳后之天池,络中冲于手中指;三焦始名指之外侧,从关冲而丝竹空。胆从瞳子 穴,连窍阴于足之四指;肝因大敦而上,至期门而复于太阴肺经。
卷三 经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