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 第 39 页/共 77 页

小腹满大(止)取足厥阴 甲乙。胃、作胃。淅淅、作索索然。张云。淅淅、寒肃貌。肝经之脉。抵小腹挟胃。其支者从肝别贯膈。故为病如此。当取足厥阴经以刺之。   腹满(止)取足少阴 甲乙无亦字。及喘息二字。少阴作少阳。张云。肾开窍于二阴。其经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故其为病如此。当取足少阴经以刺之。喝喝、喘急貌。   腹满(止)取足太阴 张云。脾失其职。则食不能化。腹满而鸣。气滞于中。大便不调。当取足太阴经以刺之。   心痛(止)取足少阴 张云。此肾邪上逆也。   心痛(止)足太阴 甲乙、啬啬作涩涩。志云。啬啬、畏寒貌。太阴为阴中之至阴。阴寒故腹胀。而啬啬然。大便不化者。土气不化也。此足太阴之气厥而为心痛。故当取本经以疏逆气。   心痛(止)取手少阳 张云。足少阴之脉贯脊。故痛引于背。手少阳之脉布膻中。故不得息。宜刺此二经也。   心痛(止)刺足厥阴 张云。足厥阴之脉抵小腹。结于阴器。凡心痛而下引小腹者。当刺之也。   心痛(止)刺手太阴 志云。肺主气而司呼吸。心系上连于肺。心痛但短气不足以息者。但逆在肺而为心痛也。当刺手太阴以通肺气之逆。沈亮辰云。足太阴少阴厥阴而为心痛者。脏气上逆而为痛也。肺乃心之盖。故但短气不足以息。此病在本脏而应于心也。四脏皆然。故无真心痛之死证。   心痛(止)得之立已 赵府本、张本。次之、作刺之。吴本。按已刺、作按已次。甲乙无此条。马云。   其痛当背。第九节以刺之。乃督脉经筋缩穴之处也。宜先按之。按已而刺。刺后按之。其痛当立已。如不已则上而八椎。(无穴)下而十椎。(无穴)又复求之。其痛必立已矣。张云。上而手经。下而足经。求得其故而刺之。则立已矣。    痛(止)立已 甲乙。 、作颔。按人迎于经。作按经刺人迎。马云。颔痛者。当取足阳明胃经颊车穴以刺之。此穴在耳下曲颊端。动脉环绕一周。故曰曲周也。张云。以其周绕曲颊。故曰曲周。见血立已。   如不已。当按人迎于本经而浅刺之。可立已也。   气逆上(止)下胸动脉 甲乙。下胸、作胁下。马云。上刺膺中陷者中。即足阳明胃经膺窗穴也。及下胸前之动脉。当是任脉经之膻中穴也。盖在中谓之胸。胸之旁为膺耳。张云。膺中陷者。足阳明之屋翳也。   下胸动脉。手太阴之中府也。盖在中曰胸。胸之旁即谓之下耳。简案、膻中无动脉。中府不在下胸。可疑。   腹痛(止)立已 马云。当刺足阳明胃经之天枢穴。如不已。又刺本经之气冲也。张云。脐之左右动脉。如足少阴之肓俞。足阳明之天枢。皆主腹痛。简案、二穴未有言有动脉者。可疑。   痿厥(止)病已止 甲乙。 、作闷。马云。凡痿病厥病。而手足四肢挛束缚乱。当刺四肢之穴以速解之。张同。朱永年云。 、闷也。为四末束 者。束缚其手足。使满闷而疾解之。导其气之通达也。夫按之束之。皆导引之法。犹尺蠼之欲信而先屈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昼以前为阳。昼以后为阴。日二者。使上下阴阳之气。表章而交通也。不仁者。荣血不行也。卜日者。阴数之周也。简案、朱注为是。简往往亲睹痿疾。以布束缚四肢。经久复故者。尺蠼之喻。殆妙。   哕以草(止)亦可已 哕、诸本作岁。马不知其误。文云。疑作藏。唯张志作哕。张云。哕、呃逆也。   治之之法。用草刺鼻则嚏。嚏则气达而哕可以。此一法也。或闭口鼻之气。使之无息。乃迎其气而引散之。勿令上逆。乃可立已。此二法也。又或以他事惊之。则亦可已。此治哕之三法也。志云。岁、作哕。哕、呃逆也。   言其发声如车銮之声。而有轮序。故名曰哕。(案诗小雅銮声哕哕毛传哕哕徐行有节也志注盖本于此然似牵强说文哕气牾也)简案、哕、亦作 。十六难。掌中热而 。肘后方。治卒 不止。以物刺鼻中各一分。末少许皂荚内鼻中。令嚏瘥。又但闭气仰引之是也。楼氏云。详此经文三法。正乃治吃逆之法。按、吃逆用纸捻刺鼻便嚏。嚏则吃逆立止。或闭口鼻气。使之无息亦立已。或作冤盗贼。大惊骇之亦已。此予所以取成许二家之论。   哕为吃逆。为得经旨也。又云。有病伤寒将愈。忽患吃逆。予与古人治吃逆之药殆遍。皆不愈。计出无药。遂用皂角末吹入鼻中。得嚏而吃逆止。少时又吃。又与皂角末。嚏而止者凡数百次。其嚏时出痰涕渐多。自是吃逆渐疏。至二三日而止。此是合经刺鼻嚏之法。故书之。   介按、哕者。呃忒也。因其呃呃连声。故今人以呃逆名之。朱丹溪谓气由脐下直升而上。出于口而作声也。   徐春甫谓其气由丹田而逆上。出于咽喉。如有系逆而然也。   卷四   周痹篇第二十七   马云。痹病之痛。随脉以上下。则周身而为痹。故名。此篇当与素问痹。论参看。   此痛在血脉之中邪 张云。邪、耶同。    痛之时 不及定治 甲乙。 、作蓄。张云。 痛动而痛也。间不及下针。即不及定治之谓。言移易之速也。简案、马融、广成、颂疏、越蕴 注。 、蓄通。蕴 、犹积聚也。盖 痛谓聚痛也。言其间时痛瘥。   不及下针。方其聚痛之时。痛剧甚。不及定治。倏忽而痛止也。   此众痹也 非周痹也 马云。众痹者病在一处。则痛亦在一处。随发随止。随止随起。特以左右之脉相同。故左可应右。右可应左耳。非能周身而痛也。周痹者在于血脉之中。随脉以上。或随脉以下。非比众痹之在于左右。各当一处者之有定所也。张云。各在其处。谓随聚而发也。不能周遍上下。但或左或右。更发更休。患无定所。故曰众痹。能上能下。但随血脉而周遍于身。故曰周痹。非若众痹之左右移易也。志云。痹者风寒湿邪。杂合于皮肤分肉之间。邪在于皮肤。血流溢于大络者。为众痹。在于分肉而厥逆于经脉者。为周痹。   帝以上下左右。血脉分肉。概而问之。然虽总属于阴阳血气。而有皮肤肌肉之浅深。经脉络脉之缪处。故伯有周痹众痹之分焉。简案、楼氏纲目云。行痹即走注疼痛。而其方载历节诸方。以本节文列于其后。知楼氏以众痹周痹。为历节风也。   以过之 甲乙过、作通。注。一作遏。下同。张云。过者去之之谓。志云。过者使邪气过在分肉皮肤以外出。   以脱之 张云。脱者拔绝之谓。先刺以过之。去其标也。后刺以脱之。拔其本也。   黄帝曰 善 此痛安生(止)命曰周痹 楼氏移此一节于上文更发休也。下云。周痹当作众痹。夫周痹邪在分肉血脉。今云邪独居分肉之间。而命曰周痹者。是众痹之误为周痹也明矣。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者所谓更止更居也。痛解则厥。厥则它痹发者。所谓更发更起也。自黄帝曰善此痛安生。至此一百十四字。元误在后刺其下以脱之上。今移于此。且删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九字。张云。九字乃下文之误。复于此者今删去之。   邪气客于肌表。渐入分肉之间。则迫切津液而为汁沫。沫得寒则聚而不散。故排裂肉埋为痛。痛则心注其处。   故神归之。神归即气归也。气归则热。热则寒散而痛暂解。然其逆气仍在。故痛虽解而厥未除。则别有所聚。   故或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他痹发矣。真气不能周。即气闭不行也。故曰痹者闭也。志云。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此句宜衍。当以下文接上节。简案、马得其意矣。下注云。缺。岐伯曰非也。周痹诸方。见于圣济总录二十卷中当参考。   其下之六经 甲乙作上下之大经。   其 坚 转引而行之 甲乙作其 紧者。转引而行之。马云。其行螈且坚者。乃转引而行之。张云。   其螈坚转者。 急转筋之谓。当针引其气而行之也。简案、志注同。马乃与甲乙符矣。今从之。   九者 经巽之理 马云。九针为用最大。故叹九者乃至恒至顺之理。凡十二经之病。不可不用者也。   张云。意者病之情也。事者治之法也。九者针也。巽者具也。言其意其法在乎九针。而经具其理。凡十二经脉阴阳之病。无不尽于是也。志云。经当巽顺之理。所以明十二经脉阴阳之病也。简案、巽训顺见于易疏。巽、具也。出说文。   卷四   口问第二十八   辟左右 马云。辟、 同。孟子云。辟土地。张云。此下十二问。既非风寒之外感。又非情志之内伤。论不在经。所当口传者也。故曰口问。   欠 马云。欠、音牵。江左谓之呵欠。张云。欠者张口呵吸。成伸辟展腰。以阴阳相引而然也。夫阳主昼。阴主夜。阳主升阴主降。凡人之寤寐。由于卫气。卫气者昼行于阳则动而为寤。夜行于阴则静而为寐。   故人于欲卧未卧之际。欠必先之者。正以阳气将入阴分。阴积于下。阳犹未静。故阳欲引而升。阴欲引而降。   上下相引而欠出生也。今人有神疲劳倦而为欠者。即阳不胜阴之候。   阳气尽(止)寤矣 张云。大惑论曰。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吴玄纲曰。觉与阳合。寐与阴并。觉多者魂强。寐久者魄壮。魂强者生之徒。   魄壮者死之徒。是皆阴阳盛衰之义。   泻足少阴 补足太阳 张云。卫气之行于阳者自足太阳始。阴盛阳衰。所以为欠。故当泻少阴之照海。阴跷所出也。补太阳之申脉。阳跷所出也。